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鵲蓮、梁家銘/台北報導 2005-03-08 14:20
未來你也可以靠林志玲的超高人氣大賺一筆!金管會在今年底以前會將鑑價法制化,
換句話說,連藝人的合約及未來發展,都可以在鑑定價格後,買下像是林志玲合約的
證券商品。
誰說只有經紀人能靠旗下的藝人賺錢,未來你也可以!不管是亞洲天后孫燕姿、超級
名模林志玲,或是新新人類偶像蔡依林。中華資產鑑價協會常務理事呂東英指出,只
要他們和經紀公司簽署合約,內容提及酬勞,就可以透過專業鑑價,換算成合理的資
產價值,還可以發行證券化產品,看準他們會繼續爆紅的民眾,到時候可以投資。
除了藝人價值可以證券化之外,其他像是創作家的劇本,作曲家的曲子,高鐵合約或
是店舖的租約等等,只要有合約或法律保障,具有可轉移的資產性質,就可以鑑價,
但是,鑑價的標的物僅止於具有經濟價值的資產,如果要問,宗教的標誌等非商業資
產價值有多少,答案是:無價。
【東森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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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同時接受成功和挫折、批評和鼓勵,
但我不可以不盡全力。』
...出自「Jolin的二十四堂英文日記課」序文,作者:蔡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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