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uput: 因為他們就只是代理阿 就真的沒權利.... 02/15 20:21
日本的民法我不懂,但如果要談代理
依照我國的民法第103條規定,代理人於代理權限內,以本人名義向第三人所為意思表示
或第三人受意思表示,而對本人直接發生效力的行為。
代理人就是本人的手足延伸,擴張他的私法契約活動範圍
我不懂為什麼說不要為難地勤,他們沒有權利
今天代理酷航的航空公司(簡稱A),A就是酷航辦理地勤業務的有權代理人,
超賣雖然不是A的代理範圍,但協助處理超賣後續事宜
本就應該在A代理的權限範圍之內,如果酷航有責任處理,A就有責任要處理
只是處理超賣後續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的權利義務都歸屬於酷航與原PO
原PO本就有權利跟A要求,因為此時A就是酷航的代理人
酷航的責任當下A就有義務承擔,A的錯誤就是酷航的錯誤
否則,以後各航空公司互找為彼此的代理人好了,這樣沒有責任也無義務
→ puput: 就跟你買到瑕疵品 叫7-11店員賠償一樣 你就只能找原廠商 02/15 20:22
推 ab22446688: 有理,廉價航空如果都不用負責 那賣票都不給搭就好啦! 02/15 20:23
推 Ithinkthink: 可是7-11要負責退貨,之後再請廠商負責,而不是說跟我 02/15 20:25
→ Ithinkthink: 沒關係吧. 02/15 20:25
→ speedythief: 盡一切努力為什麼不能是搭下一班航班?服務本來就要錢 02/15 20:25
下一班飛機本來就是安排好的,不論原PO今天的機票有沒有被超賣,下一班的飛機
本來就是排定隔天要飛的,
地勤「沒有盡任何的力」隔天的飛機也是照飛不誤,
那怎麼能說「盡一切努力為什麼不能是搭下一班航班?」?
請問酷航隔天的飛機是為了原PO起飛的嗎?
隔天的飛機起飛完全與本案的超賣事情無關,也跟地勤有無盡力無關
我知道服務本來就是要錢啊,原PO也花錢買機票了,要求超賣後妥適處理辦法
不合理嗎?還是你認為要另外付錢原PO才能爭取權利?
推 maikxz: 酷航切票給旅行社不用先結清 02/15 20:26
→ puput: 就跟廠商聯絡阿 但你沒辦法叫711店員賠償之類的阿 02/15 20:26
→ puput: 所以 他們地勤就拜託你打電話給客服處理阿 他們也沒辦法 02/15 20:27
→ speedythief: 自己提出的第六點:"有限度"服務, 中文應該很好懂 02/15 20:27
我當然知道中文很好懂
關於“ 6.有限度乘客服務,並對部分服務作出收費(例如機上餐飲服務)“
我想這裡的「有限度乘客服務」,是指一般飛機上的乘客服務如:
提供免費酒類飲料、耳塞、筆 設有電視及音樂等設備 備有簡易藥品等
不論以文義解釋、體系解釋或是擴張解釋
都很難涵蓋於「在超賣機票的情況下,航空公司僅提供有限的服務」吧?
如果這樣的解釋成立,那是否代表今天超賣機票,航空公司要不要理你還看他心情阿?
他想處理就處理,他不想處理也可以?就隨便你乘客的死活,因為這是
「有限度的服務」?
更何況,我上面都貼上了酷航的預訂超售條款了,難道酷航的8.3 - 預訂超售
也在你理解「有限度服務」的範圍內嗎?
如果是的話,那我也要思考一下你對中文的理解能力
→ free4u28: 地勤真的沒權力處理這些爭議,真的是為難地勤 02/15 20:27
→ puput: 因為 超賣這件事 更會發生在一般航空身上 02/15 20:28
→ maikxz: 雖說是廉航,但賣票行為已經走向傳統航空模式 02/15 20:28
→ maikxz: 所以不要再說廉航超賣很不可思議,重點在於後續處理 02/15 20:29
推 ru04hj4: 這件事情不是LCC問題 是酷航處理手法 02/15 20:35
推 kiwi816422: 在這個版也不用太認真啦... 02/15 20:35
推 spiritman: 同意這篇 感覺他們的態度就是故意前端都是無決定權責 02/15 20:37
推 rugalex: 其實也不是沒資格要求 而是可以要求的非常有限 02/15 20:38
→ rugalex: 但是就如同前面板友也有提到的 很多說明都有文字陷阱 02/15 20:38
→ spiritman: 然後才在那裡不要為難地勤歐 誰敢為難他們的就是奧客 02/15 20:38
→ spiritman: 壞人給第一線當 然後管理階層爽爽待在總部 02/15 20:40
→ rugalex: s大 因為太多旅客不知道地勤只是代理..... 02/15 20:40
→ rugalex: 一個銅板敲不響 很多事情沒有天時地利人和 自然也不會 02/15 20:41
→ rugalex: 發生的啊..... 02/15 20:41
推 RINsanity: 我反而注意到條規中有"您可根據當地法律或政府條例" 02/15 20:45
→ RINsanity: 也就是如果我們能制定法律規定超賣時航空公司應負責到 02/15 20:45
→ RINsanity: 搭乘下一班前的食宿費用之類的法律的話 就可求償了 02/15 20:46
→ rugalex: 遇到這些事件的旅客 說的難聽點 不分國籍 大家都是白老 02/15 20:46
→ rugalex: 鼠 因為可以讓旅客端 有前車之鑑可以做更多評估 02/15 20:46
→ rugalex: 但也有可能讓航空公司有機會去更改同意書內容 02/15 20:47
推 Vett: 我還不敢說酷航沒盡力呢 02/15 20:49
→ free4u28: 你罵地勤再兇他們也沒有權限提供什麼解決方案,即使你今 02/15 20:52
→ borriss: 講白一點 地勤就是高層花錢買來擋子彈的 射穿了就上新聞 02/15 20:58
推 jtch: 這篇好夢幻阿 建議花時間來這發文前 先詢問消保官意見 02/15 21:04
→ free4u28: 天搭乘威航或虎航遇到爭議要退款,代理的華航復興地勤也 02/15 21:05
→ free4u28: 能叫你打電話給客服 02/15 21:05
→ free4u28: 這不是地勤擋子彈什麼的,是代理業務就是這樣 02/15 21:05
→ borriss: 威航沒搭過 虎航沒那麼慘 不用亂拖 02/15 21:08
→ free4u28: 虎航的代理是華航,兩間是不同公司,沒亂拖阿你不知道不 02/15 21:14
→ free4u28: 代表世界就是照你的邏輯打轉 02/15 21:14
→ borriss: 虎航超賣就有房有錢啊 跟這次的例子比是邏輯在哪? 02/15 21:19
※ 編輯: aye (122.147.27.197), 02/15/2016 22:10:12
→ free4u28: 我說的是代理地勤的權限,跟超賣有什麼關係? 02/15 21:22
→ free4u28: 酷航超賣改班沒賠償跟住宿也不關日本代理地勤的事,是酷 02/15 21:23
→ free4u28: 航政策就是如此 02/15 21:23
推 maikxz: 虎航背後因為是華航,要調度相對其他航空容易 02/15 21:24
→ maikxz: 酷航就... 02/15 21:25
→ free4u28: 跟調度沒關係,要看虎航跟華航有沒有簽約,即使華航有大 02/15 21:26
→ free4u28: 部分台虎的股份,兩家公司完全獨立沒有關係 02/15 21:27
推 eppie: 做生意就是要講求"誠信原則". 02/15 21:30
→ conan805: 為啥一直有人認為虎航是小花的? 02/15 21:42
推 Kamelie: 02/15 21:44
※ 編輯: aye (122.147.27.197), 02/15/2016 22:11:18
推 AdPiG: 其實酷航是新航的子公司耶XD 02/15 22:17
→ free4u28: 你說民103條的條文,你有看清楚嗎 02/15 22:23
→ free4u28: 開頭就說:代理人於代理權限內,以本人名義所為之意思表 02/15 22:23
→ free4u28: 思表示,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 權限內代理地勤就是幫你 02/15 22:23
→ free4u28: 依酷航政策改班,至於是否提供住宿賠償不在代理地勤的權 02/15 22:24
→ free4u28: 限。 02/15 22:25
→ free4u28: 每一家簽的代理契約授予的權限不同,不是今天代理地勤想 02/15 22:26
→ free4u28: 怎樣就怎樣,一切都是看酷航怎麼跟代理簽約 02/15 22:26
我認為我跟航空公司購買機票、搭乘飛機,地勤提供的服務也在我購票的範圍裡
(就如同買火車票搭火車,必要的月台服務也是要提供的吧,你會認為火車歸火車
月台歸月台嗎?)
今天地勤業務理論上應該是酷航的人員,但找了別家的航空公司來辦理也無妨
前者就是本人執行業務,後者就是代理人執行業務
如果今天是酷航的人員自己執行地勤業務時,你會認為酷航不需要就原PO後續的
食宿或候機張羅負責嗎?
代理的範圍就是酷航原本地勤應負責的範圍,就算找了別家航空公司代理業務
責任範圍本應與原航空公司的範圍相同,不然以後大家都別家航空公司代理地勤業務
什麼事情大家都來互推
※ 編輯: aye (122.147.27.197), 02/15/2016 22:37:38
推 free4u28: 今天即使是酷航自己地勤也不會有食宿賠償,跟代理沒關係 02/15 22:48
→ free4u28: 酷航的政策就是不賠你食宿和賠償只幫你改班,跟代理沒關 02/15 22:49
→ free4u28: 係。 你邏輯關係要先搞清楚。 02/15 22:49
※ 編輯: aye (122.147.27.197), 02/15/2016 23:15:53
推 Blayne: 樓上小心被原po貼標籤 稍微幫酷航講話就是看不起搭廉航的 02/15 22:59
→ Blayne: 也千萬不可以批評買廉航機票的人 否則就是自以為高貴 02/15 22:59
→ free4u28: 我幹嘛幫酷航講話啊?酷航這次處理得不好是事實,但是沒 02/15 23:01
→ free4u28: 必要不講理的亂批評 02/15 23:01
推 ISP: 你認為勒...討論法律可以用你認為來討論?人家雙方代理合約 02/15 23:03
→ ISP: 的內容會約定清楚代理的權限到哪裡,沒有授權就是沒有授權, 02/15 23:03
→ ISP: 不會因為"你認為",他就會有授權。 02/15 23:04
推 GentIe: 拒搭爛酷航 列入黑名單 02/16 00:10
推 gmoz: 我覺得這篇的論點出發的方向比較正確 02/16 01:14
→ gmoz: 美國也有針對超賣無法補償時訂出的賠償金 台灣也應該要有 02/16 01:15
→ gmoz: 而不是一味的無視依常理來說旅客該有的權益 02/16 01:17
→ gmoz: 希望台灣能立法規範 02/16 01:17
推 ckWade: 照一些白痴的邏輯,酷航可以一個班機賣1000張票也沒關係 02/16 02:26
推 AirRider: 不覺得一個善意的討論該從白癡兩字開始zzzzzz 02/16 07:25
推 mathrew: 只能說 買機票前先看清楚規定後再簽名或下單 02/16 08:12
→ mathrew: 裡面就是含有不平等合約 自己要簽的能怪誰? 02/16 08:12
→ Fireya: 不合理的契約也不是簽了就無敵啊 不公平的定型化契約 02/16 09:53
→ Fireya: 簽了有糾紛 可以告上法院認定這種條款是否顯失公平而無效 02/16 09:54
→ hsinhan: 某B才是專門貼標籤的人吧 呵呵 02/16 10:10
→ hsinhan: 別人在就事論事,你是在那邊分編立場,唯恐天下不亂而已 02/16 10:11
推 suprachris81: 推 02/16 12:11
→ ericekin: 要不要去幫忙爭取 02/16 12:16
→ ericekin: 說句難聽點不要買抵制他就好了 02/16 12:16
→ ericekin: 問題是偏偏人家又是價格… 02/16 12:17
推 sa52781: 推 02/16 17:59
推 rngo: 推 不要跟酸民認真 認真就輸了XD 太多惟恐天下不亂者 02/19 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