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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寫法引起爭論之處是,許多人直覺上認為這就是「羅生門」。(「羅生門」是 指日本電影「羅生門」而言,「羅生門」的原著小說極簡單,電影到了黑澤明手中,才 發揮得酣暢淋漓。)由於「羅生門」中的同樣的結構,每個人在敘述往事的時候,都有 一同的說法,而事實的真相便淹沒不可尋。所以,《雪山飛狐》在讀者心目中,就往往 與「羅生門」相提並論。   關於這一點,我的看法是:《雪山飛狐》在創作過程之中,金庸在一開始之際,當 然受了電影「羅生門」的影響。但是明眼人很容易看出來,金庸在開始創作之後不久, 就立即想到自己的作品,會被人與「羅生門」相提並論。所以,他努力在突破,不落入 「羅生門」的窠臼之中,而結果,他的努力獲得了成功。說《雪山飛狐》倒敘部分的意 念來自「羅生門」可。說《雪山飛狐》是「羅生門」的翻版,絕不可。如果強要這樣說 ,那是證明說的人,未曾仔細看過電影「羅生門」和未曾仔細看過《雪山飛狐》。   (在這裡,如列舉電影「羅生門」和《雪山飛狐》的異同之點。要這樣做,可以寫 十萬字,變成一種專門性的評論,而不是我原來的意圖。各位可以注意,在行文中,我 甚至竭力避免引用金庸作品的原文,只是就金庸作品發表我個人的意見,這才符合「我 看金庸小說」這個大題目,也可以使文字的趣味懷提高。)(或曰:何不引用原著的文 字,你說好或不好,怎麼證明你說對了?答:這些文字,全是寫給看過金庸小說的人看 的,未看過金庸小說,請快點看。)(不看金庸小說,絕對是人生一大損失!)金庸在 《雪山飛狐》中採取的倒敘結構,是武俠小說中從來也未曾出現過的,是一種斷然的新 手法。這種新手法的雛形在《碧血劍》,而成熟於《雪山飛狐》。奇怪的是,在金庸以 後的作品中,卻絕不再見。或許金庸認為那只是創作中的一種「花巧」,偶一為之則可 ,長此以往由不可之故。   雪山飛狐第二點引起爭論的是:《雪山飛狐》寫完了沒有?《雪山飛狐》寫到胡斐 和苗人鳳動手,兩個人之間,已經有了許多恩恩怨怨,動手是非勝負、決生死不可的。 而且金庸安排兩人動手的地點,是在一處絕崖之上。背景地點寫得這一段情節絕無退路 ,完全沒有轉寰、迴旋的餘地,非判生死不可。而從開始起,決鬥的兩個人,全是書中 的正面人物,不論是作者或讀者的立場,兩個人之間,是誰也不能死的。   這等於是一個解不開的死結。   所有的讀者,都屏氣靜息,等著金庸來解開這個死結,而且,讀者也相信金庸可以 極其圓滿地解開這個死結。終於,決鬥的雙方,胡斐和苗人鳳,可以判出高下了,胡斐 捉住了苗人鳳刀法中的一個破綻,在交手過招之間,一發現了這個破綻,只要再發一招 ,就要以判生死、定勝負了!   然而,金庸卻就在這個節骨眼上,停筆不寫下去,宣稱:全書結束了!   胡斐的這一刀是不是砍下去?金庸的解釋是:讓讀者自己去設想。   我認為,《雪山飛狐》不算是寫完了,那是金庸對讀者所弄的一個狡獪。   《雪山飛狐》如今這樣的結局,絕不在創作計劃之內,而是種種因素之下,擱筆之 後的一種「靈機」。靈機既然觸發,覺得就此結束,留無窮想像餘地給讀者,也未嘗不 可。開始時,只覺得「未嘗不可」,隨著時間的過去,靈機一觸變成思慮成熟,由「未 嘗不可」也轉變為絕對可以,所以就成了定局。   在和金庸交往之際,每以此相詢,金庸總是一副「無可奉告」的神情,既然高深莫 測,只好妄加揣度了。   《雪山飛狐》結局,金庸所賣弄的狡獪,也只能出自金庸之手,旁人萬萬不可仿效 。   由於全書一步一步走向死胡同,在死胡同所盡之處突然不再寫下去,讀者的確可以 憑自己的意念與想像,也可以去揣想金庸原來的意念是怎樣的。在談論金庸的作品時, 可以平添奇趣,這也是金庸的成功之處。   《雪山飛狐》在金庸作品中,憑他創造了胡一刀夫婦這樣可愛的人物,憑奇特、離 奇的結構,本來可以排名更前,但由於未有了局,將解開死結的責任推給了讀者,所以 只好排名第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