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楚瑜的興票案正當方興未艾之際,連戰的「三六二八萬」又演成了炒作土地疑案。如今正值選季,選民們或許對兩位總統候選人有不同偏好;但是,國家機器在處理這兩個案子時,絕對不可有雙重標準,必須以完全一樣的規格,將兩案徹查到底。在這個時候,我們的國家機器必須向國人保證:連戰及宋楚瑜這兩個人,在國家法律之前是完全平等的!
民進黨籍立委蘇煥智所公開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不啻證實了「三六二八萬」這個神秘數字的真正意義,其實原是一筆土地交易的分期付款。尤其令人驚異的是,據說蘇煥智的這張「契約書」是得自治安單位的內線;也就是說,其實,治安單位過去在偵辦此案時,早已掌握了此一證據,卻因政治運作而使整個案子被「吃掉了」。如今,看不過去的治安人員將這項被湮滅的證據──「契約書」交給了蘇煥智,顯然是希望藉由政治人物之手,在司法體制之外,向社會公佈他們辛苦偵辦該案所獲得的事證,不容國民黨政權一手遮天。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我們過去曾數度主張,司法單位應當依法追究宋楚瑜在興票案中有否涉及法律責任;連日來,各相關官署及司法單位也展現了極高的辦案效率,甚至爭相對外「放話」;但是,蘇煥智所公開的這張「契約書」卻顯示,連戰的這個「三六二八萬」案子,竟然是治安單位早已查有實據,卻因政治因素介入,而對社會公眾隱藏了真相。兩相對照之下,宋案是急於將偵察尚未終結的資訊對外「放話」,連案則是將偵察已取得的證據吞沒湮滅;這絕對是「雙重標準」,也絕對不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表現!
現在,連陣營仍說,三六二八萬確實是借款,但誰能限制借款的用途呢?這種說詞在有些時候也許符合情理;但是,倘若如此,則治安單位明明早已查到那一張「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何以卻竟然會被政治因素「吃」掉?難道,當時從治安人員手中「吃掉」這張「契約書」的政治勢力,也認為「借款」用於「購地」,有其不可告人之處?
依據蘇煥智向國人展示的拼圖,這個案子的主要情節是:民國八十二年間,行政院長連戰夫婦與省住都局長伍澤元之弟伍錦然,再加上國大代表黃哲諒,幾方合夥,涉嫌在原定的拜耳設廠地附近買了一塊土地,準備在拜耳案通過後,大興土木,建一棟「十六層住商混合大樓」。如果從平常的眼光看,「連伍黃」這樣的組合固然有些奇異,但似乎也沒有什麼法律規定他們不可以合夥買土地。但是,若從不平常的眼光看,這個奇異組合購買的土地,竟然在原定的拜耳廠址附近,則這筆土地買賣就不免令人有許多想像空間。如今,又居然發現治安人員偵查所獲的「不動產買賣
契約書」竟被政治力量「吃掉」,這就令人對於這筆土地交易的內幕更為好奇了。
其實,這已不是「三六二八萬案」被吃案的首度傳聞。這可從伍澤元的貪汙案談起,該案在司法審判階段,就被發覺偵查單位顯然避重就輕,最後是審判長黃瑞華親自下令調查證據,才終於取得了相關證據,將伍澤元判了貪汙罪;當時,黃瑞華法官的主動作為還引起了相當爭議,但若非她主動出擊,就形同只好坐視偵查單位把案子吃掉了。接著,就由民進黨籍國大代表李文忠掀出了「三六二八萬」這個案子,據說,也是由司法系統走漏的消息,希望透過輿論力量揭開「三六二八萬」的謎底。消息傳出之初,院方又竟然說在法院的卷檔中沒有「三六二八萬」的資料;最後
,居然說是在「附卷」中被找到。其間蹊蹺,不得而知。當時,連戰說,那筆錢是借給伍澤元的選舉經費,還說「三六二八」是「三路會發」諧音,是伍澤元指定的數字;監察院則甚至查出了二十九次的洗錢程序,證明這筆錢最後是買了土地,甚至查出了是支付該筆交易的第二次分期付款,卻稱「不能證實」土地交易與連家有關。如今,蘇煥智的這一張「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將拼圖中最關鍵的一塊缺口補上,整個圖像就顯現出來了;最重要的是,這塊拼圖片不是蘇煥智自己找來的,而是治安人員交給他的內線消息;倘若這筆土地交易沒有不可告人之處,則相關政治力量何
以要湮滅已經掌握在治安單位手中的這最後一塊拼圖片,使得法院、監察院都被蒙在鼓裡,更使得社會大眾看不到事實真相!
我們要問:政治當局為何要湮滅這張「不動產買賣契約書」?難道治安機構果然是政治當局的御用工具,為了效忠行政權力,竟然可以湮滅法律證據,以致賠上整個司法、監察、檢調的社會公信力,而為連戰一個人來「吃掉」那一張「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在總統選情熾熱之際,連戰與宋楚瑜皆面對了法律事件的考驗。從積極面來看,這種情勢對於國家法治境界的提升,其實是提供了一個絕佳的契機。就法律面來看,一方面我們強烈主張有關官署及司法、監察單位,傾盡全力偵辦宋楚瑜,不到水落石出,絕不罷手;另一方面,我們也強烈反對有關官署及司法、監察單位,像過去那樣想盡辦法、用盡手段來掩護連戰,企圖瞞盡天下人耳目。簡單一句話:國家機器絕不可淪為政治當局「卵翼親私、誅殺異己」的工具。
正如本文在開始所說的:「在這個時候,我們的國家機器必須向國人保證:連戰及宋楚瑜這兩個人,在國家法律之前,是完全平等的!」
﹝摘錄自一月五日聯合報﹞ http://www.udnnews.com.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ntumcc76.mba.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