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已經跟我弄到最後階段了
我只要簽名就可以(也可以說是必須)永遠離開這塊我生長的地方了
我不要去美國.........
為什麼把我自己的決定當成放屁一樣?
為什麼????????
我難道就不能對自己的未來有一點點的選擇權
為什麼????!!!!!
不想去........不願意去.........
要忍受不能回家的痛苦
二十五年............
有誰可以忍受嗎?
我不是聖人,也不是無牽無掛的人
這種痛苦我沒辦法.....我真的沒辦法......
我該怎麼辦?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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