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chengg (走在十字路口)
看板KMT
標題Re: [問題] 富邦併北銀不算圖利財團嗎?
時間Tue Oct 11 18:43:20 2005
※ 引述《lytton (重來一次)》之銘言:
: ※ 引述《linmengkai (lmk)》之銘言:
: : 賣多少
: : 你自己都已經說了
: : 還要問我
: : 還是你看不懂呢
: : 我教你呀
: : 以現在的併購行情通常出價
: : 都是淨值的1.7倍
: : 你淨值10塊人家大概就出個17塊
: : 如果這個價格超過賣方的市價
: : 那賣方就是有利了
: : 阿你到現在還不知道人家賣多少
: : 阿你還在這邊問我
: : 自己動腦去想吧
: : 別想吃便
: 謝謝這位林老師的教導
: 我會很認真學習的
: 照你的指導
: 我在股市觀測站去找台北銀行九十三年第三季的季報(93.10合併起始日)
: 算出來的資產淨值是每股21.23
: 依照你的1.7倍理論
: 算出來的行情價是36.09
: 結果當時台北市政府是用26.3出售給富邦
資料錯誤一堆
台北銀行什麼時候用26.3元出售給富邦?
當初的換股比例是用台北銀行一股兌換1.1165股的富邦金
因此而由當時宣布併購當天 富邦金控的股價為32.8元
等於是富邦金用以每股36.6元收購台北銀行
而以當天台北銀行的股價28.9來講
等於富邦金以溢價26%來收購
而如果再計算
台北銀行自當年五月以來到八月份宣布合併時的漲幅已經超過28%
等於台北市政府因為這項併購案 賺了5成的股份
而目前也變成富邦金的第二大股東
縱使以現今富邦金今日收盤價29.45來看
此交易仍是獲利的
也就是說這項合併案就比較狹隘點的來說
對台北市政府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也是一項對富邦金及台北市政府雙贏的政策
只是令人往大處去看
把台灣整體的金融公司
併到只剩三大家
富邦 霖園 以及台新等屬於私人企業的集團
這樣是否符合社會的公平正義
這樣是值得懷疑的
: 然後我又回溯到九十二年半年報(台北市政府是在九十二年第三季確定出售給富邦的)
: 算出來的資產淨值是每股20.59
: 又依據你的1.7倍理論
: 算出來的行情價是35.00
: 我真的不想吃大便
: 麻煩用你的常識稍微想想
: 然後告訴一下我的大腦
: 36.09-26.3=9.79或者是35-26.3=8.7這中間的差價是怎麼產生的
: 又北銀當年的特色是低逾放比、持許經營彩券
: 基本上這兩項應當都是加分項目
: 北銀賣出去當然是不錯
: 績效上會比以往好是極有可能的
: 只是30元賣掉、32元賣掉、34元賣掉
: 豈不是對台北市更好
: 經過你的解說、我再去找資料之後
: 我就更模糊了
: 因為數字越差越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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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159.238
推 Bluecold:跟馬英九有關係的就不是圖利財團 10/11 19:02
→ gdgy:跟馬先生有關的不會上新聞 10/11 19:06
推 linmengkai:因為馬主席不會跟陳先生一樣黑 10/11 20:03
→ zxcvbbb:因為馬先生都在早晨慢跑跟在室內游泳當然不會黑阿 10/11 20:09
推 linmengkai:早晨慢跑就不會黑喔!可是馬主席頭髮是黑的呀 你脫窗嗎똠 10/11 20:30
→ zxcvbbb:馬主席腋毛也是黑的 他露奶游泳的時候你沒看到嗎? 10/11 20:35
推 linmengkai:我看過馬市長露奶游泳沒看過馬主席的 你是偷窺看到的嗎 10/11 20:45
→ zxcvbbb:馬主席是市長喔?(驚) 哪一個城市的市長阿? 10/11 22:01
推 flytzeng:唉 題不出證據就只會推酸文 可憐的泛綠板友... 10/11 22:09