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irdy590:付了錢就是笨, 否則就算警察來了也不會幫旅館討錢 05/21 14:03
→ birdy590:依台東區的規定路上吸菸是"沒有罰則" 這沒什麼好辯的 05/21 14:05
→ Urian:因為他不是在路上吸菸啊,是在飯店的範圍內吸菸 05/21 14:33
推 maru9981:自己在飯店的範圍裡抽菸還想要討拍真好笑 05/21 14:57
推 letterman:我不懂當場被唬了吃了虧 回國才上網討拍是怎樣 05/21 15:43
→ letterman:要就當場據理立爭 找我國在日單位處理 吃了虧回了國上網 05/21 15:44
→ letterman:討拍 一堆人跟你一起氣憤然後呢 又能怎樣? 錢拿的回來嗎 05/21 15:45
→ letterman:是鄉民當久了嗎? 大家要勇於爭取自己的權益 不要怕啊 05/21 15:46
推 kadokawa:這件事情顯得是飯店有問題 還有人要護航飯店 有趣 05/21 15:49
推 secondary:護航+1 外國人哪能馬上知道不能在飯店範圍抽煙? 05/21 16:01
→ JokerJuice:飯店罰的莫名其妙沒錯,但不能用外國人不知道當理由吧 05/21 16:02
→ secondary:而且一下就被罰五萬日幣, 也太嚴重了. 05/21 16:02
推 aromae:罰五萬太多違反了比例原則,回來po給大家知道有個警戒, 05/21 16:06
→ aromae:原po並沒有不對之處... 05/21 16:06
→ secondary:還有為什麼PO文分享就要說別人在討拍? 真的不懂 05/21 16:09
推 peter1:訂房時都有寫全面禁煙了... 看不懂不能怪旅館吧 冏" 05/21 16:17
推 harry901:全面禁煙誰會知道連外面也不能抽 飯店亂收錢就是不對 05/21 16:19
推 peter1:收錢地點是有爭議就是 不過如果是在飯店屋簷下 應該也算... 05/21 16:20
推 harry901:講白一點 就算在飯店內抽煙 飯店也無權開罰即使簽合約 05/21 16:22
推 peter1:可以喔 變成私人間的約定 要不飯店可以拒絕入住 05/21 16:23
→ peter1:不過價格跟範圍的確是要合理一點... 05/21 16:24
→ yuenblack:誰可以去拿那張說抽菸要罰錢的單子來看看啊XDD 05/21 16:25
推 harry901:日本也是採行政比例原則 不是說簽了就有同等效力 05/21 16:26
→ yuenblack:話說它官網寫了這個:・当ホテルは全館禁煙ホテルです。 05/21 16:29
→ yuenblack:ホテル内での喫煙はご遠慮ください。 05/21 16:29
推 letterman:他們的確未在飯店內抽煙 如果要訂立飯店外範圍也要寫在 05/21 17:52
→ letterman:契約上面 但飯店外面也列禁煙在內也未免太不合理 05/21 17:52
→ letterman:就算訂了此契約 在訂立當時最起碼要善意告知契約內容 05/21 17:53
→ letterman:話說契約內容有人有看過嗎? 誰能提供個照片來瞧瞧 05/21 17:54
→ letterman:很好奇五萬元是否有註明在上面 沒寫金額也沒寫範圍 05/21 17:54
→ letterman:硬要收五萬 然後被坑的人也傻傻就付錢 真的是.... 05/21 17:55
推 InMontauk:推樓上 就算契約真的有法律效用 也沒有明定範圍 05/21 17:59
推 harry901:就算有明定範圍也不對 05/21 18:01
→ etintin:在外本來就有很多語言溝通不良 認定問題 地點模糊難界定 05/21 18:02
→ etintin:即便看起來像是飯店所屬 但身為飯店人員這種態度就不對 05/21 18:03
→ InMontauk:的確 我想表達即使退一萬步說 飯店的作法依然不合理 05/21 18:03
→ etintin:得理不饒人就是用在這裡 當然如果原PO一開始態度就差 05/21 18:04
→ etintin:又是另一回事 05/21 18:04
→ yuenblack:如果連門邊也不行應該寫敷地內甚麼的吧,到底為甚麼門邊 05/21 18:08
→ yuenblack:也不能抽菸XDD 05/21 18:08
推 letterman:因為開門風會把煙味吹進去吧 05/21 18:10
→ yuenblack:旅館內包括旅館門邊嗎? 05/21 18:10
→ letterman:而且誰知道你敷地範圍多大 好歹地上也要畫個紅線之類的 05/21 18:10
→ richardchiu:要罰也是警察,輪不到飯店的人,不是簽了就可以罰錢 05/21 18:11
推 letterman:不履行契約也不是警察解決 最起碼要上法院執行 05/21 18:12
→ richardchiu:而且那個區塊,在台灣仍是公共場所。日本法律不清楚, 05/21 18:13
→ richardchiu:有請那位大大了解日本相關規定,麻煩補充說明 05/21 18:14
→ yuenblack:我只有找到東京都台東区ポイ捨て行為の防止に関する条例 05/21 18:18
→ yuenblack:(2)屋外で喫煙するときは、吸い殻入れを携帯し、その吸 05/21 18:19
→ yuenblack:い殻入れにより処理すること。 05/21 18:19
→ yuenblack:苦主抽菸的那裏應該毫無疑問算室外…… 05/21 18:20
推 peruman:這家我絕對不去 也會告訴朋友不要去 憑什麼罰錢 05/21 18:28
→ peruman:自以為是執法單位阿 05/21 18:28
推 estudiante:到底能不能罰我也沒查證過,不過一堆停車場也是寫你亂停 05/21 19:28
→ estudiante:我就罰你1萬.哪天有空再來查查法規好了. 05/21 19:29
推 stocktonty:如果他checkin簽的合約裡面有這條 那就真的沒話說了 05/21 21:02
→ stocktonty:這就好像簽了協定 你違約人家就拿你簽名同意來罰錢 05/21 21:03
→ stocktonty:但也要簽的那份文件裡面有寫 違反約定者罰5萬日幣整 05/21 21:04
→ birdy590:入住條款沒那麼偉大 當然還是有話說 但是付錢了就倒過來 05/21 21:18
→ lorica:就算住宿條款有寫,也不代表旅館有強制收取權吧 05/21 21:48
→ lorica:和某些租書店規定,偷書要賠500倍類似 05/21 21:50
→ lorica:該不該?是一回事,但不該由店家來要這筆錢 05/21 21:52
推 Mods:這跟偷竊要罰百倍一樣 是不具效力的 05/21 22:46
→ stocktonty:這個可能要法律達人來解釋了 入住條款的簽名效力有多大 05/21 22:47
→ stocktonty:不然 我也是認為飯店根本沒權利跟法源任意罰別人錢 05/21 22:48
→ gaudi:絕對挺自己人~飯店憑什麼搞"私"法制裁啊~更何況服務業要有 05/21 23:56
→ gaudi:應有的服務態度~這家根本應該抵制 05/21 23:57
→ gaudi:而且我想知道五萬飯店收走怎麼運用~當飯店營收嗎?這種自擬 05/21 23:59
→ gaudi:契約肯定不具效力~根本不合理~ 05/21 23:59
推 gaudi:以後大家在家門口寫在此抽菸罰1萬台幣~難道有人抽真能罰 05/22 00:04
→ gaudi:另外補充~原文原PO有寫因當天就要搭機回台~只要先罰錢了事 05/22 00:04
→ Urian:確定不是在飯店外抽菸了,所以大家只要關注飯店是否可以訂 05/22 06:54
→ Urian:合約收取抽菸的罰金就好 05/22 06:54
→ birdy590:原 po 確定那個地方算是"飯店內"? 不是旅館說了算好嗎 05/22 07:23
→ birdy590:如果客人不付 旅館能做的只有上法院提告 但是很有可能輸 05/22 07:26
→ birdy590:但是客人付了錢立場就反過來了 變成要上法院才能要求返還 05/22 07:26
→ birdy590:這種官司就算打贏了也是輸了 先付錢就是先輸 05/22 07:28
推 letterman:U大你從哪邊得到"確定不是在飯店外抽菸了"的消息? 05/22 10:04
→ letterman:你看那份合約 確定飯店外的敷地也算是飯店內空間? 05/22 10:05
推 letterman:沒有的話 本來就該連禁煙範圍的認定也一起討論 05/22 10:08
→ yuenblack:看背包的討論串我決定去問我家日本人全館禁菸的範圍一般 05/22 15:07
→ yuenblack:認知到底包不包括丁阿咖 05/22 15:07
推 luismars:如果吸菸不算違法的話,這能算是商業上的契約嗎? 05/22 15:09
→ luismars:算是違約金嗎? 05/22 15:19
推 maru9981:原PO在背包上爭論個不停真的很沒意義 05/22 15:41
→ maru9981:如果覺得站的住腳就提告叫飯店退費阿 05/22 15:42
→ maru9981:跟網友爭這些錢是拿的回來嗎 05/22 15:43
推 maru9981:事情鬧這麼大還上新聞以後要去住要三思 05/22 15:46
→ maru9981:台灣人大概已經被飯店貼上標籤了 05/22 15:46
推 letterman:那個原PO在客棧討拍又跟人筆戰 我在想這麼會講怎麼當初 05/22 16:17
→ letterman:在日本不講 躲在鍵盤後面才敢大聲嗆聲這樣 真想說活該 05/22 16:19
→ birdy590:是啊 付了錢就是活該 這種事情上法院 就算打贏也是輸了 05/22 16:33
推 gaudi:無論如何這家飯店還是很誇張~跟原PO在背包爭論不爭論沒關係 05/22 17:03
→ gaudi:大家是想如果今天是你"非故意"卻遇上這事~當天又要上飛機 05/22 17:03
→ gaudi:會怎麼解決。真的放棄上飛機在那邊等警察/不繳閃人/其他/ 05/22 17:04
→ gaudi:總之批判之前先想若是你遇到這情況,回國後不會不爽嗎? 05/22 17:05
→ gaudi:然後思考這飯店罰款行為妥當嗎? 最後再來批判原PO吧 05/22 17:05
推 secondary:推樓上, 應該是這家飯店要被貼上標籤吧?!怎麼會是怕台灣 05/22 17:07
→ secondary:人被貼上標籤呢? 05/22 17:08
推 TimeEric:上不了飛機又如何? 05/22 17:12
→ birdy590:有常識的就會等警察來... 警察根本不管這個 05/22 17:27
→ birdy590:更不至於上不了飛機 就算要走旅館的人也無權阻攔 05/22 17:30
推 zomb12:應該是飯店被台灣人貼上標籤來的真實,因為飯店的作法也並非 05/22 18:40
→ zomb12:完全正確無誤,其他飯店如此眾多就你這間如此不友善,那麼大 05/22 18:41
→ zomb12:可選擇其他更好的飯店而不用到那邊承受被「處罰」甚至罰錢 05/22 18:41
→ zomb12:的心理恐懼 05/22 18:41
推 secondary:這時候竟然還怕台灣人被貼標籤, 難怪會被欺負...唉 05/25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