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iet:貼個圖不就好了 05/08 10:48
推 haryewkun:其實也不用貼圖,我早就說過我自己的書是有“等”這個字 05/08 18:05
→ haryewkun:,我只是說因為網上的電子版都沒有這個“等”字,所以我 05/08 18:09
→ haryewkun:不確定台灣、香港或大陸的版本有沒有這個“等”字。 05/08 18:09
→ haryewkun:我從來都沒有說過【沒有】才是正確答案。 05/08 18:15
→ nacle:我怎麼覺得沒有邏輯觀念的是F板主orz 05/08 19:00
→ nacle:"引用錯誤的資料"跟"合理推論"本就是兩回事 05/08 19:02
那是您斷章取義的理解。
他是說「因為電子書沒有等字,所以他的推論是合理的」。
煩請指教其中的邏輯。
我的認知是,錯誤的結論,無論如何不能稱為合理。
→ saiet:對方有盡他能力所及的範圍去查證 05/08 19:54
→ saiet:版主不需要抓著痛腳,窮追猛打 05/08 19:56
不對。
盡他所能的查證的行為,應該是下結論之前,先在板上查證清楚。
而非武斷的下結論。
而且重點是他可是下了結論,根本沒做其假設情形下的說明。
例如
他可以說因為他不確定有沒有「等」字,
所以他以「沒有等字」的情形判斷時,結論會是如何如何……
結果呢?
他都是等到被打槍了,被您所謂的窮追猛打後,才「逐步揭露」訊息。
他事前是否知曉「等」字問題?窮追猛打後,才揭露。
他所持有的書是否為台灣書籍?窮追猛打後,才揭露。
他所持有的書是否為正版書籍?窮追猛打後,才揭露。
而且這裡所的的揭露,都是「空口白話」,
要他貼張照片證明自己所說為實,他都迴避至今。
→ saiet:錯誤資料推理出錯誤結論,不代表推理過程本身有錯誤 05/08 19:58
我從沒指責過他的推論過程啊。
我打從開始到最後,都是指責他的推論結論,以及他面對錯誤的迴避態度。
→ saiet:而且精華區人家找出錯誤,怎麼說都不能算是件壞事 05/08 20:03
→ saiet:精華區過於龐大,整理需要時間大家都能理解 05/08 20:05
→ saiet:但被指出其中有錯,版主的處理方式真是有待加強 05/08 20:07
加強甚麼?
可以指教清楚麼?
我說他結論錯誤,他東拉西扯死不認帳,我追問您說我窮追猛打。
他說我精華區放狗屎,我說我很汗顏,並重申這「修訂版並非我的工作重點」。
我是正面面對指責的,您說我有待加強。
但對方是迴避責難的,您又說我窮追猛打。
怪哉,您的標準在哪裡?
我怎麼感覺您又在搞「挾怨報復」那一套了。
(抱歉,因為您有前科,讓我直覺有這種想法。)
您有沒有搞清楚啊?
他根本不是「看精華區」才弄錯,他早就自稱是看「網路版」認定的。
後來我說網路版是錯誤的,他才拉精華區下水。
他意思是:
我H會錯誤認定,你F也一樣有同樣毛病,因為精華區是你F整理的。
對二位的指教,我的回應是:
1.我沒整理好,不代表我有同樣的錯誤認定。
「沒時間校對錯誤」與「將錯誤認定為對還執迷不悟」這能劃上等號麼?
2.網路上、精華區,的錯漏,不過就是「缺了一個字」,但沒人請H加以引伸啊。
H是在「自主推論」的狀況下,未查清楚做出「整個錯誤的結論」。
在整個錯誤結構上,兩者完全不對稱,當然是後者要負完全的責任。
3.H做出錯誤結論後,立時更正,我們會說那錯的「情有可原」,那也沒甚麼。
套S說的,H盡可能查證云云……
一個有此心態的人,當面對查證結果時,是立時改正?還是東拉西扯推諉責任?
4.S明顯存在極為偏頗的錯亂標準。
將石中堅寫成石堅,
有一種人是不小心打錯字,有一種人是認定他叫石堅而自認合理。
前者與後者根本不同性質,是非輕重,難道判斷不出來?
推 easytry:這是兩回事吧 是h版友一直夾纏不清 05/08 21:03
→ easytry:如果被指證 馬上承認錯誤 而不是一直找藉口模糊焦點 05/08 21:04
→ easytry:早就不會有之後的事情了 05/08 21:04
推 easytry:拿原文出來證明--> 承認看的不夠清楚 --> end 05/08 21:07
→ easytry:而不是有人證明後 自己又理由一堆 沒意義吧 05/08 21:07
→ haryewkun:什麼夾纏不清呢?我從一開始就說我自己我書中的版本是有 05/08 21:27
→ haryewkun:“等”這個字了啊。 05/08 21:27
→ haryewkun:我不是看的不夠清楚,F版主發文過後我才發現的,我是在 05/08 21:28
→ haryewkun:之前就知道我自己書裏面的版本和電子版本不一樣,只是我 05/08 21:28
→ haryewkun:不知道這兩個版本是差異,到底是不是因為出版社不同或者 05/08 21:29
→ haryewkun:國家不同所造成的而已。 05/08 21:29
→ haryewkun:你不信我也沒辦法。 05/08 21:30
其實您有辦法啊。
貼張照片就能讓他相信啦。
推 easytry:信不信倒不是重點啦 因為一開始寫出來有小漏洞 05/08 21:31
→ easytry:有人指證後 修正就好 說一堆理由說真的不重要 05/08 21:32
推 haryewkun:我從來就沒說過不修正啊……你再看看第2225篇。 05/08 21:34
→ haryewkun:我只是解釋為什麼我當初沒有把楊過、郭靖列進去,因為我 05/08 21:35
→ haryewkun:看到有兩個不同的版本,所以我當初才沒有列。 05/08 21:36
→ easytry:當然 我也沒說你不修正 而是你拿出電子版出來說 這很多餘 05/08 21:37
→ haryewkun:原來如此…… 05/08 21:38
不然咧?
就說您的這種討論態度很差了啊。
而且您這種避重就輕的呼攏態度,還是一而再的上演。
有板友感覺我似乎對您比較嚴厲。
在此一併表達清楚。
這是「私領域」的認同問題。
我個人對「初犯」是能以比較包容的態度面對的。(給個台階,希望他下次知進退)
但對一個「討論信用破產的累犯」,自然會更加難以苟同。
推 lion1004:我倒是建議haryewkun可以不用再回這主題的文章了 05/08 23:21
→ lion1004:討論別的主題吧! 05/08 23:21
→ haryewkun:l大,已收到你的來信,大致上明白,所以就這樣子吧。XD 05/09 01:32
所以呢?
您求助了麼?
問到台灣版有沒有「等」了麼?
而您還沒有貼明河版照片啊,有甚麼困難麼?
我還想說這下子您會否改變態度,
不會呼攏閃人,而是坦然認真的面對……
而準備對您改觀呢!
另外,信件直接往來就好了,在推文中討論是幹嘛?不懂!
→ saiet:剛好缺的那個等字就是你們爭論的點... 05/09 09:31
→ saiet:我說窮追猛打是指,有沒有那個等字需要用到那麼多篇幅來爭? 05/09 09:33
當然不應該用那麼多篇幅啊。
怪了,多拉西扯生出那麼多篇幅的人您不責難,反而針對我?
所以我質疑您的標準嘛。
他一開始就認錯修正,事情馬上就解決啦。
哪需要講那麼多篇幅?
推 albertjet:他講出來也許是想找證據來替自己辯護,但也發現了精華區 05/12 03:42
→ albertjet:有些資料錯誤,這對想看精華區的人來說也不是沒好處 05/12 03:43
→ albertjet:雖然他先提出狗屎說甚無禮貌,但那錯誤資料的等字的確是 05/12 03:45
→ albertjet:你們爭論的重點。 05/12 03:45
我沒否認精華區原文有缺謬啊,也從未推卸應該負的責任啊。
結果,
負責任面對的一方,您怎麼看?
東拉西扯迴避責難的一方,您又怎麼看?
※ 編輯: F00L 來自: 115.80.60.122 (05/12 05:33)
推 haryewkun:澄清一下,我當初從一開始就知道書中有這個“等”字的, 05/12 07:01
→ haryewkun:因為當初在版上有人發問時,我就去查過我自己的書。 05/12 07:01
→ haryewkun:所以我是一開始就知道實體書中是有這個“等”字。 05/12 07:03
→ haryewkun:我引用精華區的資料,是因為我以為精華區裏面的電子版是 05/12 07:04
→ haryewkun:台灣的版本,所以站在尊重台灣版友的立場上,當然是以台 05/12 07:05
→ haryewkun:灣的版本為最優先。 05/12 07:05
→ haryewkun:我從來沒有想過,精華區的版本居然是有錯誤的。 05/12 07:06
→ haryewkun:在發2224篇的時候,我是不知道精華區版是有錯誤的。 05/12 07:07
→ haryewkun:接下來F版主嘲笑我,說我怎麼去引用一個錯誤百出、紕漏 05/12 07:09
→ haryewkun:一堆的資料來源,於是我覺得莫名其妙:精華區不就是你自 05/12 07:11
→ haryewkun:己編輯的嗎?你怎麼能反過來嘲笑我引用你整理的資料? 05/12 07:11
→ haryewkun:所以所謂的狗屎說,我想表達的意思是,如果你嘲笑我,說 05/12 07:13
→ haryewkun:我引用的是狗屎,這個狗屎明明是你自己放進精華區裏面的 05/12 07:13
→ haryewkun:吧? 05/12 07:13
→ haryewkun:我重申自己從來沒有對台灣的BBS、版友有不尊敬之處。 05/12 07:17
→ haryewkun:2224篇引用電子版本也不是為自己辯護,而只是說明自己的 05/12 07:20
→ haryewkun:資源來源,以及我自己對電子版本不一致的迷惑。 05/12 07:21
→ haryewkun:說什麼迴避責任、不願意承認錯誤,那是壓根兒沒有的事。 05/12 07:23
後續貼在2298篇。
※ 編輯: F00L 來自: 220.136.176.201 (05/12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