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ear0729:所以意思是環球後還再經DSP-Japan囉!? 是這樣嗎!? 01/19 22:30
推 smichael:是說用日文合約騙人簽約嗎? 01/19 22:32
→ Eatyr:1支牛扒好幾層皮 KARA可能只拿到毛? 應該可以這樣解釋。 01/19 22:34
→ plum306:就日本抽一手 日本DSP抽二手 韓國DSP抽三手 KARA第四這樣 01/19 22:35
→ Eatyr:smichael:是說用日文合約騙人簽約嗎? 可以這樣解釋但要加 01/19 22:35
→ Eatyr:可能! 01/19 22:35
推 peirol:這樣感覺頗惡劣的 01/19 22:36
推 samliusam: 這是真的嗎?真的就太誇張了。。。 01/19 22:38
→ lynn79513:看不懂耶!可以解釋得簡單一點嗎?對不起,我這方面完全 01/19 22:38
→ lynn79513:沒知識 01/19 22:38
推 peirol:想成日本環球是上游直銷商 KARA是最底層直銷商 就懂了 01/19 22:39
推 snsd13:做的要死要活的是藝人 賺的爽翻天的是公司 01/19 22:40
推 peirol:中間佣金都被抽走這樣 01/19 22:40
推 echalotte:還好.我覺得每個經紀公司應該都差不多.可能抽太多 01/19 22:41
→ eamber:如果是這樣這真的是很惡劣..感覺根本沒賺到$ 01/19 22:41
→ Eatyr:smichael"+"plum306的推文=KARA拿到不成比例的....錢 01/19 22:41
推 Maybemaktub:我說...這樣跟詐騙集團有什麼兩樣!! 01/19 22:42
推 RC211V:最大的爭議點應該是為啥DSP JAPAN還要再抽成一次吧 XD 01/19 22:42
推 lynn79513:也就是說原來的錢被韓國的DSP、日本的DSP和環球抽光光? 01/19 22:44
→ Eatyr:依照目前情報 賺100元 日本那邊分85元 韓國這邊15元 01/19 22:45
→ Eatyr:DSP拿10元 KARA5支各拿1元 01/19 22:46
→ lynn79513:為什麼日本分比較多,這樣孩子們一毛都沒拿到阿! 01/19 22:46
→ Eatyr:韓國這邊是我猜的 說不定更少 但沒確切情報 所以只是猜測 01/19 22:47
→ eamber:好心酸~越看越心酸...真的是的話,經紀公司根本是土匪了! 01/19 22:47
推 titti:合約書不給女孩們就有問題了 01/19 22:49
→ flaicmish:我以為DSP JP跟韓國的至少算同一家分錢比較合理耶.... 01/19 22:51
※ 編輯: Eatyr 來自: 112.105.143.74 (01/19 22:53)
→ flaicmish:怎麼會有這種結果= = 01/19 22:52
推 Piekeeper:DSP japan跟DSP可以把他們看成是同一群人 照這樣的合約 01/19 22:53
→ Piekeeper:DSP(日+韓)就可以多拿一手 01/19 22:53
推 lynn79513:那通路商是指?環球? 01/19 22:54
→ Piekeeper:這兩群人另外在檯面下講好要怎麼分就好了 01/19 22:54
→ Piekeeper:消費者→環球→DSP japan→DSP→KARA 01/19 22:55
→ Eatyr:恩 通路應該是環球 日本DSP算不算我就不知道了 01/19 22:55
→ flaicmish:可是降分配的流程還蠻合理的...主要是分配的問題跟合約 01/19 22:58
→ eamber:3000美金!!也差太多了~連有些上班族都比他們高.... 01/19 22:58
→ flaicmish:書不給他們吧 01/19 22:58
推 lynn79513:這是常態嗎?很不合理阿!我可以偷偷問少時的分法嗎? 01/19 22:59
→ eamber:DSP JP&DSP理事是同一個~有良心的話根本不該抽兩次的 01/19 22:59
→ RC211V:剛剛計算機按了一下 1人拿3000美 平均才拿0.016% WOW 01/19 22:59
→ lynn79513:為什麼通路可以撈這麼多阿= = 01/19 22:59
→ RC211V:五個人連1%都不到 01/19 23:00
→ onetwo01:因為沒有通路的話,你根本進不去那個市場 01/19 23:00
→ flaicmish:我是指流程好像蠻合理的不是分配成數 但我們都不是業界 01/19 23:00
→ flaicmish:人士 實在是不知道到底怎樣的流程比較好 01/19 23:00
→ flaicmish:但DSP JP畢竟也有另一批日本員工要養吧 不可能不給他們 01/19 23:01
→ flaicmish:抽成阿 01/19 23:01
推 koala2396:心好疼啊..... 01/19 23:02
→ Eatyr:比例問題吧 我若是KARA 老實說 我也不想幹 累死才賺到油錢 01/19 23:03
推 lynn79513:通告上這麼多,結果只拿這些錢,真得太誇張了啦! 01/19 23:03
→ eamber:這樣反而擔心荷拉,他的合約要維持 以後也會很辛苦的 01/19 23:03
推 echalotte:對啊.累翻了.還要游泳運動會.Kara好像很少旅行照片 01/19 23:07
推 avrilrock:這樣太累了 完全不合理的待遇... 01/19 23:13
推 hihi29:經紀公司拿這麼多 不覺得可恥嗎? 01/19 23:21
→ pantenor:這是行規 所以才惹那麼多事啊... 01/19 23:29
推 macrose:那大家覺得公司拿多少才是合理呢?這其實一直是偶像團體會 01/19 23:32
推 sjack:相較之下台灣藝人賺錢還真輕鬆啊 01/19 23:32
→ macrose:遇到的問題,賺到營業收入到底應該怎麼分才是合理,一首歌 01/19 23:32
→ macrose:賣了單曲,多少要給壓片廠,多少給通路,多少給作曲者,多 01/19 23:33
推 mxm:這就是跟東神一樣..愛肥-日本SM-SM-神起/5... 01/19 23:33
→ macrose:少給作詞者,錄音成本誰出?宣傳照成本誰出?更別提其他進出 01/19 23:34
→ mxm:請去看神起的約..神起幫SM愛肥賺的更多..6年以來的收入完全不 01/19 23:34
→ macrose:日本的花費要算到誰頭上,雖然我們粉私最關心的是偶像是否 01/19 23:34
→ mxm:成比例..... 01/19 23:35
→ macrose:賺到錢了,但其中應該還是有一個合理的範圍,而不是無限上 01/19 23:35
→ macrose:綱,偶像拿的少就是撥削,實際上一張單曲的毛利本來就不高 01/19 23:35
→ macrose:的,3000鎂跟1800萬鎂間也不是對價的關係... 01/19 23:36
推 titti:台灣日本拿多少韓國就有資格拿多少,韓國成本不會比日本台灣 01/19 23:42
→ titti:高,沒理由韓國歌手拿得跟日本台灣歌手一樣多還天天鬧解約 01/19 23:43
推 macrose:那樓上一定知道台灣歌手現在根本沒人能靠唱片賺錢了(默) 01/19 23:46
→ macrose:只能說,現在這件事的資訊量很大,但是還是希望大家能夠好 01/19 23:47
推 ne3zoders:我覺得也不能完全比照日本台灣... 01/19 23:47
→ macrose:好消化裡面的訊息,有些說法真的是有點偏頗了,DSP絕對是 01/19 23:48
推 titti:就目前新聞來看KARA只拿到8.9月的專輯銷售,沒拿到廣告和活 01/19 23:49
→ macrose:一間有問題的公司,但是這次提告的Kara我覺得並不是那麼站 01/19 23:49
→ titti:動酬勞,都知道歌手不靠賣唱片吃飯的,那請問KARA只拿到專輯 01/19 23:49
→ titti:銷售的錢夠吃飯嗎!?這部是剝削是什麼 01/19 23:49
→ macrose:的住腳的,我只希望事情能平安落幕... 01/19 23:51
→ macrose:如果照目前勞資雙方的說法,是在收益產生後,才有利益分配 01/19 23:52
→ macrose:的話,那廣告或代言收入還沒結清也不是不可能...9月的單曲 01/19 23:53
推 mike780503:TI大去看韓國的制度再來說吧 光練習生就不知道砸多少 01/19 23:53
→ macrose:收入都現在才拿到了,而且控方現在只聚焦在日本活動的收入 01/19 23:54
→ macrose:韓國本地的收入似乎沒有提到的樣子 01/19 23:54
→ mike780503:公司做的不人道 但以公司經營角度當然是能多拿就拿= = 01/19 23:54
推 Piekeeper:m大 其實三人聲明中也確實指出是日本收入出了問題 01/19 23:55
推 formosass:p大但沒有說出真正的比例問題,只有說0.85和0.15 01/19 23:56
推 titti:我是就翻譯新聞來看!!廣告跟活動KARA不是拿得少,而是沒拿到 01/19 23:56
→ macrose:BTW,假如DSP真的騙Kara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了日本的合約, 01/19 23:56
→ formosass:然後以專輯八九月單獨來看~ 01/19 23:56
→ macrose:那在法庭上或許可以拿來做為有力證據,但前提是她們要能證 01/19 23:56
推 johe5678:而且日本有名的"傑尼斯"也被告好幾次了 01/19 23:57
→ macrose:明合約真的是在不知情的狀況簽的,但這舉證困難,而且搞到 01/19 23:57
→ macrose:要舉證就是已經鬧上法庭了,要是真的打官司,Kara會是最受 01/19 23:57
→ macrose:傷的那一方,除非她們不想再當藝人了 01/19 23:58
→ Piekeeper:那是要看是要打關於欺騙的官司還是關於解約的官司 01/20 00:05
推 ishumanz:韓團在日本發展韓方通常都要付出一筆為數不小的費用 01/20 00:10
→ formosass:因為專輯通路真的沒辦法改變的事情,反倒是廣告等等那些 01/20 00:12
→ formosass:較重要~ 01/20 00:13
→ johe5678:覺得兩個勝算都不高~~ 01/20 00:13
推 Piekeeper:打解約如果有人幫忙出違約金的畫.. 01/20 00:15
推 macrose:那就免打官司,直接捧著錢去贖身啦...打官司完全浪費時間 01/20 00:18
推 Piekeeper:看是誰想打囉 01/20 00:22
推 formosass:打下去不好玩(沒意思),還是去掉螃蟹出來解決比較實在~ 01/20 00:24
→ eamber:這是場夢!!等等明天醒來就會是個烏龍了(催眠)睡覺去~ 01/20 00:28
→ onetwo01:在日本花費比較高吧,廣告雜誌節目宣傳這些都是錢 01/20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