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msboy (Saber告訴我什麼是補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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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心得]解構消費券
時間Wed Nov 19 15:46:12 2008
目前消息是消費卷使用期限是一年
是這樣的話...
※ 引述《exboy11 (tt)》之銘言:
: 消費券的政策五大解構:
: 1.消費券只能用於有營利事業的"合法"商家
: 無法讓小販 夜市等很大一部份的人受惠
圖利"合法"商家
一般弱勢商家反而更窮
我也希望這些商家能"合法"
但弱勢商家一"合法"下去 就直接倒閉
: 2.在消費意願已經約近底部的狀況下
: 區區三千多絕不可能刺激消費
: 想要換現金作其他用途的 仍然會想辦法換現金
是我的話 在"合法"的用途
我會買些"材米油鹽醋"等日常必須品
當然本來要花的錢省下來存起來
相信很多人會這樣花
優先消耗這些"不自由使用"的消費卷
平常會省錢存錢的人 還是一樣用法 花在日常必需品
使用期限如果是一年 就在一年內買一年份必需品
聰明的婆婆媽媽合理的用一年時間無視化消費卷的綁約
平常不省錢存錢的人 沒消費卷照樣看電影唱KTV等
: 3.承上 不想增加消費的
: 亦可把原來要消費的錢 用消費券支付
: 而原本要消費的錢就留在銀行
: 依然無法刺激消費
: 4.消費券本來就是治標 短期的政策
: 最好是在剛發生恐慌的時候實施 以期短期內恢復消費信心
: 現在已經是谷底狀態 消費信心早已難以在短期內恢復
: 政府應該考量的是從事重要的公共建設(如對岸中國所為)
: 以改善整體經濟環境為首要
把你繳稅的錢中3600元 以消費卷3600元的形式發還人民
企圖強迫人民消費
: 5.走投無路的政府
: 卻意圖藉由敗家子的行徑
: 來獲得一時散財童子的美名
: 還聲稱能夠造成GDP成長達某個 讀過經濟學就不會相信的數字
: 實在令人不齒
先搶奪你所有的一切 再施捨一點點你原本應該擁有的 你就會對他感激
羊毛出在羊身上 變相要人民在一年內至少消費在"合法"商家上3600
這樣有用嗎
如果一個人一年在"合法"商家上花超過3600 消費卷用乾 並沒有增加一年消費
有用的地方在
一年在"合法"商家花不到3600的人 終於需要花到3600 這就增加消費了
但這樣反而是變相要弱勢族群強迫擠出不多的錢來 跟一般人一樣至少要花3600
也是政府強迫這一年間人民都要在"合法"商家花上3600
當然對一些人有利
弱勢到一年繳不出3600元稅金的人 才有額外賺到 但還是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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