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KM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特殊自治」和「特殊國對國」 作者:沈建德 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東帝汶公投結束快開完票了,可是很多人還不知道什麼是公投票中所印的「特 殊自治」,正如很多人不知道李登輝講的「特殊國對國」是中國對中國一樣。 有的人甚至不也瞭解東帝汶公投票中的兩個問題的意思。 東帝汶公投的第1個問題,原文是 Do you accept the proposed special autonomy for East Timor within the Unitary State of the Republic of Indonesia? 譯為,「你贊成東帝汶留在印尼共和國體制內但享受特殊自治的建議嗎?」 問題後面有Yes和No以供選擇。選Yes表示贊成統一,選No表示贊成獨立。 第2個問題是, Do you reject the proposed special autonomy for East Timor, leading to East Timor’s separation from Indonesia? 譯為,「你反對依照特殊自治的建議使東帝汶脫離印尼嗎?」題後也有Yes和 No以供圈選。選Yes表示贊成統一,選No表示贊成獨立。 所以,若東帝汶人民贊成獨立,兩題都應選No,若贊成統一,兩題都應選 yes。假使一題選yes一題選no,變成都可以,可能算是廢票。以上 只是參考國內外媒體做成的說明,因無法找到東帝汶公投選票的影本,只能 依照問卷設計的原理模擬得之。 什麼是「特殊自治」?聯合國憲章第76條規定,聯合國託管殖民地的目的 是讓它自治或獨立。所以,談到自治,必定暗示是某國的殖民地或一部分。 可是東帝汶不是印尼的殖民地,也不是它的一部分,而是1975年殖民者 葡萄牙離開後印尼趁虛而入佔領的地方。東帝汶人不承認印尼對東帝汶的主 權,「自治」兩字對東帝汶不利,可能因為如此,聯合國調解時才發明「特 殊自治」一辭使雙方都可勉強接受吧!因為,這一來,東帝汶可以不必末戰 先投降,無須為了談判而先承認它是印尼的一部分。而印尼方面,「特殊自 治」仍是「自治」,仍有東帝汶是印尼的一部分的意思,所以,即使這次東 帝汶通過獨立公投,印尼國會仍保有最後批准獨立之權,雖然象徵意義大於 實質意義,印尼總算也有了面子。 談到「特殊」就想到李登輝。最近他在高雄的飯店說,因為事先李登輝知道 今年10月1日中國擴大閱兵時,企圖在展示軍威得意之餘,宣佈汪道涵來 台灣就是要與中國國民黨政權談一國兩制,打算在國際間把我們澈底押落底 ,所以李登輝他才提出「特殊國對國」來破中國的局。可是李登輝的「國對 國」是中國國民黨政權的「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且只是「特殊」 狀況,將來中國國民黨政權的國還是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統一,留下一 段不祥的尾巴。東帝汶人口只有幾十萬,貧窮又落後,可是他們知道,和印 尼是正式的國對國關係,「自治」對他們來說等於是「一國兩制」對中國國 民黨政權的中華民國,所以發明了「特殊自治」,意在掙脫印尼的糾纏。而 李登輝不敢談台灣獨立,和中國斬斷關係,只敢談可笑的「特殊國對國」, 扭扭捏捏的談兩個中國,和中國糾纏不清,頗合中國古時的妾婦之道。 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國民黨政權的中華民國是竊據台灣非法統治的 黑政權,並不因為台灣人向它繳稅、選它的總統就能漂白。它佔有台灣沒有 國際協定可以證明合法,它統治台灣沒有-時效、先佔、保持佔領,等國際 法學說認定它的對台灣的主權。所以李登輝若真想破中國的局,只要在9月 14日聯合國開議時,把要求參與聯合國說帖上的名稱,由中國國民黨政權 那荒謬的「中華民國在台灣」改成台灣就可以了。 -- 建立新的國家 走出台灣人民的自尊  Call me Republic of Taiwan 共創我們的家 共造新的台灣共和國  台灣人 台灣情 台灣國 建國黨 WWW http://www.taip.org.tw 台文站建國黨板 twserv.csie.nctu.edu.tw 建國黨 EMAIL taip@taip.org.tw            tai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ts0054.tc.silke > -------------------------------------------------------------------------- < 作者: Shenzhen (★慶祝建國五十週年★) 看板: Taiwan-sale 標題: [轉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宣告 時間: Sat Aug 14 14:59:42 1999 ※ [本文轉錄自 a-bian 看板] 作者: somite (戰場殘缺死屍) 看板: a-bian 標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宣告 時間: Sat Aug 14 14:55:47 1999 發信人: hei.bbs@bbs.hit.edu.cn (我來自廣東), 看板: WeAreFamily 標 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宣告(轉載) 發信站: 哈爾濱工業大學紫丁香 (Sat Aug 14 13:56:25 1999) 轉信站: fpg!warp!Lilac 以下文章原發表于紫丁香站Hotnews版 【 以下文字轉載自 HuazhongExpress 討論區 】 【 原文由 sam 所發表 】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宣告”等文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宣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統一中國特向全世界庄嚴宣告: 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五十周年大慶之日 第一項。台灣成立特別行政自治區: 1。台灣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特別行政自治區",以下簡稱 "台灣特區"。 第二項。台灣特區升挂國旗和區旗: 2。台灣特區升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五星紅旗。 3。原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作為台灣特區區旗。 第三項。台灣特區首長: 4。台灣特區首長職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特別行政自治區主 席"。 5。台灣特區主席由台灣現任首腦轉任,將來由台灣特區人民 選舉產生。 6。台灣特區主席任職期內同時獲榮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付主席, 第四項。台灣特區軍事及其首長: 7。台灣軍隊成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台灣特別行政自治區駐軍", 以下簡稱"台灣特區駐軍",其責任是防衛台灣特區的領土,領 海和領空。 8。台灣特區駐軍最高指揮官職稱"中國人民解放軍台灣特別行 政自治區駐軍司令員"。 9。台灣特區駐軍司令員由台灣現任最高軍事長官轉任。將來由 特區主席提名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批准任命。 10。台灣特區駐軍司令員任職期內同時獲榮授中國人民解放軍 上將軍銜。 11。台灣特區駐軍基本保持原台灣軍隊編制,武器裝備。台灣 特區駐軍日常防衛,軍事訓練,軍事管理均由台灣特區駐軍司 令員負其最高責任。台灣特區駐軍軍費保持由台灣特區政府支 出,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備案。 12。台灣特區駐軍日常防衛以外的軍事行動受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防部指揮,與外軍的交往,進口武器裝備均需事先向中華人 民共和國國防部報告備案申請批准執行。 13。台灣特區駐軍軍旗,帽徽,領章,肩章等標志均按中國人 民解放軍現行的執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頒發。軍服式 樣由台灣特區駐軍自定,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備案。 第五項。台灣特區外事及其首長: 14。台灣特區最高外事機構成為"台灣特區外事委員會"。 15。台灣特區外事委員會首長職稱"台灣特區外事委員會主任"。 16。台灣特區外事委員會可據需要派代表參與全部或部分中華 人民共和國駐外國的外交,外貿機構活動。 17。原台灣和有關外國的關系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有關外國 的外交關系,具體事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統籌辦理。 18。台灣特區外事委員會對外職權活動范圍參照香港特區的現 行方法實行。 第六項。台灣特區司法和治安: 18。台灣特區保持原司法,治安制度,僅修改與前各項相左之 處。 第七項。台灣特區經濟和科教文化等: 19。台灣特區財政,金融,貨幣,工,農,商,貿,教育,科 研,文化等社會各行各業均保持原制度和現狀,僅修改與前各 項相左之處。 第八項。台灣特區航空和航運: 20。台灣特區對外航空,航運保持獨立和原狀,與中華人民共 和國其它各口岸和內陸直接通商,通航,通郵,有關辦法參照 香港特區現行方法實行。 第九項。台灣特區居民的生活和身份: 21。台灣特區居民的生活,工作保持原樣,同時享有中華人民 共和國公民的權力和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它城市人民之 間的互訪,經商,學習,科技和文化等交流均,以及外出到其 它國家所持証件參照香港特區現行方法辦理。 第十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台灣特區的有關安排: 2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派行政,軍事,外交,外貿各九名代 表聯絡人員駐台,派駐構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駐台灣特區 代表聯絡辦公室"。 23。中國政府駐台辦公室負責人職稱"主任"。 24。中國政府駐台辦公室及其所有代表聯絡人員人員不干預台 灣特區日常工作。 25。中國政府將對台灣特區給與一切方面的支持,而決不向台 灣特區要求任何形式的一分一毫的利益。 26。以上各項保持六十年不變。 按以上各項達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族的統一,將會給台 灣特區人民帶來強大的國際地位,廣泛的世界活動范圍,穩定 的生活環境,充沛的經濟貿易以及其它各方面機遇,有百益而 無一害。也將會給包括台灣特區人民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帶來更 加美好安定幸福的生活。在人類進入新的千年之際,中華民族 將以統一強盛的全新面貌長足于世。 為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一順利實現,下列保障措施: 第十一項。台灣特區成立的時間和標志: 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台灣升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為中華人 民共和國統一的標志。同日台灣改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特 別行政自治區,台灣首腦改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特別行政 自治區主席,台灣軍隊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台灣特別行政自治 區駐軍,其余各項事宜將盡速穩妥實行。 第十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保留以武力方式解決台灣問題: 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時間里,任何台獨分子, 任何外國勢力若以任何方式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一,對台灣 特區的成立進行抵制,干擾或破壞,都將被視為中華民族的罪 人和敵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對其保留使用武力在內的一切手 段解決有關問題﹔ 第十三項。台灣當局若破壞統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將對台灣實 行軍事經濟封鎖: 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台灣當局若不實行"統一宣告",中華人 民共和國將視台灣特區的成立和中國的統一遭到台灣當局破壞, 將從一九九九年十月二日凌晨零時起對台灣實行軍事和經濟全 面封鎖,直到台灣實行"統一宣告"前十項時為止。 第十四項。封鎖的目的: 封鎖是針對台灣統治當局少數人破壞統一分裂中國的行為,目 的是要徹底粉碎一切台獨分子妄圖分裂中國實行台獨的一切陰 謀,是要迅速和平統一中國,是要在台灣升挂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旗,是要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特別行政自治區,由台灣 人自治台灣。 在封鎖期間之內,本著中國人不打中國人的原則,中華人民共 和國絕不先對台灣發一搶一炮,也絕不先發一兵一卒至台,更 絕不會輕易傷害任何一個台灣同胞,并盡量使台灣的一切,包 括台軍事力量在內,在封鎖期間之內保持完整。使台灣在統一 之后,可完整的仍由台灣人自治。 第十五項。封鎖期間對一切敢于來犯的外國勢力的嚴正警告: 在封鎖期間之內,任何外國軍用或民用飛機和船只均不得以任 何理由進入台灣二百海里以內,凡進入者就是有意侵犯中國主 權,將被擊落和擊沉,不但如此,該外國包括其本土在內將可 能會進一步遭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軍事和經濟各方面可以采用 的一切手段的沉重的報復性打擊,由此而生的一切后果由肇事 者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此嚴正警告一切膽敢來犯的外國人: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第十六項。封鎖期間對台灣軍隊的警告: 在封鎖期間之內,台灣的任何軍用飛機不得起飛,軍用艦船不 得起航,否則將被擊 落,擊沉,軍用機場和港口也將被同時擊毀。只要台灣的軍用 飛機不起飛,艦船不起航,台灣的所有軍事人員和武器裝備均 不會遭受任何損傷,均可保安然無恙。 第十七項。封鎖期間關于台灣民用航空和航運的安排: 在封鎖期間之內,台灣的民用飛機和船只若要起飛起航,需先 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申報所載乘客名單和貨物清單及航線和 目的地,經批准后按既定航線飛行和航行。自封鎖開始,台灣 的所有民用飛機和船只只能離開而不能再返回台灣,離開的台 灣飛機和船只將被允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機場和港口停靠直 到封鎖結束,停靠費用由其股東按市價自理。 第十八項。封鎖期間對台灣人民生活的有關安排: 在封鎖期間之內,在台灣人民生活必需品發生短缺時,為保障 台灣人民的生活所需,中華人民共和國將派船只向台灣人民運 送糧食,醫藥等生活必需品,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派員監督直 接發放給台灣民眾。 在封鎖期間之內,台灣人民可據自身需要自由離開台灣到中華 人民共和國其它城市或到其它國家,在台灣的民用飛機和船只 全部離開台灣之后,中華人民共和國將派船只到台灣接送愿意 離開台灣的民眾,一切有關費用按市價由離台者自理。 第十九項。封鎖的結束: 在封鎖開始后的任何一天,只要台灣當局同意執行本宣告前十 項,升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改稱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台 灣特別行政自治區,改稱台灣首腦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特別 行政自治區主席,改稱台灣軍隊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台灣特別行 政自治區駐軍,封鎖將于當日立即解除,本宣告前十項將同時 立即生效。 台灣當局應該順應台灣和中華民族全體民眾的利益,順利的完 成台灣特區的成立,造福台灣和中華民族千秋萬代。台灣當局 如要走台灣獨立分裂中國的道路,或對統一采取軟拖硬磨都是 絕無任何希望和出路的。 統一后台灣特區的成立將使台灣在中華民族大家庭和國際上的 地位名副其實。台灣的民脂民膏不會再被動輒几十億美元計地 冤枉浪費去購買外交關系,卻可使台灣人民與中華民族共同享 受與世界各國平等的關系﹔也不會再被動輒几百億美元計地冤 枉浪費去購買防范自己同胞的外國軍機,軍艦和槍炮,卻可使 台灣人民緊靠整個強大的中華民族十二億同胞。台灣特區成立 實行自治,台灣人民的生活必將會更加安定富足,台灣定將能 以全新的面貌在亞太地區乃至世界經濟上發揮出巨大的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族的統一必定實現。中國的統一將使 中國更加穩定,并將大大增強亞洲太平洋地區乃至世界的穩定 與和平,中國的統一本身就是對世界和人類在各方面做出了巨 大的貢獻,中國統一之后必將對世界和人類作出更大的貢獻。 此告! -- ※ 來源:.武漢白云黃鶴站 bbs.whnet.edu.cn.[FROM: sicimage.hust.ed] -- ------沒有比人更高的山, 沒有比腳更長的路。 -- ;36m☆ 來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www-post@bbs.hit.edu]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somite.m8.ntu.e -- 台灣回歸是全民的希望,台灣回歸是台灣人的出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tp079003.seeder > -------------------------------------------------------------------------- < 作者: plover (風鳥) 看板: Taiwan-sale 標題: 中共中央組織系統表 時間: Fri Aug 20 16:03:06 1999 中共中央組織系統表 ┌────────┐ │中共全國代表大會│ └───┬────┘ ├───────────┐ ┌───┴───┐ │ ┌──────┤中共中央委員會│ │ │ └───┬───┘ │ │ │ │ ┌────┴────┐ │ ┌─────┴─────┐ │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 │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 ┌───┴───┐ └───────────┘ │中共中央政治局│ └───┬───┘ ┌──────────┤ ┌────┴─────┐ │ │中共中央專責領導小組│ │ └────┬─────┘ │ │ │ ┌┬┬┬┼┬┬┬┬┐ │ 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 │ 共共共共共共共共共共 ┌───┴───┐ 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 │中共中央書記處│ 央央央央央央央央央央 └───┬───┘ 對農人黨政黨台思外財 │ 外業事史法建灣想交經 │ 宣工領工領領工宣領領 │ 傳作導作導導作傳導導 │ 領領小領小小領領小小 │ 導導組導組組導導組組 │ 小小 小 小小 │ 組組 組 組組 │ │ ┌┬┬┬┬┬┬┬┬┼┬┬┬┬┬┬┬┬┐ 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 共共共共共共共共共共共共共共共共共共共 中中中中人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 央央央央民央央央央央央央央央央央央央央 文編文黨日黨國直機保社政農政對統宣組辦 史譯獻史報校家屬關密會法村策外戰傳織公 研局研研 機機紀委治委政研聯部部部廳 究 究究 關關律員安員策究絡 館 室室 工工檢會綜會研室部 作作查 合 究 委委委 治 室 員員員 理 會會會 委 員 會 -- 前幾天封網看了不少書, 知識又增加了一點 :) 老是淌混水戰, 會腦筋遲鈍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ks169-197.dialu > -------------------------------------------------------------------------- < 作者: ScheiBe (法克.雪特) 看板: Taiwan-sale 標題: 一篇大陸有識之士的文章 時間: Tue Aug 31 22:45:26 1999   中國大約是愛國志士最多的國家,誰也不象咱們一樣,動轍斥同胞為漢奸、賣國賊 。兄弟所在的英國,刻下正在鬧分家,即所謂逐漸解体(devolution) , 蘇格蘭和威爾士都為此成立了自己的國會。對此,朝野淡然處之,無人如喪考妣,疾首 痛心。本人有位蘇獨分子同事,從來不承認蘇格蘭屬于英國,卻至今頑健,毫無千夫所 指,無疾而終的跡象。更有甚者,英國佬當年糊糊涂涂地把日不落帝國 丟了,龜縮到 此彈丸小島上來。對此慘重損失,其歷史書上竟毫無交代,更未找出一個慈禧或李鴻章 來作箭靶。上次兄弟到奧地利,發現那兒的人對其祖國在一夜之間被人肢解一事也同樣 地麻木不仁,這才知道當今之世,惟有我炎黃子孫的記性最好,事過百年,至今有本事 將一切倒霉事都算在鬼佬頭上,而且据說這就叫愛國。   可惜作為最愛國的民族,我們卻有著几項難堪的世界之最:中國是內戰最多的國家 ,所有別的國家的內戰次數加起來大概也不及咱們的一半﹔勇于自相殘殺的同時卻怯于 外戰。宋朝以降,除抗戰外,中國大規模的對外戰爭從未嬴過一次﹔二戰期間,誰也沒 有我們那樣花樣繁多、數量龐大的漢奸政府与軍隊。既有滿州國,又有汪精衛,外帶維 持會,以致日本后期對華作戰的主力都由偽軍承擔﹔世上也沒有誰象我們那樣處死自己 的民族英雄如岳飛、于謙、熊廷弼和袁崇煥﹔最后,大概也沒誰象我們那樣,萬眾一心 ,排山倒海,在太平年月拼命擠出國門,象耗子逃离沉船一樣瘋狂。面對著星條旗、楓 葉旗、米字旗,無數的黃膚黑眼庄嚴地舉起右臂,有如連綿的森林一般壯觀   如此表里不一,是偽善更是愚昧。袁崇煥的命運最足以說明這一點。袁以一介書生 投筆從戎,在關外糜爛、京畿震動時匹馬出關,衹手收拾殘破山河,力挽狂瀾,迭挫強 敵,在宁遠大捷中擊斃努爾哈赤。這樣一個不世出的民族英雄,卻被當做漢奸千刀萬剮 凌遲處死。行刑時,廣大的北京愛國市民義憤填膺,搶著吃他的肉,一口肉竟被炒到數 錢銀子的高价,把袁大帥生生吃成一副骨架。袁的屈死,過去說是崇禎中了反間計,据 金庸先生的考証,遠因卻在于他主張与女真人議和。以國人的直線思維,倡和者當然是 漢奸,不吃不足以平民憤。衹是不知后來辮子兵入京后,當年吃掉國之干城的英雄好漢 們是否有胃口去餐胡虜肉、飲女真血。   即此一端,就可見我們的愛國觀念是何等混亂。本來,我們的傳統,歷來是不管三 七二十一就一擁而上,轟轟烈烈地去干一件誰也說不清、道不明的事。當年儒、道、法 、墨諸子百家為一個道吵得死去活來,卻誰也沒想到爭論前先廓清一下道的概念﹔毛澤 東自承啃不動馬列著作,第三個里程碑卻照當不誤﹔文革伊始紅衛兵橫掃一切牛鬼蛇神 ,無人想到要界定這些鬼神,害得連小學教師都成了資產階級學術權威﹔反修防修干了 十多年,我党才通知大家整個事是場誤會,其實党自己連修正主義是啥玩意兒至今都沒 弄清﹔八九民運全民呼喚民主,把美國的自由女神都迎來供奉,十年后卻又紛紛悟今是 而昨非,大呼上了賊船。如今紫陌扑面紅塵來,無人不道愛國去,愛國成了最走俏的大 路貨,可又有几位壯 士說得清楚這愛國到底是什么烏龍?   所謂愛國也者,愛的究竟是民族,是國家,是政府,是執政党,是領土,是社會制 度,是文化,是傳統,是歷史,是風俗,是家園,是父老鄉親,是風土人情,是飲食習 慣,還是這一切的總和?   問題在于這些東西有的每項不衹一個,有的還互相排斥,連加都沒法加起來。例如 所謂中華民族,指的究竟是漢族,還是包括疆域中的一切民族?如果是后者,為什么中 華文明中衹有漢族的東西?有哪一個中學甚至大學的歷史教師,能象背夏商周春秋戰國 秦兩漢K那樣背出吐魯番的歷史?當我們說熱愛中華民族之時,我們心里想到的真是所 有的民族么?我們對少數民族真的就熟悉到非愛不可的地步了么?我們愛的究竟是人家 居住的地方,還是那些茹毛飲血的生番?同樣地,少數民族又有什么理由非得熱愛漢族 ?認定一個維胞或藏胞會熱愛与本族文化几無相干的漢族文化,會為四大發明、漢賦、 唐詩、宋詞、元曲自豪,在聽到壯志饑餐胡虜肉的高歌時會熱血沸騰,是否有些自欺欺 人? 反過來,要讓我們為蒙族、滿族當年征服華夏,殺掉或用計 干掉文天祥、袁崇煥 而雀躍歡呼又可能么?   至于國家,從春秋戰國算起,几個中國并存的年頭,似乎并不短于大一統的時間。 就是現在,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尚有一個資格更老的中華民國。這兩個國家中,我們 為什么衹能愛前者,不能兩個都愛,更不能衹愛后者?如果因為前者大而后者小,所以 后者是偽政權,必須以武力蕩平的話,那么當年中華工農蘇維埃共和國衹割据了几個山 區貧困縣,被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圍剿是不是就更是天經地義的?如此推下來,作為中華 工農蘇維埃共和國后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正朔又在哪里呢?   如果愛國就是愛政府以及執政党,那么愛國的中共當年為什么要以暴力推翻由國民 大會選出的國民政府?現在台灣人熱愛自己的民選政府,不認同大陸政府又有什么錯? 如果愛國其實是愛社會主義制度,那么一國兩制豈不成了賣國政策?且不說從黃帝直到 四九年前的中國人統統成了亡國奴。   如果愛國是愛領土,那么失去的領土是否在愛之列?如果是,我們就得規复滿清當 年西到蔥岭,北至西伯利亞,東達琉球,南抵馬六甲的版圖。當然這也不在話下,怕衹 怕外蒙見樣學樣,也來向我們索賠,那我們就得賠掉全副家當了。如果失土不計,我們 又還有什么理由要台灣回歸?如果因為台灣由華人治理,就不算失地的話,那么我們豈 不在鼓吹宁贈友邦,不給家奴的漢奸哲學?而且,新加坡豈不也在回歸之列?   再想下去,許多不容置疑的神圣原則其實都是建築在流沙上。如果領土和主權的完 整真是那么了不得,北美獨立戰爭就是有史以來最大的賣國行為。亞歷山大帝國、羅馬 帝國、拿破侖帝國、奧匈帝國、納粹帝國、大英帝國、俄羅斯-蘇聯帝國也就應該萬年 不老,壽与天齊。說來可悲,我們的愛國主義,其實是帝國主義和种族主義的雜拌。當 今之世還有這么多的人信奉這些過气的陳貨,端的是又一項世界之最。   當然,這不是說我們中間要出個拿破侖或希特勒,我們沒有這個本事。除了砸使館 燒房子,咱們一般衹在嘴上練練。說穿了,我們的愛國主義,其實衹是夜郎綜合征(又 名河伯綜合征)的一种表現。夜郎國的人從小聽到的是自己怎么怎么天下第一,等到河 伯到了大海,才發現不但自己現在的一切不如人,而且論歷史不如埃及悠久,論文化不 如希腊羅馬美輪美奐。惊怒妒羡之余,衹有縮回心造的幻影中去,靠膜拜那個虛构出來 的偉大祖國來尋求心理平衡。實在無法逃避現實之時,就把一切責任賴到別人頭上,似 乎整個世界都約齊了來欺負自己。近年來,當局為轉移民眾對內政的注意,一直在進行 密集的民族主義洗腦,將百年前受的屈辱幻化為現實,全國便又一次成了精神病院。   其實,論受人欺負掠奪,我們比不過南韓、台灣﹔比起點之低,我們比不上遍地瓦 礫的日本、德國。十二億人中,怎么就沒有几個人問一下自己:中國的事情到底是壞在 自己人手上,還是栽在鬼子手里?中華民族有史以來,到底是外國人殺的中國人多,還 是咱們自己掐掉的多?据說日本人殺了四千萬中國人,可咱們衹不過大躍進了一年也就 輕而易舉地赶上了人家辛苦八年。當年老毛說原子彈遠不如關營長的大刀厲害,說的就 是這個道理。任何摩登武器都比不上咱們內戰用的冷兵器。話說回來,可惜中國沒有象 日本那樣挨過原子彈,否則今天我們更有理由怨天尤人了。   《總理遺囑》中說,國民革命要成功,必須聯合世上一切平等待我之民族。孫中山 糊涂一世,到死仍不明白。我們的問題,不是要讓人家平等待我,而是要拆除自己心中 的圍城,真正學會平等待人,既不把洋人當神崇拜,又不當鬼憎厭,物我兩忘地融入世 界文明。不去除心中的天朝情結,拋棄狹隘愚昧虛偽的愛國主義,我們就衹會象与風車 作戰的堂吉訶德,被旋翼一下又一下地打得頭破血流,周而复始,七、八年又來一次。 □寄自英國 --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r54h53.res.gatech.edu] [Login: **] [Post: 6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tp076222.seeder > -------------------------------------------------------------------------- < 作者: taip (Frank Romanov) 看板: Taiwan-sale 標題: 令人厭惡的江澤民霸道行徑 時間: Mon Sep 13 02:06:58 1999 令人厭惡的江澤民霸道行徑 前言:最近台灣人民反中國意識增長不已,主張台灣完全獨立,反對「一個中 國、一國兩制」之民意,已達絕對多數乃至85%以上。中國領導是該冷靜思 考了。 日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在訪澳時,強烈表示:「台灣問題純屬中華人民共和 國的內政。我們解決的方針是『和平統一台灣、台灣實行一國兩制』,但如果 出現台灣獨立或外國勢力干涉的情況,中國政府絕對不放棄使用武力。」他又 表示,「美國希望汪道涵按原計劃訪問台灣,但我認為要實現汪訪台,必須要 做到以下兩條:一是李登輝公開收回兩國論;二是李登輝只能以中國國民黨政 權的主席身份,而絕不能用總統的身份接待汪道涵。」江氏並強調:李登輝不 久前提出兩國論,是在分裂中國的道路上走出極為危險的一步,其要害是徹底 否定國際社會公認的一個中國原則,企圖將台灣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割出去, 李登輝的分裂行徑危害了台灣社會的穩定,導致了台灣與中國關係惡化和緊張 ,破壞了與中國關係發展的政治基礎。 事實上,近幾年來,中國就不斷地以「不放棄對台使用武力」,由中國或透過 香港、台灣的聯合報與中國時報、TVBS等媒體或中國新黨、政客,來文攻 武嚇台灣與國際社會,並以軍事演習、採購俄國重武、試射飛彈,來增強其威 脅恐嚇效果。這次中國在美、日、澳等國際社會壓力下,原定於10月1日宣 布派汪道涵訪問台灣的事,經李登輝於8月31日透露,並指出中國意在敷衍 國際社會,不會改變其以「一國兩制」侵略台灣之霸權態度。江澤民乃企圖以 這些言詞恫嚇威壓、迫使台灣無法接受,再將辜汪會談不成之責任嫁禍台灣, 俾能掩藏其窮兵黷武、霸權侵略之行徑而已。深信台灣人民早已能夠看穿其陰 謀技倆、見怪不怪。 然而,令台灣人深感憎惡痛恨的,無寧是江澤民這些言詞的霸道、無知和對台 灣人極端的侮辱。 一、李登輝總統為使台灣與中國會談時,台灣與中國能居於國與國之對等地位 ,因而誠實而又「謙卑」地明確說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是「特殊 的國與國的關係」。這種「兩國論」所定義之台灣的國家定位,亦即台灣是主 權獨立國家這個客觀存在之事實,原就不是李登輝所創設或所能創設,不論中 國如何強烈反彈文攻武嚇,李氏當然也無法收回或否認。即連台灣人民以及以 後選出的新總統,也無人能夠或願意收回或否認兩國論的。 二、國際社會普遍地希望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雙方,以「和平談判」方式解 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的議題。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也都同意而有前 後兩次辜汪會談。既然是和平會談,不能預設立場、先定結論,以及談判時台 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位對等,都是不可或缺之前提條件。中國竟然堅持以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省的「一個中國」、以及「一國兩制」,為不可違反 之立場與結論;這比甲午戰後逼訂馬關條約時,日本伊藤博文對中國李鴻章之 霸道蠻橫,其惡劣何止倍徙;相信那時日本也不敢預設立場,並要求清國的皇 帝不能以皇帝身份會見日本使節。李登輝是台灣人民直接選出之民選總統,為 談與台灣前途息息相關之問題而與汪道涵見面,當然是以總統身份;畢竟台灣 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不是能由「國共和談」之政黨層次來談定的。 三、江澤民誑稱國際社會公認「一個中國」原則,企圖混淆視聽、惡意含混地 將台灣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部。其實,美國白宮所主張的「一個中國」, 在「台灣關係法」現實存在運用情況下,並不正式承認台灣是中國之一部,祇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持台灣是「中國之一部」的立場,表示美國政府的理解。 其他一百多個與中國有正式邦交之國家,類多與美國一樣,對中華人民共和國 所主張之「一個中國」立場,不用外交上的「承認」而以「理解」、「留意」 、「諒解」方式,各自表述;因此中國底「一個中國」,並非國際社會所公認 ,彰彰明甚。 這一、兩年來,中國領導人江澤民、朱鎔基或錢其琛等人,對台灣展開文攻武 嚇,其作為與言詞已令台灣人民深痛惡絕。最近台灣人民反中國意識增長不已 除了代表蔣介石殘餘勢力的聯合報、中國時報、TVBS、中國新黨等,公然 在台灣與江澤民唱和以外,主張台灣完全獨立,反對「一個中國、一國兩制」 之民意,已達絕對多數,中國領導是該冷靜思考了。 -- 掌權者,既得利益者,未曾受苦難的人是沒有權利與資格要求受難者放棄悲情, 寬恕之火應該由受難者點燃,悲情不能壓抑處理,應該讓悲情昇華! 選擇性的記憶所造就的是一群沒有根的族群,而遺忘是最可怕的,掌權者,既得 利益者努力的要受難者遺忘悲情,當迫害再度發生時,被犧牲的也是那群將悲情 遺忘的族群,人權的被踐踏的悲劇也因而一再的重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ts0091.tc.silke > -------------------------------------------------------------------------- < 作者: sevenny (青色的雪菲爾) 看板: Taiwan-sale 標題: 李敖角逐諾貝爾文學獎 時間: Sun Sep 12 15:41:14 1999 聯合晚報 九月十一日 三版 李敖角逐諾貝爾文學獎 李:不知誰送件 但沒人比自己更有資格申請 (記者邵冰如/台北報導) 作家李敖不但在新黨的徵召下參選總統,最近更有一群神秘人士為他申請角逐 明年的諾貝爾文學獎.李敖今天證實說,他自己直到前天才獲知此事,也不清楚送件 人到底是誰,但他樂觀其成,他更強調,在漢語寫作的領域,沒有人比他更有資格角逐 諾貝爾獎. 據了解李敖1990年完成的歷史長篇小說"北京法源寺",已被譯成英文送到瑞典 參加評選.李敖說,他完全不知道是誰把這本書譯成英文,也沒看過英譯本,但他相信 要能把李敖的書翻譯得好,一定也是中英造詣俱佳者.李敖也認為,諾貝爾獎評選委 員會在評選時不會只憑"北京法源寺"一書,一定會整體考量他的全部著作與人格精神. 至於李敖到底可不可能成為第一為諾貝爾文學獎的中文作家?李敖認真想了想, 回答說:"可能比李遠哲的化學獎難得多,因為他們科學的東西比較容易判斷高下,但文 學的東西太主觀,很難說."不過比起總統大選,一派輕鬆的老頑童又大笑起來:"我當諾 貝爾得主的希望,絕對比當選這個鬼總統大得多." -- 既然未來有無限的可能性 那何不勇敢的放手去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sh241-41.dialup > -------------------------------------------------------------------------- < 作者: spotlightony (感謝祖國對台灣溫暖相助) 看板: Taiwan-sale 標題: 從建國五十年見中國在聯合國發展 時間: Sat Oct 2 22:01:39 1999 据說,紐約曼哈頓島的基石是大西洋的一塊巨岩,因此它的地基特 別牢。然而屹立于曼哈頓東河之濱的聯合國大廈今年卻出現了動搖 ,因為她的基石───主權原則正遭到破壞。中國意識到她的危机 ,許多發展中國家也意識到她的危机,他們正与西方大國進行著一 場跨世紀的抗爭。 中國學會利用“聯合國資源”當記者請中國駐聯 合國代表秦華孫大使談談中國近年來在聯合國的斗爭時,他 首先向 記者描述了一個可以載入史冊的場景:9月22日,中國出席第五十四 屆聯大代表團團長唐家璇外長在聯大發言,指出主權原則是聯合國的 基石,維護主權是實現人權的最基本權利。他的發言獲得熱烈的掌聲 ,97個國家的代表走上前去与唐外長握手,這說明中國道出了世界大 多數國家的心聲。第二天,唐外長進而指出,關 于人權和主權的辯論 衹有与一年來國際關系中的事件及与各國的反思結合起來討論,才具 有意義。其實,聯合國內圍繞著一些重大國際問題,唇槍舌劍從來就 沒有停止 過。 1971年,當中國被第三世界的窮朋友“抬”進聯合國的時候,美國駐 聯合國大使布什先生耷拉著腦袋癱坐在聯合國大會廳里。1972年,我 們連續兩次行使了否決權,表現出初來乍到的興奮,但此后的25年里 ,我們再也沒有舉起反對的手。秦大使說,經過20年改革幵放的洗禮 和30年多邊外交的鍛煉,中國在聯合國的外交正走向成熟。否決權是 中國綜合國力的一部分,是捍衛中國國家利益的殺手□,任何國家都 不會輕視中國的分量。隨著中國的崛起,中國參与聯合國事務的程度 越來越深,中國幵始學會利用“聯合國資源”。 1995年5月,秦華孫大使被任命為常駐聯合國代表,迄今已四年有余 。這期間 發生了許多重大事件,最令人惊异的當屬1995年李登輝跑到 康奈爾大學演講。當時,台灣當局气勢逼人,搞重返聯合國的活動已 經是第三個年頭,聯署提案國達到20個。 面對這個形勢,与其被動應 付,不如主動出擊。秦大使說,与台灣“邦交”國中有許多是聯合國 成員國,在一些項目上有求于中國的地方很多。通過在聯合國的往來, 中國向這些國家的代表講述台灣問題的實質。他們身處聯合國,比起 所在國的政府官員來,對中國的地位了解更深。秦大使以圣盧西亞為 例:該國大使是他的好朋友,這個代表回國后以反對党的名義邀請秦 大使訪問。台灣當局想方設法進行搗亂,致使該國總理和外長拒絕与 秦大使見面,但這個前任駐聯合國代表以反對党的名義組織了一個大 型午餐會,來自工商、金融界的30多位要人參加。秦大使在演講中充 分介紹中國經濟改革以及外交政策方面的情況,并表達了中國政府愿 意与圣盧西亞發展關系的愿望。反對党執政以后,這個大使當上了外 交部長,兩國建交也就順理成章。經過這几年的努力,支持台灣在聯 合國搞重返的國家越來越少,今年衹有12個, 是最少的一年。 新任美 國駐聯合國大使霍爾布魯克曾經擔任負責亞太事務的助理國務卿及赴 歐盟特使,參与了中美關系正常化的許多談判,是一個經驗老到的外 交家,同時也有深深的中國情結。他走馬上任的第一件事是拜訪秦大 使。當時正值李登輝拋出“兩國論”不久,霍爾布魯克表示,他將盡 其努力在台加入聯合國提案問題上有所表態。 果然在今年聯大總務委員會第七次討論是否把台灣加入聯合國問題列 入聯大議程時, 美國代表打破六年的沉默,在會上闡述了一個中國的 原則,讓台灣措手不及,眼瞧 著美國、法國、俄羅斯、英國等大國均 發言支持一個中國。 投棄權票并不等于膽小怕事 , 秦大使說,做外交 工作的堅強后盾是中國的國力強盛,這樣才會底气足,在重 大問題上 扮演重大角色。雖然中國在綜合國力上与美國相差很遠,但這并不意味 著中國無所作為。安理會是聯合國最重要的机构,它通過的決議具有強 制性,沒人敢忽視中國擁有否決權的地位,所以中國的作用往往可以 “超常發揮”。當然,在一 些問題上,要有所為,有所不為,要考慮國 家自身的力量和利益。例如在安理會投 票問題上,投棄權票并不等于膽 小怕事,而是面對复雜情勢采取的一种靈活做法。 投棄權票不是不表態 、不參与,相反是通過積极的斗爭,打掉了我們堅決不能接受的內容。 例如在科索沃問題上,雖然八國外長搞了一個決議草案提交聯合國,气勢 洶洶地說草案一個字不能動,但沈國放大使要求把“尊重南斯拉夫的主 權完整、重申安理會要對維護世界安全与和平負主要責任”這句話加進去 ,最后八國外長不得不接受中方的這一要求。在斗爭取得進展之后,我們 投下了棄權票。所以在認識中國在聯合國作用時,應當為棄權票正名。 在使用否決權的問題上,秦大使說,1996年2月,中國曾在海地問題上准 備動用否決權,迫使海地接受了我們提出的條件,從而做到了引而不發。 1996年12月29日,危地馬拉邀請台灣“外長”章孝嚴參加和平協議的簽署 儀式。秦大使說,危地馬拉的做法嚴重破壞了《聯合國憲章》和聯大2758 號決議,而且毫無悔改之意,秦大使投下了曾讓所有中國人為之一振的否 決票。之后中國又積极做工作,最終使危地馬拉不再參加幫助台灣重返聯 合國的聯署活動。秦大使說,否決權不能不用,但也不可多用。 從今年8月至10月,中國任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輪值協調員。美國原先倡 議在華盛頓召幵除中國之外的常任理事國會議,討論伊拉克問題。俄羅斯一 聽沒有中國代表出席,就表示不參加。美國于是軟化立場,同意中國出席。 但中國認為,會議在紐約召幵更合适。后來由于中國外交部國際司長正在 倫敦出差,于是中國提議 在倫敦召幵國際司長會議,這樣會議才得以舉行 。后來在紐約經過兩次磋商,終于達成了五國關于伊拉克問題的聲明。中 國代表堅持在聲明中,就伊拉克問題尋找“ 解決辦法”前加上“新”字, 在尋找“方式”加以推進前也加上“新”字,但美英代表堅決不同意。最 后五國同意保留一個“新”字。一個“新”字,實際上徹底排 除了特委會 的作用。雖然僅一字之差,其包括的涵義卻迥然不同,外交就是這般“ 咬文嚼字”。 中國的“世紀寶鼎”矗立聯合國 安理會像個巨大的磁石,吸引著全世界重量級的大國。冷戰結束時,世界 曾期望聯合國成為包醫百病的神明,但隨著索馬里維和的失敗、波黑戰爭 調停的挫折, 特別是北約對南聯盟狂轟濫炸之際,聯合國見死難救的無奈 ,讓國人几度失望。理想与現實中的聯合國存在著巨大的落差,聯合國因 而承受著責難,但聯合國的作用仍不可替代。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駐地原先在曼哈頓島西岸,那幢大樓作為中美關系 正常化談判過程的一部分而寫進了歷史。它的新址現位于聯合國大廈不遠 處的東河之濱,外交官們也從筒子樓搬進了公寓。地理位置的變動從另一 側面折射出中國國力的變遷。西方記者曾把聯合國花園稱為“遺址公園” ,因為那里的雕塑大多是由前社會 主義國家贈送給聯合國的,而如今像東 德、蘇聯等國家已不复存在。但他們卻忘記了,由江主席代表中國贈送給 聯合國的“世紀寶鼎”正矗立在花園之內,成為一道獨特的風景線。站在 “世紀寶鼎”位置看聯合國,聯合國總部大樓儼然一座巨型紀念碑,而聯 合國大會廳則如戰爭亡靈的墳墓。其獨具匠心的設計,讓人始終銘記著戰 爭帶來的災難。就沖著這一點,中國也要為和平而戰,為捍衛聯合國的基 石而戰, 否則讓人權高于主權的實踐上升為理論,進而成為國際慣例和國 際法准則,人類恐怕不得不在聯合國滅亡后再樹起第二個紀念碑,去記述 另一個恐怖世紀的災難。中 國在聯合國任重而道遠。站在世紀門檻翹望未 來的時候,我們有理由對中國寄予厚望。 -- 笑話大全 nicco : 地球比起一顆籃球來還要圓 Dolaimon : 敝人雖不才 但也有豐富的漢學素養 歷史知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cc.nchulc.edu.t > -------------------------------------------------------------------------- < 作者: spotlightony (感謝祖國對台灣溫暖相助) 看板: Taiwan-sale 標題: 可憐的台灣人 時間: Sun Sep 26 16:14:41 1999 這些天,天天看著台灣的一些升斗小民迭遭不幸。也看到了台灣的 政府軟弱無能,救援工作貪生怕死,救援組織一片混亂。完全沒有 大陸解放軍的那一股英雄豪气。特別是李登輝要死不活的表現,連 他發表兩國論時的那种拼死掙扎气力都沒有。 在電視上也看到外國救援人員,特別是墨西哥人員,膽大心細的精 神,真讓我替台灣人汗顏。看到台灣政府指責香港的裝備落后和到 達時間時,更是義憤填膺。台灣政府做人辦事的態度讓人看到了他 哪為富不仁的嘴臉。台灣政府靠從前對大陸的搜刮和對台灣人民身 上榨取了許多不義之才,近年來在外交上用民脂民膏大搞銀彈外交 ,揮霍了不少錢財,就連科索沃那個与台灣毫無關系的一個是非之 地,台灣政府出手就是三億美金。是的,花人民的血汗,毫不心痛 。在這一點上,台灣政府同毛澤東搞出的文革都還不如。只是苦了 台灣人民。不明不白地死在自己的鋼筋水泥的牢里,因為號稱富有 的政府沒有錢買高級儀器,沒有錢培養一支有專業水准的救援伍! 就連解放軍的那種那种最原始的,而又是最根本的舍己救人的士气 都沒有。台灣人民几十年來養活的政府是一群豬,一群崇尚洋人的 豬 ,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 , 每年死死的把票投給豬來踐踏的 , 是啥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cc.nchulc.edu.t > -------------------------------------------------------------------------- < 作者: spotlightony (一國兩制 , 台人治台) 看板: F.Future 標題: 中國適合民主嗎? 時間: Fri Oct 15 20:07:01 1999 反共論者認為,中國沒有民主。因為世界上目前強大的國家,都實行 了民主制,所以,進一步的結論就是,中國要真正富強,必須實行民 主。但是,反共論者們有沒有想過,世界上的最強盛的帝國,從古羅 馬到唐王朝,都是反民主(指現代西方民主)的政權。 許多人用美國的例子,說明民主何以能夠使一國既強大,又維護了基 本人權。其實,仔細分析一下當今的美國及世界形勢,不難發現,美 國在國內推行的也不是完全的民主,以所謂平等掩蓋的另一种不平等 (對內搞所謂“政治上正确”)現象處處可見﹔在國際上,打著輸出 民主自由的旗號,明目張膽搞霸權。美國正在走向民主的反面。換句 話講,美國如果曾經是一個民主國家的話,那么,現在由于沒有了對 手,它的國內思想在對外問題上已經高度統一,已經不能再有內省或 自我批判能力,已經走向了民主的反面。 不錯,我也擁護民主。但我深切体會到,民主是要有代价,是要有實 力的。民主不可能衹停留在理想的層面。民主体制所保護的言論自由 、人權等動聽的東西,是以國家的強大實力為后盾的。這個世界是實 力世界,而生活与思考方式也不衹是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一种。許多 人心目中中國的強盛,其實就是美國的翻版。這個夢不是不好,但問 題是這個夢可能嗎。且不說國際環境和美國許不許你跟它一樣強大。 就算他們肯,他們的民主制度能适合中國嗎?歷史与現實都告訴我們 ,不能。美國的民主是從它的文化地理環境中長出來的,不但英國沒 有法國沒有,世界其它任何國家都不可能有。英國式的統治方式持續 強盛大了好几個世紀,雖然有很多优點和先進性,現在英國還是淪為 一個二流國家。民主沒有使英國保持永遠的強大。同樣的還有法國, 以及某种意義上的德國。美國也并不是僅僅因為有現在的民主制度而 成為超級強國的。問題不是中國想不想要西方式的民主制度,而是: 第一,要不了。 第二,即使要下來了,也不能保証中國強國夢的實現。中國的問題必 須由中國人自己想辦法,雖然這條路可能很長,辦法一幵始很難,但 無論如何必須是自己的辦法。 具体而言,中國的政治民主如何搞,中國衹有在參考別人的基礎自己 想辦法。中國的法制如何搞,也衹能在參考別人的基礎上,自己找出 辦法。中國的市場經濟如何搞,也要中國自己想辦法。實際上,我們 現在正在發生的現實的一切,沒有那國的經驗可以解釋,正在經歷的 困難,也沒有那一國的直接經驗可以解決。我們也衹有自己想辦法。 從歷史的長河看,不管現在中國這個國家、生民的具体狀況如何,從 總体上看,它是暫時處于一個和平的朝代,而且勢頭是朝上的。這是 自清中葉以后,中國未有之局面。人活一生,不過百年。處于這個時 代的人們,顯然比前几代人幸運得多(整体而言)。我們不要辜負了 這份時代,更不應該辜負歷史對我們這個時代的期待。這個期待,就 是我們能不能真正辦好中國的事情。中國需要改變的地方實在太多, 讓人不滿意的地方實在太多,但它又的的确确處于歷史上一個极大机 會的關頭。我們不應該失去這個机會。 -- 笑話大全 nicco : 地球比起一顆籃球來還要圓 Dolaimon : 敝人雖不才 但也有豐富的漢學素養 歷史知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ccsun31.cc.ntu. > -------------------------------------------------------------------------- < 作者: spotlightony (一國兩制 , 台人治台) 看板: F.Future 標題: 駁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書 時間: Sat Oct 16 00:38:23 1999 駁台獨謬論 一. 中國人理論 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中國領土上具有中國人資格的 都是中國人, 新加坡非中國領土,所以新加坡的華人非中國人。 而港澳台的華人衹要他未加入其他國籍,都自然擁有中國國籍 。台獨分子不想做中國人可以申請 加入外國籍,看有沒有人接 收,否則的話,就老實點,不要胡說八道。 二. 歷史說 歷史上,台灣是中國領土,現在仍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這是得到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公認的。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 取代了中華民國代表中國的合法地位,也自然地擁有49年前中華 民國所管轄的一切領土,在台灣的所謂的中華民國衹是中華人民 共和國境內的一股叛亂割据勢力,它既不 能代表中國,也不能代 表台灣。 三. 台灣共和國在哪里 有了上面兩點,這一條就根本站不住腳,誰要是硬想鬧台灣獨立, 中國人民決不會答應,這必將兩岸拖向戰爭。 四. 投票說 台灣是中國領土,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有歷史淵源的, 得到國際公認的,且由國家實力做保障的現實,要搞全民公決,必 須由包括台 灣和大陸的全体人民來投票。否則,就不合法。台灣与 紐西蘭有何歷史關系?哪國憲法規定這兩地是一國?更談不上國際 公認和國家實力做保障。要重點指出的是國家實力是非常重要的因 素,沒有國家實力做后盾,香港.澳門就不可能實現順利回歸,台灣 就更不可能与大陸統一了。 五. 中國大陸的管轄權不及台灣說 台灣是中國尚未平定的一個叛亂地區,這并不能使台獨具有合法性, 哥倫比亞的大毒梟,緬甸的金三角地區的國民党殘余部隊也各占一塊 地盤,不服所在國政府管轄,他們能獨立建國嗎?顯然不能!等待他 們的命運衹能是 向政府投降或被政府剿滅。台灣与他們有所區別, 但是,大道理是一樣的。 六. 孫文國父說 不知從哪里又來這一說,如果孫文說過要幫助朝鮮.台灣爭取獨立的話 ,那說明他的思想也有局限性,局限于當時中國國力微弱,完全不能 与日本抗 衡,他無力廢除滿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簽定的割讓台灣的不平 等條約。這也充分說明了一個國家要保持領土的完整統一,必須要有 強大的國力的道理。而在他去世后二十多年,日本在二次世界大戰中 失敗,按照中日降書將台灣還給中國,孫先生若是泉下有知,一定會 倍感欣慰,他絕不會支持台灣再從中國獨立出去。 七. 中華民國來台灣說 作為中國主流的大陸從未有這一說法,故不值一駁。 八. 聯合國說 不是說非要加入聯合國才是一個國家,而是因為台灣不是國際公認的 一 個國家,所以她不能加入聯合國。不要顛倒了因果關系。 九. 血洗台灣說 中國政府始終主張用一國兩制的方式和平解決台灣問題,而台灣可獲 得比香港,澳門更大的特權,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么問題都可以通過 談判解決﹔中國政府鄭重聲名:決不會對台灣使用核武器。中國政府不 承諾放棄使 用武力解決台灣問題,一方面是為了使台獨分子有所顧忌, , 一方面則是這是所有主權國家保衛領土的必要措施 . 解決台灣問題的任 何 方案都不能脫离一個中國的前提。即使中國政府對台使用武力,也是 維護國家主權的合法行為,它完全是針對台獨分子,而決不是針對台 灣人民,包括那些在支持台獨的台灣民眾。打仗會使台灣人民的生命財 產受到危險,這個責任主要由台獨分子來負,台獨分子拿台灣人民做他 們最后的肉体盾牌,中國政府和海內外的華人正是顧忌這一點,才對使 用武力統一台灣思慮再三。 中國政府會盡最大努力減少台灣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什么“血洗台灣” 純粹是無稽之談。台灣人民也要多想想支持台灣獨立對老百姓到底對誰 有利?為什么要支持那些使兩岸的中國人陷入戰火的台獨分子呢? 台獨分子威脅要在大陸制造類似于“俄羅斯爆炸案”的恐怖事件,其 結果衹會使中國人民更堅決地要求盡早消滅台灣的恐怖分子,而恐怖主 義衹會使台獨分子陷于更加不義,更加孤立的境地。 -- 笑話大全 nicco : 地球比起一顆籃球來還要圓 Dolaimon : 敝人雖不才 但也有豐富的漢學素養 歷史知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ccsun31.cc.ntu. > -------------------------------------------------------------------------- < 作者: epaminodas (飛翔的バハムート) 看板: F.Future 標題: Re: 前途誰決定?當然是台灣人民 時間: Tue Oct 19 22:55:21 1999 ※ 引述《abchang (唉.....和外婆永別了)》之銘言: : 和人討論統獨問題時,有時會聽到有些人說到<台灣和大陸軍力相差懸殊><台灣禁不起 : 戰爭>之類的話.但是事實真的是如此嗎?他們對於兩岸的軍力概況又有多少了解, : 那麼輕易就妄自菲薄.再說,只要認同自己的國家,熱愛自己生長的土地,不管面對 : 什麼樣險惡的環境,都會勇敢的去面對,而不會盡說一些挫自己士氣,長他人威風的話. : 看看勇敢的以色列人吧,他們可曾為了求取片刻的短暫安定,而向四周的敵人低頭? : 以自己國家的尊嚴和主權來和敵人換取和平,只會讓自己的生死安危落入敵人手中, : 就像後晉的石敬瑭,像契丹割地稱臣,最後竟被契丹所滅. 給你一個例子,我想,會上這裡的人都會知道說台灣的對日戰爭--1895年的那一埸 ,在那一埸戰爭中,我想,他們對日軍的不認同不會比我們對中國的不認同還要來的低 吧,可是他們還是不敵,不是他們的士氣不夠,也不是他們的戰力不好,他們有能力去 連挫當時日軍的精銳,就可以說明他們的能力了,當時在八卦山的會戰中,擊斃了北白 川宮能久親王(重傷…攻台南時死亡)、山根信成軍團長(當埸死亡),也說明了這一點, 可是還是輸了,當時的劉永福逃亡到廈門,而倡議的邱逢甲在台北不守後就不知去向。 戰爭確實是有一部分是要靠著士氣的支持,可是有更大的部分要靠著戰力--可持久 戰爭的戰力,台灣在這方面來說,不會比大陸強;如果說到民心的話,看看勇敢的以色 列人只會對台灣人感到悲哀,看看當時飛彈試射就知道了,可是以色列的人呢?可以在 選上世界小姐後立刻回國去投入戰地,這也是以色列單打阿拉伯七國不敗的一個因素。 可是,拿以色列來比,我們的國防有比以色列強嗎?中共的戰力又有比阿拉伯七國 來的弱?加上台灣的人不如以色列的團結,可是中共可以用很簡單的方法就團結了--掌 握了新聞媒體就可以輕易的去宣傳一些有的沒的來團結民心(去看看人家對兩國論的看法 ),我不是說要以自己國家的尊嚴和主權來和敵人換取和平,也不是要向四周的敵人低頭 ,說這些話,是自己的感觸,如果說,說一些挫自己士氣長他人威風的話也是一種懦弱的 表現,那我也無話可說了…。 -- 人間五十年 下天の內をくらぶれば 夢幻の如くなり 一度生を受け滅せぬ者の あるべき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140.112.249.222 > -------------------------------------------------------------------------- < 作者: krajicek (好想再見coco一面) 看板: F.Future 標題: Re: 兩岸都是中國人 時間: Fri Oct 22 16:23:14 1999 ※ 引述《highlander (十一少)》之銘言: : 更有一大票吃裡扒外的莠民. : 連中華民國守住台海五十年.擺明的事實.別說中共不承認. : 一堆吃中華民國飯.坐享其成長大的台灣人.也跟著不承認這個國家. 國際政治是現實的,當1971年所謂的「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 取代時,所謂的一個中國已經起了根本上的變化了。這才是鐵一般的事實,現在全世界 所認知的一個中國就是如此。的確,我不否認國民黨政府這50年來的確一直存在於台 灣,但從早期的中國正統代表,到後來的國際地位被取代,國民黨政府應該認清事實,中 華民國早以不是代表中國的合法政權,中華民國憲法根本已是不合現下的國際政治及 台灣需要。繼續堅持所謂的「一個中國」政策,只會讓國際認知上產生台灣是屬於中華 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在法律上的認定就是那麼的簡單,任憑你如何解釋無法改變這種 認知,到頭來,中國往後要解決台灣那真的是可稱為名正言順,一個中國政策才是會陷台 灣於不利的情況下。台灣現階段絕對需要變更體制,徹底修改or制定一部能反映台灣 真正主權的憲法,重新確立我們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雖然有人會說,我們不是老早就 獨立於台灣50餘年了嗎?但是,所謂的中華民國在台灣只是一個名號,而我們目前的一個 中國政策仍舊沒改變,那還是回到老問題,之所以我們會持續被矮化的根本原因就在於 此,再不變更政策,變更體制,變更國號,任憑你再怎麼說明解釋,在國際法上的認知就是 台灣不是國家而是中國的一部分。唯有變更體制才有台灣未來的生存空間。 -- 告訴我你深愛我的靈魂 更勝過我的眼神 我可以不再繽紛 若讓我知你心裡真不真 願為愛付出 為愛堅強 為愛認真 為愛虔誠 就告訴我生命裡 因為有了我才完整 再困難的事也可能 就告訴我讓你馴服的 不是我的青春 不管我多老 你也不悶 Oh!我 專一情深如所有女人 我會日夜不分 釋放愛意溫存 Oh!我 當然多變如所有女人 我會勇敢承認 只要有真愛我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a21255.ts.nccu.edu.tw > -------------------------------------------------------------------------- < 作者: tetsuro (要堅強) 看板: a-bian 標題: Re: 告別中國 台灣人絕對不是中國人 時間: Thu Oct 21 18:14:40 1999 ※ 引述《Shenzhen (★一國兩制統一中國★)》之銘言: : 作者 Shenzhen (★一國兩制統一中國★) 看板 a-bian 標題 Re: 告別中國 台灣人絕對不是中國人 時間 Thu Oct 21 12:24:41 1999 ─────────────────────────────────────── 詳見簽名檔 -- 中國憲法規定的領土上的國民都是中國人,港澳台的華人衹要他未歸化外國籍,自然 ~~~~~~~~~~~~中國憲法規定就遵守喔 那為什麼不去尊守日本的ㄌㄟ 擁有中國國籍。台獨分子不想做中國人可以申請加入外國籍,看有沒有人接收,否則就老 實點,不要胡說八道。歷史上,台灣是中國領土,現在仍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有些中國人最厲害的地方就是亂扣帽子了 這是得到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公認的。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了中華民國代表中國的 合法地位,也自然地擁有49年前中華民國所管轄的一切領土,台灣當局只是中華人民共和 國境內的一股叛亂割据勢力,它既不能代表中國,也不能代表台灣。 ~~~~~~~~~~~~~~~那誰才能代表台灣呢 今天的政府皆為台灣人民所選 主權在民(台灣人民) 台灣人民代表台灣 這樣有什麼不對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r217-10.cc-pc.ccu.edu.tw > -------------------------------------------------------------------------- < 作者: highlander (十一少) 看板: F.Future 標題: 中國人台灣人 時間: Sat Oct 23 13:24:34 1999 政治歧異的理由.意識型態的衝突.在台灣處處皆是. 不必然台灣人不等於中國人.台灣人也是中國人. 楚人.吳人.金人.遼人.元人.甚至清人.文化意識型態迥異. 甚至可以說是不同民族.他們的歷史.走到世界去問叫什麼史.中國史. 何時融合何時分離.媽祖坐船去哪裡?中華民國國父在哪裡? 兩岸在戰場上絕對是宗親的屠殺. 中共擁抱共產窠臼.社會主義天堂.瘋狂十年文化大革命. 台灣某些人.政黨.貪婪之島文化沙漠.興奮的盲目斷根. 醜化中國.中國人.稱中國者賣台.不過又是一劑台灣圖騰興奮劑.愚民技倆. 茍有利己.唯利是圖.誰規定稱台灣?花蓮人.高雄人.誰是同胞? 只要有利.愛稱什麼人.是什麼人.大陸來台者恥笑大陸.台灣去美者恥笑台灣. 只要有利.無國可以.從自尊自大.到外國屁都是香的. 鴉片戰爭的確重塑了這個民族的子孫.理論倒背如流. 尊嚴只存在於自稱台灣.外國人給不給無所謂. 把身上的美金.當做別人喜歡Taiwaness. 中華民國坐擁世界大國版圖地位時.中共為何不認清現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國數十年不被承認.在國際上是叛亂政權.中共為何不認清現實? 為何自由中國勢弱.它的國民就得認清現實棄國? 卻完全不知國際現實.中國內戰.中華民國人一直都是中國人. 五十年之爭.爭什麼?當初用戰爭血淚填滿的歷史.現在的人想用口水填滿?填得滿? 無謂加深兩岸仇恨.不過又是老路一條. 兩岸和平共榮.合作共創未來.才是二十一世紀的最佳出路. 再來一場血戰.隨便找個白癡來決策即可.知識份子何用. -- 悲哀是真的.夢是假的.沒什麼執著. 一百年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 幻想是真的.希望是假的.本來沒因果. 一百年後沒有你.也沒有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35.s99.ts.hinet.net > -------------------------------------------------------------------------- < 作者: kameyou (加美尤) 看板: F.Future 標題: Re: [轉錄]轉貼台灣人太無恥下流 時間: Tue Oct 26 02:45:35 1999 ※ 引述《Leben (楚凡)》之銘言: : 對香港人,我是有些偏見的, : 其實他們不太相信自己是中國的一部份的 : 就跟上海人又「地域性優越感」一樣 其實香港人是真正「地域性優越感」 他們會強調自己是香港人, 再說自己是中國人. 其實上次會法會選舉, 香港投票率史上超高. 是因為回歸了, 真的有些平時不會投票的人專登去投票. 不過, 聽說投票紀念卡都有極大功用 ~ 六四今年集會有十萬人, 幾年都沒有這麼多人了. 因為回歸加上十週年. 不說你說的人沒有, 香港是什麼人都有, 只賺錢的人、不認同中國人身份的有、極度親共的有, 極度反共的有, 極度支持民主的有, 自命有最正宗中國人思想的也有. : 又,兩制讓他們更特殊化 : 他們更沒有理由要視自己為中國 香港人就是以為一國兩制就是香港人自己想怎樣也行. 絕不願意中共搖控, 不願董建華向中共遷就政治現實. 香港人其實好愛國, 捐錢扶貧、山區子弟讀書. 要為愛國而死的民運學生平反, 年年紀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dmd057.resnet.ust.hk > -------------------------------------------------------------------------- < 作者: Leben (楚凡) 看板: F.Future 標題: Re: [轉錄]轉貼台灣人太無恥下流 時間: Tue Oct 26 02:01:04 1999 對香港人, 我是有些偏見的, 其實他們不太相信自己是中國的一部份的 就跟上海人又「地域性優越感」一樣 又,兩制讓他們更特殊化 他們更沒有理由要視自己為中國 說的嚴重一些 她有點是中國名義上統轄的一個自由市 但是,骨子裡還是大英國協的文化和粵省特有的文化區域 這一點,中國是很難「融合」他們的。 BUT 同是中國分裂下的產物 香港的人民對於土地的珍惜與尊重不如台灣的深 社經高層的可以遊走於中、英兩方而游刃有餘 留下來的香港人民的「夢想」 還是大英吧! 雖說在金融風暴 香港深受打擊下 多少引出些生死與共的情感 讓港人能重新定位自己! 但是對於內地的疏離感 讓他們即使再重新定位後 也只是把自己「香港人」的印記貼明顯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81.s82.ts32.hinet.net > -------------------------------------------------------------------------- < 作者: spotlightony (一國兩制 , 台人治台) 看板: F.Future 標題: [轉錄]大陸人看台灣人 時間: Thu Feb 3 13:32:16 2000 今天的台灣有本省人和外省人甚至先住民之說,其實無論是本省人也好, 外省人也好,其絕大部份都是從大陸遷移而去的,去的較早的以福建沿 海一帶的人居多。很早以來,福建人民有著頑強不饒的性格。甲午海戰, 大清戰敗,被迫簽下馬關(今日本山口縣下關)條約,賠償銀兩,割讓台灣 。消息傳至台灣,上下嘩然,因當時日本人被認為是低級野蠻、不幵化的 “化外”民族,被這樣的民族統治是不可想象的,于是人們紛紛拿 起武器 ,抗擊日寇,福建沿海的軍民也自動組織起來,支援台灣民眾抗日,有不 少人直接渡海參加戰斗。日本人在台灣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抵抗,雖說城牆 僅堅守了六個月,但是台灣各地的抗日風起云涌、始終沒有斷過,日本人 最多時投入了三分之一的陸軍,一半的海軍力量,前后共化了二十多年的 時間,才逐漸平定了台灣。老實說,當時的日本并不很強大(日本正處于實 力上升的初期階段),如果當時清廷能認清形勢,舉兵抗日的話,完全有可 能擊敗日本。但當時清廷早已腐敗透頂,几次戰敗,無論西洋還是東洋, 凡見和洋字沾邊的就怕。福建一帶有許多是因抗擊清兵入關的明朝官兵的后 代,這些人組成了抗擊日寇的骨干力量。因台灣民眾的抵抗遠遠超過了日本 人所預想的程度,故有當時日本人欲把台灣賣給英國的說法。日本人為了平 定“判亂”,大幵殺戒,殺人放火,無惡不做,并抓了數萬名十多歲的台灣 青少年去日本強制勞動,那樣一是補充日本的勞動力,二是防止這些青少年 長大以后參加抗日游擊隊。雖然說當時台灣和朝鮮同樣淪為日本的殖民地, 由于台灣人民的激烈抵抗等原因,日本人對台灣的統治要比對朝鮮的統治殘 酷和野蠻得多,按當時平均人口投入的治安警察的數量來比較,在台灣的日 本人憲兵數量是在朝鮮的三倍,而且當時在朝鮮的警察部隊里有許多人是朝 鮮人自己,在台灣,能參加警察的台灣人屈指可數,所以象李登輝父親那樣 能得到日本人信任的台灣人在當時實在是“尖子”里 的“尖子”,這一點, 就連李登輝也是承認的。 歷史常常會幵人的玩笑,今天的韓國人視日如仇,而今天的台灣人卻似乎越 來越“媚日”,這是那些“新台灣人”的先輩們所萬萬沒能想到的,其原因 值得我們研究。我個人以為,一些台灣人缺少主心骨(包括李登輝 ),總要有 一個皇帝管著才安心,即皇民思想或奴才思想,(這一點,一 些大陸中國人和 日本人也有,這是几千年來的封建統治的結果),現在,他們認為大陸窮,沒 資格做他們的皇帝了,他們要找個新皇帝,于是匆匆忙忙地找到了殺過他們 父母的日本人。既然是皇帝,自然是神聖無比,功德無量了,于是你可以從 李登輝的書里看到:‘中國大陸漆黑一團,一無是處,而日本人卻變成了光 明磊落,皇恩浩大,普照台灣,不要說是殺人放火了,簡直就是日本人養活 了台灣人’。我不知道這是台灣人 的悲哀還是我們中國文化的悲哀,總之, 看了就想吐。今天,一些台獨人士把大陸描繪成凶神惡煞的惡魔,按台灣一 些媒体的說法,整個亞洲被籠罩在“中華帝國霸權主義”的陰影之下,盡管 提不 出任何証据,他們卻要把當初日本人殺人放火,為惡不做的形象硬般到 中國大陸的頭上,并自欺欺人的地認為東南亞國家也和他們有著同樣的感受 。恕不想,別人并沒有那么健忘,也沒有忘記日本人對他們的野蠻侵略,這 一點,就連日本的一些媒体也是承認的,日本媒体常有“要考慮到東南亞國 家的情緒”等字眼,可見,日本人在一定程度上也還是承 認那場侵略戰爭的 ,但今天的一些台獨人士卻全然不顧這些事實,整個兒來個顛倒黑白,甚至 認為日本人太委屈了,鼓勵日本人要勇敢地“重新站起來”等等。 一些讀者可能會認為我夸大事實,我就舉個例子吧。台灣有個作家叫“黃文 雄”,此人寫有一本叫“台灣人的親日和韓國人的仇日”的書,在書里,他 雖然承認台灣人民曾激烈地抵抗過日本人的“進入”,但他認為那是由于‘ 當時的台灣人太愚昧落后,幸虧有了日本皇軍才幵化了台灣人。而那些被日 本人的稅錢撫養過的韓國人卻是恩將仇報,因為韓國人受大陸文化影響太深 ,思想頑固不化,所以不能如台灣這樣成為現代國家。而台灣人雖然沒有象 韓國人那樣受到日本人的深切關怀,卻能念念不忘日本人的幵化之恩,所以 日本人不應該把台灣人看成外人’,說當年被日本人抓去的青少年是‘經過 嚴格挑選,就象今天考“東大”一樣,那是他們一生的驕傲,今天有人用 “強制勞動”來形容他們是對他們的侮辱,云云’。我不知道台灣人看了這 本書的感想如何。 -- 義 勇 軍 進 行 曲 起來!不願作奴隸的人們!把我們的血肉,築成我們新的長城!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每個人被迫著發出最後的吼聲.起來!起來!起來!我們萬眾一心,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 前進!前進!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ccsun31.cc.ntu.edu.tw > -------------------------------------------------------------------------- < 作者: bistro (辣詮) 看板: Taiwan-sale 標題: 不需要比較了 時間: Sat Aug 21 02:09:24 1999 大家都在比較台灣大陸哪個好, 其實沒什麼好比的, 因為這根本不用去一一比較,從下面即可知~~ 台灣資訊開放,大陸的國家電視頻道,我家第四台都看的到, 有許多報紙,也會有專版是大陸新聞, 因此,我們台灣人有許多的管道,可以分別得知兩岸的生活. 大陸資訊封鎖,所有的消息皆是國家的喉舌, 就連選手參加國際比賽,或是表演,文化交流活動, 都會有專人在旁監控,以避免他們接收異端思想, 所以相對的,大陸人並不了解台灣,至少沒有我們了解他們的多. 這是相當有趣的一件事,在我們能自己比較的情況下, 台灣人選擇了對中國大陸說No! 我們覺得台灣比較好. 而大陸當局,連讓他們的人民自己去選擇判斷的勇氣都沒有, 莫非除了中南海的那搓人外,其他的大陸人都是豬腦,不會判斷? 這無疑已經告訴了我們,台灣大陸到底哪個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69.s11.ts31.hi > -------------------------------------------------------------------------- < 作者: Shenzhen (★慶祝建國五十週年★) 看板: Taiwan-sale 標題: Re: ?? 時間: Sat Aug 21 04:35:44 1999 ※ 引述《highlander (十一少)》之銘言: : ※ 引述《handicap (韜光養晦)》之銘言: : : 呵呵~似乎有點為了反對而反對喲.....:P : : 我們自然不能說台灣的一切都令人滿意, : : 但在程度上來說,還是會比對岸好上一些吧~ : 台灣只是物質享受較明顯的多於大陸. : 至於人民的道德.公德心.國民基本素養等觀念. : 很顯然並沒有嘲笑別人的本錢.甚至有自暴其短的情形. 我今天還見到有人在捷運的飲水機吐檳榔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160.s78.ts30.h > -------------------------------------------------------------------------- < 作者: combat (平心靜氣自太極) 看板: Taiwan-sale 標題: Re: ?? 時間: Sat Aug 21 02:18:16 1999 ※ 引述《combat (平心靜氣自太極)》之銘言: : ※ 引述《highlander (十一少)》之銘言: : : 台灣只是物質享受較明顯的多於大陸. : : 至於人民的道德.公德心.國民基本素養等觀念. : : 很顯然並沒有嘲笑別人的本錢.甚至有自暴其短的情形. 很顯然highlander兄 您並沒看到我前幾篇形容大陸人民在國外所表現出的行為水準 他們的行為實不配稱為一個擁有五千年文化國家的國民 雖然台灣在很多方面仍不足稱道 但事實上在教育 思想上的多元靈活度及生活道德上 我們勝過大陸不少 這highlander兄可親自問看看外國友人 他們對台灣留學生和大陸留學生的想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jul.csie.ntu.ed > -------------------------------------------------------------------------- < 作者: bailain (我是白爛...) 看板: F.Future 標題: [轉錄]轉貼台灣人太無恥下流 時間: Sat Oct 23 11:37:30 1999 ※ [本文轉錄自 politics 看板] 作者: colinh (剛二十歲的腳踏車青年) 看板: politics 標題: 轉貼台灣人太無恥下流 時間: Sat Oct 23 02:51:46 1999 【 以下文字轉載自 Say 討論區 】 【 原文由 duke 所發表 】 發信人: huifeng (溫酒吧), 信區: THUExpress 標 題: 台灣人太無恥下流 發信站: BBS 水木清華站 (Wed Oct 20 17:08:34 1999) 送交者: 令狐沖 於 October 19, 1999 22:13:14: 台灣從政府,新聞界直到一般台獨分子,在李大嘴的帶動下,平時最喜愛 玩文字遊戲。經常故意混淆台幣,港幣,人民幣和美元等單位,捐給大陸 必稱台幣,如捐了百萬台幣就會嚷上好幾年。而大陸給的錢則是美元,三 十萬美元台灣人說得就象餐館小費似的。按如今的比價,中國紅十字會寄 給台灣紅十字會的款項已是一千萬台幣,以老敵收集的資料查來,台灣紅 會從未給大陸紅會寄過這麼多款,而且總和也沒有這個數字。 再算算台灣給大陸的捐款,說起來既讓人氣憤,又讓人對台獨嘴臉感到可 鄙與可笑。這些畜生明明去年還在網上喊絕不捐給大陸一分錢,讓十三億 大陸豬去泡黃湯,今天竟然大言不慚的說給大陸捐了多少多少,完全無中 生有。祖國大陸水災,尋求外界捐款一共隻有兩次,一次是九一年水災, 另一次是九八年水災。咱們分別來談談這兩次台灣的捐款。 九八年,台灣 政府公開聲明,由於‘中國’九六年‘對台灣進行恐嚇’,不支持民間對大 陸進行援助,給大陸的捐款會讓中國省下錢來發展武器,對台灣的安全 ‘構成嚴重威脅’。在這種公開的打壓下,為大陸災民捐款的在台中國 人受到了極大的壓力。連濟慈也被攻擊為台姦,台獨賤狗黨的摩西長老會 還組織人馬到濟慈去抗議罵街,以至於濟慈不得不聲明僅是人道考量,募 捐 匆匆收場。想必還有不少網友記得此事。 那麼九八年到底台灣給大陸捐了多少款呢?記得當時台獨的民視曾洋洋得意 的發過這麼一條新聞:鑒於中國的不友好態度,今年我國人民對中國水災的 關心成度大不 如前。除了少數幾個常和中共一個腔調的統派團體募捐之外,沒有多少人感 興趣,甚至還扯出國家安全的問題。這次祖國受到了比九一年還嚴重的水災, 卻隻在台灣募到不到五萬美元的捐款(不到兩百萬台幣)。台灣人民為什麼這 個態度,中共不知想過沒有? 再說說九一年,那時李氏剛上台,所有那些嫁禍兩岸關系的事件,如千島湖之 類都還沒發生。那次台灣百姓倒是比較湧躍,一方面的確是想幫助災民,另一 方面也是想和香港鬥富,向大陸炫財。不過李氏馬上著急,遏令企業不準捐, 捐款不抵稅,並提出了他那個臭名昭著的戒急用忍。那一次台灣捐款大概一兩 億新台幣左右,而且並沒有全部寄給大陸的紅十字會。 那麼這次台灣從祖國那裡得了多少錢呢?老敵一筆一筆給大家算來。 一。地震不到一星期,自大陸匯至台灣六千六百萬。大陸不用台幣,如果 是人民幣或港幣,那麼相當台幣兩億多。該條新聞摘自落山嘰的親台傾統 的。當然,台獨會說那是大陸台商所為,但這是我們大陸應得的稅收,這是 祖國各地的經濟所得抽出來的。台商每年自大陸賺取上百億美元,幾千 億台幣 的順差。這次地震不到一星期就從大陸匯去六千萬,我們不僅沒有如李氏政府 樣設置障礙,而且還支持他們匯第二波,第三波,第四波。。。 僅此一項,就足以蓋過台灣所有的捐款了。 二。邵逸夫捐款一億 如果是以港幣計算,那麼就是三四億新台幣。香港同胞對台灣災民如此關心, 反之台灣自回歸以來一直攻擊香港不斷,伙同索羅斯對相港股市落井下石, 以台幣貶值來施壓攻擊港幣,直到最近叫囂要武力攻擊香港,讓外資撤出, 香港倒閉。這則新聞已經被刪去,僅余標題,大家還可以在新網浪上看到。 三。香港各界一星期就送善款三千五百萬至台灣,換算成台幣一億多。。。 這則消息全部被台灣媒體封殺,以下隻好取自香港的鳳凰衛視。 鳳凰衛視27日報道,台灣世紀地震發生一星期來,牽動全球華人的心。香 港各界也發起賑災募款活動,幫助台灣同胞。最新統計數字,香港市民已 經捐出三千多萬港幣,而且數目還在增加當中。 一星期來,台灣大地震成為香港主要的關切焦點。電視台、報紙、廣播都派 出大批記者現場直擊,大篇幅的報導,更增加香港民眾牽掛台灣災情。香港 工聯會今天公布了他們(地震無情同胞有義)的募捐結果。9月24日當天工 會出動義工,在全港35個地點募款,一天下來就有這麼多成果。35個募 款箱 ,150個小錢筒。他們會將這批款項透過新華社香港分社交給中國紅十字會 ,轉送台灣。鄭耀棠表示,香港法律規定,募款需有受款人,先前他們曾與 台灣一駐港機構聯系,但在緊迫時間內,他們沒有回覆,因此另找其它單位 。另外,香港50多位藝人昨晚也舉行(送暖到台灣)賑災活動,初步估計籌 得近三千萬港幣,相當一億多台幣,確切數字還在點算當中。今天香港民眾 仍不斷透過各種方式,送愛心到台灣。(達叔打到這兒真是又累又氣,氣 得我去……喝口水) 四。海外各地華僑捐款五億多台幣 其中廣東同鄉會,江蘇同鄉會,浙江同鄉會,還有福建同鄉會捐款最多。現在 台獨 政府不敢喊台獨了,凡是華人的捐款都要,拿到錢之後,過不久就要變臉了。 台獨 政府一直暗中推行的華僑不是僑,台僑才是僑的政策。對自認是中國人的華僑 一分 錢資助也不給,還欠下大筆國民黨老兵的薪晌,就因為他們反台獨!每年雙十 都看 以見到老兵坐著輪椅遊行,向那個他們保衛奮鬥一生的中華民國要欠款。 看樓頂就知道華岳(海外著名華人論壇----達叔注)也為台灣災民募捐盡盡心 力, 華岳不少反台獨的網友一聽台灣地震,二話沒說就去捐款了。最讓我 感動的是夷州人網友,一人捐了三百多美元不說(一萬多台幣呢),還 遭到了來這裡的台灣人冷嘲熱諷,逼得他最後不得不說‘恨不得把心 掏出來給你們吃’。如此惡毒的台灣人,老天讓你們斷子絕孫! 如果看看 內地的報紙,就知道廣東,上海,福建這些地區是怎樣關心台灣災民了。 限於篇幅,各地匯給台灣的款項我不一一列出了,隻是想提醒國內的同胞,我 們這 樣做直不值得? 台灣如今獅子大張嘴,一方面四處要錢,另一方面對大陸和香港的捐款特別進 行惡意報道。大筆款項不報道,小筆又說太少了。連紅十字會第一次匯款不懂 規矩,十萬美元匯款扣除幾元匯費,竟然也被台灣當局大肆炒作。甚至在第二 次認真處理了這個問題,台灣的紅十字會實收二十萬美元,台灣畜生還來華岳 造謠說少了錢。(真是中國人的悲哀----達叔注) 最後,達叔請大家,所有的華人, 將老敵收集的這些証據廣為轉貼。謝謝朋 友們。 義憤達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ts1-16.dialup.nchu.edu.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155.s15.ts30.hinet.net > -------------------------------------------------------------------------- < 作者: oleander (夾竹桃是有毒植物) 看板: F.Future 標題: Re: [轉錄]轉貼台灣人太無恥下流 時間: Sat Oct 23 17:24:26 1999 台灣伙同所羅斯攻擊香港股市? 這種話都有...... 大陸的媒體可信嗎? 我有一次看cctv4 有一個醫生到大陸去 他講"中國大陸" 字幕打"祖國大陸" 旁白也講"祖國大陸" 上個禮拜聯合繽紛版有一篇921時在昆明的台商 可以看一下對當地媒體的說法 香港在97之前有多少人在排英國居留權ㄚ? 好個"重回溫暖的祖國懷抱"..... 共產國家的人民絕大多數是窮的 要香港這個東方明珠落入共產體制的手裡 其人民不願意的居多吧? -- 一本普通生物 加一本社會學 再放上微積分心理學 最後再放一本平裝的社會統計 就是一個粉舒服的枕頭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c47.dorm.kmu.edu.tw > -------------------------------------------------------------------------- < 作者: hippo (抽煙不是壞事) 看板: Taiwan-sale 標題: 看了一則新聞 時間: Thu Jul 29 14:23:44 1999 一個老先生到了大陸去找親戚 然後沒人理他 買個十塊錢的拖鞋也沒人給他 於是就在大陸流浪 後來由新黨立委馮滬祥想辦法把他接了回來 然後就開了一個記者會 一個他的鄰居老太太跟他說 “以後就不要去了啦 這裡才是你的家“ 對啊 沒錯 這裡--台灣 才是我們的家 不要再不認同台灣這塊我們生存了二十多年的土地了 與其在此做一些統獨的口水戰 不如就對台灣多做一些事 多關懷台灣的所有一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sj76-203.dialup > -------------------------------------------------------------------------- < 作者: Shenzhen (★慶祝建國五十週年★) 看板: Taiwan-sale 標題: Re: 看了一則新聞 時間: Thu Jul 29 22:13:22 1999 ※ 引述《hippo (抽煙不是壞事)》之銘言: : ※ 引述《Shenzhen (★慶祝建國五十週年★)》之銘言: : : 請問這位老先生是哪一省人? : : 這位老先生的遭遇令人同情,但是並不代表全部的現象。 : : 像我的親戚就對我很好,還跟我說:在海外(指台灣)多多保重, : : 這裡(北京)也是你的家。 : 板主你有去過大陸啊 : 感覺上如何呢 : 像我們這種只看過大陸尋奇的人只看的到落後的鄉下啦 : 說說那邊的狀況如何 我想有親戚在大陸的人感覺上比較不同,北京、深圳都很不錯,廣州就有點亂。 如果你想稍微體驗一下落後和髒亂,建議你搭廣九直通車去廣州。 跟團去會貴很多,我就是自己去的。建議去深圳看看世界之窗。 其實這和政治無關,出去玩玩總是好的, 建議你搭英亞航到香港,5000左右來回。 -- 義勇軍進行曲 田漢 詞 聶耳 曲 起來,不願作奴隸人們,把我們的血肉築成我們新的長城。 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每個人被迫著發出最後的吼聲。 起來!起來!起來! 我們萬眾一心,冒著敵人的砲火前進! 冒著敵人的砲火,前進!前進!前進!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42.s81.ts30.hi > -------------------------------------------------------------------------- < 作者: Shenzhen (★慶祝建國五十週年★) 看板: Taiwan-sale 標題: Re: 看了一則新聞 時間: Thu Jul 29 15:00:32 1999 : 一個老先生到了大陸去找親戚 然後沒人理他 : 買個十塊錢的拖鞋也沒人給他 於是就在大陸流浪 : 後來由新黨立委馮滬祥想辦法把他接了回來 : 然後就開了一個記者會 : 一個他的鄰居老太太跟他說 請問這位老先生是哪一省人? : “以後就不要去了啦 這裡才是你的家“ : 對啊 沒錯 這裡--台灣 才是我們的家 : 不要再不認同台灣這塊我們生存了二十多年的土地了 : 與其在此做一些統獨的口水戰 : 不如就對台灣多做一些事 多關懷台灣的所有一切 這位老先生的遭遇令人同情,但是並不代表全部的現象。 像我的親戚就對我很好,還跟我說:在海外(指台灣)多多保重, 這裡(北京)也是你的家。 -- 台灣回歸是全民的希望,台灣回歸是台灣人的出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125.s79.ts30.h > -------------------------------------------------------------------------- < 作者: plover (風鳥) 看板: Taiwan-sale 標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時間: Mon Aug 30 11:47:45 1999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     過 1982年12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序 言   中國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國家之一。中國各族人民共同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文 化﹐具有光榮的革命傳統。                           一八四0年以后﹐封建的中國逐漸變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國家。中國人民為 國家獨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進行了前僕后繼的英勇奮斗。            二十世紀﹐中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偉大歷史變革。               一九一一年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廢除了封建帝制﹐創立了中華民國。 但是﹐中國人民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歷史任務還沒有完成。          一九四九年﹐以毛澤東主席為領袖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各族人民﹐在經歷了 長期的艱難曲折的武裝斗爭和其他形式的斗爭以后﹐終於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 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建立了中華人民共 和國。從此﹐中國人民掌握了國家的權力﹐成為國家的主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我國社會逐步實現了由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 渡。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已經完成﹐人剝削人的制度已經消滅﹐社會主 義制度已經確立。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即 無產階級專政﹐得到鞏固和發展。中國人民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勝了帝國主義、霸 權主義的侵略、破壞和武裝挑釁﹐維護了國家的獨立和安全﹐增強了國防。經濟建 設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獨立的、比較完整的社會主義工業體系已經基本形成﹐農業 生產顯著提高。教育、科學、文化等事業有了很大的發展﹐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取得 了明顯的成效。廣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較大的改善。                 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和社會主義事業的成就﹐都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 各族人民﹐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指引下﹐堅持真理﹐修正錯誤﹐戰勝 許多艱難險阻而取得的。今后國家的根本任務是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指引 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的各項制度﹐發展 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逐步實現工業、農業、 國防和科學技朮的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   在我國﹐剝削階級作為階級已經消滅﹐但是階級斗爭還將在一定範圍內長期存 在。中國人民對敵視和破壞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內外的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必 須進行斗爭。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 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                       社會主義的建設事業必須依靠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 量。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過程中﹐已經結成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有各民主黨派和 各人民團體參加的﹐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 統一的愛國者的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這個統一戰線將繼續鞏固和發展。中國人民 政治協商會議是有廣泛代表性的統一戰線組織﹐過去發揮了重要的歷史作用﹐今后 在國家政治生活、社會生活和對外友好活動中﹐在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維護 國家的統一和團結的斗爭中﹐將進一步發揮它的重要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平等、團結、 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已經確立﹐并將繼續加強。在維護民族團結的斗爭中﹐要 反對大民族主義﹐主要是大漢族主義﹐也要反對地方民族主義。國家盡一切努力﹐ 促進全國各民族的共同繁榮。                          中國革命和建設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開的。中國的前途是同世界的 前途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的。中國堅持獨立自主的對外政策﹐堅持互相尊重主權和領 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發展同各國 的外交關系和經濟、文化的交流;堅持反對帝國主義、霸權主義、殖民主義﹐加強 同世界各國人民的團結﹐支持被壓迫民族和發展中國家爭取和維護民族獨立、發展 民族經濟的正義斗爭﹐為維護世界和平和促進人類進步事業而努力。         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 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 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 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第一章 總 綱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 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 主義制度。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 業﹐管理社會事務。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 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 監督。         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 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 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系。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 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加速經濟和文化的發 展。          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各民族自 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 習慣的自由。   第五條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 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 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   第七條 國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 家保障國營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第八條 農村人民公社、農業生產合作社和其他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 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參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的勞動者﹐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經營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業和飼養自留畜 。           城鎮中的手工業、工業、建築業、運輸業、商業、服務業等行業的各種形式的 合作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                國家保護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鼓勵、指導和幫助集體經濟 的發展。   第九條 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自然資源﹐都屬於國 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塗 除外。         國家保障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保護珍貴的動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 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自然資源。   第十條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用。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第十一條 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城鄉勞動者個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 的補充。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國家通過行政管理﹐指導、幫助和監督個體經濟。   第十二條 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 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   第十三條 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 。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   第十四條 國家通過提高勞動者的積極性和技朮水平﹐推廣先進的科學技朮﹐ 完善經濟管理體制和企業經營管理制度﹐實行各種形式的社會主義責任制﹐改進勞 動組織﹐以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發展社會生產力。           國家厲行節約﹐反對浪費。                         國家合理安排積累和消費﹐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在發展生產的基礎 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   第十五條 國家在社會主義公有制基礎上實行計劃經濟。國家通過經濟計劃的 綜合平衡和市場調節的輔助作用﹐保證國民經濟按比例地協調發展。         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破壞國家經濟計劃。   第十六條 國營企業在服從國家的統一領導和全面完成國家計劃的前提下﹐在 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有經營管理的自主權。                    國營企業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   第十七條 集體經濟組織在接受國家計劃指導和遵守有關法律的前提下﹐有獨 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                           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民主管理﹐由它的全體勞動者選舉和罷免管理 人員﹐決定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   第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允許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依照中華 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投資﹐同中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進行各種形式 的經濟合作。      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經濟組織以及中外合資經營的企業﹐都必須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它們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 護。   第十九條 國家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提高全國人民的科學文化水平。    國家舉辦各種學校﹐普及初等義務教育﹐發展中等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 ﹐并且發展學前教育。                             國家發展各種教育設施﹐掃除文盲﹐對工人、農民、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勞動 者進行政治、文化、科學、技朮、業務的教育﹐鼓勵自學成才。           國家鼓勵集體經濟組織、國家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依照法律規定舉辦 各種教育事業。     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第二十條 國家發展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事業﹐普及科學和技朮知識﹐獎勵科 學研究成果和技朮發明創造。   第二十一條 國家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現代醫藥和我國傳統醫藥﹐鼓勵和 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國家企業事業組織和街道組織舉辦各種醫療衛生設施﹐開 展群眾性的衛生活動﹐保護人民健康。                      國家發展體育事業﹐開展群眾性的體育活動﹐增強人民體質。   第二十二條 國家發展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文學藝朮事業、新聞廣 播電視事業、出版發行事業、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和其他文化事業﹐開展群眾性的 文化活動。       國家保護名勝古蹟、珍貴文物和其他重要歷史文化遺產。   第二十三條 國家培養為社會主義服務的各種專業人才﹐擴大知識分子的隊伍 ﹐創造條件﹐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條 國家通過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 ﹐通過在城鄉不同範圍的群眾中制定和執行各種守則、公約﹐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 明的建設。       國家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在人民中進 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共產主義的教育﹐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 物主義的教育﹐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第二十五條 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 。   第二十六條 國家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國家組織和鼓勵植樹造林﹐保護林木。   第二十七條 一切國家機關實行精簡的原則﹐實行工作責任制﹐實行工作人員 的培訓和考核制度﹐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反對官僚主義。         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 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   第二十八條 國家維護社會秩序﹐鎮壓叛國和其他反革命的活動﹐制裁危害社 會治安、破壞社會主義經濟和其他犯罪的活動﹐懲辦和改造犯罪分子。   第二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它的任務是鞏固國防﹐抵 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事業﹐努力為人民服務。   國家加強武裝力量的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的建設﹐增強國防力量。   第三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               (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三十一條 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 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第三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在 中國境內的外國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因為政治原因要求避難的外國人﹐可以給予受庇護的權利 。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 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 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 自由。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 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 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 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 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 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 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 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 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 密。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 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 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 害。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 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 取得賠償的權利。   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并在 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營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 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 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              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   第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 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 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        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第四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朮創作和其他文化 活動的自由。國家對於從事教育、科學、技朮、文學、藝朮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 的有益於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   第四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 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干部。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第五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 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 、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第五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第五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 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第五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 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第五十五條 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第五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               第三章 國家機構                第一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五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 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五十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 權。   第五十九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 。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法律規定。   第六十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屆滿的兩個月以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必須 完成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如果遇到不能進行選舉的非常情況﹐由全 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全體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可以推遲 選舉﹐延長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在非常情況結束后一年內﹐必須完成下 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第六十一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召集。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   第六十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修改憲法;                             (二)監督憲法的實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 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 秘書長的人選;     (六)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 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七)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八)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九)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審查和批準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一)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十二)批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                  (十三)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                  (十四)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                      (十五)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三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罷免下列人員﹕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二)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 秘書長;        (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和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          (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五)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第六十四條 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 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 的多數通過。      法律和其他議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   第六十五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          委員長﹐      副委員長若干人﹐                             秘書長﹐      委員若干人。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中﹐應當有適當名額的少數民族代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并有權罷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 檢察機關的職務。   第六十六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 任期相同﹐它行使職權到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出新的常務委員會為止。      委員長、副委員長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第六十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 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四)解釋法律;                             (五)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國家預算在執行過程中所必須作的部分調整方案;                 (六)監督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           (七)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     (八)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 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                          (九)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部長、委 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十)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 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十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提請﹐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員、 審判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法院院長;                        (十二)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提請﹐任免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檢察院檢察長﹐并且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 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                            (十三)決定駐外全權代表的任免;                     (十四)決定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的批準和廢除;           (十五)規定軍人和外交人員的銜級制度和其他專門銜級制度;         (十六)規定和決定授予國家的勳章和榮譽稱號;               (十七)決定特赦;                            (十八)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如果遇到國家遭受武裝侵犯或者必須 履行國際間共同防止侵略的條約的情況﹐決定戰爭狀態的宣布;           (十九)決定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                   (二十)決定全國或者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戒嚴;            (二十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的工作﹐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副委員長、秘書長協助委 員長工作。       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組成委員長會議﹐處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六十九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 作。   第七十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民族委員會、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 、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華僑委員會和其他需要設立的專門委員 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各專門委員會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的領導。        各專門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研 究、審議和擬訂有關議案。   第七十一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的時 候﹐可以組織關於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并且根據調查委員會的報告﹐作出相應 的決議。        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的時候﹐一切有關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公民都有義務 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   第七十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 ﹐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分別提出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 務委員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   第七十三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開會期間﹐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在常務委員會開會期間﹐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提 出對國務院或者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的質詢案。受質詢的機關必須負責答復。   第七十四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非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主席團許可 ﹐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非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不受逮捕 或者刑事審判。   第七十五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種會議上的發言和 表決﹐不受法律追究。   第七十六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必須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 密﹐并且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當同原選舉單位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聯系﹐聽取和反映 人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   第七十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原選舉單位的監督。原選舉單位有權依 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罷免本單位選出的代表。   第七十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織和工作 程序由法律規定。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第七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 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 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第八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布法律﹐任免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 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授予國家的勳章和榮譽稱號﹐發布特赦令﹐ 發布戒嚴令﹐宣布戰爭狀態﹐發布動員令。   第八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接受外國使節;根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派遣和召回駐外全權代表﹐批準和廢除同外 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   第八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職權。   第八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行使職權到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選出的主席、副主席就職為止。   第八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缺位的時候﹐由副主席繼任主席的職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缺位的時候﹐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補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時候﹐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補選;在補 選以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暫時代理主席職位。                第三節 國務院   第八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   第八十六條 國務院由下列人員組成﹕                    總理﹐       副總理若干人﹐   國務委員若干人﹐                             各部部長﹐     各委員會主任﹐   審計長﹐      秘書長。      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        國務院的組織由法律規定。   第八十七條 國務院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第八十八條 總理領導國務院的工作。副總理、國務委員協助總理工作。     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常務會議。            總理召集和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和國務院全體會議。   第八十九條 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規定各部和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統一領導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工作﹐ 并且領導不屬於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全國性的行政工作;               (四)統一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中央和省、自治區、 直轄市的國家行政機關的職權的具體劃分;                    (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            (六)領導和管理經濟工作和城鄉建設;                   (七)領導和管理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和計劃生育工作;       (八)領導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監察等工作;            (九)管理對外事務﹐同外國締結條約和協定;                (十)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                      (十一)領導和管理民族事務﹐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 治權利;        (十二)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           (十三)改變或者撤銷各部、各委員會發布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規章;    (十四)改變或者撤銷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五)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準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的建置和區域劃分;   (十六)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範圍內部分地區的戒嚴;          (十七)審定行政機構的編制﹐依照法律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人 員;          (十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十條 國務院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負責本部門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 務會議或者委員會會議、委務會議﹐討論決定本部門工作的重大問題。        各部、各委員會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權限 內﹐發布命令、指示和規章。   第九十一條 國務院設立審計機關﹐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收 支﹐對國家的財政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審計機關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 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九十二條 國務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在全國人民代表大 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四節 中央軍事委員會   第九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        中央軍事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                      主席﹐       副主席若干人﹐   委員若干人。    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                      中央軍事委員會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第九十四條 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 務委員會負責。        第五節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第九十五條 省、直轄市、縣、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設立人民代表大 會和人民政府。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組織由法律規定。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設立自治機關。自治機關的組織和工作根據憲法第三 章第五節、第六節規定的基本原則由法律規定。   第九十六條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   第九十七條 省、直轄市、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下一級的人民代表 大會選舉;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選民 直接選舉。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法律規定。   第九十八條 省、直轄市、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縣、不設 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三年。   第九十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 法規的遵守和執行;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通過和發布決議﹐審查和決定地方的經 濟建設、文化建設和公共事業建設的計劃。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 發展計劃、預算以及它們的執行情況的報告;有權改變或者撤銷本級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民族鄉的人民代表大會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釆取適合民族特點的具體措施 。   第一百條 省、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和它們的常務委員會﹐在不同憲法、法 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員會備案。   第一百零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分別選舉并且有權罷免本級人民政府的 省長和副省長、市長和副市長、縣長和副縣長、區長和副區長、鄉長和副鄉長、鎮 長和副鎮長。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并且有權罷免本級人民法院院長和本級 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出或者罷免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上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提請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   第一百零二條 省、直轄市、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原選舉單位的監 督;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選民的監督 。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單位和選民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罷免由 他們選出的代表。   第一百零三條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 若干人和委員若干人組成﹐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并有權罷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的組成人員。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 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   第一百零四條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本行 政區域內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項;監督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 作;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撤銷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不適當 的決議;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決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 閉會期間﹐罷免和補選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個別代表。   第一百零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地 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實行省長、市長、縣長、區長、鄉長、鎮長負責制。   第一百零六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每屆任期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   第一百零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管理本行政 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 、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發布決定和命令﹐任 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工作人員。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 的決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工作。                  省、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決定鄉、民族鄉、鎮的建置和區域劃分。   第一百零八條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 政府的工作﹐有權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   第一百零九條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地方各級審計機 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負責。   第一百一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縣級 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并報告工作。全國地方各級人民 政府都是國務院統一領導下的國家行政機關﹐都服從國務院。   第一百一十一條 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 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居民 選舉。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基層政權的相互關系由法律規定。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委員會﹐辦理本 居住地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并且向人民 政府反映群眾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第六節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   第一百一十二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 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   第一百一十三條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中﹐除實行區域自 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也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應當有實行區域自治的 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 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 族的公民擔任。   第一百一十五條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機關行使憲法第三章第五節 規定的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同時依照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規定的權 限行使自治權﹐根據本地方實際情況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政策。   第一百一十六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 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 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 務委員會備案。   第一百一十七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有管理地方財政的自治權。凡是依 照國家財政體制屬於民族自治地方的財政收入﹐都應當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 自主地安排使用。   第一百一十八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在國家計劃的指導下﹐自主地安排 和管理地方性的經濟建設事業。                         國家在民族自治地方開發資源、建設企業的時候﹐應當照顧民族自治地方的利 益。   第一百一十九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學、 文化、衛生、體育事業﹐保護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遺產﹐發展和繁榮民族文化。   第一百二十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依照國家的軍事制度和當地的實際需
檔案過大!部分文章無法顯示
: 有以上所述可得知 , 台灣回歸祖國大陸只有好處 , 為什麼就是有些冥頑不 : 靈的台獨份子要自找麻煩 , 陷自己於不義 , 進而把其他的人拖進戰場當歷 : 史的罪人 , 害台灣走進萬劫不復的境地呢 ?? 我想不透的是 在一個國家裡面 為什麼有人會認為 主張將兩個不同的國家(或地區)同時置於一個政權之下 就是真理 另外的人主張主張這兩個國家(或地區)應該分開發展 就一定是冥頑不靈呢 每個人對於自己所處的大環境的發展 都可以有自己的意見 似乎沒有必要把某種不合於自己的意見視為毒蛇猛獸 我不知道你受的教育帶給你怎樣的價值觀 我只看到你似乎沒辦法客觀地容納不同意見 如果你的祖國態度跟你一樣 你怎麼保證"統一"後 不同的聲音能被公平的對待 是吧 spotlightony老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68.s134.ts31.hinet.net > -------------------------------------------------------------------------- < 作者: Shenzhen (愛我深圳 愛我中華) 看板: F.Future 標題: Re: 獨立建國以後的好處?? 時間: Tue Dec 28 12:18:53 1999 ※ 引述《jordan325 (陽光.陰霾.雪)》之銘言: : ※ 引述《Shenzhen (愛我深圳 愛我中華)》之銘言: : : 你以為國際上會承認嗎? : : 在國際場合照樣抬不起頭。 : 不是以不以為的問題... : 是我們台灣人要做到讓國際承認.... : 而不是被動的等別人來... 國際承認是現實問題,車臣有人承認嗎? 恐怕本來支持蔣幫的還會趁機與蔣幫斷交。 -- 沿著小平同志所指引的改革開放道路奮勇前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98.s145.ts30.hinet.net > -------------------------------------------------------------------------- < 作者: shanvic (蔡依林加油) 看板: a-bian 標題: 暴炸性的內幕 時間: Sat Oct 30 21:54:40 1999 ※ [本文轉錄自 politics 看板] 作者: shanvic (蔡依林加油) 看板: politics 標題: 暴炸性的內幕 時間: Sat Oct 30 21:50:24 1999 【 查詢網友 】 《ID暱稱》sexx(嘿嘿) 《經濟狀況》債台高築 《上站次數》4次 《文章篇數》0篇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10/28/1999 15:25:49 Thu 《上次故鄉》h43.s148.ts30.h 《五子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個人名片》sexx 目前沒有名片 【 查詢網友 】 《ID暱稱》Chiba(chiba) 《經濟狀況》清寒 《上站次數》39次 《文章篇數》34篇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10/29/1999 17:40:14 Fri 《上次故鄉》h64.s147.ts30.h 《五子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個人名片》Chiba 目前沒有名片 chiba和sexx是同一個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tp076156.seeder.n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tp076156.seeder.net > -------------------------------------------------------------------------- < 作者: photoboy (對愛情灰了心........) 看板: a-bian 標題: Re: 告別中國 台灣人絕對不是中國人 時間: Thu Oct 21 15:43:26 1999 ※ 引述《shanvic (蔡依林加油)》之銘言: : ※ 引述《Shenzhen (★一國兩制統一中國★)》之銘言: : : 詳見簽名檔 : 臺灣不是中國的 : 台灣是台灣人 : 不分省籍 : 一起努力建立的國家 : 目前國名 : 是 : 中華民國 : 懂嗎 shanvic兄 我們不要跟豬打架嘛 跟豬打架只會自己弄得一身髒 然後豬還會很高興呢....... 結論 你有聽過豬寫出的憲法要人去遵守的嗎?????? -- 捕捉瞬間‧掌握永恆 Photo Bo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sj135-210.dialup.seed.net.tw > -------------------------------------------------------------------------- < 作者: NTUredarmy (台大赤軍團) 站內: F.Future 標題: 回歸後好處 好你個頭 時間: Sun Dec 26 08:37:28 1999 瞧你這共狗說的頭頭是道 你還當真認為你的祖國會對你好 等真的共產黨統治台灣要來抄你全家時 你再慢慢作你的春秋大夢吧你 ※ 引述《spotlightony (一國兩制 , 台人治台)》之銘言: : 台灣回歸後的好處有以下幾點 : : 1 . 台灣不需要再花錢買一些又貴又爛的武器 , 新新的飛機買來一天到晚在摔 : 看了就很不爽 . : 2 . 台灣不需要再花錢去結交一些黑人國來受氣 , 給了一堆錢給他們還要被勒索 : 每換一個新總統就得再花一次錢 . : 3 . 台灣的國防預算不需要再佔總預算額的三分之一 . : 4 . 以上節省下來的開支可以用來建設台灣 , 讓台灣更加富裕 , 人民生活更加美 : 好 , 台灣可以真正成為中國第一大的轉運港 , 前進站 . : 5 . 在一國兩制的最高指導原則之下 , 祖國政府將尊重台灣一切現有的各種制度 : 台灣仍可以擁有自己的軍隊與政府組織還有旗幟 , 並維持現行的選舉制度而 : 選出自己的特區領導人 . : 6 . 台灣的男生不需要再花兩年到軍隊中受苦受難 , 不明不白的被整死了死了還 : 要被軍方說成是感情糾紛而自殺 ; 可以不必有壓力的規畫自己人生 , 不怕因 : 為當兵而被耽誤了兩年工作時間或是被馬子甩掉 . : 至於有志於從軍報國者 , 仍然可以投考軍校官校或是士校 , 更可以發揮所長 . : 7 . 台灣回歸後 , 馬上三通 , 台灣貨物行銷神州大陸 , 不需要再經過香港轉運 , : 也不需要關稅或是被美國人動輒以三零一來欺負 . : 8 . 江澤民主席已經開出條件 , 台灣人可以到大陸去當副領導 , 而國旗與國號在 : 一個中國的前提之下也可以談 , 這麼好康的事 , 只有笨蛋才會去拒絕 . : 9 . 台灣回歸後 , 台灣沒有國際地位的現狀馬上可以改變 , 加入聯合國的問題 : 也迎刃而解 - 因為中國台灣當然是聯合國的一份子 . 而台灣人今後出國則可 : 以大大方方並抬頭驕傲的告訴人家 : 我是中國人 , 我來自中國的台灣 ! : 而不會每次畏畏縮縮的告訴人家你來自台灣後 , 被人家問 " 台灣在哪兒 ? " : 或是被羞辱一頓 " Taiwan is not a country " . : 10 . 台灣如果有餘力 , 都然歡迎一起來建設並改造新中國 , 讓所有的中國人都可 : 以享受到安定富強的果實 - 而一個穩定發達的中國 , 對台灣來說 , 肯定是正 : 數 ( 台灣不管是統是獨 , 身旁的中國如果混亂不已 , 對台灣絕對沒好處 !! ) : 有以上所述可得知 , 台灣回歸祖國大陸只有好處 , 為什麼就是有些冥頑不 : 靈的台獨份子要自找麻煩 , 陷自己於不義 , 進而把其他的人拖進戰場當歷 : 史的罪人 , 害台灣走進萬劫不復的境地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76.s138.ts31.hinet.net > -------------------------------------------------------------------------- < 作者: plover (風鳥) 看板: Taiwan-sale 標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時間: Mon Aug 30 11:47:45 1999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     過 1982年12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序 言   中國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國家之一。中國各族人民共同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文 化﹐具有光榮的革命傳統。                           一八四0年以后﹐封建的中國逐漸變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國家。中國人民為 國家獨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進行了前僕后繼的英勇奮斗。            二十世紀﹐中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偉大歷史變革。               一九一一年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廢除了封建帝制﹐創立了中華民國。 但是﹐中國人民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歷史任務還沒有完成。          一九四九年﹐以毛澤東主席為領袖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各族人民﹐在經歷了 長期的艱難曲折的武裝斗爭和其他形式的斗爭以后﹐終於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 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建立了中華人民共 和國。從此﹐中國人民掌握了國家的權力﹐成為國家的主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我國社會逐步實現了由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 渡。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已經完成﹐人剝削人的制度已經消滅﹐社會主 義制度已經確立。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即 無產階級專政﹐得到鞏固和發展。中國人民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勝了帝國主義、霸 權主義的侵略、破壞和武裝挑釁﹐維護了國家的獨立和安全﹐增強了國防。經濟建 設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獨立的、比較完整的社會主義工業體系已經基本形成﹐農業 生產顯著提高。教育、科學、文化等事業有了很大的發展﹐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取得 了明顯的成效。廣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較大的改善。                 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和社會主義事業的成就﹐都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 各族人民﹐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指引下﹐堅持真理﹐修正錯誤﹐戰勝 許多艱難險阻而取得的。今后國家的根本任務是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指引 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的各項制度﹐發展 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逐步實現工業、農業、 國防和科學技朮的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   在我國﹐剝削階級作為階級已經消滅﹐但是階級斗爭還將在一定範圍內長期存 在。中國人民對敵視和破壞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內外的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必 須進行斗爭。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 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                       社會主義的建設事業必須依靠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 量。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過程中﹐已經結成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有各民主黨派和 各人民團體參加的﹐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 統一的愛國者的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這個統一戰線將繼續鞏固和發展。中國人民 政治協商會議是有廣泛代表性的統一戰線組織﹐過去發揮了重要的歷史作用﹐今后 在國家政治生活、社會生活和對外友好活動中﹐在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維護 國家的統一和團結的斗爭中﹐將進一步發揮它的重要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平等、團結、 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已經確立﹐并將繼續加強。在維護民族團結的斗爭中﹐要 反對大民族主義﹐主要是大漢族主義﹐也要反對地方民族主義。國家盡一切努力﹐ 促進全國各民族的共同繁榮。                          中國革命和建設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開的。中國的前途是同世界的 前途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的。中國堅持獨立自主的對外政策﹐堅持互相尊重主權和領 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發展同各國 的外交關系和經濟、文化的交流;堅持反對帝國主義、霸權主義、殖民主義﹐加強 同世界各國人民的團結﹐支持被壓迫民族和發展中國家爭取和維護民族獨立、發展 民族經濟的正義斗爭﹐為維護世界和平和促進人類進步事業而努力。         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 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 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 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第一章 總 綱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 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 主義制度。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 業﹐管理社會事務。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 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 監督。         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 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 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系。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 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加速經濟和文化的發 展。          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各民族自 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 習慣的自由。   第五條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 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 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   第七條 國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 家保障國營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第八條 農村人民公社、農業生產合作社和其他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 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參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的勞動者﹐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經營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業和飼養自留畜 。           城鎮中的手工業、工業、建築業、運輸業、商業、服務業等行業的各種形式的 合作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                國家保護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鼓勵、指導和幫助集體經濟 的發展。   第九條 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自然資源﹐都屬於國 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塗 除外。         國家保障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保護珍貴的動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 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自然資源。   第十條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用。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第十一條 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城鄉勞動者個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 的補充。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國家通過行政管理﹐指導、幫助和監督個體經濟。   第十二條 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 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   第十三條 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 。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   第十四條 國家通過提高勞動者的積極性和技朮水平﹐推廣先進的科學技朮﹐ 完善經濟管理體制和企業經營管理制度﹐實行各種形式的社會主義責任制﹐改進勞 動組織﹐以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發展社會生產力。           國家厲行節約﹐反對浪費。                         國家合理安排積累和消費﹐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在發展生產的基礎 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   第十五條 國家在社會主義公有制基礎上實行計劃經濟。國家通過經濟計劃的 綜合平衡和市場調節的輔助作用﹐保證國民經濟按比例地協調發展。         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破壞國家經濟計劃。   第十六條 國營企業在服從國家的統一領導和全面完成國家計劃的前提下﹐在 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有經營管理的自主權。                    國營企業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   第十七條 集體經濟組織在接受國家計劃指導和遵守有關法律的前提下﹐有獨 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                           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民主管理﹐由它的全體勞動者選舉和罷免管理 人員﹐決定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   第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允許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依照中華 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投資﹐同中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進行各種形式 的經濟合作。      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經濟組織以及中外合資經營的企業﹐都必須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它們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 護。   第十九條 國家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提高全國人民的科學文化水平。    國家舉辦各種學校﹐普及初等義務教育﹐發展中等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 ﹐并且發展學前教育。                             國家發展各種教育設施﹐掃除文盲﹐對工人、農民、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勞動 者進行政治、文化、科學、技朮、業務的教育﹐鼓勵自學成才。           國家鼓勵集體經濟組織、國家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依照法律規定舉辦 各種教育事業。     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第二十條 國家發展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事業﹐普及科學和技朮知識﹐獎勵科 學研究成果和技朮發明創造。   第二十一條 國家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現代醫藥和我國傳統醫藥﹐鼓勵和 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國家企業事業組織和街道組織舉辦各種醫療衛生設施﹐開 展群眾性的衛生活動﹐保護人民健康。                      國家發展體育事業﹐開展群眾性的體育活動﹐增強人民體質。   第二十二條 國家發展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文學藝朮事業、新聞廣 播電視事業、出版發行事業、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和其他文化事業﹐開展群眾性的 文化活動。       國家保護名勝古蹟、珍貴文物和其他重要歷史文化遺產。   第二十三條 國家培養為社會主義服務的各種專業人才﹐擴大知識分子的隊伍 ﹐創造條件﹐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條 國家通過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 ﹐通過在城鄉不同範圍的群眾中制定和執行各種守則、公約﹐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 明的建設。       國家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在人民中進 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共產主義的教育﹐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 物主義的教育﹐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第二十五條 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 。   第二十六條 國家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國家組織和鼓勵植樹造林﹐保護林木。   第二十七條 一切國家機關實行精簡的原則﹐實行工作責任制﹐實行工作人員 的培訓和考核制度﹐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反對官僚主義。         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 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   第二十八條 國家維護社會秩序﹐鎮壓叛國和其他反革命的活動﹐制裁危害社 會治安、破壞社會主義經濟和其他犯罪的活動﹐懲辦和改造犯罪分子。   第二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它的任務是鞏固國防﹐抵 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事業﹐努力為人民服務。   國家加強武裝力量的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的建設﹐增強國防力量。   第三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               (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三十一條 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 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第三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在 中國境內的外國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因為政治原因要求避難的外國人﹐可以給予受庇護的權利 。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 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 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 自由。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 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 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 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 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 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 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 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 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 密。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 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 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 害。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 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 取得賠償的權利。   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并在 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營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 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 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              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   第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 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 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        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第四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朮創作和其他文化 活動的自由。國家對於從事教育、科學、技朮、文學、藝朮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 的有益於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   第四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 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干部。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第五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 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 、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第五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第五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 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第五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 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第五十五條 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第五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               第三章 國家機構                第一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五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 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五十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 權。   第五十九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 。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法律規定。   第六十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屆滿的兩個月以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必須 完成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如果遇到不能進行選舉的非常情況﹐由全 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全體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可以推遲 選舉﹐延長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在非常情況結束后一年內﹐必須完成下 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第六十一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召集。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   第六十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修改憲法;                             (二)監督憲法的實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 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 秘書長的人選;     (六)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 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七)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八)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九)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審查和批準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一)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十二)批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                  (十三)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                  (十四)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                      (十五)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三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罷免下列人員﹕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二)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 秘書長;        (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和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          (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五)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第六十四條 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 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 的多數通過。      法律和其他議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   第六十五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          委員長﹐      副委員長若干人﹐                             秘書長﹐      委員若干人。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中﹐應當有適當名額的少數民族代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并有權罷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 檢察機關的職務。   第六十六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 任期相同﹐它行使職權到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出新的常務委員會為止。      委員長、副委員長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第六十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 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四)解釋法律;                             (五)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國家預算在執行過程中所必須作的部分調整方案;                 (六)監督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           (七)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     (八)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 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                          (九)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部長、委 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十)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 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十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提請﹐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員、 審判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法院院長;                        (十二)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提請﹐任免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檢察院檢察長﹐并且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 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                            (十三)決定駐外全權代表的任免;                     (十四)決定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的批準和廢除;           (十五)規定軍人和外交人員的銜級制度和其他專門銜級制度;         (十六)規定和決定授予國家的勳章和榮譽稱號;               (十七)決定特赦;                            (十八)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如果遇到國家遭受武裝侵犯或者必須 履行國際間共同防止侵略的條約的情況﹐決定戰爭狀態的宣布;           (十九)決定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                   (二十)決定全國或者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戒嚴;            (二十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的工作﹐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副委員長、秘書長協助委 員長工作。       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組成委員長會議﹐處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六十九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 作。   第七十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民族委員會、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 、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華僑委員會和其他需要設立的專門委員 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各專門委員會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的領導。        各專門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研 究、審議和擬訂有關議案。   第七十一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的時 候﹐可以組織關於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并且根據調查委員會的報告﹐作出相應 的決議。        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的時候﹐一切有關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公民都有義務 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   第七十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 ﹐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分別提出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 務委員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   第七十三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開會期間﹐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在常務委員會開會期間﹐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提 出對國務院或者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的質詢案。受質詢的機關必須負責答復。   第七十四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非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主席團許可 ﹐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非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不受逮捕 或者刑事審判。   第七十五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種會議上的發言和 表決﹐不受法律追究。   第七十六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必須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 密﹐并且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當同原選舉單位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聯系﹐聽取和反映 人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   第七十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原選舉單位的監督。原選舉單位有權依 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罷免本單位選出的代表。   第七十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織和工作 程序由法律規定。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第七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 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 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第八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布法律﹐任免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 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授予國家的勳章和榮譽稱號﹐發布特赦令﹐ 發布戒嚴令﹐宣布戰爭狀態﹐發布動員令。   第八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接受外國使節;根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派遣和召回駐外全權代表﹐批準和廢除同外 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   第八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職權。   第八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行使職權到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選出的主席、副主席就職為止。   第八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缺位的時候﹐由副主席繼任主席的職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缺位的時候﹐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補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時候﹐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補選;在補 選以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暫時代理主席職位。                第三節 國務院   第八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   第八十六條 國務院由下列人員組成﹕                    總理﹐       副總理若干人﹐   國務委員若干人﹐                             各部部長﹐     各委員會主任﹐   審計長﹐      秘書長。      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        國務院的組織由法律規定。   第八十七條 國務院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第八十八條 總理領導國務院的工作。副總理、國務委員協助總理工作。     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常務會議。            總理召集和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和國務院全體會議。   第八十九條 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規定各部和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統一領導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工作﹐ 并且領導不屬於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全國性的行政工作;               (四)統一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中央和省、自治區、 直轄市的國家行政機關的職權的具體劃分;                    (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            (六)領導和管理經濟工作和城鄉建設;                   (七)領導和管理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和計劃生育工作;       (八)領導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監察等工作;            (九)管理對外事務﹐同外國締結條約和協定;                (十)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                      (十一)領導和管理民族事務﹐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 治權利;        (十二)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           (十三)改變或者撤銷各部、各委員會發布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規章;    (十四)改變或者撤銷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五)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準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的建置和區域劃分;   (十六)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範圍內部分地區的戒嚴;          (十七)審定行政機構的編制﹐依照法律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人 員;          (十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十條 國務院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負責本部門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 務會議或者委員會會議、委務會議﹐討論決定本部門工作的重大問題。        各部、各委員會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權限 內﹐發布命令、指示和規章。   第九十一條 國務院設立審計機關﹐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收 支﹐對國家的財政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審計機關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 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九十二條 國務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在全國人民代表大 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四節 中央軍事委員會   第九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        中央軍事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                      主席﹐       副主席若干人﹐   委員若干人。    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                      中央軍事委員會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第九十四條 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 務委員會負責。        第五節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第九十五條 省、直轄市、縣、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設立人民代表大 會和人民政府。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組織由法律規定。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設立自治機關。自治機關的組織和工作根據憲法第三 章第五節、第六節規定的基本原則由法律規定。   第九十六條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   第九十七條 省、直轄市、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下一級的人民代表 大會選舉;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選民 直接選舉。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法律規定。   第九十八條 省、直轄市、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縣、不設 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三年。   第九十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 法規的遵守和執行;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通過和發布決議﹐審查和決定地方的經 濟建設、文化建設和公共事業建設的計劃。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 發展計劃、預算以及它們的執行情況的報告;有權改變或者撤銷本級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民族鄉的人民代表大會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釆取適合民族特點的具體措施 。   第一百條 省、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和它們的常務委員會﹐在不同憲法、法 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員會備案。   第一百零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分別選舉并且有權罷免本級人民政府的 省長和副省長、市長和副市長、縣長和副縣長、區長和副區長、鄉長和副鄉長、鎮 長和副鎮長。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并且有權罷免本級人民法院院長和本級 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出或者罷免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上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提請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   第一百零二條 省、直轄市、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原選舉單位的監 督;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選民的監督 。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單位和選民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罷免由 他們選出的代表。   第一百零三條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 若干人和委員若干人組成﹐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并有權罷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的組成人員。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 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   第一百零四條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本行 政區域內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項;監督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 作;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撤銷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不適當 的決議;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決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 閉會期間﹐罷免和補選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個別代表。   第一百零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地 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實行省長、市長、縣長、區長、鄉長、鎮長負責制。   第一百零六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每屆任期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   第一百零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管理本行政 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 、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發布決定和命令﹐任 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工作人員。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 的決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工作。                  省、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決定鄉、民族鄉、鎮的建置和區域劃分。   第一百零八條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 政府的工作﹐有權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   第一百零九條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地方各級審計機 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負責。   第一百一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縣級 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并報告工作。全國地方各級人民 政府都是國務院統一領導下的國家行政機關﹐都服從國務院。   第一百一十一條 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 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居民 選舉。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基層政權的相互關系由法律規定。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委員會﹐辦理本 居住地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并且向人民 政府反映群眾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第六節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   第一百一十二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 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   第一百一十三條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中﹐除實行區域自 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也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應當有實行區域自治的 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 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 族的公民擔任。   第一百一十五條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機關行使憲法第三章第五節 規定的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同時依照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規定的權 限行使自治權﹐根據本地方實際情況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政策。   第一百一十六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 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 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 務委員會備案。   第一百一十七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有管理地方財政的自治權。凡是依 照國家財政體制屬於民族自治地方的財政收入﹐都應當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 自主地安排使用。   第一百一十八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在國家計劃的指導下﹐自主地安排 和管理地方性的經濟建設事業。                         國家在民族自治地方開發資源、建設企業的時候﹐應當照顧民族自治地方的利 益。   第一百一十九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學、 文化、衛生、體育事業﹐保護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遺產﹐發展和繁榮民族文化。   第一百二十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依照國家的軍事制度和當地的實際需 要﹐經國務院批準﹐可以組織本地方維護社會治安的公安部隊。   第一百二十一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在執行職務的時候﹐依照本民族自 治地方自治條例的規定﹐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或者幾種語言文字。   第一百二十二條 國家從財政、物資、技朮等方面幫助各少數民族加速發展經 濟建設和文化建設事業。                            國家幫助民族自治地方從當地民族中大量培養各級干部、各種專業人才和技朮 工人。            第七節 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第一百二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第一百二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 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 超過兩屆。       人民法院的組織由法律規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別情況外﹐一律公開進 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 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一百二十七條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 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第一百二十八條 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負責。   第一百二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   第一百三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 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 不得超過兩屆。     人民檢察院的組織由法律規定。   第一百三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 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一百三十二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是最高檢察機關。              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 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第一百三十三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 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負 責。   第一百三十四條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人民法 院和人民檢察院對於不通曉當地通用的語言文字的訴訟參與人﹐應當為他們翻譯。   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區﹐應當用當地通用的語言進行審理 ;起訴書、判決書、布告和其他文書應當根據實際需要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或者幾 種文字。   第一百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分工 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             第四章 國旗、國徽、首都   第一百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五星紅旗。   第一百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中間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門﹐周圍是 谷穗和齒輪。   第一百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是北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ks7-238.dialup. > -------------------------------------------------------------------------- < 作者: plover (風鳥) 看板: Taiwan-sale 標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時間: Mon Aug 30 11:49:59 1999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1988年 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公告第八號公布施行)                      第一條 憲法第十一條增加規定﹕“國家允許私營經濟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存 在和發展。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國家保護私營經濟的合法的權 利和利益﹐對私營經濟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   第二條 憲法第十條第四款“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出租或者以 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修改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 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199   3年3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第八號公布施行)                      第三條 憲法序言第七自然段后兩句﹕“今后國家的根本任務是集中力量進行 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 義、毛澤東思想指引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不斷完善社會主 義的各項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逐 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朮的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高度文明、高度民 主的社會主義國家。”修改為﹕“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國家的根本任務 是﹐根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 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指引下﹐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改革開放﹐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的各項 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逐步實現工 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朮的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 義國家。”   第四條 憲法序言第十自然段末尾增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 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   第五條 憲法第七條﹕“國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 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營經濟的鞏固和發展。”修改為﹕“國有經濟﹐即社會主 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   第六條 憲法第八條第一款﹕“農村人民公社、農業生產合作社和其他生產、 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 參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經營自留地、自留山、 家庭副業和飼養自留畜。”修改為﹕“農村中的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和生產 、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 。參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經營自留地、自留山 、家庭副業和飼養自留畜。”   第七條 憲法第十五條﹕“國家在社會主義公有制基礎上實行計劃經濟。國家 通過經濟計劃的綜合平衡和市場調節的輔助作用﹐保證國民經濟按比例地協調發展 。”“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破壞國家經濟計劃。”修改為﹕ “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加強經濟立法﹐完善宏觀調控。”“國家 依法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第八條 憲法第十六條﹕“國營企業在服從國家的統一領導和全面完成國家計 劃的前提下﹐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有經營管理的自主權。”“國營企業依照法律 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修改為﹕“國有企業在法 律規定的範圍內有權自主經營。”“國有企業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 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   第九條 憲法第十七條﹕“集體經濟組織在接受國家計劃指導和遵守有關法律 的前提下﹐有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民 主管理﹐由它的全體勞動者選舉和罷免管理人員﹐決定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修 改為﹕“集體經濟組織在遵守有關法律的前提下﹐有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 ”“集體經濟組織實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規定選舉和罷免管理人員﹐決定經營管 理的重大問題。”   第十條 憲法第四十二條第三款﹕“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 。國營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已的勞 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提倡公民從事 義務勞動。”修改為﹕“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 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已的勞動。國家提倡社 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   第十一條 憲法第九十八條﹕“省、直轄市、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 期五年。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三年 。”修改為﹕“省、直轄市、縣、市、市轄區的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鄉、 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三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ks7-238.dialup. > -------------------------------------------------------------------------- < 作者: taip (taip) 看板: Taiwan-sale 標題: 中國戰機僅從事例行戰訓 時間: Wed Sep 8 04:03:04 1999 中國戰機僅從事例行戰訓 人民解放軍陸、海、空部隊均實施計畫內演訓未發現異常活動 國防部8月31日公佈最新中國人民解放軍動態指出,當面人民解放軍空軍戰 機都在從事例行戰訓活動,起降批、架次較上週更少,二砲部隊則無異動,近 期人民解放軍曾於廣東雷州半島、遼寧廣鹿島等海、空域實施導彈射擊訓練, 但對台灣均無任何影響。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孔繁定表示,為避免有心人士利用當前情勢散播不實謠言, 影響民心士氣,打擊台灣軍隊的士氣,國防部再次說明本週(8月24日至8 月30)中國人民解放軍動態狀況如下:地面部隊:人民解放軍地面部隊兵力 無異動,均實施計畫內之演訓;海軍:人民解放軍海軍均從事例行訓練,未發 現異常活動;空軍:人民解放軍空軍戰機均從事例行戰訓活動,批、架次較上 週更少;二砲部隊無異動。 孔繁定表示,近期中國人民解放軍曾於廣東雷州半島、遼寧廣鹿島等海、空域 實施導彈射擊訓練,以上活動對我國均無任何影響,國防部將會持續掌握、監 控人民解放軍動態,適時向全體國人公開說明。 孔繁定強調,台灣國軍的戰備整備工作為一持續性與長期性的工作,也是無時 無刻都在做的工作,我國軍隊將本「不挑釁、不迴避、不示弱」之指導,完成 一切戰備及突發狀況之因應措施,務請全體國人放心。 -- 掌權者,既得利益者,未曾受苦難的人是沒有權利與資格要求受難者放棄悲情, 寬恕之火應該由受難者點燃,悲情不能壓抑處理,應該讓悲情昇華! 選擇性的記憶所造就的是一群沒有根的族群,而遺忘是最可怕的,掌權者,既得 利益者努力的要受難者遺忘悲情,當迫害再度發生時,被犧牲的也是那群將悲情 遺忘的族群,人權的被踐踏的悲劇也因而一再的重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ts0054.tc.sil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