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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站內 KMT 標題 Re: [心得] 雙首長制 時間 Wed Jun 27 02:49:39 2007 ─────────────────────────────────────── ※ 引述《blogspot (你太俗辣了)》之銘言: *[36m:: 實在很想說,中華民國根本就不是「雙首長制」*[ *[36m:: 有內閣制、總統制,但雙首長制與其說是「制度」還不如說是一種「現象」 與「歷史」*[ *[36m:: 法國的第三共和、第四共和都有內閣制的精神*[ *[36m:: 內閣制如何運作如何產生首相我就不再重複了*[ *[36m:: 第四共和到第五共和的憲法說差異很大還是差異很小也都對*[ *[36m:: 尤其是對於總統產生的方式*[ *[36m:: 這些都不能說法國第五共和「創立」了雙首長制*[ *[36m:: 而是後來在左右共治的情況下運作產生了雙首長制「現象」*[ *[36m:: 事實上憲法本文並沒有規範左右共治情況下總理的產生方式*[ *[36m:: 既然法國在面對第一次左右共治採取了這樣的方式*[ *[36m:: 所以外人常會誤認雙首長制中總理的產生的唯一方式就是任命國會多數黨人組閣*[ *[36m:: 或是誤認此為雙首長制的「特色」*[ *[36m:: 其實是大錯特錯的*[ *[36m:: 這不是制度,而是運作......*[ 這沒有什麼誤會, 因為它確實就是這麼運作的 憲法除了條文之外, 還有所謂憲政慣例, 他們都是憲政體制的一部分 扯這是現象還是制度, 那只是玩文字遊戲 重點是, 人家的制度就是這麼運作的 : 反觀我國憲法修改的程序是將總統由委任直選(國民大會選出)改為人民直選 : 取消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同意權 : 如果大家有興趣去查當時國民黨馬英九的立場 當年國民黨的立場很明確, 阿輝主張雙首長制 馬英九雖然主張內閣制, 但是也沒辦法改變什麼 最後仍然是以改良式雙首長制定案 : 再看看今天他說我國是雙首長制,任命多數黨組閣 : 就會發現馬英九根本是亂說一通 我國憲法是改良制雙首長制 這是當年國發會的結論, 也是當年國民黨跟民進黨雙方的共識 我們來看看當年阿扁是怎麼說的 「如果民進黨候選人有機會當選總統,提名行政院長組閣時,因為要  兼顧憲政雙首長制,以及立法院目前國民黨多數的政治生態,民進  黨必須提出適當的院長人選,組跨黨派的全民政府,在此情況下,  聯合內閣才有機會;不過,目前提組閣的特定人選,還言之過早。  他指出,未來跨黨派的全民政府,只有在民進黨選上總統後才有可  能:如果國民黨選上總統、繼續一黨執政,其他政黨沒有機會。」 -1999年3月19日, 陳水扁電視專訪談參選問題及新中間路線 坦白講, 你才是亂說一通 : 當時馬英九是支持委任直選,也就是繼續保留國民大會選舉總統副總統的方式 : 而關於取消立法院對行政院長同意權則是希望藉由擺脫立法院對行政院人事的干預 : 進而提升行政效率及效能 總統選舉方式跟行政院長同意權根本不是同一時期修的憲法 : 所以我國修憲根本不是要朝向法國的雙首長制 這個「所以」的邏輯推論在哪? 法國的第五共和憲法是因為有鑒於第三共和的內閣制常因聯合政府內部不穩而垮台 因而讓總統擁有內閣任命權以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而台灣講難聽一點, 是因為阿輝不爽任命連戰當行政院長遭反彈 所以主張修成雙首長制, 可以不受立法院干預任命行政院長 : 反而是在憲法就「明訂」由總統直接任命行政院長不受立法院同意權之干預 : 據說全台灣最聰明的女人陳文茜說我國憲法沒有同意權跟法國第五共和憲法一樣 : 但是法國第五共和憲法沒有同意權跟我國憲法沒有同意權是不一樣的結果 : 就像美國憲法當中,國會對閣員也沒有同意權 誰跟你講的? 美國憲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 [總統]提名並經諮詢參議院取得其同意, 任命大使、公使、領事、大 法官和未由本憲法規定而應由法律規定的合眾國所有官員 總統有權委任人員填補在參議院休會期間可能出現的官員缺額    , 此項委任在參議院下期會議結束時期滿 雖然傳統上, 除了大法官之外, 參議院對於總統提出的內閣人事案大多會接受 但美國歷史上也不乏參議院否決總統所提內閣閣員的例子 譬如1834年參議院否決賈克遜總統任命塔尼出任財政部長 : 不能藉此就說美國也必須要學法國雙首長制的運作方式 台灣在1997年修憲的時候的確是有明確指出是學法國雙首長制的運作 : 任命國會多數黨人來組成內閣 : 法國第五共和憲法沒有同意權,但是他們有內閣制的傳統 : 我國憲法則是從有同意權被修改成沒有同意權 : 如果讀者有空可以去找當時憲法修改理由,就會發現這不是修憲瑕疵 : 而是刻意將立法院的同意權給刪除 : 反正總歸一句話,中華民國不是雙首長制 這明顯和1997年國發會結論相違背 : 總統也沒有義務任命多數黨人組閣 : 修憲的條文是總統直接任命行政院長不需立法院同意 : 如果再參照當時修憲的各方立論理由 : 就會發現國民黨的人真是換了位置換了腦袋 : 執政的時候為了避免在野黨的干預,就修了這套憲法 : 假使民進黨佔國會多數,國民黨也不會任命民進黨組閣的 : 而2000年總統選舉後,馬上就說要多數黨組閣 : 完全忘記他們當時修憲的主張為何 忘記修憲主張的是民進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07.47 ※ 編輯: IBIZA 來自: 220.133.107.47 (06/27 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