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有一點雷。
1.第二集
北村大叔本集的開示:
要活用法律這個武器(換一個角度看法律,不要因為對方用法律攻擊了,
就束手就範,甚至怪法律;要怪的是不會活用法律的、又被稱為pro的妳)
堂本律師的舉一反x之結果:
→池上太太說不出口的,就讓「原」辯護律師充當證人來說。
※承上集,關懷弱勢之人,首先需發現自己亦是個弱者(所以堂本律師退一步,
自己當證人,並尋求北村大叔的協助)
2.第三集
北村大叔本集的開示:
要看穿對方舉動中的內情(沒有說出來的比說出來的更重要;
或者說,說出來的東西之縫隙中便暗示著對方沒說出來的東西)
堂本律師的舉一反x之結果:
→找到對於此18歲人之母親仍應負責任的依據
※最後委託人沒有賣掉房子,但變成對方「的母親」要賣房子。
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到底誰是弱勢?
3.第四集
北村大叔本集的開示:
對付高利貸的人,最重要的就是甚麼事都不做。
堂本律師的舉一反x之結果:
→堅持動口不動手;讓高利貸的人打了一巴掌。
※這集遇到了「討厭的」弱勢(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關懷弱勢的事業究竟有何開展之可能?
4.
目前看到的基本的議題主軸或關鍵概念是:弱勢-利益-無經驗;
一個追求利益極大化的律師事務所中(群體目標),
無經驗的律師(個體限制;並且夾在群體目標與個體目標之間)
追求作為弱勢的伙伴(個體或部門目標),
但a.弱勢關懷擺在利益極大化追求之前提下,會否產生甚麼樣的質變?優點及缺點?
b.何謂弱勢?弱勢需要的幫助是甚麼?勝訴(也要看挑選哪種控訴)?幸福?
c.無經驗者(新手律師)在尚未被成規限制前,有何長處?該學習甚麼(選擇)?
他該掌握甚麼樣的經驗?又有何選擇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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それはそれ!!これはこれ!!!
忘記旁邊,努力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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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86.237
※ 編輯: theologe 來自: 211.74.86.237 (07/03 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