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yewkun (Har)
看板JinYong
標題道歉
時間Sun May 31 22:04:12 2009
: 觀察H板友的言行,並參考板上眾人的意見,個人判決如下:
: 根據本板現行之板規,
: 限H於24小時之內,針對「狗屎」說法對板眾及事主公開道歉,
: 否則以劣退處分,並水桶七日。
: 本判決基本是以警告導正為目標,基本上公開道歉後不處以任何罰則。
: 但為端正板風,提醒H板友未來在本板對言行的責任,注意勿混淆閃避。
: 若一年之內再出現上述狀況,則視情節輕重施行具體處分。
因版主在2388篇已明確的提出要求,要求我在24小時內,針對“狗屎”說法
對版眾及事主公開道歉,否則劣退處分,水桶七日。
因此在此發文,
向版眾及事主公開道歉。
道歉的事項如下:
1. 我在2206篇的推文中說:
推 haryewkun:神雕後,黃藥師、一燈有自承略遜周伯通三分。 05/07 01:43
→ haryewkun:所以神雕後有機會爭天下第一的,只剩郭、楊、周三人了。05/07 01:43
→ haryewkun:無論說誰贏,大概也要經過一場場的筆戰。XD 05/07 01:44
根據版主,以上說法是錯誤的,神雕末中武功是周伯通第一,郭靖、楊過
都比不上周伯通,
我卻說郭靖和楊過有機會和周伯通爭天下第一。
所以我在這里
向版主道歉、認錯。
我應該說神雕末中武功是周伯通第一,郭靖和楊過都比不上周伯通。
2. 版主說,若我一開始就知道實體書中有“等”字,那麼應該一開始就說明
實體書中有這個“等”字。
我在2220篇的推文中說:
推 haryewkun:這個版上之前好像有人發帖問過。 05/07 22:29
→ haryewkun:有人說,他在網上找的電子版本,沒有這個“等”字。 05/07 22:30
→ haryewkun:但我看我自己的書,卻是有這個“等”字。 05/07 22:30
→ haryewkun:我不確定到底何者才是最新版本,所以就不把郭、楊算下去 05/07 22:30
我並沒有在一開始就說明實體書中有這個“等”字。
所以我在這里
向版主道歉、認錯。
我應該在一開始就說明實體書中有這個“等”字。
3. 我在2223篇說:
“這個問題其實前一陣子有人在版上問過。一個版本有“等”字,另一個版本
卻無。
因不肯定哪一個版本才是正確的(又或者兩者都正確,是金老修訂不同),
所以對此先存疑待證。之前的推文,便不把郭、楊兩人列入。”
我在2227篇又說:
“是有人在版上問過,不過過後那位版友就將文章刪掉了,我不知道答案是
什麼。
我查你整理的精華區->修訂版,是沒有“等”這個字;但新修版卻有。上
網看過不少電子版,也是沒有“等”這個字。
我的書是在馬來西亞買的,我不知道我的版本是否跟台灣、香港的版本一樣。”
根據版主,我是明知道錯誤卻不承認。
所以我在這里
向版主道歉、認錯。
我不應該明知道我的版本和台灣、香港的版本一樣,卻不承認。
4. 版主在2225篇要求我以遠流版為根據:
“修訂版以何為主?當然是正版遠流!您明明手上有書,也知道書上有「
等」字,那扯這個(我從武俠版複製來的片段)網友打字版幹嘛?”
版主已經要求我以遠流版為根據,我還在2230篇發文說:
“我手上的書,是十多年前在路邊的書攤買的,我並不知道自己的版本
是不是正版,還是我的版本是否有錯字。
而且我的書,是在馬來西亞買的,我不知道台灣、香港的版本是不是
一樣。
我現在是在台灣的BBS,我當然要尊重台灣的版本,而不是拿我的版本
來反駁台灣的版本。
要記住,我從來沒有看過台灣的版本,我不知道台灣的版本是不是有
“等”這個字的。”
版主已經要求我以正版遠流為根據,我還以自己沒有正版遠流來辯解,明
顯不尊重版主。
所以我在這里
向版主道歉、認錯。
我不應該以以上的理由來狡辯。
5. 版主在2235篇要求我立刻到路邊租書店查詢台灣正版:
“不想馬上承認錯誤也行啊,
既然跟您講答案您也存疑不信。(要扯說網友打字版雲雲)
那快去查「台灣正版」書啦!
隨便路邊租書店都有,翻一下不用花您兩分鐘。”
我卻以自己是馬來西亞人,從來沒有到過台灣為理由而狡辯:
“我不是台灣人,我是馬來西亞人,我現在身在馬來西亞的檳城,我從來沒有
去過台灣。
所以要我找一本肯定是【台灣正版】的書出來,是有困難的。
你是台灣人,你要買【台灣正版】的書很容易,我可是兩回事。
我手上的書大都是明河社的,封面和台灣遠流的封面完全不一樣。
我要找台灣正版,唯一的方法也只有找電子版。
所以我無法知道你的精華區是否有錯,還是不同國家、出版社造成的差異。”
所以我在這里
向版主道歉、認錯。
我不應該以以上的理由來狡辯。
6. 我在2230篇表示,我誤以為精華區的電子版是正確的,懷疑細節不一致只
是因為出版社及國家的差異。
為了尊重台灣BBS,所以我參考了精華區的電子版:
“我手上的書,是十多年前在路邊的書攤買的,我並不知道自己的版本是不是
正版,還是我的版本是否有錯字。
而且我的書,是在馬來西亞買的,我不知道台灣、香港的版本是不是一樣。
我現在是在台灣的BBS,我當然要尊重台灣的版本,而不是拿我的版本來反
駁台灣的版本。
要記住,我從來沒有看過台灣的版本,我不知道台灣的版本是不是有“等”
這個字的。
我去你編輯的精華區看,你的精華區那邊,明明白白是沒有“等”這個字。
我上網搜索,大部份的電子版,也是沒有“等”這個字。
所以對我來說,強勢說法是沒有“等”這個字,有“等”這個字反而才是弱
勢說法。”
根據版主,精華區中的電子版,其實是錯漏百出、紕漏一堆的跳針文:
“精華區那是武俠版複製來的,不但錯漏百出,而且不但不全還「支離破碎」!
(有沒有四分之一?我還真沒想到還有您這麼支持的板友去看那部跳針文。)”
所以我在這里
向版眾及版主道歉。
我誤以為尊重台灣版友,我參考了精華區中的電子版,卻不知道原來精華
區中的電子版,其實是錯漏百出、支離破碎的跳針文。
我還發文提出疑問,為什麼精華區中的電子版有細微的差異,是不是版本
不一樣,原來精華區中的電子版根本是不適合被參考、引用的。
這都是我的錯誤,我在這里
向版眾及版主道歉。
我不應該參考、引用精華區中的文章。
7. 我知道了精華區的電子版有錯漏,不但沒有感謝版主辛辛苦苦的收錄、承
認自己的錯誤,還委屈的說:
“金庸版是你在做版主,精華區的文章是你自己收錄的,明知道錯誤百出你還
收進去幹什麼?
把狗屎放進精華區的人,反而去罵別人去引用你精華區內的狗屎?
我手上是有書,但我的書不是在台灣買的。
你說台灣的書是遠流出版的,但我手上的書是明河社出版的。
我看我的版本和你精華區內收藏的版本不一樣,網上大部份的電子版也和
我的書不一樣,
我當然是以為相關書籍有不同的版本,又或者出版社不同、國家不同所造成
的差異。
鬼才知道你精華區裏面的東西居然是錯漏百出、支離破碎的。”
我不該自以為理解版主的意思。
其實版主只是說精華區中的電子版錯漏百出、紕漏一堆、跳針文,支持金
庸的人都不該去看那些跳針文,但他並沒有說精華區中的電子版是狗屎。
我用狗屎來比喻,實在是口出惡言,嚴重的傷害了版主的感受。
所以我在這里再次
向版主道歉、認錯。
我願意收回相關言論,希望版主能夠接受我的道歉。
7. 版主說我“轉移焦點不肯負責”,並說對這種“轉移焦點不肯負責”的行
為深惡痛絕。
雖然不確定版主所指的具體事項,但既然版主這樣說了,那麼我也為這項
指責道歉。
我在這里,為自己“轉移焦點不肯負責”這種行為,
向版眾及版主道歉。
我已經對自己的行為檢討,希望大家可以原諒並指正。
相關討論串,我已經檢討:
1 41 5/07 tooken □ R: [討教] 張無忌可以算是第一高手嗎?
2 5 5/07 F00L R: R: [討教] 張無忌可以算是第一高手嗎?
3 6 5/07 haryewkun R: R: [討教] 張無忌可以算是第一高手嗎?
4 2 5/08 F00L R: R: [討教] 張無忌可以算是第一高手嗎?
5 5/08 haryewkun R: R: [討教] 張無忌可以算是第一高手嗎?
6 5/08 F00L R: R: [討教] 張無忌可以算是第一高手嗎?
7 5/08 haryewkun R: R: [討教] 張無忌可以算是第一高手嗎?
8 5/08 F00L R: R: [討教] 張無忌可以算是第一高手嗎?
9 1 5/08 haryewkun R: R: [討教] 張無忌可以算是第一高手嗎?
10 2 5/08 F00L R: R: [討教] 張無忌可以算是第一高手嗎?
11 5/08 haryewkun R: R: [討教] 張無忌可以算是第一高手嗎?
12 8 5/08 F00L R: R: [討教] 張無忌可以算是第一高手嗎?
若還有什麼地方我沒有道歉的(比如說別篇文章下的推文),請來信告知,
我盡量在收信後的48小時內檢討及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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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53.5.73
→ floz:唉.... 05/31 22:07
※ 編輯: haryewkun 來自: 60.53.5.73 (05/31 22:11)
→ haryewkun:若本文有錯誤之處,請版友不吝告知,我盡快修正。 05/31 22:17
→ haryewkun:另外也請問版主,我在相關討論串的那幾篇文章,我是不是 05/31 22:18
→ haryewkun:可以自刪呢? 05/31 22:18
推 Ekaiyu:... 05/31 22:28
推 KissDX:念你是一代宗師 自刪吧..... 05/31 22:30
→ haryewkun:不好意思,請問樓上是指這篇還是相關討論串的那幾篇? 05/31 23:04
→ KYOROD:T.T對不起........ 05/31 23:59
→ saiet:感覺好像看到前棒球版主的妨害名譽案件... 06/01 00:37
→ haryewkun:請問樓上想說的是……???(我搞糊塗了) 06/01 00:37
→ haryewkun:ah,sorry,我是指K大…… 06/01 00:37
→ saiet:ask版有一些討論,關鍵字是「信」 06/01 00:38
推 mimchu:最後一點應該是8不是7 其實我覺得除了7狗屎以外 06/01 00:47
→ mimchu:只是認知上有點差異 誰對誰錯很難講 唯都不退步而已 06/01 00:48
推 bloodyshan:H版友還是退一步啦0_0值得鼓勵吧 有理性的討論者 推 06/01 02:06
推 airpilot:都寫的這麼清楚明白了...還再「誰對誰錯很難講」~ 06/01 07:54
→ airpilot:我佩服你的『文章解讀』,『理解能力不錯』(●;-_-)● 06/01 07:55
推 potter1529:除了狗屎 其他地方沒有需要道歉的 06/01 11:34
→ potter1529:不過除了那裡的道歉 其他地方是蠻反諷的 科科 06/01 11:34
推 twsoriano:哈 不錯笑 ^^ 順便推樓上 06/01 12:22
推 agricultural:沒事沒事~ 06/01 12:23
推 twsoriano:不過說真的 你一句我一句對話越來越尖銳 通常是雙方 06/01 12:26
→ twsoriano:都想使用比對方更具攻擊性的詞彙 這點平心而論 06/01 12:27
→ twsoriano:我認為版主大人也參與其中 造成氣氛越來越僵 06/01 12:27
推 bloodyshan:除了涉及人身攻擊或穢言的部份..其他文辭上的推託、轉 06/01 14:52
→ bloodyshan:嫁、迴避等等 應該都不至於造成違反版規吧 況且H版友 06/01 14:52
→ bloodyshan:確實是有針對上述點道歉了 如果還要從這裡硬抓出心態 06/01 14:53
→ bloodyshan:加以攻訐..實在是覺得有點太大費周章 深怕版烏煙瘴氣 06/01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