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ingogo:我不是歷史系的啦~ 看文章看的眼睛好酸~~ 220.136.174.247 01/13
※ 引述《akvavit (....)》之銘言:
: 很抱歉 中華民國已經在聯合國內了!
恕刪
我引用部分我認為與領土有關的段落
因為講那麼多 我只在意領土問題:
台灣目前還死守著「根據開羅宣言,台灣成為中華民國的
領土」之解釋,令人感到不可思議。諸位只要瀏覽一下開
羅宣言,就可以清楚了解到這當中的台灣條款並不具有國
際法上之效力。大剌剌地取名為「開羅宣言」,實則既非
條約亦不屬共同聲明,充其量僅係第二次世界大戰中,
1943年11月,美國羅斯福總統、英國邱吉爾首相以及中華
民國蔣介石總統等三國元首在開羅舉行會談之後提供給新
聞記者的新聞稿而已。新聞稿中載述三同盟國的目的之一
:「日本自大清國人竊取的滿州、台灣以及澎湖群島之類
的地區悉數歸還中華民國。」但是,台灣和澎湖群島係中
日甲午戰爭結果,清朝根據國際法所簽訂的和平條約,割
讓給日本的土地,並非日本所竊取的。台灣和澎湖群島既
非美國領地亦非屬英國土地,因此很明顯的美英兩國元首
並無具處分權利。而且,被提出也只是「三國同盟的目的
之一」而已,僅係對蔣介石一種口頭應酬,只要未經和平
條約予以確認,就無法具有國際法上的效力。
未參與舊金山和平條約的中華民國,於1952年4月,和日
本簽訂和平條約。當時,蔣政府對日本極力強烈要求承認
中華民國對台灣和澎湖群島的擁有權,惟遭日本拒絕,舊
金山和約僅止於再次確認日本放棄這些領土而已。
日中聯合聲明發表後的隔月10月,大
平正芳外相以「日中結束國交正常化談判」為題發表演
說,提及「有關台灣領土權問題,中國說是『不可分割的
一部分』,日本表示給予『理解尊重』。並無載述『承
認』字樣。台灣……為在舊金山和約中所放棄的領
土。……就日本而言,經已放棄的領土就無立場說是歸屬
于誰。」
以下為舊金山和平條約內容:
http://www.oceantaiwan.com/society/20040317.htm
第 2 條 【領土放棄】
a. 日本承認朝鮮的獨立,並放棄對朝鮮包括濟州島、巨文島與鬱陵島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
求權。
b. 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
==============================================================================
朝鮮獨立 日本承認
但為什麼日本只放棄對台灣澎湖的所有權 而沒說台灣"獨立"
所以成了"台灣未定論"
http://www.future-china.org/spcl_rpt/koo2/c87112401.htm
上文部分截取:
台灣是由清朝割讓予日本,不應歸還給中國;台灣土地之主權不能隨強權的意旨而隨意轉
讓,應歸還台灣人民或由台灣人民自行投票決定歸屬問題。
==============================================================================
但我又找到了:
http://www.japanresearch.org.tw/scholar-40.asp
波茨坦宣言對於日本的投降條件,規定內容為:第六項去除軍國主義;第七項由盟軍佔領
日本領域內各地點;第八項履行「開羅宣言」【註2】。換言之,「開羅宣言」不是單一
的國際協約,還有「波茨坦宣言」規定日本投降要履行「開羅宣言」的規定,滿洲、台灣
、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這也是盟國最高領導的一貫主張。
意思表示在民進黨眼中 波茨坦宣言也是無效的摟??
外相大平正芳以「台灣條款」的認識已經變化答辯,說:「我國(日本)對中華人民共和
國政府的立場,及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有十分的理解與尊重
。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台灣之間的對立問題,認為基本上是中國的國內問題。我國
對此問題希望當事者間和平地解決,而且此問題在現實上沒有發展為武力紛爭的可能性」
。
又什麼叫中國國內問題??
台灣的地位如何,在1972年田中角榮內閣與中國建交,簽訂日中共同聲明,以及1978年福
田赳夫內閣與中國締結「日中和平友好條約」之後,日本承認一個中國的原則,台灣屬於
中國的一省已成定論。
誰說的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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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你看看你看看~硫酸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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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看你老母個大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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