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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ger214 (我想去流浪)》之銘言: : ※ 引述《yamashi (小米)》之銘言: : : 雪穗的一生是註定沒有太陽的嗎?我想這個答案是未必。 : : 的確,雪穗的遭遇令人感到心疼。所以才會在看她一次次犯錯之後。 : : 努力說服自己,雪穗的做法只是想保護自己而已。 : : 但是聰明如雪穗,難道她沒發現每當她再次傷害別人之時, : : 只是將她和亮司更推往黑暗而已? : 很簡單, 你說未必怎麼個未必法? : 以雪穗的情況來說, 沒發生亮司的事, 她可能就是這樣被出賣到成人 : 都擺脫不了, 一個這樣成長的人, 如何有太陽可言? 或許的確以旁觀者的角度來看,我們可以說的很輕鬆。 但是生活的態度,自己是可以選擇的吧?! 未來是未知的,沒有人可以預期究竟會發生什麼? 有可能更好,也有可能更慘! 外在所加諸於身上的,我們無能為力。 但是雪穗和亮司的所作所為就已經注定了毀滅的道路!封殺了幸福的選項。 想要幸福並沒有錯,但是雪穗和亮司卻選擇了一條不歸路。 或許亮司在對金八下毒的時候,不要因為感觸而心軟。 拿走記錄本就走,讓回家的金八中毒身亡。 這樣他和雪穗的未來,大大提升了重返陽光下的機會。 可惜他那萬不該在此時出現的心軟,徹徹底底的毀了亮司自己。 但是就算真能一起回到陽光下,彼此扭曲的性格和背負的黑暗。 兩人還能一起面對嗎?可以裝作若無其事的生活嗎? 亮司爸和雪穗媽傷害了自己的小孩,所以他們得到了報應。 而亮司媽十幾年的心理折磨,帶給她的痛苦也是難以想像,這還是報應! 雪穗和亮司同樣也傷害了別人,所以他們也有了報應! 藉由傷害別人,如何能夠幸福? : : 雪穗媽被雪穗殺死,亮司爸被亮司殺死。 : : 到這我都覺得這是命運的捉弄,把這兩個小孩推向黑暗的正是這兩位父母。 : : 渡邊最後也被亮司親手殺死。 : : 跟渡邊搞外遇的亮司媽,她的下場好嗎? : : 對於亮司的愧疚,不也折磨著亮司媽嗎? : : 那其他無辜的人呢? : : 因為是受害者,所以世界上其他人都欠他們嗎?都該死嗎? : 這不是該不該死的問題, 那我問你, 雪穗又欠他媽什麼?亮司又欠他爸媽什麼? : 問題重點不在誰有辜無辜, 而是如何防止悲劇不要重演. 無辜或死有餘辜,是一個觀點。 防止悲劇不要再次發生是另ㄧ個議題,這篇討論著重的並不是這個。 所以邏輯思考是不是有點跳tone? : : 他們的人生過的這麼黑暗沉重,結局又是一人孤獨的活著。 : : 若是兩人一起逝去,也許還可以微笑著擁抱著彼此。 : : 對於失去唯一依靠的雪穗,已經無所謂了吧! : : 不管今日明天的際遇會是怎樣,沒有了亮司,就算還有亮司的小孩。 : : 當初的承諾「要一起在太陽下牽手生活」,隨著亮司逝去而隨風消逝。 : : 也許這樣的結果,是對雪穗和亮司走在黑暗當中最嚴厲殘忍的懲罰。 : : 活著對於雪穗來說,已經沒有意義了! : : 只是如果不堅強活下去,怎對得起犧牲的亮司? : : 所以只能像個行屍走肉般的繼續苟延殘喘下去...... : 然後??什麼都不做, 等著下一次社會新聞上悲劇再發生在身邊? 這句也接的怪怪的,我只是在分析雪穗失去意義的存活而已。 與"什麼都不做"好像沒有什麼關係! : 我想提醒一下, 雪穗亮司這種命運的人很多, 也許就在週遭, 很可能就因 : 為你的一個理解, 就可以讓他們不至於走錯路. 理解並不表示認同。我知道之後的文章你有提到。 理解雪穗的心情,也並不表示雪穗只有這個"傷害別人"選項可以選擇。 : 然而, 現在大多數人完全不想理解, 只想用自己的對錯判生判死, 不想預 ^^^^^^^^^^^^^ 這個很難認同。因為理解,所以才心疼。 但是沒有人有傷害別人的權利。 : 防悲劇, 而是等悲劇發生了再來八卦一下誰殺人就該死. : 歡迎來到殘酷的世界, 你想跟你的下一代講這句話嗎? 真的,為人父母者,對子女的影響極大。一言一行都深深的影響著孩子。 父母可以成就孩子,也可以親手毀滅孩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232.100
dehg:看到第二行就不值得往下看了XD 06/09 21:51
hirolance:樓上別這樣 沒有誰的發言是應該被故意忽視的 06/09 21:55
dehg:小雪穗可以選擇自己的未來?? 06/09 21:58
dehg:長大了一堆丟不掉的包袱 說丟就丟XD 人沒有過去的?? 06/09 21:59
dehg:所以我看到第二行覺得無言以對 06/09 22:00
那個,我沒有說小雪穗可以選擇未來。 我想討論的是長大後的雪穗,是否會有其他選項? 而不是只有傷害其他無辜的人才能活下去一途! 我也有提到生命不由分說加諸於我們的,我們無能為力。 但是應該如何讓自己活的快樂,自己應該可以選擇! 或許已經扭曲性格的雪穗是認為傷害其他人就能獲得快樂?!! 但是結果呢?她還是不快樂! ※ 編輯: yamashi 來自: 140.122.232.100 (06/09 22:07)
viivii:寫的不錯~被害者不一定要成為另一個案件加害者~重點在選擇븠 06/09 22:09
roger214:再深的問題是 雪穗怎麼做才能真正的快樂!? 06/09 22:15
lyo1014:可是亮司就算毒死金八,之後他也會自殺耶...亮司自己說的.. 06/09 23:15
Nilthoron:推 沒有人有傷害別人的權力 06/10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