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政榮/台北報導】
演藝圈「本土天王」吳宗憲爆發打人醜聞!吳昨天凌晨和女友譚元俐在
台北市信義區的住宅內,因故大打出手,客廳內杯子、搖控器、沙發座
墊四處飛散,現場狼藉,警方據報趕到處理,發現24歲的譚女雙頰掛彩
,吳雖無外傷,但神情黯然。吳並對警方說:「媒體記者沒來嗎」?事
後譚父攜女去醫院包紮驗傷,聲稱將保留法律追訴權。手臂被玻璃刮傷
的吳宗憲昨天坦承兩人有扭打推擠,不過,他強調,「這完全是一件烏
龍事件,她只是想利用我的弱點在媒體上曝光,她一定會後悔。」
警方昨天凌晨兩點接獲譚父報案,立即趕到吳宗憲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
豪宅,進門後,只見客廳如垃圾場般凌亂,譚女雙頰浮腫,左頰有明顯
剉傷,兩眼怒視吳,譚父則站在一旁。吳見警方趕到後,神色凝重,但
還是擠出一絲笑容自我調侃地說:「媒體記者沒來嗎?」。
譚父向警方表示吳宗憲毆打他的女兒,要求警方作證,並向一旁的吳說
:「你身為公眾人物,有一定影響力,這樣毆打我女兒,若傳出去你怎
麼辦呢」?譚女坐在員警旁邊靜默不語,未明指是吳毆打她,只說「我
也有踹他(指吳)一腳」。
由於譚父堅持要警方作證吳毆打她女兒,警方只好向譚父表示「我們只
看到妳的女兒受傷,且客廳非常凌亂,並未親眼看到吳打妳的女兒,所
以無法作證,但若雙方要提出傷害告訴,警方會做適當處理」。
據了解,吳昨天凌晨發生此事,心情頗沮喪,他穿著白色上衣、黑色長
褲,一直不願多說話;譚女則穿著乳白色中空「小可愛」,白色外套、
灰色長褲,兩人在警方詢問時,都沉默不語,對於為何互毆也堅不說明
原因,雙方也表示不願提出傷害告訴,僅譚父要警方留下紀錄,並將保
留法律追訴權。
【2001/09/01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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