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看板JinYong
標題[公告] 新板主,新氣象(當選感言)
時間Mon Oct 6 03:14:07 2014
過了這麼久才來寫當選感言實在有點汗顏,不過實在是最近有點忙,再加上最近
天氣轉涼變得懶洋洋的,有點提不起勁寫。 XDDD
但是在確定接任後的這幾天,我也不是什麼事都沒做,還是有在認真研究一下板
規,以及跟F板主跟乃賴前板主交流一下板主交接事項。
(話說板規內容實在有夠多的,看的我頭都痛了)
而研究之後才知道為什麼有時候板上戰到昏天暗地,但板主都沒來處理。
原因在於,本板的板規跟其他板有些許不同的地方,就是
在板友交流時產生的問
題是屬於不告不理,也就是要由使用者檢舉,板主才能仲裁。
所以有的時候並不是板主不處理,而是沒人檢舉,這點要跟不熟板規的板友說一
下,並不是板主懶惰不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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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交流
16. 本章所列之使用者交流限制之板規,由使用者檢舉,板主仲裁之。
板主須依據「不告不理」之原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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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F板主有跟我說,若覺得板上有什麼不足的地方可以放手做,所以交接後的
這段日子我有在想,如何讓本板的討論氣氛可以變得更好一些。
畢竟還沒當板主前就覺得板上筆戰歸筆戰,戰到純粹是相互鬥氣、意氣之爭實在
很沒必要(雖然我也常跟人筆戰過,但都還是在討論小說內容)。
所以剛好板上在選新板主,而我也承蒙各位板友厚愛讓我幸運地當選,正好能趁
此機會改善一下這種情形。
畢竟都當選上板主了,還是想能貢獻一下自己的心力,而不是對板上毫無作為,
就只是個看板板主。(這邊不是在說兩位板主沒作為,而是在說既然有了新板主,
可以給板上新氣象)
而怎樣改善呢?
我是想一改原本的不告不理,而是由我來主動介入。但這個主動介入也不想要太
過強硬,畢竟金庸板板友也才四、五十人(依板上人氣來看),而常見發文推文討
論的也都是老面孔居多,實在不想太過強硬而傷了和氣或趕走人,所以我這主動
介入是以警告為主,而不是一下子就板規處理。
也就是
在雙方筆戰太超過時由我主動喊卡並警告雙方停止,若是依舊就鎖文處置
。然後在看雙方是否犯了其他的板規ex:人身攻擊等等,再來判罰。
此舉是希望能在筆戰雙方火氣上來時就先行阻止,以免筆戰到最後只是傷了雙方
的和氣以及板上的氣氛。
當然,板友的檢舉還是需要的,並不是說由我主動介入後就不需要板友的檢舉。
畢竟我也不可能24小時全在金庸板顧板,總會有時間是不在的,這時候要是有沒
注意到的文章,還是希望有板友的檢舉幫助。
這就是我當選板主後,第一個改變的地方,就是由我來主動介入。但並不是說不
能筆戰,如果是針對小說內容當然可以,但是若我判斷雙方已經沒在討論小說內
容而是在鬥氣了,或是變成藉由小說內容來針對人、戰人,那我才會介入。
再來說本人參選時的政見,這點需要跟各位板友討論,畢竟提出政見是一回事,
真的要下去執行還是需要跟大家先討論過,做個調查統計會比較恰當。
完整政見在此:
#1JvxK72w lejnsaryai [參選] 我也來選了!
1.關於腦補文的判定
想問一下各位板友,自己的文章被說是腦補文時,到底會不會產生反感?
雖然有些人是有反應不喜歡被說腦補,但這個人數到底是多少?
會問這個是
想問被說腦補,到底算不算針對人?如果多數人的意見都不覺得被
說腦補算是針對人,那這個腦補政見就沒有執行的必要。
而如果多數板友覺得不喜歡被說腦補,覺得算是針對人的話,那我們再來討論
這方面的判罰,也就是算不算人身攻擊。
2.關於筆戰文的判定
這點在上面有寫到,由於我已經決定採取主動介入的方式,所以這點不用統計
到底該是不告不理還是主動介入。
而判罰的話,不用板友檢舉(當然你也能先檢舉,或是我沒發現你也可以檢舉)
,會
在推文警告筆戰的雙方停止,如果勸告不聽就鎖文處理。
然後要是我有發現到筆戰中有到人身攻擊程度,就會以板規17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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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本板禁止涉及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的言論。
17.1 違者由板主先口頭警告,請犯規者於24小時內對板眾及受害人公開道歉。
警勸不聽者處以水桶七日之罰則。
17.2 犯文是否刪除,由板主判斷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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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關於洗文章的判定
雖然我在政見中有說洗文章的判定是以有沒有內容為主,但這個有沒有內容
實在太過主觀,因此我會以板友
噓文多寡來輔助判斷。希望各位新人或是常
犯洗文章的"某些人",在po文的時候可以多想些內容,不要太超過 XD
另外則是,大家覺得
要不要新訂洗文章板規?因為我查了一下板規,好像沒
關於洗文章的部分(要是是我沒發現的話跟我說)
如果需要的話,我在跟F板主討論判罰程度到哪(刪文、水桶)。
4.關於M文的判定
關於這個政見,大家覺得需不需要執行?因為我是看到置底的m文推薦方法
很少再使用,所以才提出這個政見,由板主主動來舉辦投票,好讓好文章不
至於遺漏,以及讓板友有參與感。
但到底板友們對於文章有沒有被m文是否看重?如果不看重的話,其實好像也
沒必要舉辦這活動。
所以想問一下各位板友,大家
想要有這一月m文活動嗎?
以上是我參選政見是否要執行的問題,接下來是要說的是原先板規有問題的地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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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為便於閱覽,本板鼓勵推文,並禁止 100字以內(不含標點)之公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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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之前有位板友發了未滿百字文,被我用這條板規糾正,但我後來又發現本
板在之前有《臨時公告的板規修正》,也就是可以未滿百字,這點我要向那位
板友道歉。(板規真的好複雜 XD)
經過我向F板主詢問後,由於臨時公告的時限已經到期,所以可以重新提出來,
所以我想趁此機會做個統計,大家是否
傾向廢除板規第13條,也就是不再禁止
未滿百字的限定?還是需要這第十三條,也就是金庸板禁止未滿百字?
文章有點長又有點囉嗦,不過還是想請看完的板友在本篇推文回復,投票一下:
1.腦補算針對人 or 腦補不算針對人
2.要新訂洗文章板規 or 不用新訂洗文章板規
3.要1月m文活動 or 不用一月m文活動
4.禁止未滿百字 or 不用禁止未滿百字
推文回復模式:
推 某某某: 1.腦補不算針對人 2.要新訂洗文章板規 3.要1月m文活動
4.不用禁止未滿百字
註:2跟4屬於板規第七章,也就是2跟4乃是重訂或修正板規,需要75%才能通過
而1只是腦補這詞算不算人身攻擊的定義,3則是活動,這兩者不需要75%,
我會直接用推文數哪個多來判斷,不需要%數。
感謝各位板友觀看及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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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kshchen: !?我還以為上任第一件事情是讓所有版眾對你吐一口痰哩 10/06 03:44
推 BRANFORD: 1.不算 2.訂 3.不用 4.禁 10/06 07:02
推 tacoyo: 1.不算 2.訂 3.皆可 4.傾向禁止 10/06 10:03
推 bubble410120: 一樓 XD 10/06 13:19
推 kennings: 請問這口痰n用什麼APP數位化以後才能進入ptt系統? 哈哈 10/06 13:32
→ kennings: 開玩笑的啦: 推新版主用心 10/06 13:32
→ kennings: 1.算 2.訂 3.皆可 4.禁 10/06 13:38
推 Defence24: 我先直接來啊 胚!!!! 10/06 13:59
推 pttmans: 為師要你接任掌門,實有深意。我此番落入奸徒手中,一世 10/06 14:40
→ pttmans: 英名,付與 流水。我要你以美色相誘而取得寶刀寶劍,原非 10/06 14:41
→ pttmans: 俠義之人份所當為。但成大事者不顧小節......(略) 10/06 14:41
→ newtypeL9: 別吐啊,吐了就變成乞丐了! 10/06 15:08
推 potter1529: 1不算針對人 2一定要訂定 3可以 4可以折衷下修50字 10/06 15:54
推 socceror: 推一樓梗XD。 10/06 16:18
推 profyang: 8F中計= =" 變乞丐了 10/06 16:27
推 zxvbnm: 1.依有無原文實證判斷 2.訂 3.發文者需參與討論 4.無意見 10/06 18:55
→ jumboicecube: 1.不算 2.訂 3.要 4.禁 10/06 19:58
→ lejnsaryai: 沒想到才六個板友回復.....XD 10/06 22:56
→ lejnsaryai: 如果人數不多的話,那表示其實多數板友沒什麼改變的 10/06 22:57
→ lejnsaryai: 意願,那我想還是照舊好了,不用多大改變 XD 10/06 22:58
→ potter1529: 起碼公佈或置底或宣傳個兩周再決定吧 10/06 23:06
→ lejnsaryai: 有道理,感謝你的建議 10/06 23:17
推 homefisher: 1.不算 2.要 3.要 4.禁 10/07 02:46
→ F00L: 確認一下…… 10/07 13:08
→ F00L: 上文:【廢除】板規第13條,也就是【不再禁止】未滿百字 10/07 13:08
→ F00L: 所以板友回答「要禁」等於是主張「不廢除第13條」,是嗎? 10/07 13:08
推 BRANFORD: 以我投票要表達的 是 禁未滿百字 不廢除13條 10/07 13:28
推 ciper: 1.不算 2.要 3.要 4.禁 10/07 16:16
推 ckshchen: 1.不算 2.要 3.要 4.不禁 要洗的塞一堆廢字也可以 10/07 17:04
推 DampierFor3: 1.不算 2.要訂 3.無意見 4.要禁未滿百 10/07 17:07
※ 編輯: lejnsaryai (118.232.156.227), 10/07/2014 20:48:22
→ jumboicecube: 都寫"禁"了當然是指禁止未滿百字的文章XD 10/07 20:50
→ jumboicecube: 另外我有個提議,洗文的標準就參考板面上的文章比例 10/07 20:50
→ jumboicecube: "一頁裡面出現四篇或是以上的文章"當成先決條件 10/07 20:51
→ jumboicecube: 20篇裡面佔4篇,如果自己又不參與討論的話很像洗文 10/07 20:57
→ lejnsaryai: 嗯,怎樣算洗文章,標準可以再討論 10/07 21:07
推 evisu9696: 1.不算 2.訂 3.當然要啊 4.禁 10/08 01:46
→ evisu9696: 另外推版主用心! 10/08 01:46
推 phantasy0511: 1.看講話態度而定 2.要 3.有也不錯 4.要禁止未滿百 10/10 12:43
推 yudi1991: 1.不算 2.訂 3.要 4.禁未滿百 10/13 23:46
推 lifehunter: 1.不算 2.要 3.隨意 4.禁止 02/08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