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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M1350619 (我閉上眼睛看世界)》之銘言: : ※ 引述《winnie53 (小熊維尼)》之銘言: : : 我只有針對重大惡行犯連續犯,竟然被偉大的K大人改成所有的犯人 : : 這招不錯學起來 : 關於所謂的"重大惡行犯連續犯"該如何去定義呢? : 要決定這個人有沒有資格存活於世上的標準又該如何標定?? 反對死刑的人最愛問「到底是誰授權你剝奪別人的生命」? 我也可以比照辦理問「到底是誰授權你剝奪別人的自由和財產?」 假如你的邏輯成立 那麼比照邏輯下去 剝奪自由和財產也違背人權了 既然罪犯的生命也是生命 那麼罪犯的自由也是自由 罪犯的財產也是財產 : 另外其因環境背景造成精神方面問題之犯人可被減刑更甚無罪 : (如二十四個比利)並給於醫治, : 但在精神判定方面無問題之犯人,其因身世環境背景所造成的偏差之人格, : 其所犯下之罪行就必須全由犯人承擔?? 這牽涉到人類有沒有自由意識的千古疑難了 我自己認為 除非是器質性的原因 否則任何東西進入你的心中以後 只要任何決策皆出於自己的本意 自己就要負責 按照你這種邏輯 對國家有貢獻的人也不應該獎賞 因為那是他環境的功勞 認真做工作也不應該有加薪 因為那是你父母教育的功勞 比照下去 世界大亂 : 這是否又為公平?? : 看到前面有大大提出 : 人權團體說法律及法官無資格剝奪犯人之生命 : 而犯人又為什麼有資格剝奪其它人的生命? : 基本上.我認為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去剝奪任何人的生命 : 有權決定自己生命的只有自己 : 想問問大家 : 一命抵一命是否是的合理及符合正義? 我自己覺得 當然符合公平和正義 我自己認為 一件事物的價值 也決定於損壞以後要進行多少賠償 假如打壞賓士車只要賠十萬 那就代表賓士車一台的價值只有十萬 同理 毀壞被害人的性命假如不用賠命 那就等於否認被害人的性命是一條珍貴的生命 再舉個比方 就是因為每個人的財產權都應該受到尊重 所以,侵害他人財產者,才必須以自己的財產作為抵償 如此才能彰顯被害人財產的價值 如果為了「尊重財產權」「加害人的財產也是財產」,而立法禁止對他人要求損害賠償 那這個國家是屬於財產權保護極度低落的狀態 而不是財產權受到保障的狀態 或許要問:「殺了死刑犯,被害人可以復活嗎?」 這句話是建立在「補償 = 完全復原損傷」的錯誤假設上 舉個例子 走路被車子撞成殘廢 就算有幾百萬的賠償金 能夠讓恢復走路嗎? 做了十年冤獄的人 難道有了賠償金 他就會年輕十歲? 他破碎的妻子家人都會回來? 賠償金無法讓神經接回來,無法讓冤獄的歲月流回來 可是我們要不要給被害人賠償金? 那麼光以「殺了死刑犯,被害人也無法復活」作為反對死刑的理由 說得通嗎? : 死刑的目的是什麼? : 倒底什麼樣的懲罰才是符合犯人所犯下的罪行? : 不原諒犯人=可剝奪其生命? 沒有人授權我們剝奪別人的自由和財產 但我們還不是照樣剝奪了? : 以及犯人其成長過程中所遭受的對待,扭曲其人格的因素 : 又該由誰來承擔? : 犯人也正是這社會的受害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40.117.186.62 : 推 kuopohung:推+1,描述的比我更清楚 12/26 18:06 : → kuopohung:謝謝 12/26 18:07 : ※ 編輯: CM1350619 來自: 140.117.186.62 (12/26 18:11) : 推 oronepho:每個人都這麼想也就沒有任何爭論了,也許所謂人權團體認為 12/26 18:12 : 推 kuopohung:決定論VS自由意志 12/26 18:14 : → oronepho:剝奪人家生命的人並不是給他們有權這麼做,而營造良善化 12/26 18:13 : 推 kuopohung:假如所有一切事物在未發生前就被決定好了,那就不須法律 12/26 18:16 : → oronepho:社會環境卻是共同的義務,也許麻煩但良善目的終究要符合 12/26 18:15 : → oronepho:手段上的環境提示才行 12/26 18:17 : → kuopohung:假如有完全的自由意志.......??? 12/26 18:17 另外,對於歐盟關切死刑的作法及其他一點心得 1.這是干預我國內政 就算要廢除死刑,也要由我國的立法機關修法通過 或是由全民公投通過 我們並不是歐盟的省份 歐盟沒有權利以上級的姿態命令我國的行政系統 2.不可以強迫別人寬恕 打個比方 如果一個人死了配偶,卻願意為他終身守寡一輩子 那這是非常堅貞的愛情 值得我們稱頌 但假如我們要求每個人都比照辦理 任何人死了配偶也不可以再婚 終身都要強迫守寡 這就是拿貞節牌坊殺人 寬恕死刑犯,我認為也是一樣的道理 3.死刑犯的性命,等同善良人民的性命? 那麼認真工作的人的荷包也是荷包? 上班打混的人荷包也是荷包? 都應該一視同仁? 4.死刑會殺錯人! 沒錯,但是有哪種刑罰不會殺錯人? 歐歐,有人要說終身監禁有平反的機會 你確定真的有平反這種東西嗎? 請問冤獄失去的時間流的回來嗎? 破碎的家庭補的回來嗎? 無期徒刑一樣也無法恢復 大家還不是照樣判人無期徒刑? 當然,我支持更仔細的審判 死刑這種東西,應該用於確定不會弄錯的對象 (畢竟生命刑重於徒刑) 比如陳進興之流 既然保證不會殺錯人 那為甚麼還要保險起見不判死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12.13
oronepho:這補來補去甚至生命是財產的觀點是不是用數學算更清楚更 12/26 19:07
oronepho:能支持觀點? 12/26 19:08
kuopohung:晚上再回,現在有事 12/26 19:10
oronepho:那這樣不用到死刑如果有人想自殺也是要幫忙自殺嗎因為生ꤠ 12/26 19:11
oronepho:命是屬於他自己的財產 12/26 19:12
oronepho:只要任何決策皆出於自己的本意自己就負責是嗎 12/26 19:14
d8888:兩個問題我的答案都是Yes,我是支持安樂死的 12/26 19:18
d8888:人類存有意識,意識做出來的決策,意識負責 12/26 19:19
d8888:精神病患是非意識做出來的決策,不能相互類比 12/26 19:19
oronepho:安樂死只是自殺的一部份 12/26 19:28
snailpon:那就公投決定吧 12/26 19:28
oronepho:是否自殺的應該在醫學上不能都歸類精神病患? 12/26 19:28
d8888:我贊成人對自己的生命有絕對的自主權 12/26 19:35
d8888:人命至高無上,是最高不可侵犯領域,所以殺人才要償命 12/26 19:35
d8888:也因為不可侵犯,所以能不能自殺,自己決定,否則就是侵犯 12/26 19:37
hope951:歐盟在國際上不承認我們,聯合國投票不投我們,又不肯建交 12/26 20:34
hope951:還敢要求一堆,真是....... 12/26 20:35
drinks:大推!! 12/27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