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煥雜考 ◎楊寶霖
金庸先生小說《碧血劍》所附《袁崇煥評傳》,以史學家的記敘翔實,以小說家的
生動筆調,把三百五十年前對敵英勇作戰、遇事敢作敢為、一身繫國家安危、功高
而被冤殺的民族英雄袁崇煥重現於讀者面前。袁崇煥事跡,除正史之外,還廣稽野
史志乘,材料豐富,信實有徵。該文且有創見,獨具隻眼(如論袁崇煥死於與崇禎
性格衝突),令人信服。但其間有些問題,偶有小誤,筆者不揣譾陋,略作考証,
依其原文先後,成《袁崇煥雜考》。
一、 袁崇煥墨跡
《碧血劍》上卷首,影印有《袁崇煥書法》條幅一幀,文曰:「心術不可得罪於天
地,言行要留好樣與兒孫,壬申冬月袁崇煥。」字作草書,無袁崇煥印鑑及收藏者
題跋及鈐印之類。這幅《袁崇煥書法》,是據民國初年張伯楨所編《袁督師遺集》
(《滄海叢書》第一輯)扉頁《袁督師遺墨》影印複製的。此《遺墨》原件,原為
東莞城東門袁督師祠(在東莞,袁督師祠有五,此其一)所藏,清末民初,袁氏族
人共推袁蔚民先生負責保管。民國元年,張伯楨回家鄉把它拍攝,製版刊於《袁督
師遺集》中。抗戰期間,袁蔚民先生因不肯做日本人的漢奸,被日兵殺害,家產盡
蕩,此件遂不知流落何所。
這幅所謂《袁督師遺集》,是贗品。有什麼證據呢?有,從署年「壬申」就可知道
。《明史‧袁崇煥傳》記袁崇煥被磔死是崇禎三年(公元1630)八月,在袁崇煥所
處時代「壬申」有二,一為隆慶六年(公元1572),一為崇禎五年(公元1632)。
前一「壬申」,袁崇煥未生;後一「壬申」,袁崇煥已死(袁崇煥生年,見下文「
三、袁崇煥生年」)。袁崇煥怎能在「壬申」年寫下這幅條幅呢?這不是贗品的明
證嗎?
袁崇煥會不會把「壬申」二字寫錯呢?在盛行以干支紀年的當時,公私書函,詩文
寫作,凡要落款的,除年號外,就用干支,干支觀念,比今人強得多,是錯不了的
。如果是新年之初,干支剛換,一時誤記,容或有之。既署「冬月」,「壬申」二
字,起碼用了十個月,豈容有誤?神龍本《蘭亭序》中「永和九年,歲在癸丑」的
「丑」字有改動的痕跡,露出了馬腳,郭沫若先生以此作為一個依據,證實《蘭亭
序》是偽託,這與《袁崇煥墨跡》署年「壬申」情況相似。作偽者未考證袁崇煥的
生卒年,貿貿然寫上「壬申」二字,未免太粗心大意了吧。
二、 袁崇煥祖籍、籍貫考
金庸先生在《袁崇煥評傳》第四節開頭說:「袁崇煥,廣東東莞人,祖上原籍廣西
梧州藤縣。」說袁崇煥祖上是廣西省藤縣人,似可商榷。筆者學殖疏荒,天下間有
關記載袁崇煥之書,不能遍讀,但檢敘及袁崇煥籍貫的史籍志乘,如《明史》、《
明鑑綱目》、《通鑑籍覽》、《明亡述略》、《明通鑑》、《石匱書後集》、《明
季北略》、《國榷》、梁啟超《袁督師傳》、《邵武府志》、《廣西通志》、《廣
東通志》、《藤縣志》、《平南縣志》、《東莞縣志》、李濟深《重修袁督師祠墓
碑》等等,都不見有「袁崇煥祖上原籍廣西梧州藤縣人」的記載。金庸先生得出這
樣結論的原因,我個人猜想,大概因為《明史》、《明通鑑》、《明紀綱目》、《
廣東通志》、梁啟超《袁督師傳》諸書都說袁崇煥是廣東東莞人,而《國榷》、《
石匱書後集》、《明季北略》、《廣西通志》、《藤縣志》諸書又說袁崇煥是廣西
藤縣人。為了兩者統一,所以說「袁崇煥,廣東東莞人,祖上原籍廣西梧州藤縣。
」《東莞縣志》卷六十一《袁崇煥傳》說:「袁崇煥字元素,一字自如,(東莞)
水南(今為東莞縣石碣公社水南大隊)人。(略)年十四,隨祖世祥、父子鵬往粵
西應藤縣試。補弟子員。」據此,袁崇煥分明祖籍東莞。《袁崇煥評傳》中提到招
廣東三千人援遼東的崇煥的叔父袁玉佩,是廣東東莞溫塘(今東莞縣附城公社溫塘
大隊)人,崇煥族叔,字仲符,萬曆四十四年(公元1616)進士。袁崇煥的族叔是
東莞人,可見袁崇煥的祖籍是東莞而非廣西藤縣。
袁崇煥十四歲隨祖父袁世祥、父親袁子鵬遷居廣西藤縣,在藤縣補弟子員,萬曆三
十四年(公元1606)到桂林參加鄉試,中舉,萬曆四十七年(公元1619)成進士,
自然「登科錄」之類填上「藤縣」籍,所以「明進士題名碑」刻上袁崇煥藤縣籍。
《懷宗實錄》、《國榷》、《石匱書後集》、《明季北略》諸書據之以袁崇煥為藤
縣人。因袁崇煥祖父、父親都死於藤,崇煥又曾居藤,所以《藤縣志》、《廣西通
志》都把袁崇煥作藤縣人。自從經過六十多年反覆修訂的《明史》出,袁崇煥是東
莞人已成定論,嗣後凡言及袁崇煥的歷史著作及《辭源》、《辭海》、《中國人名
大辭典》等大型工具書都一律說袁崇煥是廣東東莞人。去年,廣西《學術論壇》發
表《袁崇煥籍貫考辨》一文,考證了袁崇煥的籍貫是廣西藤縣,它依據的材料,除
「明進士題名碑」、《國榷》、《明季北略》、《石匱書後集》、《藤縣志》等固
有資料外,還加上袁崇煥父子鵬墓碑的碑文。固有資料中袁崇煥為藤縣籍之說,已
為歷來學者所不取,這裡不再論列。袁崇煥父子鵬墓的碑文是構成袁崇煥籍貫藤縣
說的新材料,是需要辨一辨的。《袁崇煥籍貫考辨》說:
據署有「崇煥、崇燦、崇煜」三人名字,光緒二十三年重修的(袁崇煥父子鵬)墓
碑,碑文載袁氏「嘉靖初年至廣西」,這是袁崇煥祖籍廣東東莞,籍貫廣西(藤縣
)白馬鄉又一有力佐證。
該文所引的碑文,其誤有二:
一、 袁崇煥兄弟次序排列錯誤。袁崇煥在《天啟四年三乞給假疏》中說:「臣自萬
曆四十六年以公車出,幸叨一第,即授令之閩,離家今七年矣。七年中,臣子嫡兄
崇燦喪矣,嫡叔子騰喪矣,堂兄生生員崇茂育於臣父為猶子者,今亦喪矣。(略)
止一幼弟崇煜,少不諳事。」分明是長崇燦、次崇煥、季崇煜。
二、 袁氏嘉靖初年至廣西,誤。《東莞縣志》卷六十一、《平南縣志》卷十六,、
《藤縣志》卷二十三,都記載袁崇煥父子鵬始從東莞遷居廣西。袁子鵬卒於天啟四年
(公元1626)七月初五日(見袁崇煥《天啟四年初乞終制疏》)。嘉靖初年至天啟四
年,已超過一百年,袁子鵬死時,尚有「少不諳事」的第三子崇煜,可見袁子鵬決非
得壽百齡,如果袁氏「嘉靖初至廣西」是指袁子鵬遷藤縣的話,則袁子鵬死時,非一
百二、三十歲不可,這是可能的嗎?《東莞縣志》卷六十一《袁崇煥傳》明確指出,
袁崇煥「年十四隨祖世祥,父子鵬往粵西」,考袁崇煥生於萬曆十二年(1584),袁
崇煥十四歲,即萬曆二十五年(公元1597)。袁世祥袁子鵬從東莞遷縣,是在萬曆二
十五年。可見碑文所謂「嘉靖初至廣西」是錯誤的。
墓碑重修於光緒二十三年(公元1867),距袁子鵬之死已有二百七十一年,時代懸
絕,未可盡信。而且記載袁崇煥兄弟的次序及袁氏遷廣西的時間皆誤,這個重修的
墓碑,豈能作為袁崇煥籍貫廣西藤縣的「有力證據」呢?
金庸先生認為袁崇煥是廣東東莞,這是正確的。
現在我還補充一些袁崇煥是廣東東莞人的證據:
甲、 袁崇煥自己說是東莞人。袁崇煥曾有銅雀臺瓦硯、未央宮瓦硯各一枚,紫檀筆
床一個,原來北京袁崇煥故居聽雨樓,袁崇煥被冤殺後,遺物散落人間,咸豐間(
公元1851--1861),二硯與筆床為太平天國將領賴文光所得,東王楊秀清見而愛之
。太平天國六年,即咸豐七年(公元1857),賴文光獻於東王,隨著太平天國的失
敗,二硯及筆床輾轉至於維揚,歸方地山。方氏收藏了二十年,為康有為學生東莞
人張伯楨所得。伯楨死,遺其子張次溪。二硯及筆床共裝一漆匣內,漆匣有「黃筱
成製」款識。筱成,明末名漆工。漆匣刻有袁崇煥銘文,文曰:
建瓴建瓴,頑石賦形。未央沉碧,銅雀凝青。含其抱璞,嶽峙淵停。侯封即墨,鯤
起南溟。磨牙盾鼻,殺虜穹廷。勢如破竹,若發新硎。凱歌飲至,式昭德銘。 天啟辛酉三月東官袁崇煥
東官,東莞古稱。三國吳孫皓甘露元年(公元265),置司鹽都東官場,置東莞郡,
固東莞古代亦稱東官。袁崇煥自署「東官」,可見袁崇煥自己認為是東莞人。
東莞縣水南鄉有三界廟。天啟七年(公元1627)七月,魏忠賢使其黨論袁崇煥不救
錦州為暮氣,崇煥乞休,回到東莞水南,水南父老重修三界廟,袁崇煥作《重建三
界廟疏文》(有碑,在水南三界廟內,碑高三尺,闊一尺五寸,文十七行,行四十
八字,楷書),疏文有云:「予里中崇奉三界廟」、「吾鄉居俗儉而樸」、「適予
請告以還,同鄉諸父老青矜合謀為一鄉之善事,首以廟請。」末署「天啟七年臘月
十八日,欽命巡撫遼東山海等地方提督軍務加從二品服俸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僉都
御史里人袁崇煥謹撰」。廟既在東莞水南,碑又立於廟內,袁崇煥疏文中的「予里
」、「吾鄉」、「同鄉」、「里人」之「鄉」與「里」,必指東莞水南,袁崇煥自
署「里人」,即是說自己是東管水南人。
袁崇煥《募修羅浮諸名勝疏》開頭說:
余有山水之癖,即一邱一壑,俱低迴不忍去。故十四公車,強半在外,足跡幾遍宇
內。而羅浮洞天,去余家不下四十里,竟無暇盤桓其中,殉外忘內,余之罪也。去
冬,余告歸,方謂築室其中,為終焉之計,未抵家而明主促之再出,絡繹道路,兩
旬席不暇暖,又塞上征夫矣。
又《募修羅浮諸明勝跋》有云:
夫以隔四十里之名山,不能一效其(按:指幕友李雲龍)款款。若天清氣朗,在水
南翹首北望,羅浮諸峰,依稀可見。袁崇煥距羅浮四十里之家,必在東莞,絕不會
在千多里外的廣西藤縣。
乙、 袁崇煥的同僚、下屬、好友認為袁崇煥是東莞人。崇禎元年(公元1628)四月
,命袁崇煥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登萊天津軍務,有司再三敦促在東莞
家鄉的袁崇煥上道。是時休致居家的翰林院編修陳子壯(與袁崇煥同榜進士)約梁
國棟、黎密、鄺瑞露及崇煥幕賓鄧楨、梁稷等十九人在廣州舉行盛大的餞別會,會
上,各人賦詩送別,並由趙焞夫繪成《袁督師督遼餞別圖》,各人將所賦的詩寫於
圖右,由鄺瑞露(按:鄺露的初名)題曰:《東莞袁崇煥督遼餞別圖詩》。陳子壯
是崇煥的同科進士,「明進士題明碑」也有他的名字,他當然見過載明崇煥是廣西
藤縣籍的登科錄之類的文件,他讓鄺露在「袁崇煥」之上冠以「東莞」二字,分明
在餞別會上之人認為崇煥是東莞人。鄺露的從兄鄺湛之(按:鄺露字湛岩,湛之,
當是其從兄之字)是崇煥部將,戰死於遼東。鄺露與崇煥幕賓梁稷是好朋友,他當
然知道崇煥的籍貫,所以逕題「東莞」。
黎密的餞別詩,有句云:「羅浮春色動征輪,歲月功名日轉新。」是說袁崇煥從「
羅浮」來。區懷年的詩說:「仙人窟宅自羅浮,入世來推第一流。」點明袁崇煥的
家在「羅浮」,兩人詩中的「羅浮」,不是實指羅浮山。東莞緊鄰羅浮山,故前人
往往以「羅浮」借代東莞。如永曆元年(公元1647)張家玉在東莞到滘鄉起兵抗清
,圍增城時戰敗投野塘而死,鄺露的《二臣詠》詩自注云:「王師敗績,粵東又陷
,公(按:指張家玉)遂倡義羅浮」是以「羅浮」借指東莞之證。可見黎密、區懷
年二人認為袁崇煥是東莞人。
屈大均《王予安先生哀辭》云:
庚子(順治十七年,公元1660)之冬,予謁禹陵於會稽,有王予安先生者,延予館
其家。(略)嘗謂予曰:「子之鄉有大司馬袁公崇煥者,方其督師薊遼,予以諸生
居幕下,其為國之忠勤與獨知之。其不得死於封疆,而死於門戶,天下更未必知之
也。(略)其疏稿及余集生、程更生訟冤諸疏,予藏之笥中久矣,今授予,以為他
日國史之採擇,其可乎?」 (《翁山文抄》卷十)
屈大均,番禺人。「子之同鄉大司馬袁公崇煥」一語,表明王予安以為袁崇煥是廣
東人。袁崇煥籍貫,不像在廣西有平南、藤縣之爭;在廣東,只有東莞一說。即是
說,王予安認為袁崇煥是廣東東莞人了。王予安,是王舋的別字。袁崇煥計斬毛文
龍時,王舋同行,並參其謀,是崇煥的親信(見李長祥《研齋天問閣集》),豈有
不知崇煥籍貫之理?
余大成,崇禎二年(公元1629)為太僕寺卿,袁崇煥下獄,大成上書論救,以後嘗
寫《剖肝錄》詳敘袁崇煥的冤情。《剖肝錄》有言:
先是都師部下遼將鄉人謝尚政誣揭主將督師,又饋銀三千於廷棟,謀升閩鎮。
謝尚政,字允仁,萬曆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武舉,是袁崇煥新結的「死士」,
隸袁崇煥麾下為都督同知。余大成說謝尚政是袁崇煥的鄉人,自然認為袁崇煥是東
莞人了。
崇煥族叔袁玉佩嘗領廣東兵援遼,天啟六年(公元1626)為南京兵科給事中,當時
刑科給事中黃承昊上疏薦玉佩,有語云:「玉佩忠勇謀略,不減伊侄崇煥,應調之
北,以備緩急。」黃承昊,字履素,秀水人,曾官廣東按察使。他與袁玉佩共事,
當然知其籍貫,既說崇煥為玉佩之侄,即是認為袁崇煥是東莞人。
丙、 袁崇煥部下多東莞人。袁崇煥作戰遼東時,其部下多東莞人,可考者,計有:
韓潤昌 東莞人,袁崇煥愛將,隸袁崇煥麾下為都司。崇禎所賜袁崇煥的尚方劍,
是由韓潤昌帶領的。崇禎召對袁崇煥於平臺,只有祖大壽、吳三桂(祖大
壽的外甥)及韓潤昌跟隨。崇煥下獄,祖大壽、吳三桂大驚,奪山海關而
出,奔回錦州。韓潤昌自投於獄,袁崇煥被磔死,韓潤昌謫戍陜西鎮番衛
,明亡,返里為僧(《東莞縣志》引《袁督師行狀》)
林翔鳳 東莞人,萬曆十六年(公元1588)武舉人,又中萬曆三十一年(公元1603)
文舉。隸袁崇煥任遼薊督糧推官,袁崇煥《天啟二年擢僉事監軍奏方略疏》
中所謂「現任薊鎮督糧推官林翔鳳,臣之至戚,慷慨知兵,且善武藝,與諸
將士官交契甚厚」者,即其人也。(見《東莞縣志》卷四十六、四十七《選
舉表》)
謝尚政 東莞人。(見前)
黃又光 東莞人,萬曆三十年(公元1602)武舉,隸袁崇煥為遼東寧前道參謀守備。
(同上)
葉向日 東莞人。萬曆四十六年(公元1618)武舉,天啟七年(公元1627)會選,袁
崇煥選任守備。
丁、 袁崇煥與東莞人的親密關係。袁崇煥與東莞人的親密關係,除上面提到的族叔
袁玉佩招三千兵援遼、袁崇煥部下多東莞人兩點之外,還表現在明末東莞人多懷念、
悼念袁崇煥之詩詠上。天啟七年東,袁崇煥乞休回莞,明年四月,崇禎召回,當時東
莞水南人陳灼有《朔夜與袁大司馬話別》詩:
綠濃溪上淡春煙,曲奏霓裳夜正憐。共信筵芳需待月,應知交熊自忘年。人堪惜別花
邊語,誰結狂來醉後緣?萬里胡塵他日掃,一天晴色凱歌還。
袁崇煥在遼東前線,水南人陳學壯有《寄自如袁大司馬》詩說:
華輪久矣不相親,海國遙瞻報國身。閫外自能神石略,胸中元是溢陽春。千秋日月開
明聖,一曲陽關靜塞塵。搔首南天驚績奏,勒名端在見麒麟。
袁崇煥被冤殺後,陳炅(字明良,崇禎十二年武舉)有《輓袁自如大司馬》詩二首:
一出關門任是非,忽來萋菲動天威。當時共喜平臺對,今日翻從大理歸。本謂五年期
雪恥,誰令六月見霜飛?長城萬里今何在?聞道關山數被圍。
男子當為天下奇,滿朝交讚聖明知。已忘白馬圖家計,直抵黃龍誓自期。韓范在軍胡
膽落,蘇張當國士心疑。千年幽恨誰還似,讀罷「金陀」有所思。
(以上俱見《東莞詩錄》)
崇禎十六年(1643)張家玉到京應試,憑弔袁崇煥故居及鏖戰舊蹟,寫下了《燕市弔
袁督師》詩:
黃沙白霧皂雕旗,獨賴孤臣兩臂揮。齧血作書招死士,裹瘡臨戰立重圍。
遂令漢卒聞笳奮,共掃妖氛奏凱歸。勞苦功高誰得似?中山何事謗書飛?
(見張家玉《文烈公集》)
永曆元年(公元1647),張家玉起兵抗清,過水南,拜袁崇煥祠堂,作《謁大司馬自
翁袁老先生遺祠愴然有感》詩:
弔罷遺祠淚幾揮,遼陽回首事成非。空留冷廟滄江上,不見犁庭鐵馬歸。星落尚疑陰
雨暗,風高猶想陣雲飛。只今雨檄紛馳急,那得先生再解圍!
(同前)
明朝以後,東莞人悼念袁崇煥的詩文更多了。茲不贅述,以省篇幅。
戊、 東莞的袁崇煥遺跡。袁崇煥有《重建三界廟疏文碑》,立於東莞水南鄉三界廟
內,文為袁崇煥天啟七年十二月作(見《東莞縣志‧金石略》)。袁崇煥故居在水
南鄉守義坊羅鄒二姓村後,有月樓(見《東莞縣志‧古蹟略》)東莞城城內在明代
有為袁崇煥立的牌坊,題曰:薊遼柱石(見《東莞縣志‧古蹟略》)。東莞縣紀念
袁崇煥的祠堂有五:(1)在水南鄉三界廟後座。袁崇煥被冤殺後,鄉人陳日昌等憫其
冤,懸其生前《待漏圖》於三界廟後堂,為祭奠之地,後遂為祠堂。(2)在水南鄉興
寧門右,名「鄉先生袁大司馬祠」,道光間唐棣、陳名超等倡建。(3)在莞城東正街
(東莞中學右側),名「袁督師祠」。(4)在溫塘鄉中和墟,袁族公建。(5)在茶山
鄉,袁族公建。
東莞袁氏族藏有袁崇煥畫像二幀,一幀為正面像(《碧血劍》上集「圖片」第三頁
中《袁崇煥像之一》就是這畫像的頭部。)上有清末史館總纂東莞人陳伯陶題「袁
元素先生真像」七字。一為側面像(即《碧血劍》上集「圖片」第十二頁《袁崇煥
像之二》)。這兩幅像和「心術不可得罪於天地」條幅同為袁督師祠中物。1911年
,張伯楨從北京回來東莞據以攝製,影印於他所編的《袁督師遺集》中。
上面所談四點,是在《明史》、《明紀》、《明通鑑》、《通鑑輯覽》、《廣東通
志》諸書之外的袁崇煥是東莞人的證據。
三、 袁崇煥生年考
金庸先生說:「袁崇煥生於那一年,無法考查。」在敘述到天啟七年袁崇煥為魏忠
賢黨所論,被迫離開寧遠時,說:「那時他還只四十歲左右。」因不知袁崇煥生年
,所以不能確指崇煥離寧遠時的歲數。
《東莞縣志》卷六十一《袁崇煥傳》中引《袁督師行狀》說:「生於萬曆十二年(
公元1584)四月二十八日戌時。」則袁崇煥在天啟七年離開寧遠時是四十四歲。崇
禎三年(公元1630),袁崇煥被磔時只有四十七歲。
四、 努爾哈赤之死,不因袁崇煥所傷
金庸先生在《袁崇煥評傳》第三節裡說:「以這樣一個文弱書生,在這樣不利的局
面之下,而去和一個縱橫無敵的大英雄對抗,居然把努爾哈赤打死了。」第五節又
反覆敘述努爾哈赤被袁崇煥打傷,「此後傷勢一直未愈」,「在離瀋陽四十四里處
的靉雞堡逝世。」金庸先生和許多明清史的論文及專著作者一樣,認為努爾哈赤攻
寧遠時為袁崇煥軍隊的砲火所傷,不治而死。這個論斷唯一個根據,是朝鮮李星齡
的《春坡堂日月錄》,今將有關章節摘抄於下:
我國(按:指朝鮮)譯官韓瑗,隨使命入,適見崇煥,崇煥悅之,請借於使臣,帶
入其鎮,瑗目見其戰。軍事節制,雖不可知,而軍中甚靜,崇煥與數三幕僚,相與
閒談而已。及賊報至,崇煥轎到敵樓,又與瑗等談古論文,略無憂色。俄頃放一炮
,聲動天地,瑗怕不能抬頭,崇煥笑曰:「賊至矣。」乃開窗,俯見賊兵滿野而進
,城中了無人聲。是夜,賊入外城,以為誘入之地矣。賊因並力攻城。又放大砲,
城上一時舉火,明燭天地,矢石俱下。戰方酣,自城中每於堞間,推出木樻子,甚
大且長,半在堞內,半出城外,樻中實伏甲士,立於樻上,俯下矢石,如是履次,
自城上投枯草油物及棉花,堞堞無數,須臾,地炮大發,自城外遍內外,土石俱傷
,火光中見胡人,俱人馬騰空亂墮者無數,賊大挫而退。翌日,見賊隊擁聚於大野
一邊,狀若一葉,崇煥即送一使,備物謝曰:「老將橫行天下久矣,今日見敗於小
子,豈其數耶?」努爾哈赤先已重傷,及是,具禮物及名馬回謝,請借再戰之期,
用懣恚而斃去。
(引自李肯翊《燃藜室記述》卷二十七。此段文字蕭一山《清代通史》引之,不注
出處,《袁崇煥評傳》採此說寫入書中,自注出處作「據日人葉君山《清朝全史》」)
既然韓瑗知道努爾哈赤「先已負傷」,守衛寧遠的統帥袁崇煥,就應更加清楚,何
況袁崇煥「即送一使」前往後金營中察看過呢!但袁崇煥在多次報告寧遠大捷的摺
奏中,沒有提到此事。假若努爾哈赤真的受傷,是明軍的重大勝利,明廷也會大書
特書,以資激勵士氣,何以在明廷表彰袁崇煥之旨中及明廷祝賀寧遠之捷的奏疏中
,隻字不提努爾哈赤受傷一事?可疑者,此其一。
努爾哈赤戰敗於寧遠,是天啟六年(公元1626)正月,至八月二十日死,(據《清
史稿》卷一太祖本紀),其間八個多月,在這八個多月中,努爾哈赤並沒有去治病
,而是「整修舟車,試演火器」(《明熹宗實錄》卷六十九)並且到「遠邊射獵,
挑選披甲」(《明熹宗實錄》卷七十),積極準備再進攻寧遠,以復前仇。四月,
親率大軍,征蒙古喀爾喀,「進略西拉木輪,獲其牲畜」(見《清史稿‧太祖本紀》
)。五月毛文龍進攻鞍山,才回師瀋陽。蒙古科爾沁部貝勒奧巴來朝,他親自「出
郭迎十里」(《滿州實錄》卷八),全不像「重傷」之人。可疑者,此其二。
努爾哈赤的死因,《滿文老檔》太祖七二天命十一年八月載:
丙寅年(1626)七月二十三日,汗因病前往清河溫泉,於八月初一日,遣貝勒阿敏
賚書還,使瓦爾喀旺善薩哈爾察等陪祭,向顯祖神主禱告:「兒因身體有病,命貝
勒阿敏代祭,望保佑兒的身子早日痊愈。」
崇德元年(公元1636)修成的《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四記載:
七月二十三日,帝不豫,詣清河溫泉沐養,三十日大漸,欲還京,遂乘舟順代子河
而下,遣人請后迎之於渾河,相遇。至靉雞堡,離瀋陽四十里,八月十一日庚戌未
時崩,在位十一年,壽六十八。
乾隆四年(公元1739)成書的《清太祖實錄》卷十云:
(七月)癸巳,上不豫,幸清河坐湯。八月庚子朔,丙午,上大漸,欲還京,乘舟
順太子河而下,使人召太妃來迎,入渾河,太妃至,泝流至靉雞堡,距瀋陽城四十
里,庚戌未刻上崩,在位凡十一年,年六十有八。
由此觀之,努爾哈赤死於疾病,非死於「重傷」。
努爾哈赤死於什麼病呢?《明熹宗實錄》卷七十六天啟六年九月戊戌載袁崇煥奏語
云:「而四鄉絡繹皆云,奴酋恥寧遠之敗,遂蓄慍患疽死。」又如朝鮮捉到一名後
金俘說:「奴酋去(按:應作『今』)七月間得肉毒病,沐浴於遼東溫井,而病勢
漸重,回瀋陽之際,中路而斃。」(見《李朝實錄》仁祖卷十四,四年九月庚寅)
這兩條消息,均來自後金,其情節與清廷記載一致,最為可信。
此外,明人也有這樣的記載:
御史王若極說:「奴燄大挫,一旦疽發,而伏天誅矣。」(《明熹宗實錄》卷七十
九天啟六年十月戊申)沈國光《兩朝從信錄》卷三十也說:「本年(即天啟六年)
初十日(按:應作『十一日』)老奴酋疽發背死。」
綜上所述,努爾哈赤自寧遠後,悒悒不自得,疽發於背死,非死於袁崇煥之傷。
五、 陳策及袁崇煥《南還別陳翼所總戎》詩考
金庸先生在《袁崇煥評傳》第五節注七中說:「陳策不知怎樣在遼西犧牲,相信他
是袁崇煥從故鄉帶去的子弟兵之一。」這個推斷,是錯誤的。《明史‧陳策傳》雖
然語焉不詳,但可從《陳璘傳》、《童仲揆傳》中窺其大概。《袁崇煥評傳》履引
《明史》而不及此,可謂失之眉睫了。今據上述各傳及《東莞縣志‧陳策傳》勾出
他生平輪廓:
陳策,字純伯,一字翼所,廣東東莞城城內人。萬曆四年、十三年(公元1576、1585)
兩中武舉,十四年,成進士,受廣州左衛所鎮撫,累遷廣州海防參將。萬曆二十五
年(公元1597)隨總兵陳璘統廣東兵五千援朝鮮,抗擊侵略朝鮮的日本兵,分備露
梁島,敗日本將領平清正於陸,焚關白平秀吉舟師於海,事平,又隨陳璘督廣東兵
平播州楊應龍之亂,以功升遵義副總兵,鎮撫建南,在任十六年,威信大著。萬曆
四十七年(公元1619)十一月,加陳策為援遼總兵,統率湖廣、四川援遼各軍,防
守虎皮驛。天啟元年(公元1621)三月,後金陷瀋陽,陳策赴援,渡渾河,距城七
里立營。努爾哈赤揮兵攻擊,陳策奮戰,十三日,因援絕戰死,時年六十九。
明代東莞詩人尹守衛有《輓陳翼所總戎》詩說:
六師何日不張皇,一旅能來捍朔方,馘折四千雄虎賁,風傳草木盡鷹揚。孤忠豈乏
封侯骨,九死寧銷烈士腸。漢壘雲連成底事,軍中獨有一陳湯。
曾殲關白入朝鮮,已斬楊酋定蜀川。猿臂昔嘗稱上將,龍頭今尚見長天。皇穹自長
妖氛惡,國運仍多殺氣纏。遂使英雄盡塵土,又聞烽火照甘泉。
陳策「忠愍」祠,在東莞城城外教場的陳策巷,今尚存。祠後座枕中山路,今辟為
雜貨店鋪,為中山路十二、十四、十六號。即《古今圖書集成‧職方典‧廣州府部
‧祠廟考》中所謂「天啟七年奉敕建,為遼將死事陳策,在教場尾」者也。
北京袁督廟《袁督師遺詩》石刻,詩為清末張伯楨搜集的,中有《南還別陳翼所總
戎》一首云:
慷慨同仇日,間關百戰時,功高明主眷,心苦後人知。麋鹿還山便,麒麟繪閣宜,
去留都莫訝,秋草正離離。
這首詩,張伯楨編的《袁督師遺集》、其子張次溪編的《袁督師遺稿遺事彙集》卷
一收之,張其淦編的《東莞詩錄》卷十九亦收之,都作袁崇煥詩。梁啟超《袁督師
傳》亦謂此詩為袁崇煥作,《袁崇煥評傳》第七節、第八節及第八節注三都有評述
,認為是袁崇煥詩。
我認為,這首詩絕非袁崇煥作,理由是:
一、 天啟二年(公元1622)正月,崇煥「朝覲在都,侯恂請破格用之,遂擢兵部職
方主事。無何,廣寧師潰,廷議扼山海關,崇煥即單騎出閱關內外。」《明史‧袁
崇煥傳》這是袁崇煥出關之始,其時,陳策死已周年了,二人怎能「相別」呢?
二、 袁崇煥自萬曆四十七年舉進士出仕以來,只有在天啟七年七月才「南還」一次
,「秋草正離離」,正是點明時令。其時,陳策已死六年了,何來「相別」呢?
三、 細味詩中「慷慨同仇日,間關百戰時」兩句,崇煥必須在飽經戰陣,出沒於槍
林箭雨之後,才能寫得出來。萬曆四十七年至泰昌元年(公元1620)崇煥在福建邵
武令任內,沒有領兵上陣;萬曆四十七年之前,崇煥還未出仕,更不可能「間關百
戰」。詩的內容和袁崇煥在陳策陣亡之前的生活實際不符。
四、 袁崇煥在出仕之前,有沒有可能和陳策「相別」呢?不可能。萬曆十四年至二
十五年,陳策為廣州左衛所鎮撫、恩陽守備、廣州海防參將,均在廣州附近,即使
能和袁崇煥「相別」,但不是「南還」,況且陳策其時不是「總戎」,袁崇煥只有
三歲至十四歲,決無「相別」之理。萬曆二十五年至四十七年,陳策從征「倭寇」
於朝鮮,征楊應龍於貴州,或鎮撫於建南(在湖北利川縣西北與四川石莊縣交界處
)而其時袁崇煥隨父寓居於廣西藤縣,相見無由,更談不上相別了。
袁崇煥的詩,流傳極少,筆者多年搜求,連這首偽作在內,僅得十五首。這首詩寫
得很好,很不忍心把它割愛,我很希望有人把詩題中的「陳翼所」三字證明是刻誤
或印誤,把這首詩的創作權歸之於一身繫天下安危而被冤殺的袁崇煥。
六、關於反間計
清人設反間之計促使崇禎殺袁崇煥,史家多有敘及。計由誰出?《明史‧袁崇煥傳》
說:「會我大清設間,謂崇煥密有成約,令所獲宦官知之,陰縱使去。其人奔告於帝
,帝信之不疑。」語焉不詳。王先謙《東華錄‧天聰三年》說:「先是獲明太監二人
,付與副將高鴻中、參將鮑承先、寧完我、榜式、達海監收,至是回兵。高鴻中、鮑
承先遵上所授密計,坐近二太監作耳語云:『今日袁巡撫有密約,此事可立就矣。』
時楊太監者佯臥竊聽,悉記其言。庚戌,縱楊太監歸。楊太監將高鴻中、鮑承先之言
詳奏明帝,遂執袁崇煥下獄。」《東華錄》說計出清太宗皇太極,時間在後金攻北京
之時。清乾隆時宗室昭槤的《嘯園雜錄》卷一《設間誅袁崇煥條》,所記與《東華錄
》略同。《清史稿‧鮑承先傳》載反間事亦同,言明太宗授承先以秘計。梁啟超《袁
督師傳》第九節《袁督師之冤獄》記設間事本之《東華錄》,並指明「乃上計也」。
金庸先生《袁崇煥評傳》十二節詳敘設間一事,文內指明「皇太極心生一計」(按指
反間計),又說「鮑承先、寧完我二人依照皇太極所授的妙計」。上面所引各書,都
說反間之計出自清太宗皇太極。皇太極行反間之計是肯定的,但是計出於皇太極呢?
還是有人獻計給皇太極,皇太極採納而行之呢?上述諸書都沒有敘及。
黃宗羲《南雷文約》卷一《大學士機山錢公神道碑銘》說:
己巳(按:崇禎二年,公元1629)之冬,大安口失守,兵鋒直指闕下,崇煥提援師至
。先是,崇煥守寧遠,大兵履攻不得志,太祖患之,范相國文程時為京章,謂太祖曰
:「昔漢王用陳平之計,間楚君臣,使項羽卒疑范增而去楚,今獨不可踵其故智乎?
」太祖善之,使人掠得小閹數人,置之帳後,佯欲殺之。范相乃曰:「袁督師既許獻
城,則此輩皆吾臣子,不必殺也。」陰縱之去,閹人得是與密聞於上,上頷之,而舉
朝不知也。崇煥戰東便門,頗得利,然兵已疲甚,約束諸將不妄戰,且請入城少憩,
上大疑焉,復召對,縋城以入,下之詔獄。
據此,反間計之謀,出自范文程。雖然文中有把太宗誤作太祖,范文程留遵化(據《
清史稿‧范文程傳》)而誤作文程至北京城下,但黃宗羲說反間計出范文程卻是正確
的。因為從張宸的《范文程傳》中可以得到印證。《范文程傳》云:「京章范文程亦
進密策,令縱反間去袁崇煥」(《東莞縣志‧袁崇煥傳》引)。黃宗羲一向身處江南
,耳目不接,他的話是否可靠呢?黃宗羲雖然身處江南,但他曾慫恿他的學生萬斯同
贊助王鴻緒修《明史》,萬斯同有機會見到清政府的檔案材料,范文程獻反間計的是
,大概是萬斯同告訴他的。《東莞縣志》的主修人陳伯陶在光緒間曾為史館總篡,所
以他能見到張宸的《范文程傳》。黃宗羲的話既然可靠,那麼,范文程獻反間計於皇
太極一事,可補史書之遺。
歷來談到清人設反間計殺袁崇煥之事大白於天下的,都說始自《明史‧袁崇煥傳》。
如昭槤的《嘯亭雜錄》卷一《設間誅袁崇煥》條說:「時記載家但以崇煥功高,殺之
太過,而不知其枉,至本朝修《明史》,本文廟實錄為崇煥傳,其故始白。」金庸先
生在《袁崇煥評傳》第十三節中注四說:
袁崇煥的冤獄,到清朝乾隆年間才得以真相大白。《明史》完成於乾隆四年七月,其
中《袁崇煥傳》中,根據清方的檔案記錄,直言皇太極如何用反間計的經過。乾隆帝
隔了幾十年,才讀到《明史》中關於袁崇煥的記載,對袁的遭遇很是同情,下旨查察
袁崇煥有無子孫,結果查到只有旁系的遠房子孫,乾隆便封了他們一些小官,那已是
乾隆四十八年的事了。
以我所知,說清人設間殺袁崇煥的第一人,是廣東人屈大均(當然最早記載此事的,
是修清《太宗實錄》的清代史臣或作《范文程傳》的張宸,但《太宗實錄》或《范文
程傳》非一般人所能見,故不論列)。屈大均《再弔袁督師》詩說:
勞臣遭反間,蠢爾善愚人。馬喋三韓血,旗揚九塞晨。丸泥難守險,集羽竟摧輪。一
自钃鏤賜,無人更致身。
(《翁山詩外》卷七《再弔袁督師》、五首之一)
屈大均另有一首《弔袁督師》詩,汪宗衍先生在大作《屈翁山年譜》中記載大均作於
順治十五年(公元1658)《東出榆關(略)弔袁督師廢壘》之時,這組詩既稱「再弔
」,當作於《弔袁督師》後不久。比《明史》的成書早八十一年。
其次,是黃宗羲。黃宗羲在《大學士機山錢公神道碑銘》中詳細記載范文程獻反間計
的詳細情況(已見上引)。黃宗羲在這個神道碑銘裡說:「辛未歲,余至新安,公(
按:指墓主錢龍錫)之孫柏齡以碑銘見屬。余不辭而為之。」辛未,即康熙三十年(
公元1691)。黃宗羲說出清人設間事,比《明史》成書早四十八年。
【金庸按:楊寶霖先生的考據信而有徵,博學鴻儒,非淺涉史籍之小說作者可及。上
述意見,將在《碧血劍》下次修訂時加入。對楊先生的指教十分感謝。】
(摘自”諸子百家看金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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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他在胡說八道些什麼啊?
乙:誰鳥他,這種自以為高水準的人最討厭了.我們聊到那了?
丙:我還是覺得這門武學...(旁徵博引,雄辯滔滔)
丁:金庸最強啦,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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