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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作者: seal998 (偽善的流沙)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吐嘈] 中正紀念堂古蹟說 時間: Wed Mar 7 10:40:16 2007 一堆人在說中正紀念堂不是古蹟 沒錯,中正紀念堂說是古蹟太扯 可是台北市文化局是用文資法下去保護中正紀念堂的啊 引述一下文化局局長的話 ~~~~~~~~~~~~~~~~~~~~~~~~~~~~~~~~~~~~~~~~~~~~~~~~~~~~~~~~~~~ 李永萍表示,依據文資法,文化資產是指具有歷史、文化、藝術、科學等價值,包括、古 ^^^^ ^^^^ 蹟、歷史建築、聚落、遺址、文化景觀等,有很多可能性。 ^^^^^^^^ 再放個網址 http://www.cca.gov.tw/law/html/4-1.html 引述法條 ~~~~~~~~~~~~~~~~~~~~~~~~~~~~~~~~~ 文化資產保存法 -------------------------------------------------------------------------------- (中華民國94年2月5日華總一義字第09400017801號) (總統令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全文104條)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為保存及活用文化資產,充實國民精神生活,發揚多元文化,特制定本 法。 第 二 條 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宣揚及權利之轉移,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 定者,依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第 三 條 本法所稱文化資產,指具有歷史、文化、藝術、科學等價值,並經指定 或登錄之下列資產: 一、 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指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 價值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 二、 遺址:指蘊藏過去人類生活所遺留具歷史文化意義之遺物、遺跡及其 所定著之空間。 三、 文化景觀:指神話、傳說、事蹟、歷史事件、社群生活或儀式行為所 ^^^^ ^^^^^^^^ ^^^^^^^^ 定著之空間及相關連之環境。 四、 傳統藝術:指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之傳統技藝與藝能,包括傳統工藝 美術及表演藝術。 五、 民俗及有關文物:指與國民生活有關之傳統並有特殊文化意義之風俗 、信仰、節慶及相關文物。 六、 古物:指各時代、各族群經人為加工具有文化意義之藝術作品、生活 及儀禮器物及圖書文獻等。 七、 自然地景:指具保育自然價值之自然區域、地形、植物及礦物。 所以,今天說中正紀念堂是古蹟,有牽強 可是它的確可以算是台北市內的文化資產 文建會的保護法把這些統一立法保存 文化局用同一個法條去保護,不代表要保護的內容全部都是一樣的 不然文資法還包括自然景觀,要跟我說孔廟跟自然景觀一樣嗎? 一堆綠吱不知道再目洨什麼 對啊,中正紀念堂不是古蹟,可是它是文化資產 就像我同樣可以認同228紀念碑是文化資產一樣 228紀念碑是有很老逆? 媽的你綠吱再掰啊 在google上面搜尋『文資法』就可以找到全文的東西 基本上,老馬當初沒有把中正紀念堂申報文化資產 還要記他一筆辦事不力勒 說好市長霸道? 霸你老母,霸你老母的老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91.139
Don66:對付敏主垃圾檔用這樣算剛好而已 跟牠們講道理只會吃悶虧 03/07 10:59
emoon:推樓上最後一句 :D 03/07 11:05
hhwang:科學?看來真的有變形金剛 03/07 11:06
hhwang:好冰冰當過綠官,這叫以吱制吱 03/07 11: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7.79
GPR70:透過黑特版來洗髒話文章,真有一套。 03/08 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