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c104 (你家有田嗎??)
看板KMT
標題Re: [討論] 民進黨拿人民血汗錢為自己競選?
時間Tue Sep 27 17:18:16 2005
※ 引述《TERRIST (哈士奇)》之銘言:
: ※ 引述《pia2 (普羅米修斯)》之銘言:
: : 有看到幾天 新聞局 刊登的廣告的朋友麻煩看清楚,
: : 通篇整頁的廣告都是在抨擊 國親版本的NCC法案錯誤的地方,
: : 新聞局是在告訴社會大眾 國親版本的NCC法案 通過後會有什麼後遺症,
: : 希望 馬主席 能勸阻,把不當的地方改進掉,
: : 廣告中有任何字眼來提出要求
: : 人民去「支持」民進黨 or 行政院 自己提出的法案嗎??
: : 不然為何會被 馬主席 說 新聞局 用國家的預算在替民進黨助選??
: : 到底哪裡扯到選舉??
: 很簡單的道理
: 你政府拿納稅人的錢,買廣告攻擊對手,這就是選舉手段
: 不知是否看新聞了?民進黨立委自己也承認
: 這是直接對人民作訴求,況且,文中並沒有明確提出完整事實
: 只提出對民進黨有利的事實,...他並沒有說,民進黨版的NCC
: 法案,是由行政院長選任NCC委員,要是通過民進黨版的NCC法案,恐怕那就不應該
: 叫NCC...應該叫民進黨OGC委員會了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s/13/22/62/13226212.html?/politics/20050926.html
行政院版本規定設委員七人,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任期五年;
國、親版本則置委員十一人,依各政黨在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推薦,再由行政院
長依推薦名單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任期三年。
你要不要考慮把話吞回去..
: 這些該廣告也沒有提,它只是一昧攻擊在野黨
: 試問,不是選舉廣告
: 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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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3.174.9
推 TERRIST:行政院長握有提名權,結果是一樣的 09/27 17:44
推 bilibala:提名是提名,但立法院握有同意權,如同監委同意權 09/27 17:53
推 TERRIST: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09/27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