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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舉 「god2板友 於底下該篇文章中的推文有不當發言」之判決: 文章代碼:#1Ks_6an_ 文章標題:[自抒] 現實生活真有奇人能聽音辨位 查證, god2板友於此篇的推文:
god2: 標題寫聽聲辨位可沒說聽己發聲辨位,要不要配副眼鏡 02/14 01:41
god2: 人家都提到了柯鎮惡了,意味著標題非單指涉聲納好嗎 02/14 01:42
god2: 更不要說頭幾個推文提到的打通任督二脈,以及瞎眼等 02/14 01:42
god2: 哪裡是聲納相關的武功,那叫聽聲辨位的範圍好嗎02/14 01:43
god2: 從莫仁秀下限秀到這裡來,也真服了02/14 01:43
被檢舉這兩句『要不要配副眼鏡』、『從莫仁秀下限秀到這裡來』違反板規。 其中, 1.『要不要配副眼鏡』: 此句是在說 XXPLUS板友 文章看不清楚,需不需要配戴眼鏡。 以我的看法,說人文章沒看清楚,尚未達到人身攻擊的程度。 2.『從莫仁秀下限秀到這裡來』: 但是此句就涉及兩項板規了。 (1)從莫仁秀下限秀到這裡來 20.2 回應不得與該文章或該作者之系列文無關。 20.3 違者視為惡搞所回應者,即視同為涉及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的言論。 god2板友 的推文涉及『回應不得與該文章無關』之板規。 莫仁板的事就歸莫仁板,本板是金庸板,在其他板的恩怨請勿帶到金庸板。 (2)秀下限 秀下限定義: http://baike.baidu.com/view/4077464.htm http://zh.pttpedia.wikia.com/wiki/%E7%A7%80%E4%B8%8B%E9%99%90 17. 本板禁止涉及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的言論。 god2板友 說的秀下限推文涉及『禁止人身攻擊』之板規。 判決: 依據板規20條及17條 20. 本板禁止未依規定回應。 20.2 回應不得與該文章或該作者之系列文無關。 20.3 違者視為惡搞所回應者,即視同為涉及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的言論。 17. 本板禁止涉及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的言論。 17.1 違者由板主先口頭警告,請犯規者於24小時內對板眾及受害人公開道歉。 警勸不聽者處以水桶七日之罰則。 god2 板友,違反此兩項板規。 請 god2 板友於24小時內對板眾及受害人公開道歉。 --- 而道歉方式根據現行板規25條 25. 本章所揭示按照板主要求公開道歉之執行,須重發新文道歉。 25.1 道歉文應直接回應板主判決書(含標題),否則視同無效。 例如: 板主判決書──[公告] #1DALdJx0 (F00L) 推文違規 使用者道歉──Re: [公告] #1DALdJx0 (F00L) 推文違規 25.2 一文多犯者,公開道歉文中須一一說明道歉。 若符合此原則,違規次數以一次計算。 若悖離此原則,違規次數依文中次數算累犯。 ------------------------------------------------------------------------ 每個人有不同的意見是正常的,畢竟人人都有發言的權利。 哪怕意見不同也該彼此尊重,然後專注在話題上的討論。 而不是爭論到後來變成對人不對事的鬥氣,這點我非常反對。 請各位板友在爭論的過程中謹守住討論的分寸,而不是擴大到對罵、鬥氣的程度。 謝謝各位板友配合。 金庸板 lejnsary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156.2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423897787.A.594.html 由於 god2 板友未能於24小時內對板眾及受害人公開道歉, 根據金庸板板規 24. 本章所揭示之水桶罰則,累犯者水桶時間以兩倍,成幾何增加。 24.1 累犯的定義為一年內有重複犯規者,犯本章不同規條亦在累犯定義之內。 該判決屬於一文二犯,故執行水桶14天之處分。 若當事人對判決有所疑義,可上訴至小組組務。 lejnsaryai ※ 編輯: lejnsaryai (118.232.156.227), 02/15/2015 18: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