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ryewkun (Har)》之銘言:
: : 重點是「正版」的啊。
: : 華語正版要怎麼不一樣?
: : 事實上,台灣版的也有「等」字。
: : 不妥處我講了啊,要再貼一次麼?
: : 存疑不確定時,就不該拿這來推論。說啥只有周郭楊爭第一云云。
: : 此自打嘴巴其一。
: : 存疑不確定時,應暫時採計證據力高的說法。
: : 故您若認為存疑待證,應該說先暫時認定有「等」字!哪有先取弱勢說法的道理?
: : 此自打嘴巴其二。
: 還是不明白嗎?
: 我手上的書,是十多年前在路邊的書攤買的,我並不知道自己的版本是不是
: 正版,還是我的版本是否有錯字。
: 而且我的書,是在馬來西亞買的,我不知道台灣、香港的版本是不是一樣。
您分開來一段段講,誰會明白?
一下說您手上有書,
然後說書是馬來西亞買的,
現在又說那本書未必是正版的。
最後還反問別人「還是不明白嗎?」
這不是很搞笑?
一來好奇馬來西亞版的書長怎樣(我有港台陸日的封面),
二來我必須承認,因為您分段講實在是頗為可疑,
能否請您自清一下,秀一下您手上的馬版書照片?
不然怎能取信於人?
不介意的話,照片旁邊麻煩放一下今天的台灣報紙或您的手書ID簽名。
好讓我們知道您手上的,真的是您所聲稱的特殊版本。
: 我現在是在台灣的BBS,我當然要尊重台灣的版本,而不是拿我的版本來反
您講這一段真讓我感到啼笑皆非。
您上台灣的BBS,說要尊重台灣的版本,
結果您口中手上有本書可能是馬來西亞的盜版云云,那怎麼不一次說清楚?
一個對「台灣版本」這觀念很重視的人,
怎麼會在引證時去提手上的疑似外國盜版書,卻不當場講明白?
再者,一個口說在台灣的BBS,說要尊重台灣的版本的,
結果呢,卻是一直「用簡體字」引文寫文,還被本板板友反覆表示不滿的人!?
這不是再諷刺不過的事?
: 駁台灣的版本。
: 要記住,我從來沒有看過台灣的版本,我不知道台灣的版本是不是有“等”
: 這個字的。
: 我去你編輯的精華區看,你的精華區那邊,明明白白是沒有“等”這個字。
: 我上網搜索,大部份的電子版,也是沒有“等”這個字。
: 所以對我來說,強勢說法是沒有“等”這個字,有“等”這個字反而才是弱
: 勢說法。
: 我來你的版,照你精華區的電子版討論,反而要被你講,真的是莫名其妙。
那又怎樣?
錯的就是錯的啊!
精華區那是武俠版複製來的,不但錯漏百出,而且不但不全還「支離破碎」!
(有沒有四分之一?我還真沒想到還有您這麼支持的板友去看那部跳針文。)
您可以說板主太懶沒重編整理(我是還沒時間將複製來得文逐字校對啦)。
您可以說您沒爬到前文(武俠板、金庸板不少文章中都有討論到實際有等字)。
但您的說法還是錯的啊!
但您引述本板錯誤的連結,我不是更有責任馬上糾正您錯誤的推論?有啥莫名其妙?
而且錯誤的根據,可是會造成對結論關鍵的反轉,我當然要趕緊提出正版說法啊。
最可議的就是,您被糾正了之後,自稱本來就知道可能有等字!
若您本來就知道,論述時怎不說清楚?
這不是很糟糕?
您心虛的引證,又不表示清楚,居然就靠這下了結論。
後來呢,錯了也不認。
扯說是「爭議」(扯說網友打字版可能是對的)……就難看了。
即便把精華區拖下水,您的推論也不會變成正確的。
從您的言談看來,結論是您下的,卻又對自己下的結論沒擔當。
不想馬上承認錯誤也行啊,
既然跟您講答案您也存疑不信。(要扯說網友打字版云云)
那快去查「台灣正版」書啦!
隨便路邊租書店都有,翻一下不用花您兩分鐘。
套您自稱很尊重台灣BBS,很尊重台灣正版的說法,
應該很願意去執行、很願意在BBS上做清楚交代啊。
若再東拉西扯(網友打字版、精華區、新修版……),就反而又顯得言行不一了。
我會尊重您求證的權利,並記得反覆提醒您「去求證您所謂未完成的懸案」並交代之。
總之,您所謂的「懸而未決」,我有信心那不會是「以懸案作收」,然後呼攏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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