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慧明╱台北報導】吳辰君(君君)與經紀人Amy(吳翊鳳)結束合約後,轉投入吳
宗憲的憲憲家族,之後她又反悔,使吳宗憲的傑克傳播訴諸法律,日前傳說吳宗憲對
她申請假處分一千元,等於認同她的契約價值只值一千元,顯見他自稱「本土天王」
但心胸不大,汙辱君君的意圖遠大於求償意義。
今年一月,君君與Amy約滿,當時有許多經紀公司邀約她,令她非常猶豫。雖然Amy讓
她在大陸的戲劇市場占有一席之地,但她對自己在台灣市場上的缺席感到惋惜,因此
,她曾開出「要有幾部為自己量身訂做的偶像劇」為條件,並「希望能找個讓我多點
安全感、能讓我拍偶像戲劇的經紀人就好了。」
女方指講好不合作
之後傑克傳播對外表示已和她簽約,但她卻否認並表示雙方理念不一樣:「憲哥和我
之前談過,但我沒簽約,現在我已經和他講好不合作了,傑克的人可能還不知道。」
不過吳宗憲卻對媒體表示:「當初是她親口要我『照顧』她的,沒想到我交給經紀部
處理,十幾天後就連絡不到人了。」外傳她和傑克傳播曾簽署三個月的試用期經紀約
,不過三個月還沒到,她即反悔,因此引發假處分事件。指所謂「假處分」,是當債
權人向法院申請假處分時,必須提出擔保金,而此項擔保金額等同於賠償金額;換句
話說,吳宗憲提出擔保金一千元申請假處分,等於他認為與吳辰君的經紀合約價值只
值一千元。
在戲劇圈中的新人,最少也有一集八千元的行情,此舉讓外界感到吳宗憲在得不到君
君的情況下,轉以超低於行情的價錢汙辱她,讓人懷疑他的肚量與自誇的高EQ。不過
,也有人認為憲哥以此保護經紀權,是象徵性的寬容做法。
他說她不尊重合約
吳宗憲經紀人劉玲華表示:「我們的合約簽兩年,沒有任何問題,是她履行有問題;
憲哥已經很幫她、照顧她了,但她不尊重合約精神就是不對!」假處分金額一千元是
否太過汙辱人?她說:「這個金額不是我決定的,一切都是經過老闆(指吳宗憲)同
意的。」
昨天記者嘗試聯絡吳辰君,但在上海的她無法聯繫到;她的前經紀人Amy表示,「我們
只是朋友,當然有聯絡,不過現在她的合約問題,我也不方便介入或幫忙處理!」
2004.07.13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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