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ewline:不要自慰了 09/25 16:21
※ 引述《newline (漫長的等待與相遇)》之銘言:
: 1.小狗是怎了來的?
: 八十八年八月農委會主委彭作奎參加建設局和農委會合辦的活動,由台北市流浪動物
: 之家提供剛出生的一黑一黃小流浪犬讓他們認養,當時彭作奎認養的小黑狗叫彭小奎
: ,他的小黃狗叫馬小九 配合坐公益宣導認養的其中一隻狗
: 2.小狗還沒被認領時(野狗時期) 在衛生局的花費(9900)應由誰支出
: 檢疫+在衛生局病了一個月共9900 台北市民共同支出 馬英九特支費
: 3.馬太太把狗領回家時有無付款
: 無 由市政府支出如上述
: 4.馬英九收到9900的帳單 發現什麼事情 有什麼動作
: 發現原來馬太太把狗領回家時 並沒有付一開始在衛生局的9900元
: 經審計處認可該筆錢理應由特支費公益支出
: 5.有無浮報或是以禮品名義報
: 沒有 所有項目都詳細記載 沒有禮品這項 僅第一期9900元是由特支費支出
: 6.事後馬英九有無還由特支費支出9900元給市政府
: 有 在媒體報導之前 已經回給市政府
: 7.違法處
: 無
: 8.應由特支費合法支出支項目 有無變更
: 有 依據道德標準 已改由馬英九個人支出
: 9.不合理處
: 無
: 補充 剛剛政黑板rommel1補充
: 整件事情的前因後果是...
: 之前不是有民進黨立委去高檢署告發馬英九的特別費...
: 高檢署把馬英九特別費的相關單據全部影印起來...一筆一筆的查...
: 查了一段時間...只發現兩張奇怪的單據...
: 一是馬小九的診療費7500(除蝨費而已 沒有結紮 兩個月大的小狗不能結紮)單據...
: 二是馬小九留置在高檢所的2400單據...
: 合計9900元...
: 於是高檢署就發文詢問市府...市府要回文...公文經過市灡줮..
: 市長才知道七年前的小狗診療費是由特支費出...
: 即使是公務...合法...合乎公益的情況下...為了避嫌...
: 市長仍執意要自己掏腰包出9900元...
: 上週事情就處理掉了...自行付清...
: 到了這週立委才爆料...
: 自行付清在前...立委爆料在後...就這樣...
: 回文後...高檢署就沒在查了...個人猜想...
: 案情已經告一段落...馬英九的特別費全部合法...
: 也符合高道德標準
拜託,馬英九你身邊的人嗎?你說的就一定正確嗎?什麼置底文,那也只是片面的
說法罷了,不是本人很難知道真相,有什麼好推的?就像陳水扁,檢調尚未起訴定罪
哪來確定它有罪,還是你每天跟他生活在一起?真是莫名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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