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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rparanoiac.bbs@ptt.cc (流浪熊), 看板 japanmusic 標題 Re: 關於大眾唱片 處理濱崎步預購單遺失 時間 批踢踢實業 (Sun Jan 8 05:57:06 2006) ─────────────────────────────────────── 其實預購單上都會註明要憑單據才能領貨吧 它某種程度上就代表了收據的意義, 比如說你去買手機因為缺貨,店家叫你先付訂金,並開立收據叫你領貨時出示 這種情況你認為你弄丟了,店家會讓你盧嗎? 這已經是法律層次的問題,不是嚷著"我是消費者我最大"就能解決的 我只能說他如果換給你是他人好,他不換給你也是合情合理 而且這絲毫不構成你侵犯著作權犯罪的理由 你頂多說"那我下次不預購了" 如果你認為保管預購單是件困難的事,在專輯上市時直接購買或許是較適合你的選擇 ※ 引述《cutechilren@kkcity.com.tw ()》之銘言: : 我於濱崎步預購專輯期間,跑到宜蘭羅東大眾唱片去預購 : 但因為是十二月底的去的 加上新專輯又延到一月六日才發 : 時間一久 發現我的預購單不見了 : 昨天我要去大眾唱片拿CD時 跟他說我的預購單不見了 : 是否能以證件 來拿貨順便補其差額 : 大眾的店員居然跟我說 沒有預購單 就不能拿CD : 這…我之前先付的100元 不就沒了 : 他也回答 正常來說是這樣! : 我想請問預購單不是有收執聯放在門市裡嗎? : 我明明就寫上了我的電話 還有姓名 : 為什麼 不能拿貨了 : 只因為 不見了預購單嗎? : 就是支持歌手 才會去買正版CD : 大眾這樣的手法 是想讓我去下載MP3來聽嗎? : 就因為預購單 不見 就什麼都不是 : 到底把我們消費者 當成什麼 : 重點不是100元 而是他已經毀了 一個對正版 支持的聽眾 : 昨天 我已經氣到快吐血 : 讓我更火的是 我請朋友去問那個店員的姓名 : 因為我星期一要打電話 去大眾問 看看他們的做法是否如此 : 結果 我朋友一拿回來看那張紙 發現 那個白目店員 居然把他們的客訴專線也寫了上去 : 大眾唱片的員工 都這喜歡被客訴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