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KM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yoyoruru (好走......)》之銘言: : 我個人不贊成廢除死刑 : 甚至我認為應該增加判處死刑的罪行 : 非臨時起意或一時衝動所造成的罪行 : 我認為都該把最高刑度改為死刑 : 例如經濟犯 (這個議題果然戰起來了 @@) 關於誤判和為被害人申張正義這兩個論點前面已經說很多了, 兩邊各有堅持, 而且已經是近乎宗教信仰般的堅持了, 我想任何一邊都無法說服另一邊吧 @@ 有個根本的問題好像沒什麼人提到: 一味的用重刑真的有效嗎? 舉性侵害來說好了, 是否將性侵害定為唯一死刑, 性侵案件就會減少呢? 應該是吧, 像什麼約會強暴或是職場/ 校園性侵的事件應該會減少, 對於正常人, 唯一死刑確實可以讓人心生恐懼, 進一步扼止其犯意. 不過這類人的犯行通常止於性侵, 不會進一步殺害被害人. 那如果是窮凶極惡之徒或人格異常的犯罪者呢? 反正性侵已是一死, 再殺個人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那麼性侵唯一死刑是消極地保護被害人免於被性侵 抑或是積極地鼓勵加害者的殺人意圖呢? 一味的強調死刑真的會讓治安變好嗎? 帳面上是的, 但到時候恐怕犯人的兇殘程度 也是劇增吧. 接下來還是說一下意見分岐的誤判問題 (雖然不可能會有共識, 還是來說說我的想法) 這個例子有點不倫不類, 大家還否記得舔耳事件? 還記得當時涂已經是被未審先判了, 似乎沒人相信涂是清白的. 這只是想提醒大家, 人是很容易被表像欺騙的, 你覺得法官/ 檢察官就能完全不犯錯嗎? 也許你說, 就機率上來說, 因為誤判被結束生命是極端少數的例子 為了公眾的利益, 就請這些人 "從容就義" 吧. 持這種意見也不能說錯, 畢竟我們的社會就是這樣運作的, 但請不要同時又以 "公平正義" 來為自己辯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136.248.21 ※ 編輯: march20 來自: 71.136.248.21 (12/26 17:02)
oronepho:推,但前半段舉性侵案來斷言要不要死刑感覺怪怪的捏 12/26 17:04
march20:只是提個意見, 真的要斷言死刑該不該廢我還差得遠@@ 12/26 17:06
oronepho:是否牽涉到犯罪心理或眾多法律上罪則不同的問題 12/26 17:06
march20:只是想提出 "亂世用重典" 這句話並不是簡單的一味重刑 12/26 17:07
march20:可以解釋 12/26 17:08
march20:是啊, 很複雜啊, 應該找專家來, 但這種事恐怕沒專家 @@@ 12/26 17:09
zzzaaazzz:我的想法是,只要沒有誤判的可能,死刑存在無妨.. 12/26 17:10
zzzaaazzz:現在我反對死刑的原因,很重要就是誤判的可能(在台灣) 12/26 17:11
zzzaaazzz:幾乎常有,只要存有誤判的風險,死刑就該考慮是否替代 12/26 17:11
oronepho:這爭論是因律師原罪是說謊 法官原罪是誤判? 12/26 17:13
oronepho:性侵潛意識是要生,死刑潛意識是要死 12/26 17:21
oronepho:樓上馬肯 12/26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