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rparanoiac.bbs@ptt.cc (流浪熊), 看板 japanmusic
標題 Re: 關於大眾唱片 處理濱崎步預購單遺失
時間 批踢踢實業 (Mon Jan 9 02:38:0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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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utechilren@kkcity.com.tw ()》之銘言:
: ※ 引述《mrparanoiac.bbs@ptt.cc (流浪熊)》之銘言:
: > 其實預購單上都會註明要憑單據才能領貨吧
: 那請問上面 有寫沒單據不能領嗎?
有寫,請看:
http://www.bubbleshare.com/myalbum/9030.caca1ea1aee
: > 它某種程度上就代表了收據的意義,
: 收據-電話錢的收據不見了 去電信局 他們會補發給你
: 為什麼 大眾就不行?
嗯...看來你遺失東西的經驗蠻豐富的
不過你可能搞錯意思了,同樣叫收據兩者的意義不太一樣喔,你會把電信費分多次繳交嗎
而且你給電訊公司的資料一定比給大眾的豐富多了吧
: > 比如說你去買手機因為缺貨,店家叫你先付訂金,並開立收據叫你領貨時出示
: > 這種情況你認為你弄丟了,店家會讓你盧嗎?
: > 這已經是法律層次的問題,不是嚷著"我是消費者我最大"就能解決的
: 這跟法律又有什麼關系?
: 從頭到尾我並沒有說 消費者我最大 這件事
: 大眾唱片 連最基本的人員素質 應對都有問題
或許你可以參閱民法
以下是你第一篇的原文:
「就因為預購單 不見 就什麼都不是 到底把我們消費者 當成什麼」
你沒有提到"消費者我最大"這六個字,但你的語氣就是要他把你當成某種偉大的東西
店員要有素質,消費者也要有素質才行
: > 我只能說他如果換給你是他人好,他不換給你也是合情合理
: > 而且這絲毫不構成你侵犯著作權犯罪的理由
: 下載kkbox 目前是合法的
: 請別把 所有的下載 都說成不合法
: > 你頂多說"那我下次不預購了"
: 我下次還會預購 因為我會支持我喜歡的歌手
這是你第一篇原文的內容:
「就是支持歌手 才會去買正版CD 大眾這樣的手法 是想讓我去下載MP3來聽嗎?」
你提出MP3是為了跟正版對比,那我合理得推斷你可能會用不合法的方法是有邏輯依據的
不是你的邏輯推衍有問題就是你不小心透露出你的意圖了
: > 如果你認為保管預購單是件困難的事,在專輯上市時直接購買或許是較適合你的選擇
: 保管 預購單困不困難 我的事 不用你來說教
沒有人要跟你說教,只是不希望唱片行的人再次為了某些粗心消費者而耗費心力
進而影響了對一般大多數消費者的服務
: 反正 我到最後會打給「消基會」 請他們來公平…
: 我想我只是個案 一定有很多人 跟我一樣有同樣的經驗
: 請不要當怨大頭 要說出來 加油!!
: 因為我們無時無刻 都是消費者呀!
我們都是消費者,但大多數的我們不是"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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