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輝、劉衛莉、葉君遠、葉宜欣、許晉榮/專題報導】
報稅日已截止,影視圈談到誰是今年「繳稅大戶」大家都急著謙讓,但從去年各領域頂尖酬勞收入,已隱約可看出誰是「大戶」。
去年周杰倫個人演唱會「The One」、「無與倫比」交錯進行,台灣、香港、新加坡、美國和大陸地區,總共唱了10場,但扣掉其中3場是前年已支付,不算在去年收入裡,每場15萬美金計,7場酬勞有105萬美金;另接了10場的拼盤商演。他的商演酬勞每場是10萬美金,十場就有100萬美金。演唱會方面的酬勞總計205萬美金(折合新台幣約6,355萬元)。
粗略估計,周杰倫去年總收入近1億8,000萬元,勢必成報稅大戶,若以累進稅率制40%稅率來算,不計算其它減免稅額,他將繳7,200萬的稅。這個數字讓「阿爾發」聽了覺得不可置信,「怎麼可能?」「阿爾發」說,「周董」很多是境外收入,已經先扣除了,台灣不必再申報,而「阿爾發」的母公司「好樂迪」是股票上市公司,絕對會據實申報,加上「阿爾發」又要從中抽成,到了「周董」的戶頭並沒有那麼多。
蔡依林去年大陸7場商演,4場個人演唱會,每場約6萬美金,應有66萬美金(折合新台幣約2,076萬元)收入。廣告代言方面,台灣的麥當勞、線上遊戲,酬勞分別是500萬元,百事可樂包括兩岸三地代言費約1200萬元。
總共預估,蔡依林去年總收入差不多8,800萬,她應繳3,520萬的稅。她的經紀人蔣篤全也強調,Jolin去年收入都是來自海外,境外收入已扣掉,台灣收入她會據實申報。
王力宏去年在兩岸總共拍了10支廣告,演唱會包括北京、上海、日本共有7場。雖然「心中的日月」專輯是去年底發行,但因版稅今年才結,所以不算在去年收入中。據估計他去年總收入近7,000萬台幣,依累進稅率應繳2,800萬的稅。
陳昭榮身為三立一哥,去年在「台灣龍捲風」從頭演到尾,每集酬勞12萬,三百多集就讓他賺進近4,000萬元,加上代言總收入有5,000萬元,應報稅額近1,900餘萬元。
林志玲去年突然爆紅,光是後半年代言活動,總收入就突破三千萬元,再加上主持節目收入總計約3,267萬元,應繳稅額1,300萬元。
新聞主播沈春華、李四端年收入號稱千萬元,他們報了多少稅?李四端表示一向依法、誠實報稅,據估算他們所得稅至少為近百萬元。
以頂級主播每集播出酬勞至少兩萬元計算,電視圈高層主管估計,沈春華與李四端的年收入其實均未達千萬元,李四端在華視任職期間,因同時在八大電視台主持新聞節目,兩者相加號稱千萬,如以一台收入估算,及他們個人另有經營公司,個人公司是節稅的合法途徑,相關支出扣抵之後,沈春華或李四端年收入應在六、七百萬元之間。
PS:有許多藝人都自殺工作室或公司,以合法節稅
【2005/06/0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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