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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chter78 (The Enigma)》之銘言: : ※ 引述《SD (destined)》之銘言: : : 原本湯川一直邏輯邏輯的, : : 似乎所有不帶情感的部份都交給他實驗就對了, : : 而其他和人性有關的殺人動機等等,就由內海去追查, : : 不過最後他做出「第43次成功」的時候, : : 無形中也幫忙證明了「金森是殺意甚堅」, : : 所以也等於是跨足到人性的查證部份去了。 : 湯川學做了43次才成功 : 並不代表犯人也要失敗42次才會成功 : 犯人也可能狗屎運一次就到位 : 所以這個推理本身是不合邏輯的 : 真正能夠證明殺意甚堅的證據 : 是犯案現場彈痕累累 : 而不是湯川學做了43次才成功 很贊同原po的說法,湯川教授證明的是犯行、犯意的證明則是內海的工作 至於犯意,除非兇手認罪,否則第一話裡光用彈痕推定蓄意殺人, 個人覺得還是有點薄弱 唐澤說,原本只想讓垃圾燒起來,嚇跑那群年輕人,所以設置這樣的機關。 鴨子眼睛、還有雕像乳頭(羞)也可以辯稱說是之前無法瞄準垃圾所造成的失誤 經過無數次的失敗,以為最後終於可以點燃垃圾了,沒想到卻讓年輕人爆頭, 發生意外的殺人事件真是始料未及......像這樣的辯詞,內海不曉得還有沒有更決定性 的證據可以逼他認罪 XD 不過忘記在哪本書上看到,日本罪犯只要被抓到,加上有罪證, 通常在法庭上坦蕩認罪的傾向非常高, 相較於其他國家有幾分證據認幾分罪,日本罪犯似乎又更加"誠實"了一點 這和他們的武士文化(誤)和從小受的教育(例如絕對不要造成別人的"迷惑")有關嗎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04.171
krajicek:嗯,上篇推文我也提到,嫌犯不承認的話,頂多判誤殺 07/29 15:36
krajicek:重點是證據的證明力似乎不足,依據罪疑為輕原則,很難判 07/29 15:38
Richter78:犯後錄的錄音帶根本缺乏證據能力 07/29 15:49
Richter78:想不到犯人這樣就認了 XD 07/29 15:49
pommpomm:原來是這樣阿,我之前都覺得柯南裡的嫌犯都超快認罪 XD 07/29 15:51
wwff:絕不是因為武士道,日劇看多了,會已為日本很好..... 07/29 15:51
shuihway:爽快認罪是因為這一集只有75分鐘 還要扣掉廣告 07/29 15:53
wwff:最主要原因是日本法律體制導致,罪犯越早認罪,刑法越快 07/29 15:53
wwff:再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經檢察官認定有罪,很難翻案,這情況下 07/29 15:54
wwff:法官只會認定你有罪,就算你被冤,你也是有罪,這算是日本 07/29 15:55
wwff:整個法體上,公派律師就會勸犯人早認,早解脫...這是一般狀況 07/29 15:56
nosweating:其實CSI有很多也是爽快承認 時間有限啊XDD 07/29 15:57
Richter78:玩過逆轉裁判就知道犯人如何硬坳到底 XD 07/29 16:03
homer0403:純推逆轉裁判(咦?) 戲劇有限時間 犯人當然要認罪.. 07/29 16:16
valenci:不覺得犯意需要湯川的幾次,光以co2殺傷力跟裝設反射繞一 07/29 16:42
valenci:圈就能確定犯意吧?只看法官接不接受。還有裝雷射電話遙控 07/29 16:43
valenci:推一下時間有限非重點爽快承認。Csi還比日劇有道理啦。 07/29 16:43
valenci:我覺得csi演的方式,物證比較明確。 07/29 16:44
Lovetech:絕對不要造成別人迷惑 就會直接拿刀出去砍人了 哪需要 07/29 20:39
Lovetech:那麼迂迴的方法 心裡就是想脫罪啊 跟武士道有關係嗎? 07/29 20:40
xspeed1005:湯川多次的實驗還是需要(雖然也很薄弱),原著是一樣的手 07/29 21:38
xspeed1005:法,但犯案著並不是故意殺人 07/29 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