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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這個問題要解決也不太難 嗯嗯 基本上 因為這個辦法是行政命令 因此行政院才能夠修改 反之 只要立法院修一下 把他變成統籌分配款法 行政院就無權修他了 要行政院跟立院低頭 並不太難 多修法就可以 -- 中國共產黨 台北辦事處 社會主義讀書會 戚自強 http://www.cccptw.org/ 這個是省委弄好的網頁 看一下巴 溫和一中 和平愛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74.27
elmotze:想這麼作得先修憲 10/08 18:32
sevenhahaha:喔 怎說? 10/08 18:43
sdhpipt:憲法111條 10/08 20:34
calase:原PO請多充實一下再發言吧... 10/08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