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吳宗憲不滿《壹週刊》四年前報導他曾對女友Candy和工作人員安琪拉動粗,對該媒體提
出控告,台北地方法院前天判決《壹週刊》需賠償他三十萬元。昨吳宗憲錄台視《齊天大
勝》,對判決結果不滿,認為賠三十萬太少:「這比我演唱出席費還少,塞牙縫都不夠,
我出庭四次,至少值一千萬吧!」並表示將把錢捐給常看他錄影的喜憨兒粉絲。
吳宗憲會不滿,是因法官判賠數字是依他的社會地位及收入,有記者便以「阿雅獲賠兩百
萬;陶子獲賠一百萬;吳宗憲只有三十萬」損他沒地位,他便意有所指說,法官是人民的
守護神,為何只判賠三十萬,請法官「多食人間煙火」。
《壹週刊》照程序來
吳宗憲還指該報導讓他當時發行《永保安康》銷售受影響,他認為這官司是「一場沒冠軍
的比賽」。
針對吳宗憲的發言,《壹週刊》社長裴偉表示:「我們一切遵照法律程序,相信吳宗憲應
該清楚,《壹週刊》在刑事上是勝訴的。至於他情緒的發言,我們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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