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uling1001:...明天加開一場 = = 要發新聞也不寫清楚... 12/11 16:45
→ yourself:應該是蘋果記者自己寫的,蘋果一直以來對敬騰都沒好口氣 12/11 17:05
→ cosmosChun:所以是加開一場演唱會 還是加開售票?? 12/11 17:09
推 ANA1:所以到底是12日還是13日開賣~~~~好低調... 12/11 17:14
推 bmoka:應該是要寫"隔"天吧 12/11 18:15
推 Tommaso99:加場新聞這樣出來。遺失物規定修改後,這種新聞屢見不鮮 12/11 20:10
→ WooMonkey:不懂意思 要不到錢可以提告? 12/11 20:16
推 qfyjke54:失主如果不給三成報酬拾獲者是可以提告 12/11 20:20
推 skvera:台灣法律規定的........ 12/11 20:44
推 mitsujun:台灣社會怎麼變這樣了呢...T_T (離題了) 12/12 10:30
推 vulao:真不知道母帶的價值三成要怎麼算... 12/12 10:36
推 feywen:可是看別篇新聞,去警局領回時根本沒看到拾獲者,如何請求的? 12/12 11:25
推 vulao:結果看了爽報,是警察後來問他為甚麼不要酬勞。= = 12/12 14:42
推 parting:在別則新聞看到寫遺失DV,三成是以DV的價格來算嗎? 12/13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