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名左右。
2.獎學金支領期限:2006年4月起,原則上為期2年。
3.預定提供之獎學金內容(請參考下列2005年度金額):
(1)每月提供大約日幣175,000元的生活費。
(2)赴日機票:台北→東京之經濟艙機票一張。(只限于在本協會指定時間赴日者)
回國機票:日本各國際機場→台北之經濟艙機票一張(只限于在本獎學金支領期滿後
,在規定時間內回台灣者)。
(3)赴日後先提供約日幣25,000元的零用金。
(4)學費等:依據本人提出之繳納收據,支付下列範圍內的金額。但是入學金和檢定料只
支付一次。
a.學費:一年535,800日幣之內(預定)
b.入學金:282,000日幣之內
c.入學檢定料:30,000日幣之內
4.報名資格:
(1)具台灣籍且長住台灣者。(具外國國籍者不得報考)
(2)國內外綜合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後,希望進入日本各大學研究所正規碩士或博士課程
者。
(3)於2006年4月1日止未滿35歲者(1971年04月02日以後出生者)。
(4)男生須具備後備軍人資格或無兵役義務,或是正在服役可於2005年12月底以前退伍並
持有證明者。
(5)曾領取本項留學獎學金者,須於前次獎學金支領期限終了後,歸國滿三年以上方可報
考。
5.考試方法:
(1)本協會獎學金留學生考試分為初試及複試。
(2)初試直接採用2005年6月19日在台灣舉行的「平成17年度日本留學試驗(第1回)」(由獨
立行政法人「日本學生支援機構」主辦?台灣(財)語言訓練測驗中心協辦)的考試成績作為
評選依據。
(3)在初試的「日本留學試驗」中,考生必須從「日本語、理科、綜合科目、數學」之中
選擇兩個科目以上應考。但是,擬赴日本各大學研究所攻讀日本語學、日本文學、日本語
教育、日本文化等學系者,則一定要選考日本語科目。其中,選擇理科、綜合科目、數學
三科者,可不受限於日語、英語之出題語言。在「日本留學試驗」結束後,請考生將選定
的兩個科目填寫於「2006年度(財)交流協會獎學金留學生考試申請書」(參考6-(2))上。
(4)初試報名截止後,本協會將計算出考生各科之偏差值和兩科之偏差值總分,再依總分
擇優錄取合格者,合格者得以參加複試。
(5)初試將於2005年8月上旬放榜,並公布合格者之「日本留學試驗」準考証號碼於本協會
台北事務所之3樓閱覽室入口和網站;複試(面試)詳細日期和考前必須繳交資料(申請書、
研究計劃書等)的注意事項,本協會台北事務所將郵寄通知各初試合格者。
(6)希望各初試合格者在複試舉行之前,都能取得日本各大學研究所指導教授同意給予指
導之承諾。
(7)複試將以考生事先提出之研究計劃書和複試當日在本協會台北事務所舉行的面試等來
綜合評量考生成績,以錄取複試合格者。
(8)複試將於2005年10月上旬放榜,並公布複試合格者之準考証號碼於本協會台北事務所
之3樓閱覽室入口及網站。
(9)在成為本項獎學金正式錄取者之前所應注意的各事項、手續等,本協會台北事務所將
郵寄通知複試合格者。
6.申請方法: (可參考考試流程及申請書)
(1)參加本獎學金考試者,請務必事先參加2005年6月19日在台灣舉行之「平成17年度日本
留學試驗(第1回)」。
報名地點:(財)語言訓練測驗中心(http://www.lttc.ntu.edu.tw)
報名時間:2005年2月21日~2005年3月18日
(2)詳細填寫「2006年度(財)交流協會獎學金留學生考試申請書」後,將申請書虛線以下
剪下貼在信封上,於2005年6月19日~7月4日之本獎學金考試報名時間內,以掛號郵寄本協
會台北事務所報名(郵戳為憑)。
上述申請書可由下列方式取得:
1、由(財)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網站下載申請書
(http://www.koryu.or.jp/taipei-tw/)
2、在「平成17年度日本留學試驗(第1回)」6月份考試(6月19日)之台灣各考場索取。
(3)初試合格後之各項手續請參考5-(5)。
7.注意事項:
(1) 複試合格者,必須自行向日本各大學研究所提出入學申請,且最遲於2006年1月底前
取得入學許可書並繳交本協會台北事務所,才能成為本獎學金正式錄取者。因此考生務必
事先自行計劃如何取得研究所指導教授之指導承諾。
(2) 正在領取其他獎學金者,不予錄取。
(3)在初試「日本留學試驗」舉行時,仍在日本各教育機關(包含語言學校、大學、研究所
等)長期就學者,不得報名參加本項獎學金考試。但是,目前正在日本各大學或研究所留
學,且於2006年4月1日起,將進入或已進入日本各研究所正規課程者,可參加由本協會東
京本部所舉行的「日本國內採用考試」以取得獎學金。
(4)報名或申請書中有記載不實、或未依從本協會有關本項獎學金考試之規定辦理者,不
予錄取。
(5) 夫妻不得同時領取本協會獎學金。
(6) 正式進入研究所之碩士、博士正規課程且成績優秀者,將可能延長獎學金支領期限。
8.若有疑問,可洽詢本協會臺北事務所文化室
臺北市慶城街28號 (通泰商業大樓)
TEL:(02)2713-8000 FAX:(02)2713-0541
E-mail:[email protected]
<轉自財團法人交流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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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ngice (長冰之旅) 看板: JapanStudy
標題: Re: [情報] 2006年度(財)交流協會獎學金留學生考렠…
時間: Thu Mar 10 19:24:18 2005
: (3)在初試「日本留學試驗」舉行時,仍在日本各教育機關(包含語言學校、大學、研究所
: 等)長期就學者,不得報名參加本項獎學金考試。但是,目前正在日本各大學或研究所留
: 學,且於2006年4月1日起,將進入或已進入日本各研究所正規課程者,可參加由本協會東
: 京本部所舉行的「日本國內採用考試」以取得獎學金。
我打算去日本念一年或一年半的語言學校
那上面第3項注意事項是否意味著
如果我在念語言學校時,不得參加交流協會獎學金的考試?還是一樣可以參加?
or要等到我念完語言學校才能考交流協會的獎學金考試??
所謂的長期就學者的長期是指多長啊?
以及有規定在日本念書時一定得在日本當地考,不能回台灣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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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tsumi (太過認真會禿頭噢(笑)) 看板: JapanStudy
標題: Re: [情報] 2006年度(財)交流協會獎學金留學生考렠…
時間: Thu Mar 10 19:33:48 2005
※ 引述《longice (長冰之旅)》之銘言:
: : (3)在初試「日本留學試驗」舉行時,仍在日本各教育機關(包含語言學校、大學、研
: : 等)長期就學者,不得報名參加本項獎學金考試。但是,目前正在日本各大學或研究所
: : 學,且於2006年4月1日起,將進入或已進入日本各研究所正規課程者,可參加由本協
: : 京本部所舉行的「日本國內採用考試」以取得獎學金。
: 我打算去日本念一年或一年半的語言學校
: 那上面第3項注意事項是否意味著
: 如果我在念語言學校時,不得參加交流協會獎學金的考試?還是一樣可以參加?
不能
: or要等到我念完語言學校才能考交流協會的獎學金考試??
: 所謂的長期就學者的長期是指多長啊?
持留學或就學簽證
: 以及有規定在日本念書時一定得在日本當地考,不能回台灣考嗎?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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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 it's nothing but my way!
My lonliness ain't killing me no more
I'm stronger
You might think that I can't take it, but you're wrong
Cause now I'm…stro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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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tsumi 來自: 218.167.197.79 (03/10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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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ngice (長冰之旅) 看板: JapanStudy
標題: Re: [情報] 2006年度(財)交流協會獎學金留學生考렠…
時間: Thu Mar 10 19:50:24 2005
※ 引述《tatsumi (太過認真會禿頭噢(笑))》之銘言:
: ※ 引述《longice (長冰之旅)》之銘言:
: : 我打算去日本念一年或一年半的語言學校
: : 那上面第3項注意事項是否意味著
: : 如果我在念語言學校時,不得參加交流協會獎學金的考試?還是一樣可以參加?
: 不能
: : or要等到我念完語言學校才能考交流協會的獎學金考試??
: : 所謂的長期就學者的長期是指多長啊?
: 持留學或就學簽證
: : 以及有規定在日本念書時一定得在日本當地考,不能回台灣考嗎?
: 對
謝謝~~所以要等我念完語言學校同時就學簽證過期才能報考交流學會的考試囉?
or只要我沒念語言學校就可以報考了?
如果我雖然在日本念過書,但是念完應該就可以在台灣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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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財)交流協會獎學金留學生考試簡章
2005年 2月 17日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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