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依林 違規道歉:大家不要學
願接受罰鍰 交通大隊不懲處警員
【曾明進.劉艾蕾╱台北報導】
蔡依林(Jolin)大前天為採買颱風天存糧違規駕車,昨她出席摩托羅拉手機廠商舉辦
的「MOTO百變炫音派對」,很有勇氣地認錯道歉,她說:「我承認當天開車魯莽了點,
那是不對的行為我願意道歉,請大家不要學我。」她更表明願接受罰鍰。
Jolin昨下午彩排時她沒有躲避媒體追問,大方坦承違規駕車,她說:「當天有同事來
我家過夜,就去採買一些食物,聽說五時左右風雨會加大,我急著回家,所以,做了
不對的行為。」她不清楚交警有無認出她,也無主動告知自己是蔡依林博取特權,自
招駕車技術沒有很厲害。
傷心被拍鮪魚肚
報導出來後,她接到姊姊的咆哮電話,她說:「姊姊罵我怎麼這樣子開車,要我小心一
點,也覺得報導寫得誇張。」她很怕媽媽的嘮叨,又很慶幸媽媽可能還沒看到報導,目
前還沒接到關切電話。說完,她突然吐舌嘆氣,臉部出現哭喪表情:「啊,很氣!」
原以為她氣報導違規一事,結果她為自己「哭腰」,她說:「違規是事實,我該道歉,
但我真的沒有鮪魚肚,那應該是拍攝角度的問題。」許多支持她的朋友認為這樣的小錯
不足掛齒,馬路上違規的車子滿滿都是,不需因Jolin而被放大,她說:「很謝謝支持
我的朋友,不過,違規就是違規,該罰錢就得罰錢。」她當天一趟採買行程違規六次,
至少得繳九千六百元以上罰鍰。
警稱沒認出Jolin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信義分隊隊長許卜仁則表示,事件發生當天,執勤警員並不知道違
規人是藝人蔡依林,當時因違規人尚未完成違規行為,警員即進行勸阻,因此尚未完成
違規,所以警員處理並無不當,不會進行懲處。
許卜仁並強調,該位同仁知道當事人為蔡依林後也十分驚訝,表示當時並不知情,而她
違規停車的部分,一般民眾只要提出舉證照片,交通大隊便會處理,因此也將向《蘋果
日報》索取所有違規照片以便處置。
【2005/9/3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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