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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6 中時晚報 商品不搭調 巨星也沒輒 張孝勍/台北報導 不過,夢幻代言人也不是代言什麼產品都有效,廠商還是要看商品屬性挑人。業者 透露,林志玲日前為某商銀發信用卡造勢,的確創造超人氣,但由於焦點過度集中在林 志玲身上,銀行的商品反而受到忽略,是否順利達到廣告效果頗有疑問。 也就是說,超人氣代言人並不是所有商品的萬靈丹藥。 以林志玲來看,業界觀察後認為,她代言時尚趨勢型商品最有效,能創造話題,又 帶來業績。若是一些不搭軋的產品,如之前的金融商品,找她代言顯然不太有用,頂多 只是大家熱鬧罷了。 明基亞太行銷企畫部的張晴菱表示,當初挑上蔡依林代言數位隨身聽,就是看中她 華語唱片流行小天后的背景,而且數位隨身聽廣告主打音樂頻道,鎖定目標族群,她表 示公司對於代言效果相當滿意。另一位業者分析,「蔡依林代言音樂性產品,就比代言 可樂或麥當勞產品有說服力多了。」 在南部觀眾眼中是標準好媳婦的陳美鳳,曾有一段時期嚷著要結婚,一家婚紗業者 興沖沖找她代言,簽好年約在200萬元左右,不過,後來發現陳美鳳對北部族群較無吸 引力,更重要的是,她的婚期始終沒定出來,最後只好在中途結束合作。 -- ▌ ▁▌▁ |情報員標號: 61-62-246-116-adsl-kao.dynamic.so-net. |局中| ▌▃ |隸屬☆單位: 中央情報局 (bbs.e-cia.net) |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