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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舉「 bobju 板友 #1Gm92jEW 不當推文」一案判決如下: 查證: bobju 板友 #1Gm92jEW 中推文 推 kinnsan:一陽指也有指法 一燈幫黃蓉治傷時動作超多的 XD 12/07 10:31 推 bobju: 屌 屌 12/07 11:08 出現涉及性器之言論; 違反現行板規: 18. 本板禁止出現粗話。 18.1 粗話乃指涉及性器官或性行為之描述。 然而,根據該條板規之執行細則(18.2條、18.3條)所述: 18.2 對本板使用者粗話相向者,視同為涉及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的言論。 18.3 為避免扼殺創意,對書中虛擬人物的描述文可有條件允許。 但由板主認定無虞,或打上馬賽克。 違者由板主先口頭表示,並請犯規者24小時修正, 警勸不聽者處以水桶七日之罰則。 例如:獨孤求敗真的有夠屌,按,真的殺人不眨眼…… bobju板友並非「對本板使用者」粗話相向,亦並非對書中人物過當抒發情緒。 個人採認可視為「創意」之意圖,屬該條板規定義中「可允許」之範圍。 判決: 1.在此提醒, 創意文中涉及粗話雖屬有條件允許, 但請小心避免流於低俗,以致引起其他板友之不適。 (個人判定本案之創意文,並未達流於低俗不妥之程度。) 2.既認定 bobju板友推文未屬違規之行為,亦尚未達到不妥之程度, 故裁定不罰亦無須提出警告。 3.因參酌本案有助於所有板友討論用詞的拿捏,故雖判無罪,但仍公開此判決書。 本板僅歡迎具備善意之使用者,請各位板友謹守討論分際,謝謝配合。 金庸板 F00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180.68
fw190a:用一陽屌的屌法的諸多動作來為女性治傷還不夠低俗嗎(茶) 12/08 09:15
汗顏,我的想像力不夠。後半句為女性治傷云云,是真的完全沒想到這樣去解讀。 回到判決本身,我雖未採取「警告」,但還好也給予被告相當程度的「提醒」, 對當事人在板規上注意的要求,也算是達到一定的效果吧。 在此感謝一樓板友的指教。 金庸板 F00L
a7880204:樓上說的療法讓我想到很多武俠劇會出現這種不做愛就會死 12/08 13:51
a7880204:的情節 天龍也有 看時間...版主都不用睡覺的嗎 12/08 13:52
wfelix:我覺得至少要警告吧!那個不是想像力的問題 12/08 13:54
wfelix:是版主好像只看前半句的樣子 12/08 13:54
wfelix:因為你可是打出這不算違規,就算有提醒 12/08 13:54
wfelix:等於是提醒版友這種創意在本版是允許的喔 12/08 13:55
是的。 我剛剛事後想想也覺得不交代清楚有些不妥,正想來「修正」。 結果已經又有兩位板友反應了。 修正判決: 審酌一樓所提出個人所疏漏之「客觀事證」, 在此聲明本案例已達「須予以警告」之標準,並在此正式提出警告。 請 bobju板友注意言詞。 再次感謝大家的指教。 金庸板 F00L
bearhwa:我也是看到一樓才想到後半句的情境@ @ 12/08 13:57
newtypeL9:一樓講的我還真沒想過@@ 12/08 21:31
worldsaver:我大笑了... 12/09 00:45
在此聲明一下, 這是個人的疏漏與失察,就誠如W板友所述,我從頭到尾思維都根本沒有連結後半句。 看到一樓指教的當下,我還想說,嗯,對喔,沒想到可以這樣「引伸」。 後來回頭一看,哇,不對,這不是一樓「引伸」的,而是當初就有這樣的「前後文」。 那這就是「客觀事證」層面的問題了。 推 kinnsan:一陽指也有指法 一燈幫黃蓉治傷時動作超多的 XD 12/07 10:31 推 bobju: 屌 屌 12/07 11:08 我第一時間的想法是:是否影響大到「須修正判決」? 當時,我認為修正判決實質意義有限,因為並無因此造成判罰…… 故我修文改掉了「引伸」二字,改以「解讀」一詞。 緊接著個人準備盥洗出門,淋著熱水時,同時把這事再仔細思忖一番。 我認為是否改判應該以「事證」為依歸, 而非「是否具備實質處罰之差異」或「考量個人疏漏所導致改判之社會成本」來權衡, 故決定「實事求是」,依照應有之標準改判。 這回頭一看,又已經有兩位板友提出不同層面的看法了。 A板友的「多方考量」應列為「是否違規(該罰)?是否引發不適(該警告)?」之參考, W板友「宣示效果」之指教則點出後續管板問題,與我檢討自己時之想法不謀而合。 所以才有後來接受指教,提出改判之結果。 寫出這一段始末,個人歸納出兩點總結: 1.即便也有其他板友和我一樣,但這裏的「沒想到」是我的疏漏,我應該公開坦示。 這裏也再慎重對本板板友表示歉意,也對各方指教再次感謝。 2.一樓板友顯示:有效的事證,一行文就很有力道。 以此案樹立: 判決並非不能抗議,我也不敢剛愎自專,提出客觀有力的事證,是可以改判的。 (板規中有「判決確立」(不再予改判空間)後,可向上申訴之說明。) 金庸板 F00L ※ 編輯: F00L 來自: 175.180.180.68 (12/09 05:37)
yudi1991:辛苦了~ 12/09 11:41
LouisGrey:板主判決時的謙和態度若能用在與人討論的時候,一定能減 12/10 19:00
LouisGrey:少自己的許多負面評價。 12/10 19:00
fishfeed641:........板主客氣了 為了兩個無聊字 要打這麼一大篇 12/14 23:46
fishfeed641:直接桶不就完了 12/14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