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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實圖) 日期: 2012.11.01 標題: 金俊秀身價每場3000萬韓圜太高… (標題乍看是負面的 不過內容是正面的唷!) ------------------------------------------------------------------ 本週,金俊秀(25)是音樂劇界的頭條話題人物。上個月29日韓國音樂劇大賞上,他獲 頒男主角獎。在踏入音樂劇兩年半的此刻,躍上最佳演員之位。 今年上半年,金俊秀接下《伊莉莎白》死神一角,展現了強烈的演技。頒獎典禮上他也 不禁紅了眼眶。然而死神在這部作品中的出場比例較少,他的獲獎也理所當然地引起爭議。 他的演出費金額則是更大的話題。當日某家新聞刊載了「金俊秀出演《伊莉莎白》,一 場場6000萬韓圜,共計領取了19億2000萬韓圜」的報導。為此製作方出面反駁,「每場 公演製作成本為8000萬韓圜。怎麼可能會有單位演員就拿了75%的事呢?」,並向言論仲 裁委員提出告訴。目前該篇新聞已從網路頁面上刪除。 雖然文章已刪除,但人們的好奇心並不會因此消失。他實際上到底領了多少呢? 金俊秀是韓國音樂劇界裡,首位採票房分紅制(running guarantee,演出費依票房銷售 程度調整)的演員。舉例來說,基本演出費為800萬韓圜的合約,若售票比例未達90%,就 只能領取這個金額的演出費。但票房銷售若超過90%,則之後的票房銷售額將全額歸金俊 秀所有。售票比例90%,說起來好像很簡單,實際上這是極為賣座的公演才達得到的比例 。以製作方的立場來說,沒有拒絕這種條件的理由。一看實際開賣結果,票房100%售罄 。歸於金俊秀的比例當然大幅超出前述的數字。 依著這個計算方法,金俊秀從首次演出一場領取2000萬韓圜,之後稍稍調高比例,現在 一場則超過3000萬韓圜。但是不知從甚麼時候開始,「金俊秀演出=100%售罄」的現象 成為理所當然的事。票房分紅制的概念消失,實際上,「金俊秀演出費3000萬韓圜」就 成為市場上的通則。 雖然只有6000萬韓圜的一半,一場3000萬韓圜也不是一筆小數目。對此露出苦笑的人也 不少。即使如此,批評「票價因為金俊秀的高額演出費而變貴」的說法是毫無道理的。 在金俊秀尚未以音樂劇出道之前,大型音樂劇的票價便已大幅超越10萬韓圜,而現在即 使是金俊秀未參與演出的普通音樂劇,也有超過10萬韓圜的例子。 雖然如此,還是有不滿的聲音傳出。「音樂劇是由演員、工作人員等許多人共同合作而 成的,如果其中一人領取高額酬勞,剩下的還能做什麼啊,這不公平!」這句話聽起來 很合理。但同一部作品,有金俊秀演出的場次十分鐘內售罄,而其他場的已售票數卻連 100張都不到,這該怎麼解釋呢?演出會場裡難得見到的日本人,在金俊秀有登場的日 子裡卻多達400人,這又怎麼說呢?這,就是金俊秀的價值。「我們一場開4000萬韓圜 ,請務必參與演出」,現在還有許多作者這樣排隊要求。這些人難道是笨蛋嗎?只要撥 個幾下算盤,就可以知道這絕對不會是門虧本生意。 見不得別人好乃人之常情。但不敢直接毀謗當事人,卻將攻擊的話語包裝成正義反而更 令人感到困擾。造成金俊秀高額演出費的是韓國社會過度的羊群效應,這是以明星演員 作為演出中心的公演文化開始後,所出現的現象。所謂健全的社會,會給予失敗者重來 一次的機會,相對地,當社會能夠給予公平競爭的勝利者掌聲時,這個社會才算真正的 健全。高額酬勞既不是金俊秀的錯,也不是製作方的錯。還是我們應該要怪罪那些把觀 眾席擠的水泄不通的觀眾們呢? 翻譯:啾 ------------------------------------------------------------------ (偷學ktam大的排版....XD) 這篇是刊登於韓國中央日報,類似社論的文章 因為這位記者清楚說明了俊秀高酬勞的原因和價值 所以想翻出來讓大家一起驕傲一下 ~( ̄▽ ̄~)﹏﹏ 我們俊秀何止3000萬韓圜!他是無價! -- 你好,我是啾。 http://julia761029.pixnet.net/blog 這是只有一堆沒營養的撒花文圖,跟更新超級慢的部落格 不介意的話歡迎光臨。^__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53.123
Sheknow:俊秀無價啊!!!!! 11/10 03:50
carlyn:俊秀值得這個價錢 甚至是無價 因爲有太多人願意看他的live 11/10 07:42
yyqclio:結果說來說去,原來是觀眾的錯啊~~~^^ 11/10 08:13
yyqclio:俊秀來台灣吧!我願意成為花錢進場的錯誤觀眾~~(心) 11/10 08:14
akira1121:原來我是錯誤之一...(筆記) 11/10 09:44
erato:為這篇社論按一個讚! 我不是粉絲,是美麗的錯誤.... 11/10 09:52
keita32:場場售罄可不是人人都做到到呢~~(抓錯重點XD) 11/10 09:52
perfumelady:在鑄成大錯(?)之前,我只能不斷犯些小錯.... 11/10 10:52
yuuni:秀秀怎麼會有錯呢? 錯的都是我們啊!! 11/10 12:19
asmasher:我覺得自己是失心瘋,看著樓上的推文,嗯...XD 11/10 12:25
chanfan:俊秀絕對值這個價,除票房本身周邊商品也賣得嚇嚇叫... 11/10 12:29
hermitwt:尊素...我也願意變成你的錯誤>///< 11/10 12:30
chanfan:韓文苦手的我也買了OST過過乾癮 11/10 12:30
verna84:對不起,我也犯了錯XD 11/10 12:33
cc6002:謝謝翻譯啊!俊秀好厲害! 11/10 12:35
Hersilia:感謝啾大翻譯!!!俊秀是無價的!!!!! 大家都有錯...XD 11/10 12:42
find799:俊秀 無價~~~~~ 11/10 14:33
Micky6002:我喜歡最後一句,好有力的結尾。XD 11/10 14:35
theMicky6002:樓上小有天也是無價! 11/10 14:40
Micky6002:有天本尊出現了XD 11/10 14:50
find799:JYJ 無價 在中 無價 有天無價 .......俊秀(?) 11/10 15:00
paperdoll:JYJ無價 在中無價 有天無價 俊秀……(秀:我很帥吧啾咪 11/10 15:26
akicrave:突然想到一句台詞"因為你值得" 11/10 15:28
julia761029:大家...明明是篇稱讚俊秀的報導 最後還是欺負起他了XD 11/10 15:28
theMicky6002:欺負也是種愛的體現呀!XD~ 11/10 15:31
ytteb:對不起我買了音樂劇ost,我錯了 11/10 15:54
※ 編輯: julia761029 來自: 114.40.159.114 (11/10 16:07)
kangchan:愛一個人怎麼會是錯呢~~~ (學女林對先峻開藥單) 11/10 18:39
jjjhhh:我也買了音樂劇DVD 我錯了.... 11/10 21:44
chichen0601:去看音樂劇還買周邊我對錯了~~以後會繼續錯下去XDDD 11/10 22:05
julia761029:我還想著明年要是再演死神 貸款也要飛去 整個錯超大XD 11/10 22:10
tamaoi:Cjes要否考慮兼營金融業~提供股東們投資JYJ的各項活動商品 11/10 22:26
ytteb:chi大放閃啊Q_________Q 錯得離譜 11/10 22:57
akira1121:chi大握手!!!我們大錯特錯QAQ 11/10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