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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一直說他們在2006年的11月11日是法律追訴的最後一天 過了這一天他們就可以手牽手在太陽底下 可是他們在之後還是做了很多犯法的事 這樣一來他們的法律追訴期就不是在2006年11月11日了 那即使到了這麼一天 他們還是無法實現這個夢想的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63.6
a60414010299:是阿 不過很少人知道其他事都他們做的吧 03/05 16:20
sweetlinna:對喔!! 我都沒有想過耶 (一整個笨) 03/05 16:24
triste213:是呀2006/11/11是最初的那件殺父弒母 其他的就...orz 03/05 17:00
fedona:沒有人知道其他事 是他們做的吧 03/05 17:13
triste213:柏原應該知道 金八老師也知道...松浦也知道但被幹掉了XD 03/05 17:39
clevermimi: 樓上的放雷喔= = 03/05 17:42
triste213:啊...我以為大家都看完才會跳來看這種討論orz 03/05 17:45
icelip:我一直很納悶 小孩子殺人最重會被判什麼刑嗎? 03/05 19:28
icelip:如果說明他父親是怎麼對待雪穗 亮為了保護雪穗 「誤殺」了 03/05 19:31
icelip:他父親 那是不是會從輕減刑?也不用心靈折磨15年了 03/05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