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abyshop:被通緝不等於犯人OK!敢問法院宣判他有罪了嗎?? 09/21 19:42
陳水扁連嫌犯都沒列
在這邊好像已經被判了N遍死刑的樣子
對於這種心態我也一直都覺得蠻好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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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君一法決狐疑,不用鑽龜與祝蓍。
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材須待七年期。
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未篡時。
向使當初身便死,一生真偽誰復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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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122.207
推 lordwen:閣下對"死刑"的定義很奇怪? 09/21 20:57
→ frozenblue:閣下對「轉文」的定義也不遑多讓阿.... 09/21 21:02
→ lordwen:閣下對反串也頗有心得 09/21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