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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ryewkun (Har)》之銘言: : : 所以說您這等於是明知故犯啊。 : 什麼明知故犯?版主根本就是找事吧? : 是有人在版上問過,不過過後那位版友就將文章刪掉了,我不知道答案是什麼。 : 我查你整理的精華區->修訂版,是沒有“等”這個字;但新修版卻有。 : 上網看過不少電子版,也是沒有“等”這個字。 : 我的書是在馬來西亞買的,我不知道我的版本是否跟台灣、香港的版本一樣。 重點是「正版」的啊。 華語正版要怎麼不一樣? 事實上,台灣版的也有「等」字。 : 存疑待證,有何不妥? 不妥處我講了啊,要再貼一次麼? 存疑不確定時,就不該拿這來推論。說啥只有周郭楊爭第一云云。 此自打嘴巴其一。 存疑不確定時,應暫時採計證據力高的說法。 故您若認為存疑待證,應該說先暫時認定有「等」字!哪有先取弱勢說法的道理? 此自打嘴巴其二。 : 至於在之前的推文中,只列入一燈及黃藥師,那是因為無論有沒有這個“等” : 字,一燈和黃藥師的名字都有列入。 : 所以五絕之中,可以和周伯通爭第一的,一燈和黃藥師首先排除。 : 楊過和郭靖是否有資格和周伯通爭第一,就要看正版的版本,是不是有那個 : “等”字。 您手上不就有正版? 還看甚麼? 您明明有正版的不採信,硬要去扯網友打字版當您的根據,這不是很失格調? 就算先存疑,也該說: 先將四絕排除,待確認後若真的「沒有等」再讓郭楊參賽。 哪有排除有力證據(手上正版),硬要選弱勢說法(網友打字版)的道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8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