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ano:每家俱樂部又不一定一樣 02/04 22:04
→ Kusari:"搶"應該是指引誘別人的客人來點自己吧? 02/04 22:12
→ Kusari:畢竟大家都是要做業績的,當然希望留住固定客源嘛 02/04 22:14
→ circler:比較像是道上的規矩吧? 02/04 22:30
推 arrakis:在客人身上這套規矩不適用. 02/04 22:51
→ arrakis:這種規矩由來已久, 各地文化也都有這樣的制度. 02/04 22:53
→ arrakis:台灣酒店亦是如此, 小姐跟客戶會透過消費(量)建立人際關係 02/04 22:55
→ arrakis:或者說各地風俗業都是如此. 02/04 22:56
→ arrakis:當然客戶本身的金錢實力夠的話, 是比較不會有"搶"的問題 02/04 22:57
→ arrakis:因為當客人可以同時跟複數公關來往且不減少消費的話, 對酒 02/04 22:57
→ arrakis:店的營收而言是無所謂的. 02/04 22:58
推 Lowrider:永久指名制度~~ 02/04 23:17
推 domotocat:不用酒店啦~很多"有算業績"的行業多少都有點這種行規 02/04 23:21
→ domotocat:尤其同公司的...搶同事的客戶不太好(為了和氣) 02/04 23:22
→ hikaruton:除非客人主動要換~不然不能隨便吸引同事的客人?是這樣嗎 02/05 09:10
推 blueskylove:就像美容院的設計師 也是不會去搶別的客人 很常見呀 02/06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