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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ryewkun (Har)》之銘言: : : 重點是「正版」的啊。 : : 華語正版要怎麼不一樣? : : 事實上,台灣版的也有「等」字。 : : 不妥處我講了啊,要再貼一次麼? : : 存疑不確定時,就不該拿這來推論。說啥只有周郭楊爭第一云云。 : : 此自打嘴巴其一。 : : 存疑不確定時,應暫時採計證據力高的說法。 : : 故您若認為存疑待證,應該說先暫時認定有「等」字!哪有先取弱勢說法的道理? : : 此自打嘴巴其二。 : 還是不明白嗎? : 我手上的書,是十多年前在路邊的書攤買的,我並不知道自己的版本是不是 : 正版,還是我的版本是否有錯字。 : 而且我的書,是在馬來西亞買的,我不知道台灣、香港的版本是不是一樣。 您分開來一段段講,誰會明白? 一下說您手上有書, 然後說書是馬來西亞買的, 現在又說那本書未必是正版的。 最後還反問別人「還是不明白嗎?」 這不是很搞笑? 一來好奇馬來西亞版的書長怎樣(我有港台陸日的封面), 二來我必須承認,因為您分段講實在是頗為可疑, 能否請您自清一下,秀一下您手上的馬版書照片? 不然怎能取信於人? 不介意的話,照片旁邊麻煩放一下今天的台灣報紙或您的手書ID簽名。 好讓我們知道您手上的,真的是您所聲稱的特殊版本。 : 我現在是在台灣的BBS,我當然要尊重台灣的版本,而不是拿我的版本來反 您講這一段真讓我感到啼笑皆非。 您上台灣的BBS,說要尊重台灣的版本, 結果您口中手上有本書可能是馬來西亞的盜版云云,那怎麼不一次說清楚? 一個對「台灣版本」這觀念很重視的人, 怎麼會在引證時去提手上的疑似外國盜版書,卻不當場講明白? 再者,一個口說在台灣的BBS,說要尊重台灣的版本的, 結果呢,卻是一直「用簡體字」引文寫文,還被本板板友反覆表示不滿的人!? 這不是再諷刺不過的事? : 駁台灣的版本。 : 要記住,我從來沒有看過台灣的版本,我不知道台灣的版本是不是有“等” : 這個字的。 : 我去你編輯的精華區看,你的精華區那邊,明明白白是沒有“等”這個字。 : 我上網搜索,大部份的電子版,也是沒有“等”這個字。 : 所以對我來說,強勢說法是沒有“等”這個字,有“等”這個字反而才是弱 : 勢說法。 : 我來你的版,照你精華區的電子版討論,反而要被你講,真的是莫名其妙。 那又怎樣? 錯的就是錯的啊! 精華區那是武俠版複製來的,不但錯漏百出,而且不但不全還「支離破碎」! (有沒有四分之一?我還真沒想到還有您這麼支持的板友去看那部跳針文。) 您可以說板主太懶沒重編整理(我是還沒時間將複製來得文逐字校對啦)。 您可以說您沒爬到前文(武俠板、金庸板不少文章中都有討論到實際有等字)。 但您的說法還是錯的啊! 但您引述本板錯誤的連結,我不是更有責任馬上糾正您錯誤的推論?有啥莫名其妙? 而且錯誤的根據,可是會造成對結論關鍵的反轉,我當然要趕緊提出正版說法啊。 最可議的就是,您被糾正了之後,自稱本來就知道可能有等字! 若您本來就知道,論述時怎不說清楚? 這不是很糟糕? 您心虛的引證,又不表示清楚,居然就靠這下了結論。 後來呢,錯了也不認。 扯說是「爭議」(扯說網友打字版可能是對的)……就難看了。 即便把精華區拖下水,您的推論也不會變成正確的。 從您的言談看來,結論是您下的,卻又對自己下的結論沒擔當。 不想馬上承認錯誤也行啊, 既然跟您講答案您也存疑不信。(要扯說網友打字版云云) 那快去查「台灣正版」書啦! 隨便路邊租書店都有,翻一下不用花您兩分鐘。 套您自稱很尊重台灣BBS,很尊重台灣正版的說法, 應該很願意去執行、很願意在BBS上做清楚交代啊。 若再東拉西扯(網友打字版、精華區、新修版……),就反而又顯得言行不一了。 我會尊重您求證的權利,並記得反覆提醒您「去求證您所謂未完成的懸案」並交代之。 總之,您所謂的「懸而未決」,我有信心那不會是「以懸案作收」,然後呼攏過去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80.87 ※ 編輯: F00L 來自: 220.136.180.87 (05/08 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