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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詠淇/台北報導 第一屆超級偶像前三強獎金怎麼花?答案是張芸京買機車,黃文星、林宗興買筆記型電腦 。 日前有媒體報導張芸京百萬獎金遭抽成,只分得40萬元,但其實前三強的獎金都只有被抽 百分之10的稅金,其餘都已在月初匯入他們帳戶,拿到90萬元的張芸京,日前則提10萬元 現金買2台機車。 原本想買汽車代步的張芸京,因為考量停車和養車的問題,最後決定先買機車,而且還是 蔡依林所代言的!但她笑說:「不是因為蔡依林的關係啦!是之前就很喜歡這台車,而且 我原本的車已經壞了,剛好有獎金可以讓我換新車。」另外一台是要送給媽媽的。除買機 車外,張芸京將舉辦2場慶功,宴請親戚和超偶,及包紅包給家人,其餘的錢就存入戶頭 請媽媽保管。 林宗興買筆電寫歌 拿到27萬元的黃文星,日前趁著媒體展,他買一台2.5萬的筆電,他說「因為常常要看表 演影片,有筆電比較方便,另外還會再花1萬多請親戚吃飯,剩下的錢會定期定額的去買 基金投資。」 至於拿到9萬元的林宗興,因為之後會在台北租屋,所以他也是決定買筆電,還會再買一 些錄音器材用來寫歌,另外還會和粉絲聚餐請吃飯。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l/14/images/42.jpg
■黃文星與林宗興買筆記型電腦犒賞自己﹛]記者張詠淇攝)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l/14/images/43.jpg
■張芸京拿獎金買2台機車。(友松提供)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l/14/today-show4.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8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