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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消息是消費卷使用期限是一年 是這樣的話... ※ 引述《exboy11 (tt)》之銘言: : 消費券的政策五大解構: : 1.消費券只能用於有營利事業的"合法"商家 : 無法讓小販 夜市等很大一部份的人受惠 圖利"合法"商家 一般弱勢商家反而更窮 我也希望這些商家能"合法" 但弱勢商家一"合法"下去 就直接倒閉 : 2.在消費意願已經約近底部的狀況下 : 區區三千多絕不可能刺激消費 : 想要換現金作其他用途的 仍然會想辦法換現金 是我的話 在"合法"的用途 我會買些"材米油鹽醋"等日常必須品 當然本來要花的錢省下來存起來 相信很多人會這樣花 優先消耗這些"不自由使用"的消費卷 平常會省錢存錢的人 還是一樣用法 花在日常必需品 使用期限如果是一年 就在一年內買一年份必需品 聰明的婆婆媽媽合理的用一年時間無視化消費卷的綁約 平常不省錢存錢的人 沒消費卷照樣看電影唱KTV等 : 3.承上 不想增加消費的 : 亦可把原來要消費的錢 用消費券支付 : 而原本要消費的錢就留在銀行 : 依然無法刺激消費 : 4.消費券本來就是治標 短期的政策 : 最好是在剛發生恐慌的時候實施 以期短期內恢復消費信心 : 現在已經是谷底狀態 消費信心早已難以在短期內恢復 : 政府應該考量的是從事重要的公共建設(如對岸中國所為) : 以改善整體經濟環境為首要 把你繳稅的錢中3600元 以消費卷3600元的形式發還人民 企圖強迫人民消費 : 5.走投無路的政府 : 卻意圖藉由敗家子的行徑 : 來獲得一時散財童子的美名 : 還聲稱能夠造成GDP成長達某個 讀過經濟學就不會相信的數字 : 實在令人不齒 先搶奪你所有的一切 再施捨一點點你原本應該擁有的 你就會對他感激 羊毛出在羊身上 變相要人民在一年內至少消費在"合法"商家上3600 這樣有用嗎 如果一個人一年在"合法"商家上花超過3600 消費卷用乾 並沒有增加一年消費 有用的地方在 一年在"合法"商家花不到3600的人 終於需要花到3600 這就增加消費了 但這樣反而是變相要弱勢族群強迫擠出不多的錢來 跟一般人一樣至少要花3600 也是政府強迫這一年間人民都要在"合法"商家花上3600 當然對一些人有利 弱勢到一年繳不出3600元稅金的人 才有額外賺到 但還是很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8.146
STEM:全國有幾個人一年花不到3600...220.132.126.121 11/19 15:50
STEM:而且你假設邊際消費傾向是零,真是夠了...220.132.126.121 11/19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