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徐志明擔任高雄縣大寮鄉長期間,收取回扣新台幣三百九十萬元,今天遭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六年定讞。徐志明今天仍否認索取回扣,將等收到判決主文再回應。
徐志明(高雄縣)收取回扣案,經高等法院判刑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六年,雖經上訴,今天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徐志明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他不知道判決定讞內容,無法回應。
被問及擔任大寮鄉長任內,民國八十五年興建大寮鄉運動休閒場時向廠商索取回扣三百九十萬元一事,徐志明仍否認索取回扣,並表示,大寮鄉公所秘書、總務都否認索取回扣,他不知道為何遭到判刑。
徐志明曾擔任縣議員、兩屆大寮鄉長、三屆立委,已決定本屆立委任期屆滿後,推出他兒子徐慶煌競選立委。徐慶煌是民進黨(新聞、網站)中執委。9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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