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od2: 標題寫聽聲辨位可沒說聽己發聲辨位,要不要配副眼鏡 02/14 01:41
→ god2: 人家都提到了柯鎮惡了,意味著標題非單指涉聲納好嗎 02/14 01:42
→ god2: 更不要說頭幾個推文提到的打通任督二脈,以及瞎眼等 02/14 01:42
→ god2: 哪裡是聲納相關的武功,那叫聽聲辨位的範圍好嗎02/14 01:43
→ god2: 從莫仁秀下限秀到這裡來,也真服了02/14 01:43
被檢舉這兩句『要不要配副眼鏡』、『從莫仁秀下限秀到這裡來』違反板規。
其中,
1.『要不要配副眼鏡』:
此句是在說 XXPLUS板友 文章看不清楚,需不需要配戴眼鏡。
以我的看法,說人文章沒看清楚,尚未達到人身攻擊的程度。
2.『從莫仁秀下限秀到這裡來』:
但是此句就涉及兩項板規了。
(1)從莫仁秀下限秀到這裡來
20.2 回應不得與該文章或該作者之系列文無關。
20.3 違者視為惡搞所回應者,即視同為涉及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的言論。
god2板友 的推文涉及『回應不得與該文章無關』之板規。
莫仁板的事就歸莫仁板,本板是金庸板,在其他板的恩怨請勿帶到金庸板。
(2)秀下限
秀下限定義:
http://baike.baidu.com/view/4077464.htm
http://zh.pttpedia.wikia.com/wiki/%E7%A7%80%E4%B8%8B%E9%99%90
17. 本板禁止涉及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的言論。
god2板友 說的秀下限推文涉及『禁止人身攻擊』之板規。
判決:
依據板規20條及17條
20. 本板禁止未依規定回應。
20.2 回應不得與該文章或該作者之系列文無關。
20.3 違者視為惡搞所回應者,即視同為涉及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的言論。
17. 本板禁止涉及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的言論。
17.1 違者由板主先口頭警告,請犯規者於24小時內對板眾及受害人公開道歉。
警勸不聽者處以水桶七日之罰則。
god2 板友,違反此兩項板規。
請 god2 板友於24小時內對板眾及受害人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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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道歉方式根據現行板規25條
25. 本章所揭示按照板主要求公開道歉之執行,須重發新文道歉。
25.1 道歉文應直接回應板主判決書(含標題),否則視同無效。
例如: 板主判決書──[公告] #1DALdJx0 (F00L) 推文違規
使用者道歉──Re: [公告] #1DALdJx0 (F00L) 推文違規
25.2 一文多犯者,公開道歉文中須一一說明道歉。
若符合此原則,違規次數以一次計算。
若悖離此原則,違規次數依文中次數算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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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有不同的意見是正常的,畢竟人人都有發言的權利。
哪怕意見不同也該彼此尊重,然後專注在話題上的討論。
而不是爭論到後來變成對人不對事的鬥氣,這點我非常反對。
請各位板友在爭論的過程中謹守住討論的分寸,而不是擴大到對罵、鬥氣的程度。
謝謝各位板友配合。 金庸板 lejnsary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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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156.2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423897787.A.594.html
由於 god2 板友未能於24小時內對板眾及受害人公開道歉,
根據金庸板板規
24. 本章所揭示之水桶罰則,累犯者水桶時間以兩倍,成幾何增加。
24.1 累犯的定義為一年內有重複犯規者,犯本章不同規條亦在累犯定義之內。
該判決屬於一文二犯,故執行水桶14天之處分。
若當事人對判決有所疑義,可上訴至小組組務。
lejnsaryai
※ 編輯: lejnsaryai (118.232.156.227), 02/15/2015 18: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