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dtlau: 事實婚的時候保險成本也可以算進去,所以才有這個選擇吧 01/16 13:27
推 NOTHINGES: 我也單身滿久的 謝謝你的意見分享^_^ 01/16 13:28
→ EatMe37: 小吐槽一下 三田沒有住在雇主家 01/16 13:29
→ dichter: 喔對,我記錯了,但因為他整天都在我搞混了抱歉 01/16 13:30
→ dichter: To一樓,但是分手要支付贍養費不一定比較划算:p 01/16 13:31
→ lianhua: 美栗不會有生氣的把握那也是出於自我的想像而不是所謂 01/16 13:33
→ lianhua: 的尊重吧= = 自己會錯意而被吉的事件難道還少了? 01/16 13:33
推 mona106: 契約結婚同樣推約會大作戰 01/16 13:34
→ lianhua: 我對你坦白表露真實的自己不代表我也喜歡你可以被你抱 01/16 13:35
你聽過真實惡意原則嗎?主觀上有進行確認和客觀上其確信是否符合事實是兩回事,
就算是情侶之間也不一定都在雙方說好要抱囉要親囉才行動,往往是彼此試探,
照你這樣講,喜歡也不代表就願意被親被抱,所以朋友之間都不能擁抱,
情侶之間也都要簽約合意才能牽手親吻,不然隨時有會錯意被吉的風險。
可是現實中多少人是這樣做的呢?不都是自己想辦法察言觀色確認對方心意嗎?
推 abian: EP1有交代,美栗沒有錢可以一個人住 01/16 13:47
→ dichter: 他領月薪就有啦,不一定非得雇主包吃包住吧 01/16 13:55
→ gcobs008781: 包吃包住,可以省更多吧,而且或許是爸媽不放心女兒 01/16 13:56
→ gcobs008781: 一個人在這邊? 01/16 13:56
→ dichter: 即使要包吃包住,也不一定要透過事實婚進行僱慵關係 01/16 14:00
推 Lamu: 「風見的外表+平匡的內在」?!哈哈哈哈哈,好閃啊~~ 01/16 14:00
→ lianhua: 所以自己察言觀色確認心意 就稱的上是尊重 你的意思是這 01/16 14:02
→ lianhua: 樣嗎? 01/16 14:02
→ lianhua: 阿萬一猜錯了怎麼辦?一樣算尊重? 01/16 14:02
→ lianhua: 當然我沒說一定都要簽約才能幹嘛幹嘛 但事實就是你只憑 01/16 14:05
→ dichter: 風見比較成熟體貼的點上一篇原po已經寫了我就不贅述 01/16 14:05
→ lianhua: 自己的感覺就去做更進一步的動作 根本就不能稱得上是尊重 01/16 14:05
→ dichter: 我只是覺得光從他抱美栗這件事並不一定能推論他不尊重 01/16 14:06
→ lianhua: 更何況美栗雖然跟風見相談甚歡 但也沒明確表示他們可以進 01/16 14:06
→ lianhua: 一步交往 01/16 14:06
→ lianhua: 甚至是各種迴避風見的攻勢 只有在心裡猶豫了一下 01/16 14:07
→ dichter: 你當然可以堅持你對風見的看法,我只是表達不同看法而已 01/16 14:07
→ dichter: 不是只有情侶才擁抱,朋友間也會,平匡也被沼田日野抱了 01/16 14:09
→ lianhua: 然而你內文卻是只憑這件事 就說風見比平匡更尊重他人意願 01/16 14:10
→ lianhua: 拿男人跟男人之間類比也太奇怪了 01/16 14:11
→ dichter: 我不是只憑這一點喔,我有提出對照組,不過你可能會說 01/16 14:12
→ dichter: 不要拉平匡來救援,但這本來就是比較級的,我可沒說風見 01/16 14:13
→ lianhua: 你對照組就平匡阿 但坦白說 兩者都沒確認對方意願阿 01/16 14:13
→ NatsuoCat: 某方面來說,美栗對擁抱是很清楚,那是一種友誼的表現 01/16 14:13
→ NatsuoCat: 所以她一開始對平框說,國外擁抱很正常,在日本卻不行 01/16 14:14
→ NatsuoCat: 表示美栗對擁抱的定義,不一定要戀人才能擁抱 01/16 14:14
→ NatsuoCat: 這也許是她能合理接受風見抱她的理由吧 01/16 14:15
→ lianhua: 但美栗對平匡定義的戀人關係就是擁抱阿 01/16 14:15
→ dichter: 是什麼絕世好男人,但在我看來情商是比平匡高啦XD 01/16 14:15
→ lianhua: 他本來就情商比較高大家都知道吧 我只是要說他一樣沒確認 01/16 14:16
→ lianhua: 美栗的意願就做了更進一步的動作 01/16 14:16
→ NatsuoCat: 其實美栗一開始是想要牽手的,但平匡退縮了 01/16 14:16
→ NatsuoCat: 兩個人才決定先從擁抱開始,因為平匡才能接受有接觸 01/16 14:17
→ lianhua: 所以可見男女之間的擁抱也是帶有戀人關係的不是? 01/16 14:18
→ NatsuoCat: 看怎麼解讀啦,個人覺得美栗對於擁抱的接受度比較大 01/16 14:18
→ lianhua: 接受度比較大不代表就可以說抱就抱吧...還是突襲的 01/16 14:19
→ NatsuoCat: 即使平匡還只是上司,她也有想要擁抱平匡的衝動 01/16 14:19
→ lianhua: 但她有忍住阿 因為她知道平匡不會接受 這才叫尊重不是? 01/16 14:20
→ NatsuoCat: 因為平匡和她界線劃的很清楚,她不敢越界,風見可沒有 01/16 14:21
→ NatsuoCat: 禮不禮貌,尊不尊重真的是看本人的意願,旁人看都喊燒 01/16 14:21
→ lianhua: 但她也沒有說風見可以啊 那個當下又沒發生什麼事是可以 01/16 14:22
→ NatsuoCat: 但她也沒有給風見一巴掌啊...XDDD 01/16 14:23
→ lianhua: 容許純友誼式的擁抱 所以我才會說風見跟平匡半斤八兩 01/16 14:23
→ lianhua: 因為她在工作ing 而且也是直接把風見的手抓開欸 01/16 14:24
推 paril: 推約會大作戰 01/16 15:16
推 asdf403: 呃…看完這兩篇感覺在講的問題都是原作設定上的瑕疵… 01/16 15:25
推 snbftmb: 第一集平匡就對美栗入住打掃的提議提出不妥。所以才會有 01/16 15:41
→ snbftmb: 契約婚的產生啊。當然我們會覺得假結婚才更不妥吧。 01/16 15:41
→ YcL5566: 一開始不就算過說事實婚省比較多錢 01/16 15:41
→ snbftmb: 但他們就陷入誤區了。才會跳不出去啊 01/16 15:42
→ EatMe37: 為了讓雇主每月能省不到兩萬日幣就假結婚 這女人真便宜 01/16 15:50
→ snbftmb: 是啊 01/16 15:50
→ snbftmb: 22萬日幣月薪也是最低標準 01/16 15:51
推 snbftmb: 不過美栗應該是當時對於自已腦洞大開的提議能得到平匡這 01/16 15:54
→ snbftmb: 麼樣認真的回覆。而非常感動而就這樣認同了吧。 01/16 15:54
→ dichter: 我記得一開始美栗提的就是契約結婚,他們似乎沒考慮過 01/16 15:58
→ dichter: 單純簽訂僱慵契約的可行性,所以劇情這部分比較沒有交代 01/16 16:00
推 bh8130: 實栗想到事實婚其實有滿多背景,包括小安的遭遇跟她沒工作 01/16 16:01
→ bh8130: 的處境,她在第一次打掃時就有想過這樣的方式,後來平匡 01/16 16:02
推 snbftmb: 一直到最後一集才對最低薪資產生質疑。但回頭想想,第一 01/16 16:02
→ bh8130: 的肯定更加強化她的念頭吧 01/16 16:02
→ snbftmb: 集美栗的狀況就是有點想逃避現況。把平匡家當作一個避風 01/16 16:03
→ snbftmb: 港的概念。或許就能理解一些不合理之處吧 01/16 16:03
推 mona106: 難道只有我認為為了工作提議假結婚 不是腦洞而是腦殘嗎.. 01/16 16:06
→ mona106: 幸好她遇到的是平匡 如果是一般人只會在妳年老色衰時離婚 01/16 16:06
→ mona106: 並解雇,屆時沒工作也沒家庭才叫悲慘 01/16 16:06
→ snbftmb: 如果不是平匡,連婚也不會結三 01/16 16:08
→ snbftmb: 想想美栗爸和美栗哥。這就叫傻人有傻福吧XD 01/16 16:09
→ aztec1234: 其實我有想過這跟外籍人士透過假結婚取得居留權與工作 01/16 16:12
→ aztec1234: 權的差別在那裡XD 01/16 16:12
推 snbftmb: 所以如果主角不是美栗和平匡這種純(蠢)人,故事一定不一 01/16 16:14
→ snbftmb: 樣的啊XD 01/16 16:14
→ dichter: 所以覺得約會大作戰很有說服力啊XD 01/16 16:22
推 mona106: 約會大作戰很有條理XD 光是婚前契約都不知道修改幾次了 01/16 16:26
推 snbftmb: 我自已倒覺得都還好,因為創作時,刻意讓某種不合理的狀 01/16 16:27
→ snbftmb: 況出現,來以此引出有趣故事的設定方式實在很常見。 01/16 16:28
→ dichter: 我想S大要說的是,很多故事設定違反常理,這樣才有故事性 01/16 16:33
→ snbftmb: 只要不造成其他角色也要跟著弱智化就好 01/16 16:34
→ dichter: 不過通常好的故事是雖然違反常理,但內在邏輯卻很合理 01/16 16:35
→ EatMe37: 根本沒必要一定要填上"妻(未屆)"啊... 01/16 16:37
→ Lmkcat: 邏輯不會不合理啊 想要工作又想要居所 不結婚根本超怪吧 01/16 16:38
→ EatMe37: 哪裡怪 填室友不行嗎 01/16 16:39
→ snbftmb: 就平匡跟美栗覺得怪啊 01/16 16:41
→ mona106: 生活習慣完全不同的2個人說住一起就住一起 心臟也太大了 01/16 16:41
→ mona106: 室友不好還可以換 婚結下去難道可以說離就離? 01/16 16:41
→ lianhua: 其實只要去跟你媽說你要跟一沒什麼關係的異性住在一起 01/16 16:42
→ lianhua: 台灣跟日本應該還是不太能接受男女混宿這種概念? 01/16 16:43
→ dichter: 我同意E大說的,既然對外連事實婚都不能承認,要說是一般 01/16 16:44
→ NOTHINGES: 這不是混宿......是住未婚男人的家裡...... 01/16 16:44
→ lianhua: 我知道歐美國家有這種男女混宿 但好像也不是一男一女? 01/16 16:44
→ dichter: 結婚,而不是事實婚就能給家裡交代,使同居合理化 01/16 16:46
→ dichter: 那只要對外宣稱結婚就好,確實沒必要真的在住民票上登記 01/16 16:46
推 snbftmb: 你覺得邏輯不通也沒辦法。有些人可以接受,有些人不行。 01/16 16:47
→ snbftmb: 但不代表誰有問題。就電波不合罷了 01/16 16:47
→ mona106: 混宿至少有自己的房間和隱私...美栗睡客廳是能睡一輩子? 01/16 16:47
→ snbftmb: 睡客廳明明平匡就有想解決哦,是美栗說還不用的。 01/16 16:48
→ lianhua: 因為不登記就沒一些保險優惠不是? 01/16 16:48
→ lianhua: 為什麼要事實婚姻的理由 平匡都有做成報表了 01/16 16:49
→ snbftmb: 都找房子找一集了說,最後結局也是正在搬家 01/16 16:50
→ lianhua: 就是為了省錢 他們又不是一般同居 是平匡要付錢給美栗 01/16 16:50
→ lianhua: 當然要找能多省一點錢的提案不是嗎?平匡雖強但也不是富翁 01/16 16:51
→ EatMe37: 哪個女的會為了省兩萬日幣自願被收編為妻未屆的... 01/16 16:52
→ EatMe37: 寧願自己薪水少領兩萬吧 01/16 16:53
→ dichter: 平匡的報表是和自己單身付家事代行費和美栗分攤後的比較 01/16 16:53
→ lianhua: 這就又回到現實生活有沒有這種女生 問題這是基本設定 01/16 16:53
→ lianhua: 有提到登記後的保險優惠喔 01/16 16:54
→ lianhua: 當然實際上能省到多少錢我也不知道 01/16 16:54
→ dichter: 但是後者以僱傭契約訂定也是可以的,仍然不一定要結婚 01/16 16:55
→ mona106: 雖然包吃包住但是要睡客廳 只要是女生都不能接受吧 01/16 16:56
→ lianhua: 還有什麼撫養補貼 01/16 16:56
→ mona106: 他是對平匡太有信心還是對自己太沒信心? 01/16 16:56
→ snbftmb: 美栗覺得可以才答應的啊,應該說,這本來就美栗自已先提 01/16 16:57
→ EatMe37: 而且省的是雇主的錢 美栗本身根本沒賺到好處... 01/16 16:57
→ lianhua: 說真的 現實生活到底有沒有這種女生 誰知道? 01/16 16:58
→ lianhua: 美栗本身包吃包住還有額外的薪水拿 還要什麼好處? 01/16 16:59
→ mona106: 為了工作和居住跟男人假結婚嗎?現實中很多啊 01/16 17:00
→ EatMe37: 哪有包吃包住...要從薪水裡扣好嗎 01/16 17:01
→ EatMe37: 不過為了工作假結婚真的很多啦 XDD 01/16 17:02
→ snbftmb: 好處是比起以幫傭身份入住平匡家。以結婚方式可以少解決 01/16 17:02
→ snbftmb: 很多問題吧。對美栗來說是這樣認為。你如果不這樣認為, 01/16 17:02
→ snbftmb: 美栗也拿你沒辦法>_< 01/16 17:02
→ EatMe37: 所以才說這女人真便宜 XD 01/16 17:03
→ EatMe37: 少解決什麼問題!? 01/16 17:03
→ snbftmb: 對他來說,第一集的美栗需要的就是一個可逃避的空間。第 01/16 17:04
→ snbftmb: 十一集的美栗也覺得他拿的錢太少了啊 01/16 17:04
→ mona106: 常看到外配假結婚的新聞 但是美栗有必要把自己搞成這樣? 01/16 17:05
→ mona106: 狗急跳牆至少可以好好去相親找飯票 假結婚只有會女方吃虧 01/16 17:07
→ EatMe37: 當然這是故事的設定 不過覺得這兩篇文的論述是合理的 01/16 17:07
推 lianhua: 她自己不覺得吃虧就好啦 幹嘛幫她擔心? 01/16 17:08
→ EatMe37: 就覺得假結婚這部份的劇情設定 邏輯是滿牽強不合理的 01/16 17:09
推 sapii: 其實如果一開始就說美栗就是對平匡一見鍾情,所以才有後續 01/16 17:10
→ sapii: 這些,這樣講就合理了吧?就沒有為什麼風見追不到的問題, 01/16 17:10
→ sapii: 人家心就不在他身上啊… 01/16 17:10
→ mona106: 結婚是假的、結婚的理由也是假的 硬是讓他們同居才是真的 01/16 17:13
推 ychsin: 平匡:就社會常理來說,我們兩個從一開始就不普通了,你也 01/16 17:13
→ ychsin: 太後知後覺了吧。 01/16 17:13
→ mona106: 一樣是契約結婚 約會大作戰的理由就很有說服力 01/16 17:13
→ dichter: 其實一開始直接設定成約會大作戰婚後版就可以了XD 01/16 17:14
→ mona106: 逃恥只會覺得太牽強不合理 這種條件也答應是不是腦袋有洞 01/16 17:14
→ dichter: 劇情著重在描繪從偽裝夫婦變成理想夫婦的過程,其他情節 01/16 17:15
→ dichter: 不太需要更動,故事也可成立,照樣可以賣萌:p 01/16 17:16
推 mona106: 依子和巧的個性太獨特了 別的演員沒辦法演出他們的萌度 01/16 17:17
這邊再補充一點,其實事實婚雖然有"婚"這個字,
在日本社會的認定上還是與一般有結婚登記的婚姻不同,
不能申請公司的結婚或家族津貼;這從沼田問平匡:
其實你沒有"結婚"吧,就看得出來,事實婚不是公司承認的已婚。
日本曾有真實案例是女方因不願屈從於傳統婚姻的改姓入籍制,
而選擇事實婚,丈夫的公司在得知實情後取消家族津貼,
已請領的部分甚至還涉及詐欺。
所以如果想要讓平美的勞雇關係透過婚姻形式來說一個比較特別的故事,
其實更好的設定是,平匡算盤一打,發現自己本來享受不到的津貼等福利,
可以因為假結婚得到這些好處,而決定與美栗結婚,會顯得比較合理。
但那要選擇的也不是事實婚,而是正式結婚登記。
→ snbftmb: 平匡公司倒是有承認事實婚就是了 01/16 18:11
→ dichter: 有嗎?從哪裡看得出來? 01/16 18:15
推 snbftmb: 第十集沼田去平匡家說解雇的事時,沼田有說 01/16 18:35
推 abian: 沼田:「公司對事實婚的立場是,只要是社會保險許可的對象 01/16 18:38
→ abian: 就不會追究」 01/16 18:39
→ lianhua: 有阿 那時候平匡還很緊張 01/16 18:43
→ dichter: 沼田的意思是指承認其作為社會保險的對象吧,與津貼無關 01/16 18:47
推 PatlaborGao: 可是有錢人的管家或僕人好像也是住在一起做家事就是 01/16 18:51
推 abian: 沼田也是指不違法,就他們公司而言 01/16 18:53
→ dichter: 我沒說事實婚違法啊,只說在家族津貼部分不被承認 01/16 18:56
→ ddtlau: 沼田有說公司承認並不違法不接受 01/16 19:01
沼田台詞原文:
ウチの会社は事実婚に対しても、社会保険の対象として
許可してるからいいんだ。
也就是公司對事實婚是作為社會保險的對象而許可,
但這樣不正說明了與登記結婚還是有差別嗎?
我也沒有說事實婚違法,事實婚本來就不違法,
我在本版#1OTrF9CR就介紹過事實婚了,
這裡重點是在家族津貼的發放上,一般並不承認事實婚有等同婚姻的資格,
而我前段補充正是在說明,在劇情設定的合理性上,
想要受領津貼可以成為平匡想要結婚的理由,但那就要選擇結婚登記。
推 EatMe37: 要合理化為什麼一定要假結婚 還不如從租屋契約上下手 01/16 19:30
→ dichter: 當然租屋契約也是個策略,這裡是儘量幫他們想結婚理由XD 01/16 21:16
→ ElegantWolf: 裡面寫的第4點,說符合資格就可以跟法律婚一樣 01/16 21:40
呃,這篇所說的一樣也是指社會保險的資格啊orz,
跟 公 司 津 貼 沒有關係,
保險部分我在本版#1OTrF9CR這篇就有提到了,
我指的跟登記結婚不同是指在很多方面不完全等同,
尤其這段會提到是指 公 司 津 貼,
因為有人說平匡的公司承認事實婚,
我才說明公司承認其保險資格不等於承認可以像普通結婚一樣請領津貼。
如果覺得很難懂,我舉個例子好了,
外國人可以在台灣買東西,在訂定買賣契約的資格上跟本國人一樣,
你會因此就說外國人的權利都跟台灣人一樣嗎?
→ Lmkcat: 其實我一直就說從第一集就互相喜歡了啊 不然根本不能成立 01/16 21:45
→ ElegantWolf: EP1 應該只是互相有好感,但還沒有到喜歡吧 01/16 21:52
→ Lmkcat: 我個人是覺得這樣囉 你要有其他想法我也是接受的 01/16 21:56
→ EatMe37: 所以說這就是愛情劇好處 很多地方合不合理都可以用主觀 01/16 21:59
→ EatMe37: (角色的主觀)情感呼嚨過去 XD 01/16 22:01
※ 編輯: dichter (1.171.60.39), 01/16/2017 23:13:13
推 ElegantWolf: 舉這個只是想針對社會保險這段而已 01/16 23:21
→ ElegantWolf: 社會保險的部份是沒有差別的這樣..end 01/16 23:22
→ dichter: 喔那還有很多地方沒什麼差別啊,例如贍養費等等 01/16 23:28
→ ElegantWolf: 因為舉例舉不完,剛剛差點貼了篇論文過來XD 01/16 23:29
→ ElegantWolf: 這個應該算是 同居=>事實婚=>真.結婚 01/16 23:31
→ dichter: 政大法研所那篇嗎?其實我覺得那篇寫得沒有很好XD 01/16 23:33
→ dichter: 因為事實婚的討論我貼過一篇,這篇就不贅述 01/16 23:34
→ dichter: 只是從法律觀點提出平美勞雇關係不一定要建立在事實婚上 01/16 23:36
→ dichter: 單純僱傭契約或契約(登記)結婚應該都比選擇事實婚好 01/16 23:37
推 ElegantWolf: 腦補的這樣說,因為兩人都有想要有男女關係 01/16 23:38
→ ElegantWolf: 所以才會女方提出想法,男方實現女方的想法 01/16 23:38
→ ElegantWolf: 所以契約結婚算是一種障眼法罷了XD 01/16 23:39
→ dichter: 契約結婚≠事實婚喔,所以我才會說"約會大作戰"也是契約 01/16 23:41
→ dichter: 結婚,但主角選擇的做法在動機和目的上合理許多 01/16 23:41
推 ElegantWolf: 這部的主軸之一就是女主角的幻想 01/16 23:43
→ ElegantWolf: 在這上面花了太多時間,所以故事方面就縮短許多 01/16 23:43
→ ElegantWolf: 可能原作有很詳細的設定,但電視劇就只有這些 01/16 23:43
→ dichter: 哈哈我也覺得美栗的各種腦洞和平美的各種賣萌才是看點啊 01/16 23:44
→ ElegantWolf: 算是變向要觀眾直接買單吧,不然長度也不夠講 01/16 23:44
→ ElegantWolf: 所以合不合理這個,就已經不是那麼重要了XD 01/16 23:44
→ dichter: 其實要交代或改編也不複雜啦,我覺得這是考驗編劇功力 01/16 23:45
→ ElegantWolf: 電視劇擺明,我就是賣女主角是結衣...附帶賣星野 01/16 23:45
→ dichter: 還有從沼田對平匡說的台詞,編劇可能對這方面法律頗陌生 01/16 23:45
→ ElegantWolf: 不過還有各種廣告商的置入,ep9 那集就剪得不好 01/16 23:46
→ ElegantWolf: 野木編劇比較會愛情這方面的改寫,法律應該是無法吧 01/16 23:46
→ ElegantWolf: 不然就是劇組的就根本沒有法律上的顧問 01/16 23:47
→ ElegantWolf: 遇到問題也是上網google找資料就寫進去了 01/16 23:47
→ ElegantWolf: 這種在王牌大律師那邊比較重要,這邊應該帶過而已 01/16 23:48
→ EatMe37: 好的編劇 平平十集上下也是可以編得很完善縝密的 01/16 23:52
→ ElegantWolf: 不能扣除女主角愛幻想,廣告商愛置入的情況下 01/16 23:53
→ ElegantWolf: 裡面角色的台詞還要配合置入的廣告 01/16 23:54
→ ElegantWolf: 然後又要滿滿的粉紅泡泡,時不時就要閃一下 01/16 23:54
→ dichter: "約會"也不是法律劇,可是基本設定先架好還是很重要 01/16 23:55
→ EatMe37: 這可能就要取捨一下 看是想拍什麼型態的劇了吧 01/16 23:56
推 ElegantWolf: 編劇一次拉進來很多要講的東西,所以什麼都只帶一下 01/16 23:57
→ dichter: 如果材料相對陌生,就要改用簡單好掌握的,才是好編劇 01/16 23:57
→ ElegantWolf: 工作、職場、家庭、約會、結婚、心理…等 01/16 23:58
→ EatMe37: 這些元素說穿了就是生活啊..... 01/17 00:02
推 az1009az1009: 我覺得男女關係經驗值 平匡跟風見差多了 所以平匡荒 01/17 00:10
→ az1009az1009: 了亂來蠻合理的雖然是錯的 01/17 00:10
→ Charleene: 畢竟是漫畫改編 連契約結婚基本架構都改了就變原創了唄 01/18 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