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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自己的權利一定要努力捍衛,達美的SOP,無非讓你覺得要到賠償的 難度太高,自己放棄應得權利。所以一定要堅持下去。不要怕麻煩,何 況其中一半以上的麻煩我已經經歷過了,有我的肩膀可以踩。 2.消保官專線電話,在這次的經驗裡,主要便是聽當事人陳述,判斷是 否構成申訴要件。電話中聽完陳訴,並判斷充分構成之後,還是要靠線 上申訴或實體申訴。達美的行為足以申訴。這件事情我已經做過了,所 以難友若要申訴,應可直接跳線上申訴這個步驟。 3.我用線上申訴,效率令人滿意。 http://www.cpc.gov.tw/onlineapply.asp 點選 線上申訴後 選所在地的行政機關填表格。 達美航空在台灣沒有對話窗口,所以地址我填桃園機場二航廈,照樣申訴成功。 4.三小a版主的部落格,在這次的爭取行動中,很可能有相當的影響力 投訴之後,以我的經驗,新北市交通局會行文給達美,並告知15天內無回應 便可提出二次申訴。我在第九天得到回應。 5.以達美目前給人的誠信印象,里程數進入戶頭,我並不認為事情告一段落, 到把里程數兌換成實體,或其他航空公司的里程數前,絕不能掉以輕心,與 它打交道的過程,要有漫長艱辛的心理準備。期間有任何波折,我一定把最 新進度,給各位版友分享。 6.也奉勸達美,挽回形象,此其時也!!就算事已至此,只要展現善意,貴公 司的一舉一動,相信大家也會樂於相傳,一如先前貴公司的所作所為。 詳情 有點流水帳,但是乃這次事件的完整紀錄 3.10凌晨,我完稿 與達美交手的經驗談 2010.10.21大誤點後續 (一) ,並 將之寄給日旅版主,確認是否符合板旨,同日上午,努力打通消保官電話, 消保官聽我陳訴,同意完全可以申訴,並給我申訴網址。當天晚上,並與版 主水球交談,確定可貼日旅板以及歡迎轉載。當天晚上三小a版主效率驚人, 已將該文於部落格上架。 http://aaaleopard.pixnet.net/blog/post/28587199 相對版主的高效率,我在撰稿本文與達美交手的經驗談(二)時,不濟地在電腦 前睡了(羞愧)。 於是翌日決定繼續申訴以及潤稿。 而在3.11當天午後,已經有朋友看了三小a版主的部落格,MSN傳來慰問之意。 三月十一日下午三點後。發生甚麼事情,讓我一時寫不下去,當晚只能拿著高 粱一邊猛灌一邊盯著NHK,我想也就不用多講了。 我恢復申訴進度在3.14,凌晨5:30,把表格填好,送出消保單位。我沒有法律 專業,申訴狀或許相當素人。謹附於此,請不吝指教,也希望對繼之申訴者有 參考價值。 消費關係要旨:2010年10.21,達美航空在成田機場因非天災因素誤點18小時, 到隔日中午才起飛,並未作合理安置;乘客夜宿機場大廳。 申訴處理經過:10.22日下午三時回到台北,在乘客爭取下,賠償兩張20000英 哩的里程券 申訴事由:(爭議所在)2010.10.24起,向達美客服申請登錄里程,達美稱於台 北無窗口,客服電話(02)2772-2188轉到新加坡處理。客服對申請會員效率很 高,會員卡很快就下來。但對兌現賠償,則百般刁難,再三要求傳真與電郵里 程券和誤點證明。但傳真與寄去後,客服完全不認收到與否與處理進度,事實 上到目前為止承諾的賠償根本沒有履行。 在把申訴狀寄出去後,當天中午12:24,我收到了達美的回信。 寄件人 Skymiles, Desk <Desk.Skymiles@delta.com> 收件人 ??? <????????????@gmail.com> 日期 2011年3月14日下午12:24 主旨 RE: 請確認補償里程數 寄件人 delta.com 隱藏詳細資料 3月14日 親愛的B先生您好, 感謝您的來信. 我們會為您登入20,000哩程數每一張,一共是40,000哩程數.哩程會再6-8個星期後補登 入您的帳戶. 至於勾選欄位里的額外哩程數,那是4選1的其中一項. 衷心感谢您对達美航空的支持。 達美航空敬上 飛凡哩程常客計劃組 +86 40081 40081 (China) +65 63363371 (Singapore) +852 2810 4288 (Hong Kong) +886 2 2772 2188 (Taiwan) +0120 120 747 (Japan) +82-2-317-5555 (Korea) 看到信的感想: 1.6-8周,你給我裝肖ㄟ 2.5:30申訴狀寄給消保委員會,不到七小時回信,我不認為兩者有相關。 而就其他難友、三小a版主與我個人的經驗,我們都曾寄信給達美, 也都沒有回應過,我很難置信3.9寄去的信會例外。 所以我寧願相信,是不是有達美具影響力的人,看到了三小a的部落 格,才讓我的事情被處理。 3.16 收到新北市交通局的公函,說明接受申訴,並要求達美於15天內處理。 當時令我關注的事情是-- 說明欄位有提及這麼一項: 一、一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100年3月14日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 (檢附影本1份)辦理。 -- 可是,我的公文就一張紙,沒有所謂檢附影本。 於是我打電話給交通局承辦人,我一報完姓名,她馬上提到我申訴達美之事, 這讓我對新北市公務員的行政效率肅然起敬。 得知: 1.所謂影本,是我的申訴狀,附在公函的正本裡給達美了,我這邊的公函是 副本,所以沒那份影本,無需擔心。 2.達美所謂6-8週內補登,不近情理。3.16日公函發出起計,15天內無妥適處 理,消費者便可提二次申訴,屆時便需開調解會,由消保官主持,找兩造來 相議如何解決。 3.24 我收到達美寄來的信函,拆開赫見又一張會員卡,編號則與去年11月收 到的一模一樣,換言之,達美給了我兩張一模一樣的會員卡,管理制度之健全, 亦令我肅然起敬。 當場登入我的會員帳戶,但見40000哩程數,已出現在帳戶裡。 從2010年10.22在成田連署抗爭,到翌年3.24里程數出現在帳戶。這段爭取過程 是漫長而艱辛的,以達美的誠信,我認為事件真正的落幕,要到它換成實體的 禮品或票券,或其他航空公司的里程數。這些在將來才會告一段落的事情,衷心 期待達美給我個機會,讓我寫寫關於貴公司的正面消息。拜託。 附錄: 10.21當晚達美飛機壞掉,無法起飛。當時我座位就在引擎旁邊,親眼目睹 工作人員修得不亦樂乎。 如果自己不在飛機上的話,這倒是難得一見的奇觀(或許是我少見多怪?)。 但是自己坐在上面,想著等下不知道會不會搭這班飛機出發時,可就不好玩了。 隔著玻璃,用相片記下當時所見與心情。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branford1106&book=2&page=1 為了分享這份相片,我這輩子第一次學網路相簿上傳,我想應該沒有衝人氣嫌疑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34.124
minilemon:推認真!!! 達美的客服還真是讓我無言... 03/28 08:14
sthouse:你實在太有心了... 真的有打一百通電話嗎? XD 03/28 08:28
BRANFORD:10.24-10.28中間 打數百通 才會有那統計數據 03/28 08:30
sthouse:看來以後真的在便宜也不要買達美才是... 03/28 08:31
yiwanwg:以前也有申報過西北賠償哩程數,真的就是6~8週才入帳戶裡 03/28 09:15
BRANFORD:我第一次登錄可是去年10.28唷 已經幾個6-8週了 03/28 09:16
BRANFORD:申訴之後 一週就生出來了 還有兩張會員卡 03/28 09:17
sinohara:不過 現在最惡劣的應該不是達美 而是某間說不取消結果砍 03/28 09:30
sinohara:一大堆班的公司,友站有受害者出來抱怨了 03/28 09:30
protocole:由這事件來看"達美真笨" 不如直接取消航班就好了 03/28 10:03
tesuko:看到達美就想到高掛好久的版標 (  ̄ c ̄)y▂ξ 03/28 10:30
BRANFORD:樓樓上是說 在飛機上已經坐滿了乘客後取消航班嗎? XD 03/28 12:34
protocole:因機械因素而直接取消航班是常有的阿 ^^ 03/28 13:03
sinohara:機械與天氣的話還算是非戰之罪 03/28 13:04
doze:我現在好擔心里程沒辦法換成機票orz 03/28 13:28
aaaLeopard:版主3小a表示: 中槍中很大............ 03/28 15:04
gaudi:4萬里程可以買飛哪裡的來回機票啊~ 03/28 18:24
nakano:還是會有人選這家搭 期待下一個踩到地雷的... 03/28 20:34
aaaLeopard:*茶* 我不介意達美可以送我40000哩 真的..... = =a 03/28 20:55
Legolasgreen:天啊好辛苦…… 03/28 21:01
bigdi:推~辛苦了 03/28 22:09
newgunden:4萬差不多台北東京 03/28 22:47
sinohara:DL的里程數有調整過了 03/28 22:50
newgunden:最遠是台北夏威夷來回 03/28 22:51
Ellone:推為權益堅持的耐心。相簿:達美在你面前修飛機,XD~~~ 03/29 00:23
reinnlm:原po太強了!!! 03/30 14:29
本文發表之後,有板友和我分享他的經驗,謹附於此,與板友們分享: 寫給美國的客服回應比較快,新加坡那邊有時候不知道在幹嘛。 我(板友)自己處理的經驗 跟美國那邊寫Email效率還可以。 新加坡那邊處理得未必較慢,畢竟有使用中文的便利。 但是,以客戶服務來說,美國那邊會是比較專業的。 但是專業不是服務親切的那種,就是效率跟法規清晰、公事公辦。 -- 原po個人的英文能力從離開校園之後,因為工作用不到,很有可能已 經寫不出讓洋人看得懂的申訴信了。但是我相信這個訊息對很多朋友是 實用的。 ※ 編輯: BRANFORD 來自: 118.169.214.90 (03/31 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