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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Xie9527:S2到目前為止的"宗旨",其實在S1的第1集就講完了 其實我倒覺得第二季沒有這麼簡單 悠閒國的王子雖然黑了 但他的出發點其實是不錯的 從鄰居那集的結尾可以看到,他走出跟古美門不一樣的路 服部在第八集跟古美門爸的通話中 可以看出當初他們對羽生很有期待(雖然還是歪了) 成長起來會成為古美門的勁敵 那麼 阿拉伯諺語製造機到底有甚麼可取? 我們來看看古美門事務所三位律師的不同 黛:極富正義感、追求公理,缺點是看事情只看一面,缺乏勝訴的能力 S1最後一集時,古美門爸跟黛說過 邪道終究贏不過正道 當然這只是古美門爸個人的看法 在他眼中,只為了勝利跟金錢打官司的兒子是歪路 像黛那樣追求公理的才是正路 來看看初登場的羽生:有高尚的理念、萬人迷(勝訴的手段) 既有理想又有能力 簡直是完全強化版的黛! 補足了黛能力上的不足 我想這就是老古美門跟服部對羽生期待的原因 最後是古美門:勝訴力100%+理想0% 古美門的追求只有勝利與金錢 這其實是相當可怕的 就像一位舉世無雙的武士 有最強的劍術,所向披靡 但他不是為了理想或天下蒼生 只是為了金錢與勝利 這讓他變成專為有錢人服務的利器 只要有錢,不管是誰,黑的他可以說成白的 簡直就是究極體的黑心無良律師! 我想這也是三木說他是惡魔的原因 雖然是三木教他劍術 但三木不會連沙織都下的了手 說明古美門的不擇手段已經超出三木的底線了 其實與S1不同的 在S2,古美門的這種理念其實受到相當強烈的衝擊 在S2離婚官司結束後 古美門說出了對委託人的真心看法 他其實也不認同這種男人 這在一直以委託人為立足點的古美門來說 是從來沒有出現過的 最後這場離婚官司贏了但最後輸了的委託人 這結局也引人深思 拋出了「勝利真的就是一切嗎?」的疑問 如果勝利不是一切,那追求勝利的古美門又是為了什麼? 而這集古美門畢竟是在官司結束後,放下律師的身分才說的話 到了S2第8集 古美門心中價值觀與委託人價值觀的衝突越來越強了 這次甚至在裁判還沒結束時 他就直接說出他的想法 他其實並不覺得放棄世界遺產蓋處理廠好 這說明了古美門中就有他自己的價值判斷的 而點出這點的S2 則說明了古美門理念的最大危機 如果有一天委託人的正義與他的價值底線牴觸 他該怎麼辦? 例如假設人真的是小雪殺的 真的泯滅人性 古美門是否該幫這樣的人無罪開釋? 以上是我對S2的看法 另外 S1提到了許多 我們不是神,不可能知道真相的案子 S2除了EP1 EP2是漫畫是否誹謗鮎川 EP3是整形離婚官司 EP4是鄰居糾紛 EP5是狗老爹 EP6是一妻三夫、暴露 EP7是動畫 EP8是世界遺產 都可以看出 這些官司全都是價值判斷的爭議 這種案子沒有對錯真相 完全都是沒有標準答案 這更加強調了古美門擁有左右是非的立場與能力 那麼古美門難道不能為了他認為正確的而戰嗎? 如果到頭來只有勝利與金錢 這真的就是最好的嗎? --
YiGangYiTiao:他是德魯伊?12/11 14:36
YiGangYiTiao:對阿 德魯伊 12/11 14:36
oursblanc :樓上人格分裂?12/11 14:37
noraneko :樓樓上XDDDDD12/11 14:3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24.34
XieXie9527:羽生:有高尚的理念 這句就無法認同你了 12/13 11:35
讓所有人都幸福,已經是我聽過最高尚的理念了
XieXie9527:我不覺得律師追求勝利有什麼錯 12/13 11:36
中華民國律師法第一條 「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 律師不是為了辦護人的勝利而是保障人權存在的,故被稱為在野法曹
TokyoHard:刑事跟民事本來就有差異吧 12/13 11:36
XieXie9527:至少我找的律師,我是希望他追求幫我勝利的 12/13 11:37
TokyoHard:另外 S2 也一直在討論既定印象 先入為主這種東西 12/13 11:37
XieXie9527:至於"高尚的理念",哪天我如果是在羽生的對立面 12/13 11:38
XieXie9527:難道我只能選擇乖乖接受聖光淨化? 12/13 11:38
XieXie9527:至於你說的第8集裁判中就說出自己的想法 12/13 11:43
q0325:我請的律師 如果跟我講他的目得不是勝訴 我臉會三條線吧 12/13 11:43
XieXie9527:那也是一種策略~ 而事實上他還是在幫委託人追求勝利 12/13 11:44
q0325:當然像古美門那樣 把死的講成活的就有點難WWW 12/13 11:44
PatlaborGao:不認同,古美門這才叫職業道德 12/13 11:47
a2156700:醫生 廚師 其他職業也可以說 12/13 11:48
醫生是救人,廚師是煮飯,律師是為委託人爭取正當權益 確實是不該選擇顧客 但古美門不是為了委託人爭取正當權益、讓判決公正 他為了勝利已經不顧一切了,鸚鵡篇他不惜讓蘭丸跟鸚鵡說話,製造假證據 就像律師幫殺人犯辯護是替其爭取合適的判決 這與古美門因為委託人要求而能讓殺人犯無罪釋放是完全不一樣!
PatlaborGao:想發聖光還是去當檢察官 12/13 11:48
a2156700:難怪阿扁該死 12/13 11:48
※ 編輯: XOEX 來自: 118.165.224.34 (12/13 12:03)
meanwhile:"假設真的是小雪殺的" 古美門才不在乎吧 S1 EP1就演啦 12/13 12:01
dswen:律師就是拿錢辦事的~ 12/13 12:02
XieXie9527:對了,你用沙織來說明古美門比三木"不擇手段" 12/13 12:03
XieXie9527:會不會入戲太深了阿.....不過是隻實驗用倉鼠而已.... 12/13 12:04
XieXie9527:讓所有人都幸福?嘴上說說自以為是而已 12/13 12:05
XieXie9527:S2這麼多集看下來,照羽生的作法,不幸福的多著呢 12/13 12:06
你說的是作法,我說的是理念
XieXie9527:再說了,幸不幸福根本不是外人說了算 12/13 12:06
NaaL:沙織當時事務所裡的人都很喜歡他,不能說"只"是隻倉鼠 12/13 12:11
XieXie9527:那換隻兔子或是狗來,難道就幸福了,就擇手段了? 12/13 12:16
AOLSHARFE:醫師能不能不要救連續殺人通緝犯炸彈犯 12/13 12:24
※ 編輯: XOEX 來自: 118.165.224.34 (12/13 12:33)
ctx705f:誰說沙織只是隻倉鼠的?決鬥吧 12/13 12:31
XieXie9527:我也不懂為啥搞藥物實驗會搞到放在律師事務所.... 12/13 12:32
XieXie9527:還搞到人人喜愛,不過劇本都這麼演了,只能照著討論 12/13 12:32
eric19850629:本來就該按劇本設定呀,你這樣不也是種自也為? 12/13 12:35
XieXie9527:如果說用沙織是不擇手段,那換隻詩織(倉鼠,非AV女優) 12/13 12:35
XieXie9527:來還不是一樣藥物實驗還不是一樣會死 12/13 12:36
XieXie9527:還是換成詩織比較醜,所以就不會得到眾人喜愛? 12/13 12:37
yucw:羽生的崇高理念都只有用嘴巴說說而已 12/13 12:37
eric19850629:沙織對三木是女兒一般的存在,也是復仇的核心價值。 12/13 12:38
XieXie9527:回原PO推文,理念跟作法如果不搭,那還能叫高尚理念? 12/13 12:38
quebec:沙織不過就是鼻屎大的動機喜劇的呈現,說不擇手段會不會太嚴 12/13 12:38
yucw:本質上就是個岳不群般的偽君子 12/13 12:39
quebec:重了,要不然最後黛幹嘛跑去大喊,觀眾幹嘛覺得根本一群神經 12/13 12:39
quebec:病 12/13 12:39
XieXie9527:應該稱為 手段卑劣的精神自慰吧 12/13 12:40
jack031640:一堆人被古美門洗腦 XD 12/13 13:01
jack031640:因為是大家喜歡的主角才會幫無良律師護航吧 12/13 13:02
Oxhorn:第一集他就不在乎她是不是真的殺人了...上一集結尾也有說到 12/13 13:03
evilraistlin:不然怎麼叫律師?要有正義感 那不是律師該做的事吧 12/13 13:05
lazybear:接了案子就要盡力幫委託人達成目標,這就是律師 12/13 13:06
quebec:對啊,要不要說明一下什麼叫"有良"律師XDD 12/13 13:07
我有回一樓,律師在法律上的意義(中華民國)
XieXie9527:可以罵阿扁的律師無良 也可以罵林益世的律師無良 12/13 13:08
XieXie9527:但作為律師這個職業,他們沒做錯什麼 12/13 13:08
jack031640:那也要有底線 為達目的不則手段 你爸媽這敎你的? 12/13 13:09
XieXie9527:不擇手段,誰看到了?也就導演讓你看到了 12/13 13:10
不擇手段不是我封的,以下是官網介紹 「勝った者が正義」をモットーに勝つためには手段を選ばない男、それが古美門です。 (大意:「勝利就是正義」是個不擇手段男人的座右銘,那男人就是古美門) 三木律師在S1第二集也說過古美門用的手段是遊走在法律邊緣 又如鸚鵡篇,蘭丸故意教鸚鵡的粗話,古美門用來作為證明,已經有捏造證據的嫌疑
XieXie9527:羽生也不擇手段,檢察官也不擇手段,警察也不擇手段 12/13 13:11
jack031640:只要沒人看到就不要緊了 你爸媽這樣敎妳的? 12/13 13:11
XieXie9527:怎麼就愛錢愛勝利的古美門被說無良? 12/13 13:12
XieXie9527:你確定要繼續這樣人身攻擊嗎? 12/13 13:12
jack031640:烏賊戰術都出來了XD 12/13 13:12
XieXie9527:烏賊嗎?羽生沒有不擇手段?檢察官沒有?警察沒有? 12/13 13:13
lazybear:合理的討論應該還蠻有趣的,言必問候爸媽可能就不太好 12/13 13:13
jack031640:古美門自己都不否認了 你還幫他護航 真是有情有義 12/13 13:13
XieXie9527:承認的至少知道他在做啥 12/13 13:14
XieXie9527:比起嘴上說高尚但手段低賤的羽生,我選擇前者 12/13 13:14
jack031640:你一下說他不是無良 一下說他至少承認 邏輯能再亂點? 12/13 13:15
※ 編輯: XOEX 來自: 118.165.224.34 (12/13 13:22)
XieXie9527:我哪句說到他有良還是無良? 12/13 13:17
RyanKerena:我覺得你把事情看得太淺了 12/13 13:17
jack031640:論此劇深度網上一堆了 我只是表達最接的價值觀 12/13 13:25
lazybear:保障人權是保障誰的人權?當律師決定接下案子時,私以為 12/13 13:25
lazybear:這所說的人權,應該就是辯護人的權力 12/13 13:26
這位大大,辯護人是指律師欸,您指的保障律師權力是..? 律師是為了委託人提供法律的協助,這裡委託人不論是原告或是被告都一樣 權益是人人都應被保障的,也就是律師是協助司法的運作,釐清事件 律師是為服務法律而存在
XieXie9527:回原PO,三木不擇手段難道就少了? 12/13 13:27
我並沒有說三木沒有不擇手段,但顯然古美門已經超越三木了 因為他做了三木不會用的手段(以沙織為實驗)
XieXie9527:至少教唆偽證是絕對跑不掉的 12/13 13:27
※ 編輯: XOEX 來自: 118.165.224.34 (12/13 13:31)
lazybear:另外,如果今天醫師試圖拯救一個罪大惡極的殺人犯時 12/13 13:27
XieXie9527:另外,第一季警察逼供也是不擇手段 12/13 13:28
lazybear:那是否也會被稱為無良醫師? 12/13 13:28
niceshotse:EP6應該是一妻三夫吧... 12/13 13:31
打反了,已更正!
birdhackor:律師的本職就是用盡方法替客戶打贏官司,至於用什麼手 12/13 13:34
再次強調,起碼以中華民國法律來說,律師的使命不是打贏官司 律師法第一條:「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 簡單的說律師是讓法律發揮應有的功能 不要讓委託人因為官司訴訟而被侵犯應該有的權益 例如今天有個殺人犯,其辦護律師就是為其提供法律知識,避免他得到過當的判決 實現法律的功能 也就是殺人犯得到其罪刑相稱的罰則,而不是像古美門能搬弄黑白,甚至讓他無罪
birdhackor:段那是個人問題,跟上面那條並沒有衝突 12/13 13:35
birdhackor:所謂用盡方法,單純是看律師本身願意承擔多少來決定 12/13 13:36
birdhackor:有的律師手法堅持要符合道德標準,有的則認為合法即可 12/13 13:36
birdhackor:三木與古美門則是遊走法律邊緣甚至有為違法之疑慮 12/13 13:37
jack031640:被告的人權只是給予公平的審判環境 這點不要無限上綱 12/13 13:37
birdhackor:但那也是他自己的選擇,他寧可承擔犯法的後果換勝訴 12/13 13:37
birdhackor:那是他個人個性,就職業道德而言那一點問題都沒有 12/13 13:37
jack031640:至於醫生的良知...完全是另一回是事 你想多了 12/13 13:38
birdhackor:這點有興趣的也可以看看小說林肯律師 12/13 13:38
birdhackor:替仇人照樣應該辯護到他贏,至於律師身分以外的時間 12/13 13:39
birdhackor:就是另一回事了 12/13 13:39
fff0722:再怎殺人放火的犯人也有請律師的權利,舉證的責任在檢方。 12/13 13:42
XieXie9527:回原PO,哪有什麼超不超越的,一樣是違法手段不是嗎 12/13 13:42
XieXie9527:至於沙織,我前面推文已經說過看法,就不多講了 12/13 13:43
※ 編輯: XOEX 來自: 118.165.224.34 (12/13 13:50)
birdhackor:順帶一提,原PO,你講的那些更貼近於檢察官而非律師 12/13 13:45
birdhackor:法律不可能適用所有情況,在法律上替委託人爭取利益才 12/13 13:46
birdhackor:是律師的工作,調查真相是司法人員(檢調與警察)的工 12/13 13:47
birdhackor:作,而法官則負責統合所有觀點並判斷結果。 12/13 13:47
birdhackor:律師法那個講法只是理想而已,人權議題如此之大 12/13 13:49
birdhackor:甚麼叫正義也是依狀況而異,所以才需要這麼多不同立場 12/13 13:51
birdhackor:的人(正反方律師)互相針對狀況替委託人爭取權益 12/13 13:52
同意,真理是越辯越明,辯論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忠實於當事人的委託,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基本目標。 正因如此,無視這些的古美門真的是合格的律師嗎? ※ 編輯: XOEX 來自: 118.165.224.34 (12/13 13:56)
birdhackor:再說了,刑法也就算了,民事事件常常根本無對錯可言 12/13 13:53
jack031640:律師不擇手段的正當性早已說爛 但第二部的確在衝擊這觀 12/13 13:53
jack031640:點 古美門確實被黛影響了 最終要是魔女真殺了人 編劇敢 12/13 13:56
jack031640:寫他殺人卻無罪開釋? 說到底人性的價值觀還是必須優先 12/13 13:57
※ 編輯: XOEX 來自: 118.165.224.34 (12/13 13:59)
kaky:谷美們從頭到尾就是爭取當事人的最大利益會覺得變的是古美門 12/13 13:58
kaky:在事後告訴你官司勝訴但是人生並不一定 12/13 13:59
kaky:而那些在前面並沒有描述可能是不想、沒時間安排、編劇沒想到. 12/13 14:00
vm06wl:暴露官司是ep7的 12/13 14:01
birdhackor:原PO應該問的不是他是不是合格的律師,而是他是不是個 12/13 14:04
birdhackor:合格的公民。從律師的角度而言他的做法沒錯,但為了 12/13 14:05
birdhackor:職業上的成功去犯法,那是古美門個人做人的失敗 12/13 14:05
birdhackor:就好像假設有個父親做的是檢察官,子女因正義之事誤犯 12/13 14:07
birdhackor:極刑,父親毫不考慮地求處子女極刑,你說他是個合格的 12/13 14:07
birdhackor:檢察官還是失敗的檢察官?他不但合格還做得很好,但卻 12/13 14:08
birdhackor:是個失敗的父親。人並不是只有一個角色的。 12/13 14:08
我確實只談到律師的身分,再次重申律師不是為了讓委託人勝利存在的 律師是為了協助法律的實現而存在的職業 ※ 編輯: XOEX 來自: 118.165.224.34 (12/13 14:13)
birdhackor:正確的抨擊法應該說,古美門作為律師做得好,但想辦法 12/13 14:12
birdhackor:製造偽證(鸚鵡一案),則應另外起訴。 12/13 14:13
Appassion:我猜原PO想強調的是律師本身的倫理界限吧 12/13 14:14
以台灣來說,律師在法律上的意義 規定在律師法與律師倫理規範,法律都有規定,我也一再重申 而認為「律師不擇手段讓委託人勝利」是正確的論調,我還是不知從何而據 ※ 編輯: XOEX 來自: 118.165.224.34 (12/13 14:17)
birdhackor:我想表達的事情就是,你所謂律師是為了協助法律的實現 12/13 14:16
birdhackor:而存在的職業,從現實而言沒有意義。法律實際上定義 12/13 14:16
birdhackor:不了所有狀況應該做的正確作法,所以律師才應該在 12/13 14:17
birdhackor:現有法律內想盡辦法勝訴。至於法律本身的完善度 12/13 14:17
請問你一直強調的「律師應該想盡辦法讓委託人勝利」這種說法從何而來 如果只是你個人看法,難道我該否定法律而認同你嗎?
birdhackor:那是立法委員該去考慮的事情 12/13 14:17
※ 編輯: XOEX 來自: 118.165.224.34 (12/13 14:20)
birdhackor:律師應該想盡辦法勝訴是對的,但應不應該因此犯法? 12/13 14:19
jack031640:就算現實無法完全達到 也不能因此就放棄這個初衷吧... 12/13 14:19
birdhackor:當然不應該。但要是有人藉由違法手段勝訴,要抨擊的 12/13 14:20
XieXie9527:犯法沒被抓到,所以沒有犯法問題,結案 12/13 14:20
※ 編輯: XOEX 來自: 118.165.224.34 (12/13 14:21)
Appassion:應然和實然是完全不同的層次噢 12/13 14:20
XieXie9527:要講法律制度跟法庭判決,這就是殘酷的現實 12/13 14:20
birdhackor:不是他作為律師的角色本身,是他這個人。 12/13 14:21
XieXie9527:剛好也呼應本劇的標題 12/13 14:21
birdhackor:這是我的看法,但這並沒有否定法律。 12/13 14:21
birdhackor:法律可沒有否定「律師應該想盡辦法讓委託人勝利」 12/13 14:22
birdhackor:法律本身有規定辯護中律師不該做的事情 12/13 14:23
birdhackor:只要不違反規定那就算是個合格律師。 12/13 14:23
我了解你的意思,你指的是法律規定律師應該怎麼樣是一回事,實際上如何是另一回事 他要當怎麼的律師是他自己決定 所以我一直質疑是這個 「→ birdhackor:原PO應該問的不是他是不是合格的律師,而是他是不是個 → birdhackor:合格的公民。從律師的角度而言他的做法沒錯,但為了 」 也就是以律師的角度來說他為什麼沒有錯? 舉例來說就像總統,總統的職務有社會與法律賦予的樣子與認知 例如領導國家進步 照你說的,總統應該怎麼做是一回事,實際上他做的比西瓜還爛是一回事 這樣爛的總統因為做不到社會與法律的期待,我們當然可以說他是錯的 而做不到律師應有規範與倫理的律師,同樣的是不對的
jack031640:說到底還是要有但書麻 在合法的前提下不擇手段 12/13 14:28
birdhackor:「在法律範圍內想盡辦法」,是律師該做的事情 12/13 14:30
jack031640:不擇手段本身意味著毫無底限 想幹啥就啥 嚴格來說在有 12/13 14:31
birdhackor:至於道德那我覺得不是律師該限制自己發揮的理由 12/13 14:31
birdhackor:也許我用詞不夠嚴謹,不過我的意思不是「不擇手段」 12/13 14:33
birdhackor:到可以違法的程度,我沒用這麼極端的詞 12/13 14:34
birdhackor:我一直都說「想盡辦法」勝訴是對的,至於該「做」到 12/13 14:34
birdhackor:甚麼程度,則是他個人做人的問題 12/13 14:35
birdhackor:他應該想辦法勝訴,但因此違法,則是他本身該被起訴 12/13 14:35
※ 編輯: XOEX 來自: 118.165.224.34 (12/13 14:38)
birdhackor:兩個案子應該拆開看。這是我想表達的意思。 12/13 14:36
jack031640:其實討論的就是"極端" 到底什麼才是底限 我想就算是道 12/13 14:36
birdhackor:本質面跟實作我不認為應該混為一談 12/13 14:37
birdhackor:他要冒著違反律師法被摘去律師資格甚至坐牢的風險打 12/13 14:38
birdhackor:官司,雖然不是好事,但應該抨擊的是他的人,而不是 12/13 14:38
※ 編輯: XOEX 來自: 118.165.224.34 (12/13 14:42)
birdhackor:想盡辦法這個作法本身不對 12/13 14:39
jack031640:但如果每個律師都是古美門 那也不是什麼好事吧 12/13 14:42
※ 編輯: XOEX 來自: 118.165.224.34 (12/13 14:43)
birdhackor:比較直接的講法是我認為「做」跟「理論上應該」不一樣 12/13 14:42
birdhackor:我覺得我講的有點亂...有時間直接打一篇來討論好了... 12/13 14:45
HydeTseng:第九集看完 我覺得劇情有點爆走的跡象 等著看收尾 12/13 14:59
waitla:所以警察為了破案 用刑求栽贓的方式讓一個人出來頂罪 也是 12/13 15:04
waitla:好警察 但不是好人 12/13 15:04
birdhackor:樓上...「栽贓」的話代表那個人不是真的犯罪者... 12/13 15:14
birdhackor:所以那不叫真正的「破案」...不過以我的理念的話 12/13 15:14
birdhackor:如果警方確定他是罪犯,只不過法庭上定罪的證據不足 12/13 15:15
birdhackor:那警方用些遊走法律邊緣(刑求已經違法了喔,我這裡可 12/13 15:16
birdhackor:以拿來舉例的有類似「誘導訊問」等模糊的手段) 12/13 15:17
birdhackor:的手段去定他罪,我會覺得他是好警察,不過的確,不是 12/13 15:18
birdhackor:好人 12/13 15:18
tosdimlos:讓大家都幸福這信念是很高尚,但任何人的幸福都不是羽生 12/13 15:21
tosdimlos:一個人可以決定的,羽生完全就是那種大家要照我的話去做 12/13 15:22
tosdimlos:不這麼做就是你蠢是你不對,你在破壞大家的幸福 12/13 15:22
tosdimlos:完全就不覺得這種型態的信念哪裡高尚,不就又是一個想當 12/13 15:23
tosdimlos:新世界的神的人 12/13 15:23
iigdown:勝利才是一切,晨間劇主角 12/13 15:24
kaky:羽生附身 12/13 15:26
snow08969:不知道江國慶案發生當年民意是不是導向軍檢那方 12/13 15:27
waitla:古美門也違法了阿 只是劇裡都是小不拉機的事件 所以看起來 12/13 15:30
waitla:不重要罷了 12/13 15:31
birdhackor:單從古美們來說,我印象上他的作為,我覺得基本上都只 12/13 15:47
birdhackor:「犯法邊緣」而已...包含鸚鵡事件,嚴格來說也只算是誤 12/13 15:47
birdhackor:導,很難說是偽證... 12/13 15:48
birdhackor:http://j.mp/1e9ztKn 這篇我覺得寫得不錯 12/13 15:51
waitla:他也沒寫啥阿 就同樣一套律師追求當事人的最大利益 但我想 12/13 16:04
waitla:問題是在於該為此不擇手段 或不擇手段到什麼地步吧 12/13 16:04
waitla:教鸚鵡講口頭禪髒話 怎麼會只是誤導? 12/13 16:06
waitla:把鸚鵡換成人的角色 不就等於教唆證人說謊嗎? 12/13 16:07
waitla:古美門會吃得開 是因為編劇都只給一些本來就是模稜兩可的案 12/13 16:09
birdhackor:我認為只能算是誤導的原因在於實際上根本不知道那隻到 12/13 16:12
birdhackor:底是誰的,實際上古美門只是用這個方式讓人以為是從 12/13 16:16
birdhackor:平野那學不到的詞,讓人自然會以為的確是從渡邊那學來 12/13 16:18
birdhackor:的,這是種很卑劣的誤導法沒錯...但古美門的確沒要證人 12/13 16:19
birdhackor:說那是他教的 12/13 16:19
syoutsuki77:我也和原po一樣很好奇古美門的底限在哪裡 12/13 16:20
rainsstar:不擇手段是因為有演給那些手段給你看,沒演出來你會知道 12/13 16:35
rainsstar:搬官網出來幹嘛? 你也認同才會搬出來講啊 12/13 16:36
waitla:誤導是後面所產生的結果 怎麼可以因為法官被誤導 所以前面 12/13 16:48
waitla:教唆的行為就變成也只是誤導 =.= 12/13 16:48
waitla:那這樣偽證罪應該要廢除了 因為都只是誤導手法而已 12/13 16:49
darkdark008:原po一直說律師在法律中應該是怎樣怎樣 好理想阿.... 12/13 16:54
darkdark008:如果大家都照法律走 哪還需要律師 現實的律師 會計師? 12/13 16:55
darkdark008:甚至是醫師..律師 會計師應該做甚麼 但現實呢? 12/13 16:56
darkdark008:社會上黑白模糊的地帶太多了 理想終歸是理想~ 12/13 16:58
birdhackor:你所謂教唆的行為是指哪段?你要注意的是,騙人的是 12/13 17:10
birdhackor:古美門而非當事人,偽證罪是給證人等人用的 12/13 17:11
birdhackor:當事人跟出庭的專家可沒騙人...所以我才說只能算誤導 12/13 17:12
birdhackor:算不上偽證,至於這樣古美門算是哪種罪我就不清楚了 12/13 17:12
waitla:我知道偽證是給證人用的 但我講的是蘭丸去教鸚鵡講口頭禪 12/13 17:26
waitla:如果是人 那不就觸犯偽證罪 古美門也會有教唆偽證的問題 12/13 17:26
waitla:只是劇中是鸚鵡 所以這算? 偽造證物? 12/13 17:28
OAzenO:蘭丸非當事人 他做什麼應該沒違法 當事人應該盡力保全有利 12/13 17:29
OAzenO:於自己證據 12/13 17:30
waitla:古美門叫蘭丸去的不是嗎? 12/13 17:31
OAzenO:古美門是訴訟代理人 也不是當事人 應該是這樣 忘光了 12/13 17:33
OAzenO:去法律版問好了QQ 12/13 17:34
OAzenO:還有條件是"證人"明知實情而虛偽陳述 12/13 17:38
OAzenO:只有"證人"能犯偽證罪 古美門 蘭丸 鳥都不是證人 12/13 17:40
Arctica:其實古美門的手段本身就幾乎不合法了,還一堆人幫他辯護XD 12/13 17:45
Arctica:我也很喜歡古美門,但是以行為合理性及道德性來說,他本來 12/13 17:46
Arctica:就是不及格的...當然以戲劇來說看得很爽沒錯啊XDDD 12/13 17:47
OAzenO:不知道律師法有沒有規定這個 12/13 17:48
niceshotse:你們以為一些大案子的判決和期待不一樣是為什麼?? 12/13 18:57
niceshotse:私以為勝訴只是結果,律師是在過程保障被告的人權以及 12/13 19:12
niceshotse:程序上的正義 12/13 19:14
x147159357:你知道法律不是絕對的正義嗎?當有人能遊走法律邊緣時 12/13 19:24
x147159357:該檢討的是法律。因為只要沒有違法,你就不能決定對錯 12/13 19:25
x147159357:人又不是神,法治社會就是如此。律師能做的就是幫委託 12/13 19:26
x147159357:人爭取他應該享有的權力,以及勝訴。 12/13 19:28
x147159357:剛噓到,推回來。我認為律師心中的那把尺只在接不接委 12/13 19:31
x147159357:託時可以衡量,畢竟沒人逼你接受委託。當接下委託後, 12/13 19:32
x147159357:當事人的看法就等於律師的看法,因律師是當事人的發聲 12/13 19:33
x147159357:器,而不是律師自行判斷怎麼做對委託人最好,這已經逾 12/13 19:34
x147159357:矩了,律師接下委託後本就不能帶有自己主觀意識。 12/13 19:35
x147159357:古美門手段很惡劣,很下流,但是只要他沒有違法,你就 12/13 19:36
x147159357:不能決定他對錯,這就是法治社會的缺點。 12/13 19:36
x147159357:認同古美門不代表正義,但羽生更不可能。一個以自我主 12/13 19:38
x147159357:觀意識為出發點的律師,有比較好?委託人的意願就會最後 12/13 19:40
x147159357:更正,就算最後對委託人不是最好的結果,律師也不能干 12/13 19:41
x147159357:涉,因為你無權為他人的人生做出選擇。 12/13 19:43
x147159357:當然,兩者可能有平衡點,但是我在劇中看不到。 12/13 19:43
jackshai:一直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是哪招.... 12/13 20:34
JessicaA1ba:文章想法很好 但是是在幫編劇補洞 編劇這季挑戰非擅 12/13 23:52
JessicaA1ba:長的摸式內容 真的說不上有成功到 神編劇還是有其功力 12/13 23:52
JessicaA1ba:的極限 12/13 23:52
makoto0952:就算是殺人犯,檢方也要拿決定性的證據,而不是靠偽證 12/14 00:28
kaede0711:說真的B大講得很清楚了,古美門的手段跟他的律師適格性 12/14 01:49
kaede0711:根本是兩回事,而且我很好奇原po拿臺灣的律師法規範討 12/14 01:49
kaede0711:論批評日本的古美門不適格是那招... 12/14 01:50
kaede0711:更不用說民事案件無對錯的情況追贏錯在那?,民事刑事兩 12/14 01:51
kaede0711:回事耶 12/14 01:51
kaede0711:民事訴訟最大原則就是當事人自主,法院介入亦不可以大 12/14 01:55
kaede0711:方公開心證,除了訴訟經濟考量外,你是要律師促進"什麼" 12/14 01:55
kaede0711:司法公正呀... 12/14 01:56
kaede0711:不過不否認古美門手段很有問題,但大方向而言他追求勝訴 12/14 01:59
kaede0711:並沒有對錯 12/14 01:59
kaede0711:不過還是關鍵還是日本規範根本跟臺灣不同,我之前也是 12/14 02:02
kaede0711:看別的文章才知道日本沒有禁止招攬訴訟,勸原PO不要用 12/14 02:03
kaede0711:自己國家的規範去看律師"該怎樣" 12/14 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