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12345 (GF#2)》之銘言:
: ※ 引述《exboy11 (tt)》之銘言:
: : 的確 近貧者的確是比較有可能被刺激消費的對象
: 其實近貧者被刺激消費的額度也只有一部份
: 原本年度的消費支出 X(小於3600)
: 發了3600消費券後,所以年度消費變成3600
: 而差異在於增加了 3600 - X 的部分
: 但問題來了,台灣一年消費不到3600的人數是?
那非近貧的人呢?被刺激消費的額度難道就是一大部分?
我看未必....
原本這些非近貧的人,年度的消費支出假設以一個月20000元來算
,一年240000元,發了消費券3600後,年度消費還是240000,只是
這240000元包含了這3600元的消費券,甚至是因為經濟環境不佳,
本來是24萬,變成15萬,而且還包括這3600元的消費券。
結果是,這一大部分人,如同王作榮所講,他一年花24萬,有了這
3600的消費券,他還是花24萬,結果消費不增,刺激消費的目的達
不到,反而讓我們後代子孫背了3600元的債。
試問,政府如何預測消費券對於經濟的影響,實施後,又怎麼評估
實際的效益呢?預測0.64,結果真的是0.64嗎?還是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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