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 2011年12月6日 上午4:37
日本女星上原多香子不滿雜誌「週刊文春」報導她與黑道過從甚密,向該雜誌提出侵權告
訴,並要求3000萬日幣(約台幣1160萬元)的名譽損害賠償金額,昨天東京地方法院已開
第一次辯論庭。
上原多香子訴狀上寫道,週刊文春於9月15日的報導中提及「暴力排除條例」可能波及的
「染黑藝人」,指名上原多香子是其一,還放了她的照片,她說這些完全不是事實,嚴重
損害她的名譽。 (文/賀靜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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